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561的網紅張維倩,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教保員不當體罰真的無法可罰嗎? 維倩來告訴你,新北市府該怎麼開罰』  今日又見幼兒園體罰事件,維倩看到這則新聞十分痛心,也要呼籲新北市府不能踢皮球,儘速對不當教保員進行註記,避免日後有孩子無辜受害。 讓我們來看看今天新聞的說法,新聞指出『新北市教育局說幼保法沒有規範到幼保人員體...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 在 羅廷瑋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11 14:14:30

孩子加油😢 為你祈禱🙏 雖然不是在我選區發生,接到許多民眾陳情此虐童案,身為一位父親,除了感到痛心疾首,更無法置身事外。 今早在議會開議時間立即提出,並要求市長責成檢調單位徹查此案,該辦誰就辦誰、該嚴懲絕不寬容;目前從警察局轉述得知檢察官非常很重視此案,已加速辦理偵查。 ⚠️報告目前進度: 此案郭...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 在 張維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4-17 2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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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保員不當體罰真的無法可罰嗎?
    維倩來告訴你,新北市府該怎麼開罰』
     
    今日又見幼兒園體罰事件,維倩看到這則新聞十分痛心,也要呼籲新北市府不能踢皮球,儘速對不當教保員進行註記,避免日後有孩子無辜受害。
      
    讓我們來看看今天新聞的說法,新聞指出『新北市教育局說幼保法沒有規範到幼保人員體罰部分,無法直接將教保老師解聘』,又說『新北市府卻稱因為家長已經提出訴訟,在「一事不二罰」為由將本案「凍結」』,簡單說就是新北市府雙手一攤說「抱歉,沒辦法處理」。

    這個說法根本說不通!
     
    新北市府如果認為「幼保法」無法對該名教保員依法開罰的話,應可依職權使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來開罰,並依同法進行註記,解決當前不當教保人員四處流竄的問題,避免有下一個受害者產生。
     
    先前維倩處理過許多的兒虐案件,甚至還主動協助市府找了函釋(行政函釋法律字第 10703509270 號)來幫市府解套,就是為了要讓行政主管機關有權利可以為了維護公共秩序,仍得公告失職人員名單,也就是俗稱的註記,讓失職的教保人員不會在案件審理期間繼續執行教保的業務,保障兒童的就學安全。
     
    維倩會強力監督市府,也支持委員的修法補上幼保法的漏洞,不可以讓失職的人員繼續任職,讓我們一起努力來守護孩子!
     
    #婦幼律師張維倩
    #新北市議員為您發聲

    新聞連結:
    教保員體罰無法可管?立委呼籲修法
    https://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136898

    資料連結:
    托嬰中心施虐「一事不二罰」導致裁罰撤銷 張維倩提函釋補破網! -2019/10/14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35993
    重大突破!兒虐施虐者將被重新公告註記!!
    http://0rz.tw/N3m4K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 在 羅廷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6-24 18: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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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加油😢 為你祈禱🙏

    與社會局長、李麗華議員一同到醫院探視了解。令人痛心虐童事件頻傳,雖然不是在我選區發生,接到許多民眾陳情此虐童案,身為一位父親,除了感到痛心疾首,更無法置身事外。

    今早在議會開議時間立即提出,並要求市長責成檢調單位徹查此案,該辦誰就辦誰、該嚴懲絕不寬容;目前從警察局轉述得知檢察官非常很重視此案,已加速辦理偵查。

    謝謝各位網友的關心,也因為昨晚聚集民眾包圍郭姓保母家事件,檢察官和警察也都有回應不會吃案,但還是呼籲大家不可以動用私刑🚫、砸蛋、放煙火🚫等等來干擾無辜住戶。

    ⚠️報告目前進度:
    此案郭姓保母雖有保母資格,但未向社會局登記收托,市政府無法事先預防或有稽查的機會。案發後社會局立即啟動介入調查,查獲郭姓小姐「超收」嬰兒,後續調查結果如保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將依規廢止保母登記資格,並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且終生不能從業。

    #虐待兒童部分偵查不能公開

    根據數據顯示「往年」平均每兩個月就一件虐童案發生,只是不若今年受到媒體大肆報導。其實所有社工人員都很盡力,許多個案受到隱匿與知情不報的情況,等到出人命才知道,這是讓我們心碎且不樂見的。未來應與醫院擬定相關通報機制措,如有特殊就醫案件應立即通報社會局來防範。

    改善:
    1⃣️. 補充更多社工人力
    2⃣️. 關心有保母資格卻沒登記收托者
    3⃣️. 與立委反應並希望加重刑罰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 在 律師真心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1-18 23: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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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人知情15種虐童行為皆可報警處理

    忙到現在,但因為最近虐童案頻傳
    所以雖然夜深,還是要發文!!!
    剛好這幾天也在發生地台南……

    這邊你可能會想問,鄰居小朋友被家暴該怎麼?
    👉只能賴於知情人士或鄰居幫忙報警處理
    婦幼保護專線是113,緊急情況救援打110報警

    📙聲請保護令
    如果遇到家庭暴力,聲請保護令,目前分成以下三種
    1通常保護令 2暫時保護令 3緊急保護令
    詳細介紹在此:https://goo.gl/ZeYqJ2

    📙另外,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都可報警處理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
    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十、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十一、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十二、迫使或誘使兒童及少年處於對其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十三、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四、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
    十五、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大家如果發現有人有這些行為,都可報警請警察處理,依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以保密,故鄰居不會知道通報人之身分。

    #報警時間不限時段知悉即可通報。
    當然並非父母都不能處罰小孩,但必須限於合理管教
    也就是按家庭環境、性別、年齡、健康及性格、子女之過失輕重,及社會上之一般客觀通念定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90號行政訴訟判決)

    因此父母就算認為子女有過錯施以懲戒,若超過客觀之必要程度,核屬濫用懲戒權,也會被處罰的。像是對有過動情形的國小學童,用木棍責打手臂及頭頂致左右手瘀傷,以人渣較負面之字語責罵,都會被認為是錯誤的做法喔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90號行政訴訟判決)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