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nggiin (文組pollo只有1001招!)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問題] 最高法院決議的效力問題
時間Thu Mar 23 13:49:14 2017
餓死抬頭
最近最高法院民事庭有做了一個決議是關於借名登記人處分效力的決議
雖然說最高法院的決議是會影響到下級審法院的判決
但是這個最高法院的決議效力是有追溯的效力嗎?
例如一審的時候最高法院還沒做出相關的決議,但是在二審的時候最高法院作出了相關的決議
那這樣二審法院會受到最高法院決議的拘束嗎?
查了很久沒有查到,懇請板上神人幫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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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2161: 決議不是法律,法官是依"法律"審判,用不用隨法官高興。 03/23 13:58
→ a2161: 最高法院法官會議不是立法院,如果有拘束力,豈不是"法官造 03/23 14:01
→ a2161: 法"。 03/23 14:02
→ a2161: 破壞"三權分立" 03/23 14:02
推 cps001: 釋字第382號解理由書:最高法院之決議原僅供院內法官辦案 03/23 15:11
→ cps001: 之參考,並無必然之拘束力,與判例雖不能等量齊觀,惟決 03/23 15:11
→ cps001: 議之製作既有法令依據,又為代表最高法院之法律見解,如經 03/23 15:11
→ cps001: 法官於裁判上援用時,自亦應認與命令相當,許人民依首開法 03/23 15:12
→ cps001: 律之規定,聲請本院解釋。 03/23 15:13
→ cps001: ↑↑↑更正,是釋字第374號↑↑↑ 03/23 15:14
推 lukasformac: 決議現實面會影響下級法院,但是實務認為是法律見解 03/23 15:34
→ lukasformac: ,沒溯及既往的問題(字號忘了,回去找找 03/23 15:34
推 Lawleit: 法律變更原則上不生溯及之效力,最高法院決議自不待言。 03/23 15:43
→ Lawleit: 茍案件尚未確定,二審法院適用變更後之見解加以裁判,本 03/23 15:46
→ Lawleit: 即與溯及之概念無涉。 03/23 15:46
→ super10000: 這叫有事實上拘束力 03/23 17:43
推 aqwa: 決議其實就是最高法院統一法律見解 下級審當然也可以挑戰 03/24 10:16
→ aqwa: 但是挑戰最高法院最新決議 被廢棄的機率比較高 03/24 10:17
推 futri752: 決議有強大的實質拘束力 當然你可以說下級審不用遵守 03/27 09:08
→ futri752: 但被廢棄發回的機會非常高 形同實質上的法律 03/27 09:08
→ futri752: 詳見吳從周老師的文章 03/27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