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2
我心裡害怕的高雄勞工局申述性騷擾案件
(我是當事人)我被一名叫做Michael Greg* 的CEO性騷擾, 當時我在一個叫 Black*ye VR 工作
過了一年, 原本我想讓這件事石沈大海, 但我希望我的故事可以給大家對性騷擾事件更嚴重的看待, 我說的每一句都是實話沒有任...
2019.08.12
我心裡害怕的高雄勞工局申述性騷擾案件
(我是當事人)我被一名叫做Michael Greg* 的CEO性騷擾, 當時我在一個叫 Black*ye VR 工作
過了一年, 原本我想讓這件事石沈大海, 但我希望我的故事可以給大家對性騷擾事件更嚴重的看待, 我說的每一句都是實話沒有任何多餘的東西, 內容牽涉到一些讓人不舒服的事, 這些都是我不會想到會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以下M為性騷擾我的老闆的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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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我上班第一天, 老闆叫我進會議室單獨開會
一開始是談公事, 接下來老闆突然說我的嘴唇很美, 我說謝謝, 然後他繼續誇獎我的長相, 最後他說我有一對很棒的胸部(amazing breast), 老實說我當初覺得怪怪的,但是因為他是老闆,而我當時又需要一個工作, 所以我沒說什麼然後假裝沒聽到。
2019.08.06
老闆要我跟他在還沒施工的辦公室會面, 我們約在一樓,他看到我的男朋友接送我, 我們上去時討論辦公室的裝潢計畫, 而他用手搭我的肩膀(他的腋下是貼緊我的手臂的), 我把他的手拿開,後來我們等輕軌時,
他問我
M: 為什麼不喜歡被搭肩
我: 因為我不想要給剛認識的人這樣
M: 妳太緊繃保守了, 妳會自慰嗎?
我: 我不想回答這個問題
M: 妳應該要嘗試看看的會讓妳比較不那麼緊繃, 別擔心, 我的每一個助理我都會問這個問題, Ren*e(前助理) 也有被我問, 妳昨晚有跟妳男友上床嗎?
我: 一樣!我不想回答這個問題
M: 那妳男朋友大概會想跟妳分手, 性對男人很重要, (這邊他講了很多他的性歷史)
最後問我
“是否會給很棒的口交?”
2019.08.07
這一天他都不在所以沒有發生什麼事
我當天晚上終於跟我男朋友坦白這一切
我講到哭因為我覺得好丟人
2019.08.08
我想要離職, 但我不知道怎麼辦
於是我跟一位同事(他有妻子和女兒, 我以為他會比較了解)
訴說所有的事, 他說這一切說不定是個誤會,
並說我說的這些是很嚴肅的指控
我跟他說這些都是事實, 都是他對我做的事情
當天半夜我寫了封電子郵件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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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我就去勞工局申訴
M跟勞工局回覆說他有一個固定伴侶和兒子
並說他覺得我情緒不穩定才會對他做出這些指控, 他的回覆都沒有直接的針對問題來回答
勞工局寄公文要他做出回覆, 他也沒有再回
勞工局建議我申請調解委員會
開了三次他都沒來
第一次說他沒收到信
第二次前一天晚上說他要去臺北開會
第三次他說他要回紐西蘭因為他的家人過世
這三次會議我跟主席還有兩位調解委員都有到場, 我們被放三次鴿子
最後調解委員說他一定不會來的並安慰我道說''有些人比我更慘,被性侵了最後也是因為沒有證據所以沒有辦法起訴''我不知道要對這句做出什麼反應
今年六月我收到了一封勞工局的公文說這個性騷擾的案件是成立的, 但成立是因為M身為雇主有義務要對公司性騷擾案件作處置而他沒有
我如果要可以拿這封信去起訴他
然後呢? 他早已離開臺灣了
我也不能做甚麼了
我因為這個事件長達半年都做了同一個噩夢:
我在路上遇到M, 然後我當場跟他對質他對我性騷擾的事件,M說他沒有對我性騷擾,接著在我耳邊小聲地說:''就算有又怎樣, 又不會有人相信你''
接著他直接把我壓在街上摸我, 我大聲的喊救命, 而每一個經過的路了看了一眼又繼續走。
這個惡夢讓我非常的痛苦,
好像帶我到一個更糟的地方
這期間我也聽到了一些不是事實的話,
說我跟M要二十萬之類的諸如此類的謊話
M開的薪水都很高他的員工理所當然都會站在他那邊
而從這件事我也看到錢跟權能讓人變得多噁心
還有為什麼有些人被性侵或被性騷擾最後會選擇閉口不談
我想我說出來是想讓大家更知道怎麼保護自己
#metoo #性騷擾
高雄勞工局申訴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司要求請生理假要出示證明?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今天我看到一件令我相當傻眼的事,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踢爆,竟然有社福單位要求女員工在請生理假時,必須拿出生理用品作為憑證才能請假。
都什麼年代了,竟然還有如此不合理的要求?真是太離譜了!
在此提醒大家,女性每個月本來就可以請 1 天的生理假,而且每年有 3 天生理假不併入病假計算;另外,早在 2013 年就已經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明定「雇主不可要求請生理假須提出證明」!
生理假與病假的性質不同,因經期導致的不適,本來就難以用客觀判斷或儀器檢查,加上每個人對疼痛的忍耐程度也不一樣,同一個人也可能每次生理期狀況都不相同,難以透過任何方式,來證明疼痛達無法上班的程度。
《性別工作平等法》已施行將近 20 年,雇主不應該無視性工法的規範,或用不了解性工法作為抗辯理由,繼續作出違反性別平等權益的行為。
2017 年時也曾發生過一起類似案例,新北市某間公司要求員工請生理假時,必須提供驗試紙證,此舉不但侵犯員工隱私,也違反了性別平等工作法,最後,這間公司被勞工局裁罰 10 萬元。
因此,如果你任職的工作單位要求請生理假需附任何證明方式,不論是拿出使用過或未使用過的生理用品、驗試紙、就醫證明、經痛診斷等各式天馬行空的方法,通通都是違法的,你可以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33 條,向地方勞動主管機關申訴!
別讓雇主們這種石器時代般的舊觀念,侵害你的個人權益!
高雄勞工局申訴 在 東森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波波編:超誇張 竟然有這種公司?
#公司 #解雇 #未婚
高雄勞工局申訴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因性別、性向,或者是孕婦等身分,碰上就業歧視的案件時有所聞,但在高雄岡山卻有一起勞資糾紛是以婚姻狀態和婚假為主。
勞工在報到的時候和公司預告要請婚假,結果公司是以勞工面試說已婚、報到改口未婚,不夠誠信,還有請婚假可能會影響業務推進為理由來解僱勞工。
經過向勞工局申訴,雇主被開罰30萬,雇主提起行政訴訟,最後被駁回。
▶️新聞事件背後 藏著什麼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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