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資源班條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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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班條件 在 樂擎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2 07:10:46

「我是五專生,我想考政大。」 . 好幾年前,曾經有這樣一個學生來找過我幫忙 誠實說,心中默默覺得不太可能,沒任何小看五專生的意思 不過畢竟本來所學就和高中念的有所差異,在只靠自學的情況 要能馬上贏過念了三年書的高中生,目標又是定在政大 難度真的甚高 這是術業有專攻的問題,若非本科一下就能考...

  • 資源班條件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09: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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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定要懂「法」。
    關於孩子在校課業與成績等權利的爭取,一切都先從「法」開始。因此,長期以來一直提醒特殊生的家長,一定需要熟悉《特殊教育法》。

    實務上,經常會面臨以下的一些情狀。例如兩個孩子一樣都在同一家醫療院所就診,一樣都被診斷為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一樣醫生都開立了診斷證明書,甚至於一樣醫生都開立了藥物,無論是利他能、專思達或思銳。好吧,如果這兩個孩子在學校讓老師頭痛的狀況都一樣。

    但是,擁有醫療診斷,並不等同於是特殊教育學生,除非孩子經過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稱鑑輔會)鑑定、通過,而取得特殊教育學生的身分。

    假如,這兩位孩子,一位經過特教鑑定取得特殊教育學生的身分。另一位則沒有通過鑑定,一般會建議轉為由校內輔導系統協助,或者家長因各種理由拒絕接受特教鑑定(一般是擔心孩子被貼上所謂的「標籤」)。

    以往,取得特教身分的孩子,例如ADHD孩子取得「情緒行為障礙」,接著他的相關學習權利往往可受特殊教育法的支持與保護。例如《特殊教育法》第19條:

    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而這一點,往往是過去未取得特教身份與資格的ADHD孩子無法爭取的。

    但現在通過的《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7條(發布日期:民國 104 年 10 月 15 日),則詳列了以下的內容。

    學校應針對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之學生,列冊追蹤輔導。

    學校得召開個案會議,針對前項學生之個別特性,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等相關措施。

    學校得邀請學校行政人員、相關教師、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參與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等相關措施。

    學校得視學生輔導需求,彈性處理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不受請假或成績考核相關規定之限制。

    特別是這一部分:

    學校得視學生輔導需求,彈性處理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不受請假或成績考核相關規定之限制。

    關鍵是,那麼對於未取得特殊教育學生身分的ADHD孩子,如果屬於學校「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之學生」,且有課業與成績需求,這時候則有了法源的依據。

    但有意思的地方也在這裡。一般來說,校內對於特殊學生最為熟悉的人員,主要為資源班老師或特教老師。對於輔導系統來說,這部分相對會是陌生一些。未來,如果孩子的條件是:在醫療上,擁有ADHD的診斷,未取得特教身分。但他卻符合《學生輔導法》裡的「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之學生」,那麼關於孩子日後在課業與成績的輔導上,特教系統與輔導系統如何合作與區隔,將會是一場微妙的互動。

    但更重要的是,孩子的課業與成績的權利又多了一條法律來支持。當然,未來家長是否為孩子爭取特殊教育學生的身分,特別是ADHD或其他情緒行為議題的孩子又將會有另一番的考量。

    關於相關法律條文的解釋,請特別留意在「應」和「得」之間。前者提供了相對的法律保障或義務,例如《特殊教育法》第19條 :「......『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後者則反映出,在親師溝通上所需說服力的重要性。例如《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7條:「......學校『得』視學生輔導需求......。」—王意中臨床心理師

  • 資源班條件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06 16: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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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8/06~110/08/15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中等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社工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或修過特教三學分者。
    五、曾任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行政助理(或輔導員)者。
    工作項目:
    1.協助資源班教師定時填報、更新與維護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站之學務、轉銜系統。
    2.協助辦理特教研習及特教宣導或活動等事宜(如:簽到表製作、海報製作、紀錄整理、成果製作…等)。
    3.協助資源班教師聯結與整合校內、外教育及相關資源(如:與社政、醫療及勞政單位溝通聯繫等)。
    4.協助辦理特教相關會議事宜(如:開會通知單發送、海報製作、開會內容記錄、成果製作…等)。
    5.協助資源班教師提供各項獎助學金、福利措施及升學就業等相關訊息,並協助學生提出申請。
    6.協助辦理資源班學生課後輔導與補救教學等行政事宜。
    7.協助資源班學生特殊需求調查及整理。
    8.協助資源班教師於期初書面知會普通班任課教師有關任課班級學生之基本資料及特殊需求。
    9.協助資源班教師管理學生於資源班課程之出缺席情形、紀錄資源班教學日誌。
    10.資源班布置與管理。
    11.其他特教行政工作臨時交辦事項。
    (1)協助資源班學生個案資料之整理與管理。
    (2)協助資源班學生IEP資料整理與歸檔。
    (3)協助資源班教師辦理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資料彙整。
    (4)協助資源班教師依據學生之需求申請相關輔具、巡迴輔導、相關專業治療等服務。
    (5)協助資源班教師於特殊需求學生異動或轉銜時,整理各項書面資料(如:IEP、輔導記錄等)。
    (6)協助資源班教師彙整學生之校內外各項考試特殊考場服務需求、安排特殊考場服務。
    (7)協助資源班學生校外參訪資料整理與製作。
    (8)協助資源班教師訓練義工或學伴協助學生之課業學習與生活適應。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hcvs.ptc.edu.tw/最新消息處下載)。
    二、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110年08月16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學校地址: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電話:08-8892010#280潘先生)」收或親自送件至本校人事室(詳如附件4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行政助理職缺);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10年08月17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s://www.hcvs.ptc.edu.tw/)參加應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應繳證件: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正本於甄選日期當天查驗。(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報名表(附件2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列)。
    2.簡歷表(附件3)。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報名資格文件影本1份。
    5.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1份(若無相關工作經驗無需檢附)。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退伍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四、對本甄選簡章仍有疑義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電話:088892010,分機263張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資源班條件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27 2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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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哈姆雷特》,莎士比亞。

    這篇文章,我想拋出一個看似敏感,卻值得令人思索的議題。

    面對亞斯伯格症孩子,如果你有決定權,可以決定是否讓他在你的班上,這時你會如何選擇?接或不接?

    在這前提下,包括:

    l 校園裡有完整的特教支援系統,資源班老師可以提供後續相關的特教協助以及服務。

    l 必要時,有特教專業團隊,例如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或語言治療師的服務協助。

    l 亞斯伯格症學生的家長也能充分進行溝通。

    l 班上也沒有亞斯伯格症孩子的死對頭,ADHD。

    以上條件很理想吧!先且這樣設定。

    當然,沒有人有任何的權利來排擠或拒絕特殊需求孩子,因材施教是一個必要的概念。

    那我為什麼還是想要問這個問題呢?

    用意在於思考,我們如何來看待教學以及班級經營和師生關係之間,特殊需求學生的融合、壓力因應與調適的看法。

    你願不願意讓亞斯伯格症孩子來到自己的班上呢?願不願意與孩子一起來共創些改變的機會?

    再次強調,這沒有絕對的答案,所以也不需要做任何的批判。因為每一位第一線老師所面臨的困難、困境,以及自身的考量不盡相同。

    這裡,僅是讓我們好好來,想一想。

    當我們選擇拒絕。或許在於自己不想要有任何的變數,太多非預期性的孩子情緒反應,往往造成老師在教學上的干擾與受阻,並為自己帶來莫名的壓力以及焦慮。

    我們多少希望在教學上,可以順著自己的節奏,讓班級經營流暢、順暢。

    但面對亞斯突如其來的發牌(拋出狀況),往往會讓老師措手不及。這當中,可能包括自己對於亞斯伯格症孩子的身心特質,不是那麼瞭解,也因此和孩子之間常常誤踩地雷,造成一次又一次的衝突。這些衝突也加深了,老師情緒上的負擔以及壓力,也為班級經營帶來嚴峻的挑戰。

    想要讓教學順暢,這非常的自然,也可以理解。想要讓自己所承受的壓力,在可接受範圍內,這也是人之常情。

    當我們選擇願意。或許自己在心態上,傾向於開放,不會預先設定哪些學生不接觸(事實上,這些年來,特殊需求孩子在班上愈來愈多)。

    也許自己對於亞斯伯格症有充分的瞭解,也很清楚知道,在和亞斯兒的相處過程中,如何維持應有的關係與界限。會仔細留意,避免誤踩地雷,或孩子情緒引爆之後,自己懂得如何有效因應,賦予自己在教學上的挑戰。

    甚至於,透過亞斯伯格症孩子來充當一面鏡子,對自我覺察會有充分的幫助(懂得如何細膩的觀察、感受對方,以及如何適切地做出反應)。

    當然,你會發現,如果自己可以與這群孩子維繫著良好的關係,那麼你將發現,自己在班級經營上的功力,又是一個又一個的漲停板,每回多累積了10%的功力。假以時日,自己就可以達到教學上的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