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侵入住宅證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侵入住宅證據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侵入住宅證據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uptoU (Up to U)看板LAW標題[問題] 侵入住宅與傷害罪疑問時間Fri Dec 1...



代友詢問:

事由是這樣子,

某日樓下一樓經營直銷的公司,其人員在我弟弟返家時,將我弟弟叫住,
並且出言叫囂,大聲咆哮,

跟我弟弟說:叫我不要對他車子吐口水,不然要我們好看,要我們小心點,
云云之類恐嚇意味的話語。

因本人從未對其車輛有任何舉動,無故遭其恐嚇,且擔心日後無故遭到無枉之災,
(其人與直銷公司行事作風與其他鄰居間也曾經有衝突)

便下樓欲與其理論,請對方若有證據,歡迎提告,或是請警察處理。

然對方根本沒有看到我吐口水,且強詞奪理,現場對方有兩人,一男一女為夫婦,

除無法提出證據以外,更極盡所能叫囂恐嚇,出言不遜。說理說不過後,

最後甚至拿起安全帽以及大型垃圾桶蓋,朝我與我弟攻擊,

我與我弟完全沒有還手,完全都是被攻擊,且立即報警,馬上至醫院驗傷。

在警局時,對方一改在打人現場的說法,當時對方男生說有看到我吐他車子口水,

到警局作筆錄時卻改口說,他沒看到,只是看到我經過,所以懷疑是我吐的。

而對方女方依舊囂張,警察私下曾有問對方是否道歉和解,

女生竟主張他們也要提傷害告訴,然我們完全沒有攻擊對方,所以對方並無外傷,

警方事後欲查扣安全帽等攻擊物品,卻早已被藏匿且對方推說不知有這些東西。

至於動手的女生竟然在警局說他現在肚子痛,也要去驗傷........
動手的男生(完全無傷,可能自知理虧所以沒有去驗傷),
其實男的已經有點想和解,可是女生非常囂張,弄了一張很好笑的驗傷單回來

去了醫院,弄了好久好久才回來,我們看到驗傷單只有寫著:
雙手多處0.5cm擦傷


比對我弟的傷勢:
打了破傷風,照了X光,
鼻子1.6CM傷口,臉部3CM腫脹
右腳1.5CM傷口,左腳3公分擦傷
膝蓋瘀血3公分等等

而我雖然被攻擊,但都有閃避所以沒有受到甚麼傷,
除了眼鏡被打掉以外。所以我就沒有驗傷也沒有告。

就只有我弟的部分,我弟控告對方二人傷害。

結果現在,拿東西攻擊人的,隨便弄一個小傷,也可以告人傷害?

我方現在有鄰居願意出庭作證,
現場是對方動手,我方完全被打,且對方持安全帽及垃圾桶塑膠蓋猛攻
並且言語非常囂張,一路打一路挑釁叫囂。
警察來時,女生還叫囂,兩個年輕男生打不贏一男一女真丟臉之類。
監視器雖然也有拍到,但是並不清楚,只看到雙方有肢體接觸。

另外,對方女生也吵著要提出侵入民宅告訴

當天現場,對方直銷公司位於一樓,地點為三十年老舊公寓小巷子內
我站在對方公司門口與其理論,並無踏入門內,門口為一般巷弄,可停汽機車的空間,
設有雨遮,當天下雨,所以很自然站在雨遮下,門口前與其理論。

監視器也有拍到,我一直都在門口,(如果進去,早就消失在鏡頭了吧!)
不過因為監視器格數不高,所以在中間,對方出手要攻擊時,我有閃躲,
有約3秒不在鏡頭內。(這樣可構成侵入證據?)
監視器也可以看到,當時我站在門口,對方說門口是他們的,叫我出去
我曾傻了一下往後退一步(但從頭到尾我都是站在外面)

對方雖然說要告,但是提不出錄影,也沒有人證可證明有踏入門內。


因為我們在這裡住了三十年,從未遇到這種,
(連警察看了監視器也私下跟我說,遇到惡鄰居就是這樣無奈)

想請教各位,此案我們該如何保衛自身權益,以及做何處理?
實務上,又有哪些會成立,結果可能為何?

以驗傷單以及一男一女 VS 兩男等等判斷,可以看出我們真的是被打的嗎?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53.51
ChrisBear:找律師要不要 12/16 17:30
有在考慮當中

bencheming:原則上你侵入住宅並不成立,而且若有鄰居能證明是對方 12/16 18:16
bencheming:先動手,那你弟也可以主張正當防衛無罪。 12/16 18:17
bencheming:若你對於現實描述為真只要他們一告你傷害,準備找個律 12/16 18:18
bencheming:師告他們誣告吧...然後合併恐嚇維安、傷害的部分好好敲 12/16 18:19
bencheming:他們一筆... 12/16 18:19
賠償倒是其次,不是很在意。主要是公道,所以在警局已經先提出傷害告訴,
可是對方拿那種驗傷單也要互告,猜測大概是想要用來當作調解的籌碼吧。
想要逼被打的也撤告。

bencheming:話說你弟傷害對方0.5cm擦傷可以被採信的話,那頂多證明 12/16 18:21
bencheming:你弟是一個大弱炮而已~XD 12/16 18:21
要打絕對不會打不贏或是只有這種根本不存在的傷
只是我方秉持動口不動手原則。
只是這樣也能被對方告傷害成罪嗎?
※ 編輯: uptoU 來自: 61.62.253.51 (12/16 19:39)
bencheming:這需要實務的個案認定,我認為不會成罪 12/16 19:55
bencheming:只要證人能證明是對方先出手,就算是菜檢座也不會起訴 12/16 19:57
bencheming:我個人是不認為0.5cm的表皮擦傷是有什麼妨礙機能或身體 12/16 20:00
bencheming:完整的情形。 簡單來說那女的就是來鬧而已,警察看了也 12/16 20:01
bencheming:會搖頭吧.... (上面不小心噓到) 12/16 20:01
sneak: 師告他們誣告吧...然 https://muxiv.com 08/12 22:35
sneak: 會搖頭吧.... (上 https://daxiv.com 09/15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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