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19的網紅Workforce勞動力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也連帶變更,這樣的...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20:32:12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1 11:50:05
    有 24 人按讚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也連帶變更,這樣的做法是否可以呢?

    我們先跟你說:在未經協議的情況下當然是不行的!依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工時與工資屬於勞動契約所應約定的部分項目,因此到職時所約定好的勞動條件,除非經過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否則公司是不得片面變更的。

    👉雇主可以怎麼做?
    在前陣子疫情大爆發的期間內,各方面的壓力與開銷都著實考驗著雇主,但如果雇主真的想要節省人事成本,真的只能好好的跟員工協商討論,如果員工願意與你一同共體時艱,那請好好珍惜並感恩這位員工,並在事後給予更好的勞動條件;反之,若員工不願意的話,其實也不必責怪(畢竟每個人都有其生活壓力嘛),這時候除了可以請主管機關協助調解外,如果有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2款所定的「虧損或業務緊縮」之事實時且實際上繼續聘僱員工也有相當的困難的話,或許也可考慮以資遣方式終止契約,並依法發給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勞方可以怎麼做?
    如果勞方遇到雇主片面要求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但卻又不願意接受時該怎麼辦呢?與上述資方的應對方式類似,若勞資雙方真的無法在私下達成勞動條件變更或協議資遣的共識時,這時候同樣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勞動局介入協調,或是主張雇主違反了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而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要求雇主依法發給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不過實務上應該也有不少人是發現薪水少了,去詢問雇主才知道自己變成兼職(部分工時),這種情況如果對於調職合理性有疑義,可以去搜集相關的資料,包含調整職位前後的薪資明細、出勤紀錄副本、工作規則、簽呈、公告、對話紀錄或甚至錄音檔案等等,透過這些資料,未來才能讓第三方來判別與審視雇主所做的調整有無合乎規定。

    以上就是我們的小小整理,希望大家可以瞭解😌😌😌祝大家一切安好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更多勞動法令小知識

    #Workforce勞動力量 #勞動力量 #職場 #工作 #老闆 #雇主 #同事 #正職 #兼職 #工讀 #求職 #法規 #法令 #勞資顧問 #疫情 #共體時艱 #勞基法 #調解 #有話好說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03 14:35:01
    有 39 人按讚

    【其中,企業最容易忽略的是《勞基法》第 9 條之 1 第 1 項第 4 款的「合理補償」,依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7 條之 3 規定,該合理補償金額至少為「勞工離職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50%」,白話來講, 如果企業沒有在競業禁止期間內,給予離職員工至少半薪以上的補償,該競業禁止條款就無效 。因此,企業與員工簽競業禁止條款前,必須先思考公司欲限制員工之期限,以及是否願意在這段期間內給付員工半薪,否則即使簽了競業禁止條款,可能也無法達到預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