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nleychou (stanley)
看板home-sale
標題Re: [閒聊] 都更的陷阱
時間Thu Mar 31 18:54:30 2022
各位前輩好
小弟家是在台北市大安區正光復南路門牌的4x年14層大樓,權狀19.6坪小兩房,土地使
用分區是商3特(原屬住宅4及商業2)
最近即將有建商要來辦都更說明會,想要連同旁邊的國有地及鄰近華厦一起辦「權利變換
」,想請問,我家這麼小,未來有辦法分到超過權狀22坪的房子嗎?
因為依據「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1條」,有規定依照權利變換分配時,更新後最小
建築單元的面積, 不含公設,不得小於46平方公尺(13.92坪)。 如果把公設算進去,
大概是等於最小的坪數不能小於21.85坪。
如果我家分不到超過這個坪數,然後又超過80%的人同意,我是不是只能領更新前的權利
價值,莫名地被趕走?
還是我應該趕快找房仲賣掉?
實在很擔心,所以上來請問各位前輩,謝謝!
※ 引述《suwy (Hank)》之銘言:
: 為了講述陷阱,必須先講一個概念,
: 就是都更分為兩種簽約方式:
: 1.簽合建契約,約十幾頁,分配坪數都寫在裡面,稱為「協議合建」。
: 2.簽都更同意書,薄薄一張A4,代表你授權政府幫你談,分配坪數兩三年後才算得出來
,
: 稱為「權利變換」。
: 看到這邊,各位可能覺得權利變換怪怪的,
: 沒錯,就是這麼怪!
: 由於合建契約通常是建商撰寫的,裡面有什麼嘆為觀止的條文陷阱就先不贅述,
: 這次就來談談權利變換有什麼陷阱。
: 「權利變換」的精神就是由政府來把關,幫忙審核分配,保障各方權益,
: 因此也就有「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總共33條,你可以把它看成是公定版的都更
契
: 約,
: 然而在任何契約中,總有許多漏洞可鑽,因而造就許多陷阱:
: 陷阱一:估價爭議
: 會有三家估價業者,來估每位居民的舊房價值,他們估多少就多少,而且新房價值也是
他
: 們估,權力極大,若受指使或勾結,則嚴重影響居民權益。
: 陷阱二:最小分配坪數
: 以台北市為例,若居民能分回的室內坪數小於14坪(含公設約20坪),就不能分房子,只
能
: 拿錢走人,造成原居民被合法巧妙趕走的問題,不可不慎。
: 陷阱三:刻意規劃
: 通常選屋會規定說「不得選"超過可選價值20%"的房子」看似合理,但若遇到有心的建
商
: ,就會規劃很多居民無法選的房型,然後把居民可選的房型規劃在較差位置,例如爛樓
層
: 、爛棟距、爛格局,這種玩法也巧妙的限縮居民權益。
: 陷阱四:同意比例
: 只要有八成的人簽都更同意書,則全體進行權利變換,
: 就算你沒簽,還是會被權利變換,
: 因此簽同意書只是為了衝破八成,之後有簽者與沒簽者,其實都一樣。
: 綜合上述,權利變換在台灣已有些信用破產,民辦都更極大部分都是簽「協議合建」,
儘
: 管協議合建可能陷阱更多,但能及早保障分配坪數,還是讓居民感覺較踏實。
: 權變vs合建Q&A
: https://bit.ly/2EITTu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7.40.1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48724072.A.D26.html
※ 編輯: stanleychou (1.167.40.162 臺灣), 03/31/2022 18:59:26
推 PTTVERTWO: 都更主要看土地持分,房屋估價很低,你土地多少?03/31 19:02
推 h806266509: 14層商三特 感覺很難換到03/31 19:03
→ F93935: 分不到的話就不要簽啊03/31 19:03
推 kusomanfcu: 你還有貼錢這招啊,會打折的 03/31 19:03
→ kusomanfcu: 或是什麼租金補助不拿之類的 可以去談03/31 19:05
→ stanleychou: 回1樓大,5.345坪,回3樓大,因為我們小坪數的戶數12 03/31 19:05
→ stanleychou: 戶,整棟有120戶….怕被吃掉….03/31 19:05
→ h806266509: 沒辦法換回最小面積 分配的權利金應該是更新後的價值03/31 19:05
→ stanleychou: 更正,土地持分5.345「平方公尺」03/31 19:05
推 iamneptune: 最小面積這條好像改了03/31 19:07
→ iamneptune: 問都更處最準03/31 19:07
→ cocoi: 照建商的一定是你虧,這樣懂了吧03/31 19:07
推 Tattoo: 恭喜你03/31 19:09
推 PTTVERTWO: 這個土地持分很少,是有可能未達最小可分配單元,依規03/31 19:09
→ PTTVERTWO: 定只能領(權利變更前)價值。不過可以和其他小戶合併分03/31 19:10
→ PTTVERTWO: 配,新大樓名字掛二個人,最後賣掉再分。03/31 19:10
→ IBIZA: 分不到03/31 19:14
→ IBIZA: 你知道你們原容積多少嗎?看起來超過60003/31 19:19
I大:我只知道原屬住4及商2
→ IBIZA: 如果你的持分是你們大樓的標準持分,我是覺得很難八成同意03/31 19:24
I大:同戶型大概佔1/10戶數而已
推 detective14r: 三商特不是225嗎? 跟住三一樣03/31 19:25
推 lefan: 貼錢啊03/31 19:25
→ IBIZA: 商三特是看原容積,很多225的原因是大部分是住三改商三特03/31 19:26
→ IBIZA: 更正,原法定容積03/31 19:27
推 ddey: 原始即超過法定容積 就是原容積乘1.303/31 19:34
推 s8752134: 他有說他原屬住4和商203/31 19:41
→ s8752134: 不過你總持分才1坪多, 肯定是換不回的 03/31 19:41
基地面積1495平方公尺
推 qazdrfv: 加錢買啊03/31 19:45
推 abyssa1: 大樓都更應該是走原容積超過法定容積那條 03/31 19:48
→ abyssa1: 這個地點權狀變大應該沒問題03/31 19:48
請問a大,是用現在的超額容積量*1.3倍來蓋,這條嗎?
※ 編輯: stanleychou (1.161.105.139 臺灣), 03/31/2022 19:59:41
※ 編輯: stanleychou (1.161.105.139 臺灣), 03/31/2022 20:02:10
※ 編輯: stanleychou (1.161.105.139 臺灣), 03/31/2022 20:05:53
※ 編輯: stanleychou (1.161.105.139 臺灣), 03/31/2022 20:09:47
推 cutbear123: 1坪多只能貼錢惹 這也是老大樓都更的難處 土地持分太 03/31 20:09
→ cutbear123: 低 03/31 20:09
推 kusomanfcu: 你剛好不夠XD 03/31 20:15
→ kusomanfcu: 反正大概差1-2坪 權狀03/31 20:16
跪求k大算式Orz
※ 編輯: stanleychou (1.161.105.139 臺灣), 03/31/2022 20:18:13
→ abyssa1: 應該是走 原容+法容30% 03/31 20:22
→ abyssa1: 不是原容1.3倍喔 有差 03/31 20:22
→ abyssa1: 阿不對我搞錯 新條文好像可以原容1.3倍 03/31 20:25
→ sam21sam21: 原PO這個就是後來新獎勵出現的原因,原有容積1.3倍, 03/31 20:49
→ sam21sam21: 只是可能還要貼錢或是減少權狀坪數建商才願意蓋 03/31 20:49
→ sam21sam21: 免費停車位大概是不用想了 03/31 20:50
推 teasy: 你應該問問看有沒有跟你一樣小坪數的要賣 03/31 21:07
判斷逃命潮嗎?去年有2間小坪數丟出來賣掉了,再前幾年就沒什麼小坪數丟出來賣
→ KrisNYC: 就這些大大說的你本來容積率600*1.3*你的地坪=不管怎麼看03/31 21:09
→ KrisNYC: 權狀就是20緊繃 新房子權狀20 室內幾乎不可能>14 03/31 21:10
※ 編輯: stanleychou (1.161.105.139 臺灣), 03/31/2022 21:19:56
※ 編輯: stanleychou (1.161.105.139 臺灣), 03/31/2022 21:22:07
推 abyssa1: 你這個case要看你現在現況容積啦 主建物幾坪?03/31 21:23
a大:權狀登記50.31平方公尺
→ abyssa1: 容積1.3*分配70% 大概還有90%原本室內面積03/31 21:25
推 abyssa1: 差一點的話補錢就好 建商不會故意要攆走你們的03/31 21:27
→ abyssa1: 想要逃的話私訊給我 謝謝03/31 21:28
→ IBIZA: 都更的容積上限是 法容+50%法容or原容+30%法容 03/31 21:30
→ IBIZA: or原容+20%原容 03/31 21:35
→ IBIZA: 如果是政府劃定的策略性更新地區且基地超過1萬平方公尺的話 03/31 21:36
→ IBIZA: 上限是兩倍法容or原容+50%法容 03/31 21:37
推 abyssa1: I大我知道原本是這樣,2021新規定:03/31 21:38
→ abyssa1: 前款合法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屬高氯離03/31 21:38
→ abyssa1: 子鋼筋混凝土或耐震能力不足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不得 03/31 21:38
→ abyssa1: 超過各該建築基地一點三倍之原建築容積。 03/31 21:38
→ abyssa1: 建商應該是覺得這條有機會吧? 03/31 21:38
→ IBIZA: 這個是海砂屋條款 03/31 21:38
→ abyssa1: 沒有1.3倍應該是談不下去 也可能只是整合公司誤判 03/31 21:38
→ abyssa1: 沒拿到1.3倍容積其實也不用擔心談成 杞人憂天 03/31 21:39
→ IBIZA: 光南好像也沒有指定TOD站 03/31 21:49
推 frank111: 貼錢買回足額坪數再賣掉 03/31 22:04
推 kusomanfcu: 總之 貼個200萬以上是可能的 03/31 22:05
→ kusomanfcu: 沒差啦,現在信貸這麼便宜 你不如提早去信貸 03/31 22:05
→ frank111: 建商估價時通常會比建好後的售價低03/31 22:06
推 frank111: 都更後價值一定是提升的,現在賣掉幹嘛?03/31 22:08
f大:我只擔心分不到最小的坪數、被迫拿更換前的價值現金,不然貼一點錢換來總體升
值我是願意的…..
→ KrisNYC: 其實現在信貸如果專案電話還在打 真的不貸白不貸03/31 22:22
→ KrisNYC: 我記得信貸都是一段式利率?03/31 22:22
※ 編輯: stanleychou (1.161.105.139 臺灣), 03/31/2022 22:42:17
推 Derrick906: 都更真的水很深,贏的一定是建商 04/01 07:18
→ labell: 賠錢生意沒人要做 04/01 11:11
→ iele: 太早了吧,留給你孫子去擔心,你都這樣了,會過嗎 04/01 13:58
※ 編輯: stanleychou (1.167.40.19 臺灣), 04/01/2022 17:49:03
推 Petrovsky: 建商怎樣都贏 04/07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