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 對照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 對照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 對照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產品中有4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萬的網紅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關於罷免,沐霖報你知,Chapter3! 在上一章中,我們簡略的談到韓國瑜25年前的罷免案,雖然因為 #國民黨醜陋護航 #強硬提高罷免門檻 而失敗,從此罷免近乎變成了 #不可能的任務,但從此之後,勇敢的台灣人民仍不畏罷免條件的困難,前仆後繼地向忽視民意的政客們提出罷免,以下將介紹台灣解嚴...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其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抓漏補洞 打擊黑金!】 針對地方賄選頻傳,今日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1.增列當選人就職後辭職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公職人員補選候選人。 2.增列因賄選於法院審理中自行職辭者,其缺額由落選頭遞補。 3.增列當選人於停職期間不得支領薪給、月俸、研究費及其他補助費用。依規定復職者,...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 在 焦糖綠玫瑰 caramelgreen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0 23:50:39

#請幫分享 #無關黨派 好的 不管您是投誰 全職媽媽或是獨力照顧小孩的爸爸 不應該為此喪失公民投票權利 -- 我看了很多人道聽塗說 各種散佈謠言 -- 說「小孩不能進去,就沒辦法投票」 👉明明就有辦法啊! -- 或「今年改不能投票」 👉一直都是一人投票,人家給你通融罷了 -- 或「6歲以上就可以帶進...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 在 焦糖綠玫瑰 caramelgreen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10 23:50:39

【#民主就是尊重彼此 #6歲以下不能進投票所 單親爸媽行使投票權靠3招!】 #歡迎分享❤ -- 本週六就要投票了,這次選情激烈,不管您支持誰,都將成為輸贏最關鍵的那一票,投票但若您是單親爸媽、偽單親、職軍另一半,又有未滿6歲的孩子要照顧,是否跟我一樣疑惑:「小孩不能跟我一起投票?那要怎麼辦?」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31 22: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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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罷免,沐霖報你知,Chapter3! 
     
    在上一章中,我們簡略的談到韓國瑜25年前的罷免案,雖然因為 #國民黨醜陋護航 #強硬提高罷免門檻 而失敗,從此罷免近乎變成了 #不可能的任務,但從此之後,勇敢的台灣人民仍不畏罷免條件的困難,前仆後繼地向忽視民意的政客們提出罷免,以下將介紹台灣解嚴後幾件較著名的罷免案。 
     
    從1994年的罷免擁核立委事件後,罷免權一度因為高門檻、高成本而被忽略,直到馬英九前總統第二任期,由於 #兩岸服貿協議 #土地違法徵收 #核電爭議 等 #忽視民意 的議題延燒下,四年一次的選舉機制已經難以處理不聽民意的 #馬意立委 們的惡行惡狀,使得罷免重新成為檢討不適任政治人物的方式之一。 
     
    2013年,由 #馮光遠 等人組成,並以實踐罷免向馬意立委算帳的 #憲法133實踐聯盟,對馬意立委 #吳育昇 提出罷免,雖然未通過第二階段連署,但可見當時社會已不再將罷免視為不可能的任務,對國民黨政府無能、違法亂紀的檢討聲量也越來越大。 
     
    2014年學運部分成員成立了Appendectomy Project 割闌尾計畫,號召選民罷免不適任的 #爛委 #藍委,並鎖定當時網友罷免意願最高的三位國民黨立委 #蔡正元 #林鴻池 #吳育昇 進行罷免,最終 #蔡正元罷免案 正式成立。 
     
    雖然以上兩案仍舊因為高門檻而失敗,但在 #割闌尾 運動的推波助瀾之下,各地運動遍地開花,也影響到關於罷免門檻修正的聲浪。在這之前罷免案由於通過門檻過高,因此反對罷免案只需要消極地 #呼籲選民不去投票 ,便可有效阻止罷免通過,十分不合理。因此為了讓罷免制度更加正常與合理,2016年11月29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三讀通過,讓 #罷免得以宣傳 #連署時間增加 #提案門檻大幅降低。
     
    2017年,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立委黃國昌因為支持婚姻平權草案,遭到反同團體孫繼正等人提案罷免並成立。由於此次罷免案是上述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的第一次罷免投票,使得反對罷免方不再能以呼籲選民不去投票的消極方式來阻止罷免通過,於是罷昌與反罷昌兩陣營的激烈攻防一時成為社會焦點。 
     
    由上述三案可了解到,2016年《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關於罷免門檻的下修,讓整體環境更完善。此次韓國瑜罷免案,也適用2016年新制,因此只需要 #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 #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估計57萬5091票)就可以罷免成功。 
     
    適逢 #韓國瑜落跑選總統 #市政成績不佳,6月6日的罷免可說是千載難逢的公民權利實踐機會,高雄市民們一定要攜家帶眷出門投票,展現台灣可貴的民主價值! 
     
    Chapter1這裡看:https://reurl.cc/arRYx4
    Chapter2這裡看:https://reurl.cc/7Xn8Vd
     
    #蔡沐霖
    #年輕抗體
    #關於罷免
    #沐霖報你知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 在 蔡沐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31 19:47:44
    有 623 人按讚

    關於罷免,沐霖報你知,Chapter3! 
     
    在上一章中,我們簡略的談到韓國瑜25年前的罷免案,雖然因為 #國民黨醜陋護航 #強硬提高罷免門檻 而失敗,從此罷免近乎變成了 #不可能的任務,但從此之後,勇敢的台灣人民仍不畏罷免條件的困難,前仆後繼地向忽視民意的政客們提出罷免,以下將介紹台灣解嚴後幾件較著名的罷免案。 
     
    從1994年的罷免擁核立委事件後,罷免權一度因為高門檻、高成本而被忽略,直到馬英九前總統第二任期,由於 #兩岸服貿協議 #土地違法徵收 #核電爭議 等 #忽視民意 的議題延燒下,四年一次的選舉機制已經難以處理不聽民意的 #馬意立委 們的惡行惡狀,使得罷免重新成為檢討不適任政治人物的方式之一。 
     
    2013年,由 #馮光遠 等人組成,並以實踐罷免向馬意立委算帳的 #憲法133實踐聯盟,對馬意立委 #吳育昇 提出罷免,雖然未通過第二階段連署,但可見當時社會已不再將罷免視為不可能的任務,對國民黨政府無能、違法亂紀的檢討聲量也越來越大。 
     
    2014年學運部分成員成立了Appendectomy Project 割闌尾計畫,號召選民罷免不適任的 #爛委 #藍委,並鎖定當時網友罷免意願最高的三位國民黨立委 #蔡正元 #林鴻池 #吳育昇 進行罷免,最終 #蔡正元罷免案 正式成立。 
     
    雖然以上兩案仍舊因為高門檻而失敗,但在 #割闌尾 運動的推波助瀾之下,各地運動遍地開花,也影響到關於罷免門檻修正的聲浪。在這之前罷免案由於通過門檻過高,因此反對罷免案只需要消極地 #呼籲選民不去投票 ,便可有效阻止罷免通過,十分不合理。因此為了讓罷免制度更加正常與合理,2016年11月29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三讀通過,讓 #罷免得以宣傳 #連署時間增加 #提案門檻大幅降低。
     
    2017年,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立委黃國昌因為支持婚姻平權草案,遭到反同團體孫繼正等人提案罷免並成立。由於此次罷免案是上述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的第一次罷免投票,使得反對罷免方不再能以呼籲選民不去投票的消極方式來阻止罷免通過,於是罷昌與反罷昌兩陣營的激烈攻防一時成為社會焦點。 
     
    由上述三案可了解到,2016年《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關於罷免門檻的下修,讓整體環境更完善。此次韓國瑜罷免案,也適用2016年新制,因此只需要 #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 #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估計57萬5091票)就可以罷免成功。 
     
    適逢 #韓國瑜落跑選總統 #市政成績不佳,6月6日的罷免可說是千載難逢的公民權利實踐機會,高雄市民們一定要攜家帶眷出門投票,展現台灣可貴的民主價值! 
     
    Chapter1這裡看:https://reurl.cc/arRYx4
    Chapter2這裡看:https://reurl.cc/7Xn8Vd
     
    #蔡沐霖
    #年輕抗體
    #關於罷免
    #沐霖報你知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5-15 22: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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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到立法院三個多月,在交通委員會,在提案的簽署、臨時提案的簽署上,受到傅崐萁委員許多的幫忙與照顧,點點滴滴,都在心頭。
     
    不過,立法委員入監服刑,事實上已經無法履行職務,卻仍保有職權,對於社會大眾而言,這是不可思議的,對於選區的選民而言,這是不公平的。
     
    其實,依地方制度法79條,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及村(里)長,一旦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就將解除其職務。
     
    但立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卻仍可保有職權,顯然,我們的法律對於受有期徒刑以上處罰的公職與民代,立場不一,充滿矛盾。
     
    制度上的民主漏洞,就用修法來彌補。
     
    時代力量會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新增73-1條:立法委員於就職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解除其職務。 立法委員因前項事由解職出缺時,適用前條規定辦理。
     
    朝野各黨的立委,捲起袖子,一起補洞吧。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6-06-22 11:54:20

    【抓漏補洞 打擊黑金!】

    針對地方賄選頻傳,今日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1.增列當選人就職後辭職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公職人員補選候選人。
    2.增列因賄選於法院審理中自行職辭者,其缺額由落選頭遞補。
    3.增列當選人於停職期間不得支領薪給、月俸、研究費及其他補助費用。依規定復職者,補發停職期間未支領之薪給、月俸、研究費及其他補助費用。
    4.增列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任職期間之薪給、月俸、研究費及其他補助費用,由原服務機關予以追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