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集合住宅定義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集合住宅定義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yshan1023 (穿褲子穿到摔倒)站內Architecture標題[問題] 關於集合式住宅的...
你好!! 先介紹一下我家的房子
我家房子是屬於一個小型社區 共10棟透天厝組成的
我家就是其中的一棟!然後這個社區有共同的大門!
然後有個共同的地下停車場大門,但車庫是每棟房子內部的
也就是說 到了地下室會看到10個電捲門,把車停在屬於自己房子裡的停車庫!
最近因為要申請民宿執照被打退回來! 因為是集合式住宅!
想請問! 我家的資料是:
地號1分之1 , 建物所有權也是全部!
但是有個"公設"部份所有權為10分之1
到了縣府建設科是直接說沒辦法!
然後到了民宿執照申請的旅遊處他是說如果可以請建築師做"分割"
或許還有一點機會!
1.我想請問這個"分割"的動作,真的對我要申請民宿有幫助嗎?
2.假設現在因為我們有共同的大門跟共同的地下停車場入口,歸類為集合式住
宅~那如果假設我家的房子內部也有個出入口!也就是其實要出入我家的房
子不一定要從共用的大門或共用的地下停車場出入,這樣有辦法變成不是
集合式住宅嗎?
3.麻煩如果還有更好建議 請給我! 還是真的這狀況不管怎麼改就是沒辦法經
營民宿?
煩請解惑!! 我好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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