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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違反商標法和解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39的網紅黑白告狀俠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近有民眾來信詢問違反商標法和解的問題 「告狀俠,請問我要怎麼跟商標權人談和解?」 「告狀俠,對方和解金這樣合理嗎?」 說實話,談和解是門經驗,也是藝術。 就跟貓助理老得很有經驗,也帥得很藝術,有異曲同工之妙。 (貓助理:我要提告!!!) 所以並不是一招一式就能打遍天下無敵手,甚至有些情況真的不好談...
違反商標法和解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近有民眾來信詢問違反商標法和解的問題
「告狀俠,請問我要怎麼跟商標權人談和解?」
「告狀俠,對方和解金這樣合理嗎?」
說實話,談和解是門經驗,也是藝術。
就跟貓助理老得很有經驗,也帥得很藝術,有異曲同工之妙。
(貓助理:我要提告!!!)
所以並不是一招一式就能打遍天下無敵手,甚至有些情況真的不好談。
不過有幾個重點大家可以掌握起來,以下我們將用Q&A來協助各位簡單了解
Q: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的法源依據有哪些?
A:依據商標法第71條規定
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得就下列各款擇一計算其損害:
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規定。但不能提供證據方法以證明其損害時,商標權人得就其使用註冊商標通常所可獲得之利益,減除受侵害後使用同一商標所得之利益,以其差額為所受損害。
二、依侵害商標權行為所得之利益;於侵害商標權者不能就其成本或必要費用舉證時,以銷售該項商品全部收入為所得利益。
三、就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一千五百倍以下之金額。但所查獲商品超過一千五百件時,以其總價定賠償金額。
四、以相當於商標權人授權他人使用所得收取之權利金數額為其損害。
前項賠償金額顯不相當者,法院得予酌減之。
而比較常見的求償方式之前告狀俠也提過了,就是第一項第三款零售單價1500倍以下的金額,或超過1500倍時以總價定賠償金。
Q:數量非鉅的情況,法院真的會判滿1500倍嗎?
A:老實說,數量非鉅真的很難判滿1500倍滿倍數的賠償金額,比較常見的賠償倍數大多會在300倍以內,有少數個案可能是到500倍以內,數量不多的情況下,法院還是會視情況定賠償數額。
Q:法院刑事判決下來我會被關嗎?
A:通常法院不會判超過6個月有期徒刑尤其是初犯,都是可以易科罰金與易服社會勞動的,所以除非不易刑,不然一般情形下是不會被關的。但如果仿冒情況不輕的累犯,或仿冒情節非常嚴重(EX:數量、侵害商標權人的多寡、商品有無影響人民的安全、健康疑慮等等),法院還是有超過6個月的判決過。
Q:和解金額的取捨應該怎麼判斷?
A:單純以經濟利益作為考量,可以大概評估自身侵權的程度作為是否要和解的依據,如:總共販售3件A牌仿冒品,零售單價為100元,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以先自行試算100乘上倍數並加上易科罰金可能的金額,作為判斷的考量。
不過實際上還是要請各位多注意常被遺忘的程序利益,也就是跑法院的辛!酸!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