[爆卦]勞基法第55條第2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勞基法第55條第2項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勞基法第55條第2項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勞基法第55條第2項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19的網紅Workforce勞動力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針對美髮業以及生輔員撰寫了貼文,終於要來寫大家敲碗很久的餐飲業了(歡呼)。由於如果要對於餐飲業在實務上遇到的勞動問題來討論的話,哪怕是開個三小時的講座都可以,但為了縮短篇幅並讓大家更能聚焦於自身的疑惑,我們整理了前陣子在IG限動收到的回覆,有興趣的趕快看下去吧~ 🍜工作強度高,...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勞工局、社會局質詢】 #大型就業博覽會四成機率踩雷 #應將逃逸移工修正為失聯移工避免歧視性用語 #永康公共托育家園進度 #台南市性侵害防治策略 📍大型就業博覽會,四成機率踩雷 勞工局幫拒絕勞檢的超級違規大戶徵才? 勞工局每年舉辦數場大型就業博覽會,在媒合廠商過程當中,卻沒有針對廠商過去違反勞動...

  • 勞基法第55條第2項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7 11: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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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針對美髮業以及生輔員撰寫了貼文,終於要來寫大家敲碗很久的餐飲業了(歡呼)。由於如果要對於餐飲業在實務上遇到的勞動問題來討論的話,哪怕是開個三小時的講座都可以,但為了縮短篇幅並讓大家更能聚焦於自身的疑惑,我們整理了前陣子在IG限動收到的回覆,有興趣的趕快看下去吧~

    🍜工作強度高,但薪資沒比較高
    其實每個工作都有自己面臨到的工作壓力或辛勞之處,但不得不說,餐飲業的確是其中「CP值」較低的行業,因為大多需要在很早的時間出勤或很晚的時間下班,週末或連假期間最為繁忙,但整體來說薪資卻沒有比較高。我們到勞動部建置的「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系統」中來檢視108年度餐飲業受僱員工的總薪資、經常薪資與非經常薪資等指標(最新只能查找到108年度的資訊),可以看到如果是餐飲業的基層服務員(外場)或廚房幫工(內場)等職務,以月為單位的平均總薪資也不會超過24K,這也難怪不少人在找新工作時,比起從事餐飲業更傾向於從事自由程度較高的外送工作了。

    🍜休假不固定且沒有正常七休一?
    週末與連假絕對是餐飲業者最繁忙的時候。在105年底一例一休剛修法上路時,有些餐飲業者就貼出公告表示「因應一例一休,週六日及連假加收OO%費用」,但事實上,勞基法並無規定週六或週日必定為「例假」或「休息日」,而是要求事業單位應匡列出七天的週期,並在週期內排定至少一例一休,如果真的沒辦法給這麼多休假,則應另外計算休息日加班費。

    此外,餐飲業也是適用「四週變形工時」的行業別,與之前介紹過的美髮業類似,只要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後,甚至可以不受七休一的限制而讓員工連續工作超過六天,但這也只是增加了更多排班的彈性而已,不代表餐飲業的休假天數較少或工時較長。至於國定假日的部分,只要出勤時有發給加倍工資或協商調移休假,仍然可讓餐飲業的員工與其他行業有一樣的權利。

    🍜有客人快來加班,沒客人就砍班?
    有些餐飲業會有顯著的淡旺季,如果是可預期的話那雇主還可以在排班時事先考慮與規劃,但有時候總是會遇到不可預期的意外,例如颱風天、下大雨或甚至店門口施工,都會讓生意受到不小的影響,然而,店家可以因此就無預警地砍員工的班嗎?假如勞資雙方已經有事前約定好應出勤的班別,則到了約定出勤日那天雇主卻因不可歸責於勞方的原因而要求別來上班或提早下班,其實勞方是可以依照民法第487條規定主張雇主「受領勞務遲延」,進而要求給付原本排班時段的工資的。

    除了單純的砍班外,有時候也會聽到有人表示店家對於月薪制正職員工是採用「欠工時」或「負時數」的方式處理,也就是在生意不好時,要求員工先用自己的假期(例休、國假調移或特休),如果假別用完後,接著再要求先記錄積欠店家的工作時數,以後再慢慢加班補還。我們過去在部落格中就有寫過一篇有關「負時數」的解析文章,結論就是跟上述的砍班一樣,雇主是不能用此方式來規避掉責任而將經營風險轉嫁到勞工身上的。

    🍜工作與休息時間不固定
    除了上述提到的砍班問題,餐飲業應該也很常遇到工作時間與休息時段不固定的情況。例如遇到繁忙的時候被要求提早上班,或是客人因為訂位遲到、聊天聊到打烊了都還賴著不走導致員工需要加班處理等,都是導致工時不定的原因。先不論是哪種原因所導致,對於勞方來說,只要總共的工作時間超過約定的「正常工時」(原則上是8小時)後,雇主就應依法給付加班費或協議補休,另外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規定,工作開始、終止之時間以及休息時段,都是勞資雙方應在勞動契約中約定的事項,就算沒有特別書面約定,最好也應在排班表中寫清楚應上下班的時段,當有超過該時間時,雙方便能夠清楚地知道是否應計為加班時數。對於資方來說,如果想避免支付加班費的話,可能就得有技巧性地錯開不同員工的班別,或考慮打烊後叫員工先走自己留下來洗地了(誤)。

    至於休息時間的部分,依照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只要繼續工作四小時就至少應有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不過如果工作具有連續性或緊急性的性質,雇主就可以在工作時間內另外調配休息時間。但我們是認為這項但書規定在實務上大多會被濫用,如果資方所經營的事業是可以預期哪些時段較為繁忙的話,應能事先安排人力讓員工能獲得充足的休息時間,避免長時間連續工作而提高了發生職災的風險。

    最後再來說明一下餐飲業常見的「兩頭班」情況,也就是店家要求員工只要在早上與晚間的時段出勤即可,中間會有一大段時間屬於「空班」(休息),舉例來說,某店要求員工早上9時30分至13時30分出勤(4小時)、17時30分至21時30分(4小時),空班休息時間為13時30分至17時30分,這樣的排班是否合法呢?

    事實上,一般的休息時間指的是「勞工得自雇主指揮、監督狀態下脫離,並得自由利用之時間 」,因此如果員工在上述的空班時段不需要顧店,甚至可以自由外出、回家等,那該時段就不算是工時,自然不會有超時工作或須給加班費的情形了。不過由於這類班別還是會讓勞工實質上減少了一天可自由運用的時間(畢竟下午休息也沒辦法做什麼),因此勞資雙方最好事前能溝通清楚上班時段,避免產生爭議。

    其實餐飲業還有非常多可分享的小主題,以後有機會的話再來針對某個細節進一步分享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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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基法第55條第2項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3-25 14:56:48
    有 1,540 人按讚

    紓困振興不該成為《勞基法》霸王條款!
    請勞動部硬起來,才能做勞工最堅強的後盾!
     
    想像一下,如果你在未來疫情趨緩下來後,請了特休配合國定假日,想要和家人去一趟旅遊放鬆。沒想到老闆突然說,因為前一陣子疫情影響,於是援引《勞基法》第32條第4項和第40條的規範,要求你 #暫停休假且加班工作。你向勞動部求證,卻發現一切合法。這,聽起來很荒謬嗎?
     
    今天在衛環委員會中,我針對近日勞動部回應經濟部的函釋進行質詢。勞動部在函釋中,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涵蓋在《勞基法》第32條第4項和第40條所定的「事變」範圍內,這個我們情況我們能理解且認同。
     
    然而,只要是經濟部所認定之產業(詳細內容見文末),在《紓困條例》的適用期間,企業都能適用《勞基法》的特殊規定。也就是說,未來的一年半內這些適用紓困、振興相關條例的產業,都能夠要求勞工停止休假、加班工作。
      
    昨日接到這個訊息的時候,我非常詫異,同時也對於勞動部這樣寬鬆的解釋非常不能苟同。
     
    勞基法第32條第4項和第40條,主要是在 #緊急情況 下,讓資方可以要求勞工加班超過十二小時,以及任意停止勞工的休假。
     
    這樣的條款對於勞工權益有很強烈的損害,一般來說,只有像是颱風期間,台電員工需要緊急搶救斷電區域,這樣的緊急情況才適用。
     
    然而若是按照勞動部最新的函釋來解釋,未來在紓困條例適用的 #一年半內,由經濟部認定的「營運困難」產業,都可以援引相關條文來要求勞工加班。如此一來形同以紓困、振興的名義,來犧牲勞工的權益。
     
    勞動部作為勞工單位的主管機關,更應該為勞工權益來做把關,而不是像這樣為資方大開後門!
     
    若是口罩、酒精工廠等疫情必需品的生產,尚在我們的理解範圍內。然而這個函釋卻擴大到所有需振興的製造、服務業,甚至是任何經「主管機關認定」的產業,使得勞基法保障勞工的精神蕩然無存。
     
    《防疫及紓困振興條例》是為了幫助這次疫情中受創的產業可以雨露均霑,共同度過這次的難關。然而《勞動基準法》的基本精神,是為了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在現有政策工具已經足夠的情況下,用振興中的「營運困難」產業來全面適用勞基法中的緊急事變,根本是勞動部完全不合理的擴大解釋。
     
    對此,我強烈要求勞動部應該要重新檢討,於振興重建期間,適用放寬勞基法第40條以及勞基法第32條第4項之行業別,應予以限縮範圍、正面表列行業,並審核事業單位之申請,其申請期間以三個月為限,以保障勞工之工作權益。
     
    我再次呼籲,紓困、振興,都不該成為開脫勞基法的霸王條款,勞動部要硬起來,才能做勞工最堅強的後盾!
     

    |適用範圍
     
    (1)《經濟部隊受嚴重特殊傳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3條:即製造業、服務業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產業
    (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9條: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 勞基法第55條第2項 在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1-01 15:31:09
    有 55 人按讚

    #新年快樂!時代力量給你 #經濟 政策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經濟正義,公平市場、創新思維、接軌國際、共創全民經濟
     
    #工業區炒作 #建立市場秩序 #新創產業鏈 #數位化 #5G #無形資產鑑價政策 #智慧財產 #太空產業 #經濟間諜
     
    📌杜絕工業區炒作

    台灣的產業發展一大困境就是,工業區、土地住宅炒作太嚴重,讓資源無法投入實體經濟,而當企業真的要做實體發展時,又發現土地價格居高不下、卻有許多土地閒置無法創造產值。
     
    依經濟部公告,截至今年6月,取得核准工廠登記的只有1.6公頃、建廠施工中的有16公頃,合計僅占所有閒置土地的10%,仍有90%的閒置土地;更荒謬的是,某公司擁有近3000坪的工業區土地閒置不用,卻另外在現址桃園市中壢區的農地上興建違章工廠。
     
    針對杜絕工業區炒作,我們認為應該:

    ➖改革稅制、增加土地炒作成本

    ➖嚴禁一手炒作工業區土地牟利、一手使用農地違章工廠

    ➖抑制金融機構鬆散放貸、助長土地炒作

    ➖新開發工業區土地應堅守『只租不賣』原則
     
    📌建立良善市場秩序

    應該建立良善的市場秩序制度,才能讓競爭更公平、進而讓消費者受益,因此我們認為應該:

    ➖訂定「公益揭弊保護法」

    ➖修正「公益信託修法」

    ➖追回企業於違法期間得到的優惠補助及減稅措施
     
    針對「吹哨者保護」,2017年行政機關就認定這樣的法律有其必要性,2019年行政院也送出版本,卻遲遲無法完全立法。
     
    在台灣揭弊者不僅沒有完整保護機制,有權勢者甚至透過媒體,對吹哨者進行追殺。如果要打破金權政治的結構,就必須打破助長金權的制度。此外,「公益信託修法」也應該修法,許多有錢人將錢投入公益信託,實際上卻當作控股公司使用。這對於多數辛勤上班、按時繳稅的民眾來說並不公平,且這種不合理的制度讓資本家把社會資源導入不正常的地方,無法協助經濟發展。
     
    最後針對「收回違法企業補助」,是時代力量長期推動的方向,呼籲政府應將預算投入更有效益的地方,而不是拿納稅的人去補貼違法企業。企業於違法企業得到的補助和減稅措施,應全數追回。
     
    📌從政府制度前瞻法規到市場策略,全方位強化數位台灣

    ➖創新型態國際合作,以台灣強項製造服務投資世界新創

    ➖深植尖端科技放眼未來20年,培養高階人才邁向研發大國

    ➖以國安培養資安人才,阻卻跨國企業掠奪國家戰略性個資

    ➖增設行政院副院長擔任數位長,改變政府KPI迎向前瞻法規
     
    以色列擅長的是從「0到1」,然而台灣擅長的則是「1到N」,我們認為可由國發會出資設立「台灣製造服務公司」,允許加盟廠商在一定額度內認股,「台灣製造服務公司」與全球65個貿易協會據點合作,幫助全球新創企業將概念商品量產,甚至提供設計服務,提供全世界的硬體新創公司一套完整產製流程,協助他們將「設計」變成「產品」;此種模式的獲利來源並不僅是賺代工錢,而是取得各新創公司股份,瞄準未來的報酬分潤,透過這套模式產生互利互惠的合作關係。
     
    在人才方面,應建立新的「研發志願役」模式及國家級的應用科技研發中心,以高於台積電的待遇吸引人才,從事最尖端的先進研發,除了為國家所用之外,未來還可以技術轉移至民間,發展新型態產業。
     
    資安方面有兩大面向:

    國安方面:除了網路第四軍種的攻防之外,民間產業的建立也相當重要。時代力量鄭秀玲委員已提出許多做法,目前行政院已經在規劃執行之中,未來時代力量會繼續監督及更新。

    資料經濟方面:國際創投頭投資Uber公司,並非著眼於計程車資,而是資料價值。Uber 掌握了全國人民的實體行動資料之後,能應用的商業行為非同小可,所以對這類「資訊平台」產業的管制,重要性百倍於當年「運輸業」的管制。
     
    政府應要求:

    ➖資料中心:資料應儲存於本國法律管轄範圍之內

    ➖稅務:金流收受端應設於中華民國法律管轄範圍之內

    ➖個資法:資料之使用應受最嚴格之個資法規管制,升級個資法至GDPR等級,允許個資擁有者選擇是否被儲存運用個資

    ➖勞基法:從業人員之待遇應有保障
     
    台灣要成為一個成功的數位強國,單幾位政務官的推動是不夠的,因為新型態產業遇到的問題牽涉各種層面,在制度上必然得進行有效的調整。我們認為未來應增設一位專職的行政院副院長來負責,延聘各部會優秀退休事務官,加上民間人才組成規畫小組,顧公部門推動層級、事務官執行經驗,以及民間的第一線經驗。
     
    此外,過往政府對於前瞻的商業形式反應不夠快,應從全球新創界所投資的對象,觀察潛在的新型態商業模式,並在真正發揮影響力前至少兩年,討論出應修訂的法規、社會影響,提早做足社會溝通及發佈白皮書。政府端也應改變現行KPI觀念,審視產業成功條件,讓法規設計可以預見未來,而不只是解決現有問題。
     
    📌厚植無形及智慧資產,提高附加價值,監督頻譜釋照權利金之使用

    ➖厚植無形資產及智慧財產制度,發展高附加價值產業

    ➖監督頻譜釋照權利金使用,消弭數位鴻溝
     
    根據過去經驗,每10年手機發展會進入新的階段,凡能掌握的國家,產業發展也會提升。可惜的是,台灣在4G的加值應用發展,未能掌握契機,以至於發展網路新興產業與加值服務如OTT與行動支付時,皆不如其他國家,造成數位經濟發展相對落後。
     
    5G對於台灣是個全新的機會,有別於4G仍然強調在「人」的使用上,5G因為技術特性(eMB、mMTC、URLLC),可以促成產業轉型與新型態產業開發的應用,例如:AR與VR、智慧城市、能源監測、智慧家庭、自動化駕駛、無人機、工業自動化等;換言之,在5G的時代,更要注重5G與產業的結合潛力。
     
    參考過去4G釋照經驗,與其他先進國家發展計劃,時代力量建議:

    ➖由政府部門領軍,選定特定區域,進行5G實驗特區計畫

    ➖規劃商用測試頻譜免費供業界進行商用實驗、提供新創公司與中小企業5G測試

    ➖推動地方政府與企業界合作,將當地特色與5G結合發展5G生態系

    ➖頻譜應是社會的公共財,針對頻譜得標金,時代力量主張應該回歸公益,以此資金成立發展計劃基金,用來推動國內5G產業發展
     
    目前5G釋照標金已上看七百億,但頻譜是屬於公共財,頻譜標金應作為公共性使用,而不是貼補特定機關或團體。鑑於過去部分4G釋照金淪於「作文比賽」優勝者所使用,而沒有真正使用在公共用途,故時代力量主張5G釋照金要用於符合公共性與改造實驗用途,如公共電視等。
     
    對比全球基於網路、軟體事業的產業變遷,台灣至今仍有許多不合時宜的政策,例如目前銀行貸款仍依據實體資產,造成軟體公司難以取得資金。我們認為台灣應效法南韓的「無形資產鑑價政策」,設置專責單位定期提供並更新鑑價公式,透過資料庫的建立及分析,讓軟體、新興媒體等領域的產品得以被鑑價,銀行也因為可放款的領域擴大而受益。
     
    此外,台灣產業已從過往大量製造的策略,漸漸移轉至小單位網路軟體新創。過去台灣有許多優秀的軟體公司,生產出很多高價值的智慧資產。然而這些資產卻無法被有效鑑價,因此無法以此向銀行貸款。針對新型態的產業,我們也應建議友善的產業環境,包括:

    ➖建立一個專責單位及資料庫,運行軟體鑑價機制,解決無形智慧財產資產之融資困境

    ➖在智慧財產方面設立財產權基金,提供信用保證服務,推動專利商業化,協助產業創新創業之發展
     
    智慧財產的佈局、防禦及貨幣化,對小單位的價值提升或大公司的訴訟就更顯重要。因此,未來台灣必須將「無形資產」及「智慧財產」領域的制度調整成更友善產業的模式,幫助發展新型態的企業。
     
    📌前瞻佈局太空產業政策

    ➖推動《太空法》立法,明訂太空產業發展方向

    ➖提升太空中心層級,成立國家太空總署

    ➖提高太空中心預算、人力編制
     
    日前,美國宣布成立第六軍種「太空軍」,顯見地球外的佈局刻不容緩。未來產業的重點方向已明確,台灣當然不能置身於事外。事實上,台灣的太空產業發展已久,且更是產業再造的關鍵,包括太空中所用的設備、系統集資通訊、精密機械、材料等技術之大成,都是台灣的優勢,許多廠商也早已跟歐美的太空產業合作。台灣不缺優勢,而是缺機會。我們需要投注更多資源,讓廠商投入太空產業,帶動台灣的產業轉型。
     
    因此,在「前瞻佈局太空產業政策」的部分,我們提出兩大方向:

    ➖制定《太空法》:明定太空產業發展方向。民進黨在野時亦曾推動相關法案,科技部也早在2014年就有草案,但至今沒有進展,我們未來將推動落實

    ➖提高太空中心層級:美國的NASA直屬白宮,但台灣的太空中心是科技部下設國家實驗研究院的下設機關,算是三級機關,很難有充足的資源來發展計畫

    ➖提升太空中心預算、人力:韓國的預算是台灣的九倍,科技部自己對立法院做的專案報告,也承認台灣的太空預算相較各國是非常少的,我們希望未來太空中心能夠有更多的預算,來面對越來越激烈的競爭
     
    📌防止中國竊取高階技術

    ➖主管機關積極查處

    ➖制定《經濟間諜法》
     
    除了積極佈局未來產業,我們也需要慎防止我們的核心技術遭到剽竊。過去這兩年,台灣的核心技術遭到中國偷竊的問題時有所聞,也是主流媒體關注的焦點,例如立委質詢曾指名新竹的「台元科技園區」中,有上百家公司未在官網公布,要求經濟部追查,當時經濟部長沈榮津說已經初步清查,但現在一年半過去,卻沒有看到經濟部公開清查的狀況。
     
    針對中資竊取台灣技術的狀況,我們希望:

    ➖督促主管機關積極查處,定期向立院報告違法中資查處進度:過去阿里巴巴違法來台僅裁罰12萬的狀況,不應再發生
     
    ➖制定《經濟間諜法》:過去遇到相關偷竊技術的案件,都是以《營業秘密法》來處理,定罪率相當低。未來我們希望將台灣的核心技術視作國家核心利益,以刑罰嚇阻中國經濟間諜。

    📌加速調整過時產業法規,打造台灣成為科技實驗場
     
    過去幾年時代力量持續參與協助產業進行法規調適,希望產業發展不要因為一些過時、不合理的行政法規而受到阻礙,有獲取初步成果,未來也會持續推動。同時,對於科技新創產業,從「空氣盒子」的成功經驗,可發現「公私協力」給企業實際「驗證想法」的模式是可行的,因此應擴大推動。未來,時代力量會執行:
     
    ➖Debug小組持續推動法規調適,降低門檻,加速產業效率

    ➖打造台灣成為科技實驗場,除了POC(Prove Of Concept)外, 也可規劃POB(Prove Of Business)原則, 讓政府成為廠商實證的重要推⼿

  • 勞基法第55條第2項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10-08 16:57:41

    【勞工局、社會局質詢】
    #大型就業博覽會四成機率踩雷
    #應將逃逸移工修正為失聯移工避免歧視性用語
    #永康公共托育家園進度
    #台南市性侵害防治策略

    📍大型就業博覽會,四成機率踩雷
    勞工局幫拒絕勞檢的超級違規大戶徵才?

    勞工局每年舉辦數場大型就業博覽會,在媒合廠商過程當中,卻沒有針對廠商過去違反勞動法令的紀錄進行篩選過濾。

    就我目前統計出的數據,台南近五年舉辦的三場大型博覽會,有違反各項勞工相關法律,如勞基法、性平法、職安法、就服法等等的廠商,在第一場次55家有22家違規,單一廠商最高違規8次,第二場次66家有23家違規,單一廠商最高違規9次,第三場次71家有29家違規,單一廠商最高違規8次,大約都落在四成,違規的內容包括未達基本工資、延長工時超過規定,甚至還有拒絕規避或阻撓勞檢員依法執行勤務等違規項目。

    這些違規項目,多數是「連續違規」並非無心初犯,對於這種知錯不改的廠商,我認為市府不應該再將這些惡質廠商列入由公家舉辦的就業活動,這無異於讓市民的勞動權益羊入虎口。

    質詢中勞工局局長表示,過往確實沒有考量到這點,只針對廠商於就業博覽會開出的勞動條件進行審查,因此我也要求勞工局必須在就業博覽會的舉辦規定裡納入排除條款,將這一審查機制制度化,排除過去屢次違反勞動相關法規且「罰不怕」、「改不了」的廠商,尤以「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不得再度參加就業博覽會,讓民眾在求職時更安心。

    勞工局也承諾會研擬出排除條款,下個月11月9日的第四場次就開跑。我希望勞工局拿出魄力、說到做到,讓台南市的就業博覽會不再是大型踩地雷遊戲。

    📍應將逃逸移工修正為失聯移工,避免歧視性用語
    市府在提供給我的工作報告當中,使用了「違法逃逸移工」等詞彙,早先移民署也曾經公開呼籲過應使用「失聯移工」,畢竟移工失聯的原因可能是有遭受雇主或仲介不合理對待導致的問題,因此我也特別提醒勞工局,希望政府機關在未來可以多加注意,避免歧視性用語。

    📍永康公共托育家園進度
    永康目前的人口仍在持續的成長中,近年也有越來越多的年輕家庭移入,對嬰幼兒托育的需求日益增加。因此我也請社會局報告永康第一間公共托育家園的工作進度,社會局提到目前該案正在上網公告招標階段,招標後的後續工作也會持續進行,預計在今年年底可以完成。我也期望未來能夠推動更多的公托家園,讓育兒環境更友善。

    📍台南市性侵害防治策略
    我也針對社會局質詢,台南市的性侵害防治上的具體作為為何?家防中心蘇主任提到,目前有培育志工隊結合戲劇方式進行宣導,聚焦於性侵害、身體自主、家暴、性騷擾等議題,也結合婦幼隊作社區巡迴宣導。未來我也會持續關注性侵害防治的落實,希望不要再有孩子受到侵害。

    #感謝新聞媒體報導

    大型就業博覽會4成機率踩雷 林易瑩:勞工局幫拒絕勞檢超級違規大戶徵才? ETToday
    https://tinyurl.com/y5x3l8ww

    台南市府替勞檢違規大戶徵才? 議員:民眾4成機率踩雷 聯合
    https://tinyurl.com/y6ew82jk

    台南大型就業博覽會 議員爆:4成機率踩雷 自由
    https://tinyurl.com/y32bnqoc

    民代批大型就業博覽會 「踩雷」機率高 中時
    https://tinyurl.com/y4gysc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