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一般給付訴訟法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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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一般給付訴訟法條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法客電台 #法客話題 EP72 📣 綠色和平:推動再生能源,經濟部竟表示用電大戶負責1%就好 🗣 來賓:綠色和平 本集精彩重點: ☑️ 05:35「用電大戶條款」是什麼?誰是用電大戶? ☑️ 16:00 限制用電大戶的法條,不是很好嗎? ☑️ 36:50 綠色和平將提出臺灣第一場「氣候訴...

  • 一般給付訴訟法條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22 2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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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客電台

    #法客話題 EP72

    📣 綠色和平:推動再生能源,經濟部竟表示用電大戶負責1%就好

    🗣 來賓:綠色和平

    本集精彩重點:
    ☑️ 05:35「用電大戶條款」是什麼?誰是用電大戶?
    ☑️ 16:00 限制用電大戶的法條,不是很好嗎?
    ☑️ 36:50 綠色和平將提出臺灣第一場「氣候訴訟」!國際上有氣候訴訟成功過的案例嗎?
    ☑️ 46:00 再生能源可靠嗎?會不會很貴?經濟會崩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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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電大戶條款」是什麼?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 12 條第 3 條規定,電力用戶所簽訂之用電契約,其契約容量在一定容量以上者,應於用電場所或適當場所,自行或提供場所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儲能設備或購買一定額度之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未依前開規定辦理者,應向主管機關繳納代金,專作再生能源發展之用。

    換言之,本條強制高用電企業使用一定比例再生能源。

    ❐ 限制用電大戶的法條,不是很好嗎?

    該條規定看似要求企業善盡社會責任,但是卻留下空間給予經濟部去規範,法條子法規定一定容量或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但是實際上多少比例則由經濟部訂定。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蔡篤慰提到,由於再生能源是先有需求才有發展,因此綠能產業也認為如果經濟部沒有長期的產業規劃,例如每年應達到多少比例的再生能源,就會如同一灘死水。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宗旨是在於改善能源結構,多用清潔能源少用高污染能源,並且降低溫室氣體排量,與《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共通點都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落實環境爭議,應對全球氣候變遷,於環團來說這點是最重要的。

    就台灣用電結構觀察,用電大戶就佔了 50%,製造業、工業用戶以及少部分服務業,因此臺灣能源結構真正能夠改善的關鍵在於這些用電大戶。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蔡篤慰提到,若用電佔據 50%,理論上也要有一半的再生能源,例如經濟部訂定 2025 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需達到 20% 的政策目標。

    但是經濟部訂定契約容量的 10%,為再生能源的 1/6,白話說,用電大戶條款讓用電大戶承擔不到 1% 再生能源,剩下的部分都是由公眾資源來承擔,由台電去開發、收購再生能源。

    ❐ 將有臺灣第一場「氣候訴訟」!

    綠色和平也曾對監察院提出糾正案,參與公聽會也召開記者會嘗試過私下拜會經濟部,以及做過兩場非暴力直接行動,其中一次經濟部回應,經濟部在再生能源已經有完整的規劃,不需要單靠用電大戶條款來達到 2025 年的目標。

    因此,綠色和平也將對經濟部提出氣候訴訟,是台灣第一場氣候訴訟。

    全球氣候訴訟有 2000 例,氣候訴訟是指以氣候變遷的損害要求政府或企業擔負阻止氣候變遷的責任。

    2019 年菲律賓就曾有氣候訴訟成功案例,當時海燕颱風造成當地嚴重損害,當地十幾個團體向全球 47 家企業提起氣候訴訟,後來由菲律賓人權委員會調查結果認為,這些企業需向因氣候變遷遭到人權損害的菲律賓人承擔法律及道德責任。

    雖然由於菲律賓沒有管轄權,無法得到實際的賠償,不過本次氣候訴訟案例於法律上仍有其意義。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蔡篤慰說,這次氣候訴訟是以用電大戶條款並未針對用電大戶產生管制作用,不利溫室氣體減量以達到碳中和目標。

    但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並未有公民訴訟條款,以損害賠償提起氣候訴訟會有當事人不適格的問題(也就是沒有權利受損者),最後是以一般給付之訴提起,要求政府提出一個更好的子法。也因為法官對於該訴訟有一定裁量空間,綠色和平也期望民眾的關注能夠讓法官暸解此議題的重要性。

    另外在 2015 年,荷蘭也是全球第一個使政府去改變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的氣候訴訟成功案例。綠色和平專案主任蔡篤慰也提到,再生能源在歐洲反而是便宜的能源,由於再生能源的發展需要足夠的市場讓成本下降。

    再者歐洲電費本身也較高,例如德國一度電換算成台幣約 8 至 10 元,而電費便宜本身也不利於節電措施,臺灣使用的電費計算是採累進費率,用比較少電一度電比較便宜,超過七百度的電每度約為 6 塊,太陽能成本則是 4、5 塊,風力發電則是台灣最便宜的能源之一約 2 塊多,天然氣、燃煤發電都是 3 塊多。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蔡篤慰也提出再生能源已經朝向便宜的能源在發展,這也是一般人對於再生能源都很貴必須破解的迷思。

    「希望藉由氣候訴訟帶給全世界看到,台灣在氣候、法治方面是進步的地方,臺灣是願意開放討論並辯證對於民眾和社會公益有幫助的法律及訴訟,全球會睜大眼睛看到臺灣」

    氣候訴訟連署頁連結供參考: https://act.gp/3pewf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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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白話文運動 #綠色和平 Greenpeace 綠色和平 (台灣網站) #蔡篤慰

  • 一般給付訴訟法條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29 08: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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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警政署趕快檢查新北保大的法典有沒有瑕疵】

    時事:
    民眾持有壯陽藥,遇警盤查,因為「出於對於警察的信任」因此全程同意警方搜索、回警局、搜身(看肛門?)、驗尿、抽血…

    依照目前施行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5項規定,第三級毒品,#必須持有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才構成犯罪。否則,是行政罰,跟普通交通違規、亂丟一般垃圾的處罰性質一樣;在程序上,是依照《行政罰法》,而不是刑事訴訟法。

    然而新北保大發言人在記者會中不斷稱呼當事人為「#嫌犯」,並表示:「嫌犯持有六顆(疑似)含有三級毒品的膠囊,後續並抽血、採尿,移送偵辦」。
    警方口語上所謂的「嫌犯」,指的是對應刑事訴訟法條文所謂的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涉及、疑似犯罪的人 ,移送地檢署後稱為「被告」。
    至於行政罰的違規,依照行政罰法明文規定的用語,叫做「行為人」,當然不能隨便叫人家「犯罪嫌疑人」。

    ❓我們先別管法律問題了,現在更值得研究的是「壯陽藥的重量」以及「新北保大的法典內容」,到底有沒有問題?

    看來,新北保大應該是遇到史上最大的膠囊,每顆膠囊重達3-4公克,而且是純卡西酮。
    這是哪家壯陽藥?應該可以去報金氏紀錄。

    如果不是壯陽藥有問題,
    應該就是 #新北保大的法典有問題。

    #建議警政署趕快檢查一下新北保大的法典有沒有問題,如果有的話,趕快退貨,應該還可以跟出版社主張加害給付損害賠償。
    這麼丟臉,肯定有加害給付的問題。

    ------

    最後,我們要提醒一下民眾:
    在一個民主自由法治國家,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那些很喜歡喊著「我沒做壞事就不怕警察搜/不怕警察抓/不怕警察踹(?)」的,我們只能祝福你,好人一生平安。
    如果遇到警察,不聽律師勸告、不理會法條規定權利,抱持著「我一生三盲永遠支持警察」的心態,那就不要後悔。

    這個世界上,有好人,當然也有壞人;
    有很多好警察、好公務員,當然也是會有壞警察、爛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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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在網路上的PO文:https://bit.ly/2TPppzg
    新北保大記者會發言(圖片擷取來源):https://bit.ly/3eAd9e1

  • 一般給付訴訟法條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2-07 13: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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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取消八折優惠值得哭哭,但你知道這些北捷的小故事嗎?】

    ▌代誌係安內啦

    沒錯,做為苦民其苦的好粉專,我們特別企劃ㄌ(?)一篇跟 #台北捷運 誕生有關的人們的故事合輯,要來提醒廣大的我大天龍國子民以及北漂青年(aka所有通勤族們):

    #北捷要取消電子票證8折優惠了!
    北捷要取消電子票證8折優惠了!
    北捷要取消電子票證8折優惠了!
    (報告老闆!看來我上不了班了!)

    不過改成 #單月搭乘10次9折,#30次8折,#50次7折!
    (好吧老闆我又可以上班了)

    早知道傷心總是難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不知道這首歌的人去面壁)好了來不及了,你已經掉進捷運便利性的圈套了,抗命不如認命!一起來更認識北捷!

    ▌你知道北捷是以怎麼樣的模式經營的嗎?

    北捷是公營交通事業特許經營公司,目前沒有上市(不能對大眾公開的募集錢錢),股東包括臺北市政府、交通部、新北市政府、唐榮公司及臺北富邦、兆豐、合作金庫等三家銀行計七位法人,前面三個加起來佔股比例超過98%,但後面幾個也很難說是真正的民間參與,比如像是兆豐銀行官股持有比例就很高。因此基本上可以說北捷是國家在經營的。

    ▌你知道北捷曾經的招考簡章,被判定有就業歧視嗎?

    北捷曾經的 #招考簡章 中關於體檢規定,認為有法定傳染病的人不得錄用,而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是將 #愛滋病 (正式名稱:#後天免疫缺乏病毒症候群)列於第三類傳染病。但我們都知道愛滋病是透過血液、體液傳染的,一般正常工作的交流根本不會怎樣,因此依照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6條之1的規定:「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勞工局認為北捷過度侵害愛滋病患者的工作權,現在就已經沒有這種規定了。(上面說的條例被廢止了,現在改成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你知道有一群人家住在捷運附近,因此土地被國家take away嗎?

    簡單來說,住在大坪林、萬隆那邊的幾個聲請人是認為徵收程序有瑕疵提起訴訟敗訴,所以提起大法官釋憲。大法官看了法條眉頭一皺,認為規定的太寬,導致國家一搶土地就搶太大片,而且徵收等於是完全剝奪人民的財產權,並不是要達成土地資源利用、地區發展等目的所不得不使用的手段,所以認為違憲。這號解釋有很多大法官都提出意見書,其中就有關於 #徵收制度協議先行 的檢討,就是那個時候的規定都是說要先協議,協議不成才可以報請徵收。李震山大法官就說這是一個 #偽善的制度,如果協議不成就馬上變成強制的前提要件,而沒有辦法回到協商的原點,其實就會成為人民「敬酒不吃,吃罰酒」的局面,導致喪失協議本來的目的。

    ▌你知道有一群人因為蓋捷運患病,到現在還在跟國家討一個公道嗎?

    北捷當初在興建階段曾經採用「壓氣工法」,但施工時卻沒有依照標準規範讓工人減壓並得到充足的休息,導致這群工人最後罹患了 #潛水夫症。雖然有透過 #勞工保險 的 #職災給付 進行治療,但是在 #勞資爭議,也就是真正負起賠償的人的部分卻仍然沒有解決,當時的捷運局、台北市政府、聯合的承包商日商新亞公司、台商青木公司還是工人的雇主到底誰要負責?倒閉的倒閉,剩下的則認為不是自己的責任,還有包括時效性、因果關係認定等等的問題。現在這群人還在訴訟中,希望國家不要忘記這些加速城市進步的人的犧牲。

    YAHOO建了一個專題,大家可以看看:https://buff.ly/2LsktvW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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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貴智|當法院選擇保護喜歡安定的人-談愛滋退學案
    https://buff.ly/2O7QYjJ

    陪伴整個台北走過數十年歲月的北捷,在它身上發生的大小事還有很多,希望之後除了取消優惠外可以只發生好的。好啦不說了!報告老闆!天氣太冷上不了班啦!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https://buff.ly/2rebZ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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