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違規申訴教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違規申訴教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違規申訴教學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們粉專收到幾位警職讀者來訊,想要索取作者去年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演講警察職權行使法-攔檢盤查-實務課程教學講義。 這份講義主要內容在 Hsin-Yin Wu 臉書已經有分享(沒有分享的幾張投影片是不宜公開內容),大家可以自行參考或下載唷! 還有,如果想要來訊分享工作感想、與我們小說主題(偵查...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萬的網紅#冰蹦拉icebonl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影片中的行車記錄器資訊: ✔️DOD LX998 1440p GPS 電子後視鏡觸控螢幕 區間測速+32G記憶卡 ✔️DOD RC800S 1080p GPS 口紅姬行車紀錄器2K Wifi 區間測速+32G記憶卡 00:00 片頭 00:34 本團團購、品牌DOD簡介 01:26 兩款差異簡介...
-
違規申訴教學 在 #冰蹦拉icebonla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6-19 22:48:07📌影片中的行車記錄器資訊:
✔️DOD LX998 1440p GPS 電子後視鏡觸控螢幕 區間測速+32G記憶卡
✔️DOD RC800S 1080p GPS 口紅姬行車紀錄器2K Wifi 區間測速+32G記憶卡
00:00 片頭
00:34 本團團購、品牌DOD簡介
01:26 兩款差異簡介
01:44 我目前裝的行車記錄器
02:31 LX998 行車記錄器介紹
06:49 RC800S 行車記錄器介紹
08:24 RC800S 實裝 & 實拍畫面(日間&夜間)
08:59 LX998 實裝 & 實拍畫面(日間&夜間)
上網查一下就可以知道DoD的鏡頭跟規格,絕對會是個品牌同等級價格最實在的,有很多機器可能便宜、但視角不夠廣、夜間不夠清晰,如果真的遇到事故要找理賠找不出來真的是欲哭無淚~
尤其現在檢局魔人超多!很多不是真正違規的小事都會被檢舉,有前後鏡頭的好處就是可以佐證申訴。
當然你被逼車、被惡意駕駛騷擾也可以保護自己!我們之前就遇過應該是有嗑藥的駕駛在高速公路逼我們車,一下載後方逼車、一下故意開到我們車前面剎車想製造假車禍之類的,有夠危險!!!!所以對我來說,好的行車記錄器完全不貴、值得投資!算起來加上未來意外的保險理賠、真的遇到惡意駕駛的風險,絕對就回本啦~
🔥🔥冰蹦拉粉絲獨家回饋🔥🔥
✔️DOD LX998 1440p GPS 電子後視鏡觸控螢幕 區間測速+32G記憶卡
✔️DOD RC800S 1080p GPS 口紅姬行車紀錄器2K Wifi 區間測速+32G記憶卡卡
🌟優惠期間:團購結束,但因為詢問熱烈,老闆加開,雖然沒有第一團的價格這麼殺,但也是比市價更划算
🌟蹦拉粉絲獨家賣場:https://refree.com.tw/product-category/dod/
🌟獨家折扣碼結帳再折$500,市場最低價無法公開,私訊冰蹦拉粉絲團索取https://zh-tw.facebook.com/icebonla🌟
⚠️電商商品七天鑑賞期:可拆封,不可裝機⚠️
DOD公司貨代理商:開都邦企業有限公司
產品客服:https://tw.dod-tec.com/contact
#冰蹦拉 #DOD #行車紀錄器
※這支影片不是商業合作影片,只有與開都邦合作優惠開團※
=======
🔔喜歡我的影片歡迎訂閱我的頻道:https://pse.is/JMKB2
🔔記得開啟訂閱旁邊小鈴鐺,才可以及時收到影片通知唷~
=======
///這裡可以找到更多的冰蹦拉///
💙blog: https://miha.tw
💙fb fanspage: https://www.facebook.com/icebonla
💙instagram:https://instagram.com/bonbonelephant
⭐SHOPBACK好友推薦$100獎勵金(點擊連結註冊就能拿到我的好友獎勵$100元現金)PChome買東西/搭Uber/訂機票住宿行程都有回饋:https://app.shopback.com/twn?raf=uwfPtN&slug=referred-signup-bonus
《Airbnb訂房,冰蹦拉粉絲折扣房價直接抵$1,300》https://abnb.me/e/XlXyzVEVj0
🔥出國前一定要看這一篇省更多KLOOK折扣整理:https://miha.tw/klookcoupon/
🔥冰蹦拉推薦超強領隊 想跟團必看:https://miha.tw/lavitrip2020/
🔥我的精品購物、好康分享社團(女生限定):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bonla/
🔥看房秘密客(我跟威廉檯面下購屋裝潢討論):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yikodesign
=======
【小資購屋筆記系列影片】
✨史上最貴購物!蹦拉宅開箱:https://youtu.be/HBdaMqvlTh0
✨我看屋四年的小資新手買屋心路歷程:http://bon.piee.pw/E8MMW
✨新手驗屋注意事項:http://bon.piee.pw/JUSFD
✨35歲前快速有效率存到買房頭期款的方法!:http://bon.piee.pw/JRJB5
【比電視節目還精彩的旅遊Vlog】
✨埃及看金字塔:https://youtu.be/ZwJP13S-tEg
✨土耳其搭熱氣球:https://youtu.be/uT5gmj3kebs
✨北海道滑雪:https://youtu.be/AWoibgaGsew
✨紐西蘭自駕:https://youtu.be/hpU8VUKEZ7k
✨首爾姊妹購物:https://youtu.be/6O2ElmkDDGY
✨美到爆炸潛水系列:https://youtu.be/9yhNCY4QjZE
【懶人理財教學】
✨3個不動腦存旅行基金的方法http://bon.piee.pw/HC236
✨長途旅行出國玩帶多少錢?:http://bon.piee.pw/GE7FT
✨6個簡單好上手的理財APP:http://bon.piee.pw/JUVJJ
======= -
違規申訴教學 在 Dr_Minn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6-08-13 18:02:17▶若畫面中無任何站點或出現try again later,就代表你遭到暫時封鎖了,靜待數小時後重登即可解ban。
▌由於官方認為第三方查詢IV網站的功能會影響到正常伺服器的運作,因此決定對使用這類可以登入你的帳號的外部網站或app的玩家開罰,暫時封鎖帳號,幾小時過後才會解封。建議現在開始,還是用僅能夠「離線查詢」,「不用」登入帳號密碼以及「手動輸入」的app或是網站比較保險!
▌0:03的官方FAQ其實是最近才新增的罰則申訴說明,不過這也代表了官方即將對違規玩家祭出程度不一的處罰。
▶安全的手動IV輸入app:
Offline IV Calc for Pokemon GO(iOS): http://j.mp/2bpxvtZ
▶Pokemon go 精靈寶可夢 TW Club: http://bit.ly/2aWke7d
資訊來源:http://bit.ly/2bjaZDN
▶Facebook(http://facebook.com/cooMaster88)
▶訂閱Youtube
▶聯絡E-Mail:cooMaster@outlook.com
以FPS遊戲為主的遊戲頻道,提供第一手的射擊遊戲資訊與評論。
只要有槍可打,就有苦大師。
違規申訴教學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們粉專收到幾位警職讀者來訊,想要索取作者去年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演講警察職權行使法-攔檢盤查-實務課程教學講義。
這份講義主要內容在 Hsin-Yin Wu 臉書已經有分享(沒有分享的幾張投影片是不宜公開內容),大家可以自行參考或下載唷!
還有,如果想要來訊分享工作感想、與我們小說主題(偵查實務、檢察學與警察學等)有關係的內容,非常歡迎!
但如果是執法問題,小編集體拜託不要再來訊問了啦(跪)
【偵查實務】關於警察強制力之發動依據與妨害公務之構成要件
📌從最近新北院一則被大肆炒作的無罪判決談起
關於隔壁棟一則妨害公務無罪判決:https://reurl.cc/N2Xa5
被媒體拿出來大炒特炒,引發鄉民和警政高層不爽(據報載,警政署要「建請檢方上訴」):https://reurl.cc/ovgv5
在這個報導出來後,不少學長與我討論,也有員警在群組中問我(不過我還沒回覆),雖然該案並非是我承辦案件,但由於是新北檢起訴、新北院判決無罪的案件,立場上也略微尷尬,且據悉判決尚未確定,所以就個案判決書公開之外的細節不宜討論。#也請不要問我如果是我會不會起訴,拜託...
起訴書與判決書我都看過了,不討論尚未公開的起訴書,僅就判決理由用我平常常講的白話文(也是我去年在新北警警職法講習說的、大家比較習慣的用語)來分析:
本案就傷害與公然侮辱部分,員警沒有提出告訴,檢方依法自然也沒有起訴,因此法院當然沒有就此部分審理。本案審理範圍只有針對「妨害公務」部分。
本案法官認為無罪的理由,在於法院認為員警並非「依法」執行公務,理由是:
1.不符合盤查要件
「被告當時除為警發覺有騎車未戴安全帽之情事外,身上並無酒氣或有喝酒等特殊情狀,顯無涉犯酒駕或其他任何犯罪嫌疑,亦即無任何事實情狀足以合理懷疑被告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因此不符合警職法發動盤查之要件。
2.本案並非執行行政罰法上之裁處與行政調查程序
「證人○○○、○○○於本院審理中均結證表示原本就沒有要開被告罰單的意思,證人○○○並證稱:當時只是要確認被告是否有酒駕及通緝等語;證人○○○則證稱:因為被告騎車很慢,也沒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請他提供身分證查證是要確認他身分有無問題等語,益徵 #本案警員並非係因被告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要對其踐行裁處程序而對被告查證身分,而係為確認被告有無酒駕或通緝犯等身分而為之,是警員主觀上既非係為踐行違反行政法義務之裁處程序而對被告確認身分,自不得援用上揭行政罰法第34條規定主張警員係合法執行查證身分職務」
📌妨害公務罪之成立要件
刑法妨害公務罪之成立要件是: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這也呼應我之前常講的——很多實務議題其實也是公法與刑法交會地帶。以妨害公務案件為例,#如果不能正確判斷公務人員行政行為的合法妥當性,#就很難正確的判斷被告行為是否構成妨害公務。(【當代熱門議題講座】 盤查臨檢理論與實務:https://reurl.cc/9WrQV)
本案一審判決很清楚地區分警方在行政法、刑事法的程序,並列出各該程序要件,判斷警方應該採的是行政罰裁處程序。然而執勤員警當時沒有使用正確的程序,並在不妨害安全下向民眾說明執法依據。
所以關鍵在於:
1.警方是否知道自己在執行什麼公務?
2.是否有依法正確執行公務?
在我的立場上,不做評釋,請大家仔細回想一下我去年上課的講義,然後再來思考本案問題在哪裡。
📌107年新北警警職法講義
我在去年5-6月時,在新北警開了一連五梯的警職法實務課程,總計約有近千名基層員警上過這堂課。以下的圖片是60張投影片選出的40幾張內容(臉書只准我一次上傳42張)。
不要意外,2小時以內我可以「用白話文並搭配大量案例」講完這些內容,從大家下課後的反饋可以知道,基層在2小時以內可以吸收這麼多理論。所以千萬不要小看自己。
司法不應該「挺」誰,而是公正客觀依法判斷。
之前討論過民代兒子襲警案(https://reurl.cc/9n3xv),起訴判決有罪,是因為馬公分局員警正確執法,在執法當下甚至明確說出「管束」酒醉客,民代兒子還是硬要襲警。在這樣的狀況之下,警方執法合法妥適、被告知悉警方執法依據還硬是要對於公務人員施暴。起訴、判決,不是司法挺不挺警察的問題,而是基於公正客觀的依法判斷。在法律面前,不管是大官也好、民代或民代親戚也好、警察也好、甚至是法官檢察官本身,誰都一樣。
而上開新北院判決的案例狀況顯然與民代兒子襲警案情況大有不同。相似的案例,我有做過很多件不起訴處分,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媒體或警方不滿拿出來渲染炒作。
其中幾件我還在去年的新北警職法課堂上拿出來討論,五梯、近千名基層員警聽講並進行表決時,「幾乎全體舉手認為應該不起訴處分」,並且被點到名者均可正確說出正確執法方式。
👀「臭俗辣」案(新北檢106年度偵字第32376號不起訴處分書,投影片編碼第13至19):
員警接獲大樓住戶報案表示住宅中有人在「賭博」(這顯然又是巨嬰客戶因為公寓大廈糾紛動輒報警處理的案件),但前往現場並沒有發現什麼不法,員警被住戶坳要留在現場,正巧被告出門,員警在「大樓電梯與大廳」對被告發動「身分盤查」,被告也提出身分證供查驗,但是員警一路尾隨被告出大廳詢問該住宅內的人在做什麼,但也沒有說明自己是要通知被告做訪查或詢問筆錄,因此被告不斷質疑「找麻煩」,表示要「申訴」(抬槓內容節錄參見投影片編號16、17),後來打到110勤指中心「申訴」,在與110通話「投訴」過程中被告突然轉頭問一位員警:「你叫什麼名字?」遭員警拒絕,被告遂脫口「臭俗辣」。
其實這件案件最大的爭點在於:員警到底在執行什麼公務?
偵查中,本案員警其實自承不符合盤查要件、不認為有什麼危害,
既然他們這麼老實可愛,所以在不起訴處分書中留了點情面,沒有太直接點出執法問題,而是從邊緣的「被告主觀上是要聲明異議遭拒」等邊緣理由帶過。
👀「媽的咧」案(新北檢106年度偵字第24377號不起訴處分書,投影片編碼第31至36):
‼請注意:這件案例事實和首揭新北地院判決背景事實超級像!
本案經檢察官看完蒐證錄影畫面後認定之事實:
被告騎乘機車行經某間藥局前並停好機車後,員警攔下被告,表示發現被告「闖紅燈」要對被告實施「盤查」,然而被告堅持自己沒有闖紅燈,主張當時燈號是黃燈,雙方對於交通違規與否各執一詞。
但員警攔下被告時,#並未告知被告要進行交通違規的行政調查與開單程序,而是表示執行「臨檢」及「盤查」。然而被告被攔下時,#身上沒有酒味,被告表示案發時急著要去藥局買藥,但是被員警擋住不讓離開,認為被找麻煩,當場以「單挑啊」、「找麻煩」、「媽的勒」等語「侮辱」員警。
在程序有爭議的狀況之下,傳喚相關員警到題,不但承辦員警回答一堆連檢察官都聽不懂的內容;連(硬是要護短的)督察組瞎掰硬ㄠ也不知道在講啥毀……(投影片編碼第34、35、37)
本案爭點在於:
本案到底是執行什麼程序?(這個爭點與新北院判決討論的爭點相同)
「馬的咧我又沒怎樣」——算不算是侮辱公務員?
☝而以上兩個案例,在講習中經過表決,幾乎全體一致認為這不算妨害公務。
我在東吳大學的那門「【當代熱門議題講座】 盤查臨檢理論與實務」課堂中,強調:
「很多實務議題其實也是公法與刑法交會地帶。以妨害公務案件為例,#如果不能正確判斷公務人員行政行為的合法妥當性,#就很難正確的判斷被告行為是否構成妨害公務。而我個人在決定妨害公務案件是否起訴時,不只會判斷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也會將妥適性納入思考。」
對於警方執法合法與否的審查與檢視,不只是法官的任務,更是檢察官的工作。
如果勘驗錄影畫面後,執法合法性出現疑慮的案件,最好傳喚員警到庭了解,如果是連承辦員警本身都對於執法依據不清楚的案件,那到底是依照什麼法在執法?如何期待民眾了解?
如果起訴讓法院公開審理檢視警方執法依據,對於警方真的好嗎?
📌之前寫過的貼文:
👉【土檢日誌】新北鴿最後一梯警職法——「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
https://reurl.cc/grWVR
👉【當代熱門議題講座】 盤查臨檢理論與實務:https://reurl.cc/9WrQV
👉【偵查實務講義】妨害公務案件應該檢附之基本證據清單
https://reurl.cc/Emn9g
補充:有傷害、毀損的,比照個人法益證據清單。。
在該貼文下有法官留言:「建議如果員警受傷或者東西壞掉,也麻煩可以補個照片、驗傷單,可以讓院方更了解案情的嚴重性」
這樣大家應該可以看出,法官不是恐龍。
重點在於法定構成要件必須符合—員警依法執行公務+被告妨害公務(強暴脅迫/侮辱等要件)。
違規申訴教學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國中服儀大解禁此案,係自2017年CRC 兒童權利公約結論性意見列管後,我從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再到行政院兒推小組,歷經參與國教署兩年多的草案諮詢會議,今日總算通過,算是一個往落實CRC精神有所突破的好的進步!
2016年高中服儀正式解禁後,隨之而來的是各界對於國中端服儀管理認定標準的疑慮與申訴意見。由於CRC兒權公約保障的是十八歲以下兒少,高中職已經有明確範定對於服儀不受懲處以及應有學生參與表達服儀管理的民主程序,然而國中端目前並不是高級中等學校,也無學生代表或相關機制可參與表達意見,故服儀規範形成雙重標準。好在教育部願意從善如流,經過兩年多的溝通對話與協商,終於通過將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刪除學生服裝儀容有關規定,國高中服儀管理朝向符合CRC精神,應將服儀視為兒少人格權發展的一環,需要以尊重其自主權及人格尊嚴視為學生權利的一環,不應將服儀視為管理行為的手段甚至加以不當懲處,至此國高中服儀將往鬆綁開放的方向解禁。
接下來就是如何落實的問題。教育部也設有相關申訴專線,同學們如有髮式服儀相關管理問題,皆可上網向教育部諮詢或申訴!
違規申訴教學 在 華人民主書院 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香港調查學歷造假犯罪 教育局被批監管不足
香港2015年曾曝出部分教學機構涉嫌買賣學位,其中“國力書院”因代辦菲律賓兩家大學的海外課程,被發現涉嫌偽造學業文書或修業期,以幫助客戶取得有關學校的學士、碩士乃至博士學位。香港申訴專員公署事後對此進行調查,認為目前的監管機制嚴重不足。
“國力書院事件”發生後,香港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監管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課程的機制,並發現教育局在防止造假方面存在嚴重不足。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如果主辦機構傳統學員造假,教育局無法監管。
她又說,教育局一直沒有定期視察有關機構的“處所”,也沒有規定這些機構保存應有的文件。即便證實機構造假,目前也沒有適合條款撤銷學校的注冊資格。因此希望當局能夠改善,制定突擊巡察機制,甚至修改法例。
劉燕卿:
“教育局只靠主辦者自動申報課程舉辦的情況,直至問題出現的時候,才去介入。由於難以作事後的查證,很多證據已經失去了,以致很多時候教育局出來交代的,都是一貫的講法,就是經調查後並無發現任何證據,證實有違規問題,教育局的被動程度,可以說是“不作為”。”
教育局則表示會適當跟進。
申訴專員公署是香港一個政府部門,專門負責監察香港政府的運作,負責處理解決因為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行政失當引起的不滿和問題。
特約記者: 王四維 責編:石山、何平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