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離職勞基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離職勞基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離職勞基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離職勞基法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4萬的網紅Yahoo!奇摩新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大家覺得目前的台灣職場,對孕婦友善嗎? #懷孕 #離職 #勞基法 #YFB...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萬的網紅Spark Liang 张开亮,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想成為SSS-打開吧財箱主播招聘點這裡 :https://bit.ly/2KtVw66 【對於離職的員工,Spark的看法是。。。?】 SparkSparkStudio旗下的頻道 打開吧財箱的主播Derting辭職了! Derting辭職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其他同事對於他的離開又是什麼樣的看法...

離職勞基法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03 20:32:12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

離職勞基法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03 20:32:12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你是會詳細查看合約的人嗎?許多人求職的時候,一心只想著要把握眼前的好機會,卻忘了仔細查看勞動契約的內容(甚至也別忘了要求ㄧ式兩份或副本),待日後工作出現爭議時,才發現當初簽訂的合約內容怪怪的,好像跟法令規定的不一樣,這時候到底該怎麼辦呢😢 以我自己為例,剛畢業的時候在某單...

離職勞基法 在 健身查德|私人教練銷售攻略 |教練成功學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0 21:44:23

年薪兩百萬的悲歌:「突然失業,還有小孩老婆要養該怎麼辦?」 舉重女神郭婞淳說: 「老天爺要你多成功,就會給你多少挫折與磨難。」 人生總會遇到一個魔王,當你使出畢生的絕招反擊時, 他不只把你的絕招視為廢招,更能夠瞬間把你秒殺。 這時候....我們該如何是好? 答案其實就只有四個字, ...

  • 離職勞基法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2-23 05: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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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覺得目前的台灣職場,對孕婦友善嗎?

    #懷孕 #離職 #勞基法 #YFB

  • 離職勞基法 在 天下讀者俱樂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8-05 11: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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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招聘到離職,勞基法白話文】
    #Popradio #最正點 #林書煒

    現在的勞資法規越來越嚴格,勞資雙方一不小心,可能就觸法。管理員工的第一線經理人可能要隨時注意自己的用詞、招聘新進人員的流程、員工的加班事宜等等。而員工也要注意,避免自我權益被侵犯。

    如何一起打造良好勞資關係的環境?讓擁有勞資雙方經歷的陳業鑫律師來告訴你~

    🌻延伸閱讀【約滿不續聘變非法解雇?約聘人員也要給資遣費?】https://bit.ly/30oO9Ca
    🌻好書推薦:第一本「說人話」的勞動法專書,陳業鑫律師最新大作《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超白話從聘僱、管理工時、調動、資遣全方位解說勞動法規及處理辦法》https://bit.ly/3aznqWa

  • 離職勞基法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1-05 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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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聘、約聘人員離職有沒有資遣費?】
    最近同時接到雇主、勞工的諮詢,問我「約聘人員有沒有資遣費?要不要給資遣費?」這個問題說來簡單但也複雜,先從約聘人員的定義來說起,再來是定期契約的意義,最後法院是怎麼看這種案件的。
     
    🎸什麼是約聘工?聘用人員?約聘勞工?
     
    「約聘」的意思,說穿了是「短期、暫時、不長久」的意思。
    一般的勞動契約不會寫服務年限,原則上會希望雇了人就用到退休為止,但在某些情況,雇主可能只有密集但短暫的勞動需求,因此只想雇用「短期」勞工,例如只簽一年一期的勞動契約,這一類的勞工就叫做「約聘人員、聘用人員或約聘勞工」。
     
    「聘用人員」這個詞原本是出現在政府機關,因預算有限、非長期需求,不走正式的公務員任用流程,而依照「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來使用短暫勞動力,但民間也不少企業或雇主有相同的聘僱需求,因此「聘用人員、約聘勞工」現在被用來廣泛指稱「短期、暫時」的勞工。
     
    🎸聘用人員、約聘勞工,不一定能拿資遣費
     
    聘用人員、約聘勞工能不能像一般勞工一樣索取資遣費?這個問題要分兩階段來回答,簡單來說,如果你是政府機構的聘用人員,基本上是拿不到的;如果你是民間企業的約聘勞工,可能可以拿資遣費。
     
    1⃣政府機構依照「聘用條例」雇用的勞工,不能拿資遣費
     
    過去勞動部有一號函釋(勞動1字第0960130914號),明確指出政府依照「聘用條例」雇用的勞工 #不適用勞基法。
    資遣費是勞基法保障的權利,既然政府聘用勞工不適用勞基法,那也沒辦法向雇主索取資遣費,只能依照公務員相關法令去索取離職金(參考勞動基準法第84條)。
     
    2⃣民間企業的聘用人員、約聘勞工,可能可以拿資遣費
     
    民間企業也可能有約聘需求,但民間企業就沒有「聘用條例」可以用,民間企業雇用約聘勞工必須遵守勞基法。依照勞基法第17條規定,不管是雇主歇業、虧損被迫資遣勞工,或是認為勞工不適任而主動資遣員工,勞工都可以向雇主索取資遣費。 
    (註:謝謝網友補充,現在大多數勞工已經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資遣費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計算,還是可以領資遣費,只是比勞基法規定的要少一些。)
     
    但這有個例外:期滿離職。
    勞基法第18條規定,如果勞工是因為契約到期,「期滿離職」的話,雇主就不需要給資遣費!
     
    還記得什麼叫「聘用人員」嗎?
    聘用人員特別的地方就在於契約有期限,屬於「定期勞動契約」,因此只要雇主不提前解雇你,等到你契約到期時讓你走人,你就拿不到資遣費!
    同樣都是勞工,但一般勞工不會有期滿離職的可能性,雇主想踢走員工,勢必要付出資遣費;但聘用人員、約聘勞工基於契約的天性,雇主可以不提早資遣,消極等契約到期,一樣有踢走員工的效果,又不用付資遣費,對於聘用人員、約聘勞工來說相對不公平。
     
    🎸如果你是民間的約聘勞工,卻被放置play等待離職,你還有一個機會可以討資遣費!
     
    討資遣費的機會是:告訴法官你簽的根本是「不定期契約」!
     
    你可能會覺得奇怪:聘用人員不就是簽定期契約,怎麼還能跟法官說是「不定期」呢?
    這是因為,並不是所有勞動契約都可以簽「定期契約」的。
    依照勞基法第9條,只有臨時、短期、季節性或特定工作可以簽定期契約,如果有繼續性的工作,應該簽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依法不用給資遣費,有些雇主就會濫用這個機會,把「不定期契約」拆成「定期契約」來用,明明你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與正規勞力沒什麼差別,也不具有定期特性,雇主卻偏偏用1年1聘的方式,分好幾年聘。
    這時候,雖然契約上是有期限的定期契約,但依法 #該簽的是不定期契約,雇主就有濫用契約規避法律責任的疑慮,因此你可以向雇主主張不定期契約的權利(也就是資遣費),如果雇主不從,進一步提起訴訟向法官主張。
     
    📌實務上,法官會「從實認定」到底契約該定期還是不定期,不會單純依照契約上寫的「服務年限」就判斷對錯。
     
    舉例來說,「清潔工」就有法院認為是不定期勞動,不可以簽定期契約規避責任(參考臺南地方法院105年度新勞小字第4號民事判決)
     
    另一個案例則是機械工廠的勞工,某雇主和勞工簽半年期契約,但加起來也是簽了3年,甚至有發放年終獎金;雖然雇主辯稱是臨時有訂單增加才雇用,但從勞工實際工作內容來看,根本是工廠的日常業務,最後法院判決屬於不定期契約,雇主要給資遣費。
    (參考高等法院100年度勞上易字39號民事判決)
     
    🎸約聘勞工也是工,除了政府聘用人員、經公告不適用勞基法的職業以外,也是受到勞基法保障的,雇主只有在合法簽定定期契約、期滿離職的時候,才不用給資遣費。
    如果是提前終止契約,或是違法簽定定期契約,勞工可以在訴訟中主張自己的權利,討回屬於自己的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