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金管會銀行局申訴電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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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金管會銀行局申訴電話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無限期支持黃國昌老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影片】 2017.03.08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 財政委員會 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3月6日及3月8日兩天一次會) 質詢內容:永豐金超貸三寶案、金檢資訊公開、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落實 質詢委員:黃國昌 列席受詢:金管會主任委員李瑞倉、金管會檢查局長吳桂茂、金管會銀行局長王儷娟、金融消費評議...

  • 金管會銀行局申訴電話 在 無限期支持黃國昌老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3-08 20: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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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
    2017.03.08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 財政委員會 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3月6日及3月8日兩天一次會)
    質詢內容:永豐金超貸三寶案、金檢資訊公開、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落實
    質詢委員:黃國昌
    列席受詢:金管會主任委員李瑞倉、金管會檢查局長吳桂茂、金管會銀行局長王儷娟、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建智
    發言時間:09:40:08 - 09:54:51
     
    🎯永豐金超貸三寶案目前檢查局已將報告送銀行局處理,請永豐銀行陳述意見,一個月內會做出核處。
    🎯建議金管會檢查局,將檢查執行的受檢者、檢查時間、檢查的事由及結果等資訊公開透明,以表公平公正,未受「財經幫」影響。
    🎯金管會不願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專責機構,交由只負責紛爭解決的評議中心,在消費者受害保護上缺乏主動性。希望現有機制要真正發揮功能。
     
    👉去年永豐金發生被詐貸的案子,因為違反關係人交易及受信控管,被金管會裁罰。
    去年12月又發生金控內部員工檢舉,疑涉及超貸三寶建設集團,金管會於12/16開始金檢。
    永豐金對外宣布,沒有違法、沒有超貸、擔保足夠。
    老師詢問目前金檢的調查進度,是否有做處分
    檢查局長回覆,金檢後發現永豐金海外公司授信案件確有缺失。
    處分部分已經在行政作業中。
    銀行局長接續回覆,已收到檢查局報告,後續依照行政程序進行。
    👉金管會主委說明,程序上由檢查局做檢查,實際檢查發現缺失,會把缺失有關的意見送給業務主管機關銀行局,目前由銀行局處理中。
    銀行局長表示,已請永豐銀行陳述意見,一個月內會做出核處。
     
    回顧金管會檢查局2015-2016這兩年檢查執行情形。
    👉包含一般檢查、專案檢查、受託檢查統計數據的報表中,不論受檢者、檢查時間、檢查的事由及結果,在金管會檢查局的網站上完全看不到。
    是否可把這方面的資訊公開透明檢查的標的檢查的是由以及最後的結果。
    檢查局長回覆,目前就檢查的結果的資訊,每半年就該段期間所做的檢查發現公布。
    老師說明,這些資訊都很粗略,檢者、檢查時間、檢查的事由及結果是否能清楚列出?
    對於檢查局長擔心公布個案太細資料。
    👉老師說明,檢查局在進行檢查時是否有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還是哪些銀行有所謂「財經幫」立委撐腰就不檢查。或者有些人就被報復性的檢查。相信局長也有在市場上聽到這些傳言。
    並非要要求檢察局去公佈一些必須保密事項的資料,但是有哪些銀行被檢查到哪些銀行沒有被檢查到這樣的資訊不適合公開嗎?
    對於以上的事項來做公開是否有困難?
    檢查局長回覆,如果不涉及機密的話,會回去檢討。
     
    老師表示,過去兩會期基於對於「金融消費者的保護」的重視,也提案成立專責機構例如「金融消費者保護局」。
    👉金管會的專案報告中說,
    "美國有「金融消費者保護局」可以要求處分機構,返還消費者的損失,由該局自罰鍰補償消費者。
    我國的消費者除金管會內有四個局,按自己的業務職掌去進行相關的行政作為外,還有一個評議機制能夠充分發揮爭議處理的功能。"
    老師詢問主委,這樣子的回覆內容,是否認為金融消費者的保護,目前既有的機制已經做得很好了,沒有必要在另一個專職機構?
    金管會主委表示,認為目前的機制事實上可以運作。

    老師以銀行局網站舉例,特別是關於消費者申訴銀行產品或者是服務的需知,
    結果網站上列出來洋洋灑灑,密密麻麻。
    歸結出來,第一個,去跟銀行申訴,跟銀行公會申訴,去跟消保團體申訴,或者是自行打官司,最後,也可以跟銀行局申訴。
    而且也沒有銀行局申訴的專線電話。要求消費者用email,或用書面申訴。
    👉書面中了解到,金管會內部並不會處理,而是轉出去給銀行,或是要求消費者採取適當的法律途徑...等其他單位。
    處理機制就是把案子轉出去。
    銀行局長回覆,會轉給銀行,但是如果有牽涉到違規的部分,會進行了解,或是請檢查局了解。
    老師換個方式問,
    去年一年,因接到消費者申訴,而主動裁處銀行違規或是不法的件數有幾件?
    銀行局長答覆,需回去統計會後提供資料。

    老師提出評議中心評議結果統計資料,去年一年不僅評議件數減少,評議有理由與部分有理由的合計不到20%。
    老師表示自己理解,裡面有些案子較有道理的,可能部分和解了。
    但現在金管會不願設立一個專責機構最主要的理由是,有一個評議中心可以做這樣的事情。
    老師詢問評議中心董事長,評議中心去目前接受金融消費者的保護跟申訴夠不夠?
    林董事長表示夠。
    老師問,申訴電話是幾號?
    林董事長:0800789885

    👉老師表示,就有關於金融消費者所有第一線的申訴,都要到評議中心這邊。
    因為金管會這邊的方向定了。雖然自己建議金管會設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但主委所有困難。
    所以金融消費者保護這個業務要由評議中心來做,雖然事實上評議中心發揮的功能,主要是紛爭的解決。
    但老師所說的並不是單純紛爭的解決,而是金融消費者受害的保護。
    美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主管機關的主動性非常強。
    👉但在我們這,金管會他不管,要踢到評議中心去,評議中心又只負責紛爭解決。
    消費者當申訴的部分,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關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評議中心能量夠不夠處理這些申訴案件?
    林董事長回覆,足夠。且目前不是所有消費者保護案件都是由評議中心處理,在金管會有督導會報。
    老師更正,督導會報是處理有關研議的事情。現在在意的是實際執行的問題。
    林董事長答覆,在實際執行上評議中心也成立了消費者服務組,在申訴上提供專業的...。

    老師詢問,去年曾經質詢從2011-2015年,業者違法,由評議中心主動移送回金管會進行裁處的只有5件。
    林董事長表示2016年有8件。
    前端申訴調處已和解無法移送,後端進入評議的案件才會實質上審理是否違規,才能移送。
    老師詢問,去年評議有理由與部分有理由的合計超過100件,評議中心認為需要移送只有8件?
    林董事長回覆,8件是涉及違規的,評議主要是在民事有沒有爭議的部分。

    老師表示,金融消費者保護不設專局,信任金管會既有的機制。
    但期許金管會與評議中心,目前現有的機制要發揮功能。
    所有的金融消費者都會共同檢驗。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EpW5ziRyGhE
    立法院IVOD:
    http://ivod.ly.gov.tw/Play/VOD/95755/1M/N

  • 金管會銀行局申訴電話 在 黃珊珊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2-03-29 08: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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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耀不可 雷倩時間 討論 part 1:
    主題一:
    挺扁社團發起連署要求馬英九總統特赦前總統陳水扁,昨晚開會初步敲定連署書內容定調為「政治和解、終止對抗」,今將展開尋求泛綠立委連署。
    主題二:
    不少民眾應該有一天內接到好幾通銀行電話行銷的經驗,掛也掛不掉,不堪其擾,很想叫銀行「麥擱卡啊!」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昨說,若民眾表態拒絕電話行銷,銀行應停止再打,若民眾後續還接到銀行電話行銷,可向金管會申訴,最高可對銀行罰一千萬元。
    主題三:
    曾因華達海運財務糾紛,與海基會前副董事長焦仁和對簿公堂的美商億富地(EFT Holdings)公司董事長秦杰,今將控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因收受華達三十萬股份(面值台幣三百萬元),與焦仁和聯手誘騙投資人入股華達,牟取私利。洪昨說不知名下有股份,不滿焦讓她成為人頭,今將告焦偽造文書;焦昨承坦當初私自將股份掛在洪名下,「該負的法律責任我就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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