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kashi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侵入住宅罪?
時間Tue Feb 25 09:28:44 2020
各位好,
上週碰到一個法律案件,想請各位給我一些意見。
最近因為家裡土地糾紛,跟我大伯有些不愉快。上星期我到大伯家公寓大樓,跟警衛表明
我要到大伯家找爺爺,警衛同意我上去。接著我到大伯家,爺爺幫我開門,我跟爺爺拿了
房屋所有權狀和身分證後就離開。傍晚大伯下班回到家,得知這件事情後打電話跟我說我
這樣算侵入民宅,他準備要告我。
我想請問各位板大,我雖然沒有告知大伯我要去找爺爺拿東西,但我到大樓警衛室有告知
警衛大哥,警衛大哥也同意我上去。接著我到樓上大伯家,是爺爺幫我開的門,我拿到文
件就離開,這樣還算侵入住宅嗎?
不好意思,再拜託好心的板大給我一些意見,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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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uedolphin: 不算 02/25 09:30
推 scott2009: 反訴誣告 02/25 09:37
推 wea567: 有經過大伯的同居人,也就是爺爺同意就可。而且你有正當理 02/25 09:45
→ wea567: 由。並非無故進入。 02/25 09:45
→ wea567: 小弟認為不成立306侵入住居。以上供參。 02/25 09:45
→ justicesword: 潛在衝突以現場者之同意取向為準 02/25 10:06
推 Apologize924: 這樣外送員要被告翻了== 02/25 10:29
→ maniaque: 先注意那條法條要件 "無故" 02/25 11:02
→ maniaque: 另外,若權狀是你的,身分證也是你的 02/25 11:02
→ maniaque: 搞不好還有侵占罪(但看起來應該是你爺爺的權狀跟身分證) 02/25 11:02
→ maniaque: 總之,爺爺開門,就不存在侵入事實 02/25 11:03
推 winogu: 我家院子被小偷翻門進入,剛好被我家人現行犯抓住 02/25 12:53
→ winogu: 告他侵入住宅,檢察官不起訴原因是小偷說他是進院子撿東西 02/25 12:53
→ winogu: 最扯的是檢察官竟然要我去找承辦員警問當下有無拍照片 02/25 12:55
→ dakashi: 謝謝各位提供意見,感恩! 02/25 13:30
推 a9301040: 不成立,等他告 02/25 14:32
推 halue2456: 依照文意解釋來看 第一項要件不該當 你已經取得同意囉 02/25 16:38
→ halue2456: ~從你的文章看來 並沒有受退去之要求 準此 306無法該 02/25 16:38
→ halue2456: 當 02/25 16:38
→ bluedolphin: 也不要考慮反訴誣告 同樣也不會成立 02/25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