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體罰不當管教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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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體罰不當管教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萬的網紅王婉諭,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外師來台打小孩,還能享永久居留優惠? 明日攬才專法協商,需要大家關注 👀! 明天中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將審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不過,對於法案當中出現的漏洞,讓我非常擔心。 上週,我們在經濟委員會就曾對此質詢,當時我們提到,《攬才專法》是邁向雙語國家政策非常重要的一環,當中涉及...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體罰不當管教 在 林于凱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5-02 21:46:36

說真的,我這個年代的小孩,很少是沒有被打長大的。 有一次,我回學校的校慶,老師很誠摯地跟我學長說,「歹勢,以前對你們打太兇」。沒錯,以前的有些家長會說:「老師,盡量打,不打不聽話」。 但是,被打的記憶,其實影響很深遠;更可能會導致:深層的人際溝通損害。 🌱腦科學告訴我們:大腦會被體罰「打壞」!...

體罰不當管教 在 鏡好聽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08:45:25

【溫飽已經很難,要如何談教養】#脆弱家庭現場 #藍佩嘉podcast《大家來談拚教養》 「這些家庭裡的小孩有症狀時,例如過動,家長不會帶小孩就醫;不只因為要花錢,他們也沒辦法搞清楚要看哪一科,或怎麼跟醫生講話。最重要的,他們擔心孩子被貼上標籤,會被老師放棄。」 勞工階級或低收入戶家庭,因為資...

體罰不當管教 在 雖然媽媽說那裡太危險itissaidtobedanger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3:45:00

#informationdesign [螢幕背後的網路霸凌] 「去年泰國社群媒體上有 703,484 則霸凌相關貼文⋯⋯」,驚人的數值呈現在去年 Punch Up 和泰叻報於世界網路霸凌日的數位專題,與泰國第三大電信 dtac 、社群分析 Wisesight 合作,整理2018到2019年間,網路霸...

  • 體罰不當管教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18 21: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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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師來台打小孩,還能享永久居留優惠?
    明日攬才專法協商,需要大家關注 👀!
     
    明天中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將審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不過,對於法案當中出現的漏洞,讓我非常擔心。
     
    上週,我們在經濟委員會就曾對此質詢,當時我們提到,《攬才專法》是邁向雙語國家政策非常重要的一環,當中涉及到外國人來台工作或居住的條件放寬,以及永久居留證的取得。
     
    然而,根據現在的草案版本,這些曾經發生體罰、不當管教,甚至傷害過孩子的外師,卻還能繼續以他們的教師專業,用相關優惠來申請台灣的永久居留權,或是永久居留權不受傷害行為影響,不僅相當不合理,甚至恐怕變相影響到孩子的受教權!
     
    比如說,今年五月初於基隆,一名外籍教師因為授課不當,導致 9 歲女童脊椎受傷,目前,家長已經以過失傷害,對這名教師提告;去年,竹東也發生一起外師虐童案,被以違反《兒少權法》第 49 條受社會局裁罰,被提報到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
     
    但是,即便發生了這樣的憾事,這些外籍教師們,依舊可以繼續享有永久居留優惠!
     
    因此,針對《攬才專法》可能衍生的問題,我們便提出了附帶決議跟修正動議:
      
    ✔️ 提出附帶決議:為了確保本來因為具有教學專業才能夠優惠入台的外師,一旦在教育現場做出不符期待的虐童行為時,就不能以優惠方式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證,因此,我們要求內政部在訂定「無不良素行」的認定標準時,要包含違反《兒少權法》,以及對兒童及少年犯下刑法傷害罪,經判決確定的這 2 種情形。
     
    ✔️ 提出修正動議:修法規範因教育專長而來台灣從事教育工作的外國專業人才,如果在執行業務時,有發生體罰、不當管教、傷害學童的行為,必須要審查是否撤銷他的永久居留資格。
     
    上週法案逐條審查時,我便提出這樣的質疑,但當時各相關部會卻無法提出有明確的對應措施或相關法規可以因應,這也是為什麼我特別要在協商前呼籲大家一起重視。
     
    雖然現正處於疫情期間,但是這部分仍需要大家一同關注!
     
    明天《攬才法》即將進入協商,還請大家支持我們提出的修正動議及附帶決議,把漏洞補起來,別讓這些有問題的外籍教師,繼續用他們有問題的教師專業,享有永久居留權。
     
    外籍教學專業來台工作,不當對待兒少零容忍!

  • 體罰不當管教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23 16: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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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幼教大體檢,全民護幼一起來

    虹安受 #全教總 邀請,參加 #全國幼教大體檢 記者會,持續關心 #準公共幼兒園 的亂象議題,深入探討全國幼兒園的違規樣態,包括 #師生比不符、#聘用未具教保資格人員、#違反空間面積 等等,這些問題都大大影響幼兒托育的品質,尤其家長們繳了許多學費(一個月4千到5萬),就是希望他們最關心的寶貝能夠得到好的照顧,但是我們看到現在這些違規現象,顯現出中央行政團隊沒有積極面對問題,地方政府也沒有主動進行稽查,才會造成部分幼兒園素質低落,令家長擔憂。

    根據媒體報導,前幾天在台中的一位男童身上竟出現瘀痕和咬傷,家長懷疑是在幼兒園受傷,但幼兒園想盡辦法規避責任,甚至說監視器壞掉,而當地方政府到現場稽查時,園方卻把所有學童帶出去校外教學,後來發現其實是在附近的公園,造成「你查我躲」的狀況!而且園方還用只能載16人的娃娃車,載了21位幼童出門,很顯然是違規。

    針對這樣的現象,虹安提出兩大訴求:

    1. #加強抽查不放水,查到重罰不手軟!
    現在地方政府是要求違規「限期改善」,但 #限期改善 之後,是否有主動地去追蹤,還是就放縱這些違規樣態持續發生,沒有任何作為?直到哪一天又被吹哨者檢舉,或等到民眾陳情,不得不處理的時候,才開始想辦法去稽查?對此,教育部應該更主動、積極地把關,監督地方政府稽查或開罰,而不是消極地等民眾檢舉,或依賴業者限期改善。

    2. #修法補破網,惡劣教保員不再無法可管
    虹安辦公室也接到家長陳情,孩子受到教保員虐待,他嘗試請地方政府調查證據,要開罰的時候才發現,現行的 #幼照法,僅規範負責人和教保員以外的服務人員 ,而在現行的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當中,又未訂定相關的處罰,形同教保人員對幼兒有不當體罰、管教或性騷擾行為,竟無法可管!虹安將提出修法,明文規範教保人員對幼兒體罰、不當管教或性騷擾行為之罰則,彌補法律漏洞。

    虹安希望能夠協助民間團體和家長們,真正落實到監督教育部和地方政府,讓家長們在托育的品質有所提升。這些孩子們也是我們國家未來的棟樑,尤其現在面對到少子化危機,讓大家安心生小孩、養小孩,絕對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事情。

    #幼兒托育亂象叢生
    #保護幼兒刻不容緩

  • 體罰不當管教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10 08: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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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兒園虐童事件頻傳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有大漏洞
    #孩子們不能再等
    #修法不能再拖

    臉友一直很關心幼兒園虐童事件到底為什麼無法遏止?昨天上午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跟多位家長及老師,又踢爆一起台北市私立幼兒園的嚴重老師虐童事件,強逼孩子吃嘔吐物、拿鞋子丟孩子,甚至還恐嚇孩子「說出去爸爸媽媽都會死掉」,導致孩子不明原因嘔吐、血尿,就診身心科超過半年。

    但是連幼兒園負責人都出來道歉,老師也被開除後;台北市教育局的調查及社會局的認定結果,竟然是整起事件 #完全沒有人被裁罰,虐童的老師現在人還在另一所幼兒園任教!

    所以,到底為什麼,政府大力推動 #兒童權利公約,台北市還推 #兒童友善城市,卻連給幼兒們安心上學的環境都做不到?我辦公室花了一些時間研究,發現原因可能是:

    ❶法規有大漏洞,包括 #沒有強制設監視錄影設備、#教保服務人員罰則缺漏等。

    ❷現有 #罰鍰太輕微,不成比例,幼兒園根本不怕。

    ❸各地方政府 #督導和稽查力道不足,家長申訴管道耗時耗力,求助無門。

    ❹當然,還有最根本的問題是 #幼兒園公共化太少,限制家長選擇,賣方市場資訊不對等。這點的詳細分析可看我之前的貼文👉
    https://www.facebook.com/daan4fanyun/posts/3920505264646077

    以下我將一一說明,細項有點多,但就是這麼多原因綜合起來,造成目前幼兒園的不安全環境,必須說清楚講明白。

    ❌幼兒園沒有強制設監視錄影設備

    針對0至2歲托嬰中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規定應設監視錄影設備,衛福部也在今年初制定資訊管理利用辦法。

    但是規範幼兒園的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卻沒有規定。這造成幼兒園可以完全不設監視器;就算有設監視器,發生事件後,家長想查閱也困難重重,還給幼兒園可以滅證的機會。

    就像這次台北市的事件,教育局去幼兒園看監視器畫面的前一天,還先打電話通知幼兒園⁉️ 最後社會局到底從教育局獲得什麼調查報告,以致於最後認定不須開罰?是真的證據不足,還是違法片段在調查中被刻意忽略?家長完全無從得知,當然也無法信任教育局據此做出的調查結果。

    ❌教保服務人員罰則缺漏

    目前幼照法第46條規定「教保服務機構負責人」及「其他服務人員」有虐童行為時,#教育局 應處罰並公布姓名和機構名稱;但該規定卻不包含直接照顧幼兒的 #教保服務人員。

    導致目前幼兒園老師虐童只能適用 #社會局 主管的 #兒少權法 第97條。必須是 #重大兒少事件 才能裁罰和公布姓名,門檻比幼照法的 #體罰、#不當管教 等更高,更不容易認定和裁罰。

    經過我辦公室詢問教育部,確認這是 #立法上的重大缺漏。因為整個法體系上把跟幼兒關係最重大的教保服務人員各種規範整合到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來處理,但卻漏掉了超級重要的虐童罰則。

    ❌罰鍰太輕微不成比例

    以目前幼照法的罰則來看,最常見的「不當管教」只罰6000到3萬元,「體罰」則是6萬到15萬,「性騷擾」也只有6萬到30萬。

    「不當管教」寫起來雲淡風輕只罰6000到3萬元,但對於在學校完全處於弱勢又難以為自己發聲的幼兒們來說,一開始常常是隱形看不見的傷害,但負面影響深遠。現有的罰鍰金額顯然不成比例,也難以產生足夠的嚇阻力。

    ❌各地方政府督導和稽查力道不足

    以這次台北市的事件來說,教育局的調查過程,#完全沒有主動向家長了解案情,調查完畢也 #完全沒有告知家長結果。這顯示出在第一線執行者身上,看不到政府對幼兒園孩子的保護責任。

    除了虐童案之外,幼兒園也很常發生 #超收 #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 #黑牌教師 #師生比不符 等問題。但家長鼓起勇氣檢舉後,卻常發生地方政府在前往稽查前先電話通知、稽查後只要求限期改善、改善後只看照片就結案的情形。家長申訴耗時耗力,最後卻還是求助無門。

    孩子是我們最重要的寶貝,有權利在安全的環境中長大,這是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 #幼兒園修法與改革不能再拖,這個會期我將盡全力推動相關修法與制度改善:

    👉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增訂幼兒園設置監視錄影設備的規範,並由教育部訂定管理辦法。

    👉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教保服務人員罰則,並且要公開姓名及機構名稱。

    👉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提高虐童罰鍰,以嚇阻幼兒園虐童及不當管教行為。

    👉監督教育部確實督導地方政府改善調查幼兒園違法的作業流程,力求實質管理,還給幼兒安全的環境。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