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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簡表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公務人員退撫法通過 年金改革開啟新頁】
讓我們共同來承擔 也對受衝擊的公務人員表示歉意 請諒解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於今(27)日完成三讀程序,開啟台灣邁向年金體系財務永續發展的新頁。未來光是優惠存款利率歸零後,政府一年將節省145億元支出。整體公務人員年金改革可節省之經費至少有7千多億元,將全數挹注回退撫基金,至少維持退撫基金30年之財務穩健。
年金改革近十年來已成為全球趨勢,台灣為因應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的衝擊,亦無法逃避,亟需戮力改革,過去馬政府時期雖有提出改革方案,但終究敵不過國民黨立委的杯葛,而失去改革先機,使得台灣年金改革一拖再拖,使得職業分立保障差異過大、所得替代率過高、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過短、保險費率偏低或提撥不足、請領年齡參差不一、基金投資報酬率偏低,優惠存款未隨環境條件改變而取消,加上多項不合理制度如黨職併公職、政務官併計事務人員年資等社會各界長年以來詬病的問題延宕未處理,不僅造成各項退撫基金面臨破產危機越來越急迫,更讓年輕人無望,缺乏世代正義。
由於年改涉及層面廣泛、問題繁多且不易處理,所以民進黨自去年520執政以後,即展開長達一年的年改國是會議,並提出多項年改方案,之後分別由考試行政院送交立法院審議,而立法院經由司法法制委員會五天密集審查、五天半的朝野協商送院會處理,過程中即使國民黨以大法官釋字第717號解釋為其反對理由,自委員會審查開始即採取杯葛、拖延戰術、動作不斷,民進黨仍秉持堅定改革之決心,相忍為國,不斷與各關心年改之團體進行溝通協調,更平心靜氣與各政黨黨團坐下來折衝、協商,並釋出最大善意採納各黨團或委員提出之修正意見,其中公務人員退撫法草案,自6月22日起經三天半全天冗長發言、逐案表決進行二、三讀程序下,率先在6月27日完成三讀程序,跨出年金改革第一步。
全案通過條文共計95條,其中重要的條文,如:時代力量黨團所提退撫基金提撥率平衡機制(第8條)及離婚配偶退休金分配請求權(第82至84條)、國民黨鄭天財委員提案降低原住民公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及月退休金起支年齡(條文第17條及第31條)、曾銘宗委員提案訂定退撫基金運用管理之授權規定(第10條)、蔣乃辛委員所提資遣法定程序(第23條)、親民黨團所提機關組織精簡加發慰助金繳回標準(第41條),以及時代力量黨團與曾銘宗委員針對月退休金、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調整機制之修正動議(第67條),民進黨並非鐵板一塊,均有採納。
另全案重要條文如下:
1. 最低保障金額(條文第4條第6款)設定為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之本俸與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現為32,160元)
2.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准許採計為退休年資,並由公務人員選擇繼續全額繳費(條文第7條第4項)。另責請相關機關全面檢討性別工作平等法,軍公教保險及勞工保險個人負擔部分,研擬由政府負擔。
3. 退休金計算基準-退休前平均俸額採計期間(條文第27條附表一)施行後從最後在職5年平均俸(薪)額,逐年拉長到最後在職15年平均俸(薪)額。
4. 自願退休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相關規定(條文第31條及第33條):
(1) 一般公務人員自願退休請領月退休金起支年齡採5年過渡自60歲逐年延至65歲;至於指標數部分,則以10年過渡期與現行85制指標數銜接。
(2) 危勞職務自願退休請領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則維持現行規定(任職滿15年且年滿55歲)
5. 優惠存款利率調降方案(條文第36條):支領月退休金者,採2年半時間歸零,第一年從18%降到9%,第三年(110年1月1日起)為0%,並定有人道關懷條款規定。一次退休金者之18%維持年改版6年逐降,32160元以下不予調整,超過32160元的部分至第7年降為6%。
6. 所得替代率調降方案(條文第37條及第38條):所得替代率分10年,從本(年功)俸(薪)額俸2倍之75%降到60%(年資35年)【年資15年者,所得替代率則在10年間從45%降為30%】,每年調降1.5%。
7. 增訂原住民退休條款(條文第17條及第31條):原住民公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降為55歲,但須視其餘命之延長情形再作檢討;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及條件自110年起為任滿25年且55歲,之後逐年延後1歲至60歲止。
8. 調降退休所得及優惠存款利息所節省經費全部挹注退撫基金。
9. 修正配偶請領遺屬年金(原月撫慰金)之婚姻關係為10年;同時支領政府預算支給之定期給付者,只能擇優領取(條文第45條)。
10. 增訂離婚配偶具婚姻關係存續滿2年以上者,得請求參與分配該公務人員退休金之權利(條文第82條、第83條及第84條)
11. 增訂年資保留及年資併計機制(條文第85條及第86條),其中年資併計成就年金給付後,可終身支領年金。
12. 增訂每5年檢討制度設計與財務永續發展機制(條文第92條)。
13. 建立新制度(條文第93條):明定自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人員,重行建立新制度。
14. 年金改革實施日期(條文第95條);訂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原訂第1年實施之方案則調整為1年半(即自107年7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簡表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務員年改今三讀 18%三年後走入歷史】
立院經3日夜戰 91條文二讀
立法院臨時會審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全案共九十五條條文,在國民黨團祭出拖延戰而經三日挑燈夜戰後,院會昨二讀只推進到第九十一條,預定今日完成三讀立法。長期為人詬病的退休反而領比在職多之怪象,公務員退休金將因十八%優存兩年歸零、退休所得替代率調降而大幅縮水;現職人員退休金採計基準則將延至十五年的平均俸額,退休金起支年齡亦延至六十五歲。
公務員年改案十八%優存兩年歸零等關鍵條文,均已於上週五表決通過二讀,院會今日的三讀程序,原則上僅能就文字進行修正,可說年改的大方向已定,若順利完成三讀,這將是蔡政府年金改革所繳出的第一張立法成績單。由於法案預定實施日期是明年七月一日,也意味十八%優存將在二○二○年七月一日後走入歷史。
所得替代率 10年後降至60%
院會昨陸續二讀通過朝野早有共識之條文,包括擴大禁領雙薪的適用範圍、二分之一遺屬年金請領資格門檻提高等內容。
為拖延年改的進度,國民黨團昨仍針對無爭議、已達共識的條文逐條發言,企圖讓本週的會議進度停滯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致民進黨團無暇處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民進黨團則一度放出風聲,要先處理前瞻案,再處理政務人員案。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將大幅降低已退者的退休所得;但為保障其基本生活,也設有三萬二一六○元的樓地板,低於此標準以下者,均不砍。
月退樓地板 三二一六○元
社會最矚目的十八%優存,佔絕大多數月退人員,將在前兩年降為九%,並於第三年歸零。佔極少數的一次退人員,顧及其平均領取額度已低,避免與月退人員有太大失衡,除保障三萬二一六○元以下之金額,超過的部分,仍保有優存利息,以每兩年按十二%、十%、八%之順序,在第七年減至六%。
至於最關鍵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以卅五年資為例,首年就會從現行約本俸兩倍的九十五%,大砍至本俸兩倍的七十五%,再依每年遞減一.五%之幅度,在十年後降至六十%;等於是最高階的簡任十四職等文官,已被六萬三六九○元的天花板所框限。
就現職公務員而言,目前僅依在職最後一個月俸額採計的退休金,將在明年直接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並逐年拉至十五年平均俸額。
國民黨團及反年改團體均希望就年改法案聲請釋憲,主張草案內容嚴重侵害被規範對象的財產權、工作權和生存權等權利,將請求直接暫停適用相關條文。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表示,黨籍立委「已經簽好」連署釋憲聲請,但國民黨席次不足釋憲門檻,須尋求親民黨團與無盟立委高金素梅、無黨籍立委趙正宇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