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列等. | 職稱. 職務列等. (簡任)消費者保護官. 簡任第10 職等至第11職等 ... 等至第3職等. 說明: 本表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6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訂定。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