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責任制法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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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責任制法規產品中有27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165的網紅吳玉琴,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採購機制應該公開透明 要求退輔會嚴格懲治不法行為! #獨家》立委吳玉琴爆退輔會弊案 為違法公司量身打造2億元標案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688291 去年3、4月間,國軍桃園總醫院護理之家勞務承包商:「祥暉服務...

 同時也有7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5的網紅徐瑄灃,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五會期市政總質詢pt.3 責任推諉監督失能🔎 📍面對籌備會的疑義,市府未落實審查讓權貴透過都市計畫來蠶食豪奪小市民,無視法條時程而造成漏洞,市府多年來面對未臻完善的法規、審查失當、見人見智的自由心證與圖面審查,一連串的違失,官僚仍然持續推諉卸責。 📍市長及局處首長應有承擔扛起的肩膀,並而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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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責任制法規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30 15: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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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購機制應該公開透明 要求退輔會嚴格懲治不法行為!

    #獨家》立委吳玉琴爆退輔會弊案 為違法公司量身打造2億元標案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688291

    去年3、4月間,國軍桃園總醫院護理之家勞務承包商:「祥暉服務企業社」。一位員工跌傷,在申請勞保職業災害給付時,驚覺自己沒被投保勞工保險。這個事件於去年10月4日被媒體揭露,才發現該承包商有多次違反勞基法、規避勞動檢查紀錄。

    去年11月媒體再爆出,承包商:「祥暉服務企業社」。涉嫌偽造照顧服務員結訓證書,將未依法受訓的清潔人員,用偽造證書直接轉任照顧服務員。

    因此,我先後於去年12月2日、9日在衛環委員會、司法法制委員會針對這個問題質詢退輔會、勞動部、與人事總處。退輔會備詢人員允諾會嚴加處理,並將結果回覆我,結果事隔10個月,到今天這件事還沒有得到回應。

    本案「祥暉服務企業社」、「祥暉顧問有限公司」、「有限責任桃園市祥暉勞動合作社」,由林O勇、林O耕、林O祥三人,交叉設立。登記於同一地址1、2樓,其資本額分別為50萬、50萬、22萬。自民國107年至今年上個月,祥暉集團違反勞動基準法的統計:四年間違反15件,一樣的違法問題,一再發生。到最後乾脆拒絕勞動檢查。

    而國防部與退輔會所屬榮總體系是這個集團的最大商業往來客戶。自104年開始,祥暉集團接受國防部、退輔會所轄醫療機構的採購案。所有的案子最小金額1千7百萬元,大至2億2千9百多萬。

    50萬的資本額如何承擔2億多的大標案?
    尤其是一個涉嫌偽造文書,屢次違反勞動法令又拒絕勞動檢查的惡質廠商?
    並在事件曝光後,何以主管機關退輔會未作任何調查處理?

    這一切很難說服國人,退輔會跟廠商之間的關係可以接受公評!

    民國108年,台北榮總新竹分院「第四區照顧服務員勞務承攬採購案」(案號:HCB-10825),延續「106-107年照顧服務員勞務委外案」(案號:10601E)。兩案在投標資格上,108年案將「5年內,需有單次採購金額在6千萬以上的經驗」的限制性條件刪除。結果這個案子讓「祥暉顧問有限公司」得標了,同時錄取第二名,其金額高達2億2千9百多萬元。

    而得標後又不履行契約,契約不履行原應由第二順位的得標廠商遞補,本案卻未依程序遞補。反而更改標案,一次兩年的大標案拆成三個月的小標案,再讓「祥暉服務企業社」得標。

    至此,退輔會不好好說清楚,作必要的處分,很難說服民眾自身清白。

    我會繼續追,非讓整個制度公開透明不可!!

  • 責任制法規 在 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30 00:10:01
    有 173 人按讚

    【整改時代?】歷年政府十大縱容地產商壟斷行為

    現時北京指需要整改香港發展商的「壟斷行為」,但「壟斷行為」的出現,與香港政府過往的房屋土地政策息息相關。那麼房屋土地政策會否來一場有意義的大改革?恐怕言之尚早。

    現時政府放風的數個最新措施,非但不是劍指,甚至是鼓勵壟斷行為。這個弔詭之處,暫時被主流公共論述所忽略。以下十個香港政府助長發展商壟斷的行為,是否亦需要一併「整改」?

    ◾助長發展商加速圈地

    多年來各種類型土地的發展管制,有維護城市景觀、保障生活質素與不同群體的權利,更有避免發展商全面壟斷土地資源的政策功能。但近日最新報導消息,傳出林鄭放風要大肆為發展商發展「起釘」,除放寬早已被發展商割據的濕地的發展地積比,亦打算向發展商視為「豬頭骨」的祖堂地開刀,鬆綁出售限制,預期發展商將能在新界加速囤地。

    今次全方位的發展鬆綁,亦劍指市區土儲。自2010年起林鄭將強拍條件由9成收購門檻放寬到8成,十年後,今日有放風林鄭政府將舊樓強拍條件再降至7成。強拍底線似乎容許「無限後退」,在法例上不斷合理化發展商壟斷式收樓行為,相信「田牲式」收樓手法會更加放肆,而舊樓小業主及租戶的議價空間卻退無可退。

    有趣的是,早前外投行的數據分析,在今次中央施壓下,估計恒基的地產謀財策略(農地王及私人市區收樓)將受最大影響。然而,今次放風的強拍放寬卻令市區舊樓最多土儲的恒基最受惠。政府跟發展商之間捆綁利益關係,在現時中央針對發展商壟斷行為下,更顯弔詭及複雜。

    ◾散播土地「荒」言

    由2002年「孫九招」起,政府將香港房屋政策「定性」為集中土地供應,減少公營房屋供應,將私人房屋供應交由市場決定,是其後樓價飆升的重要因素。歷經20年,政府房屋大方針卻不見有大改變,繼續盲目催谷覓地,甚至不斷提倡天價人工島開,只為「做大個餅」,卻不全面收回棕地、發展商土儲及潛在違規丁地等其他土地選項。只講土地供應的政策論調背後,正配合著發展商動員打手發功,聯手在公眾輿論上背書式輸入「土地荒」的幻象,最後發展商圈地囤地等壟斷行為卻以「公共利益」之名變得合情合理。

    林薪最近轉口風表示香港短期「搵夠地」,但劍指官僚「卡關」要加速審批,跟現時發展商指控回應香港房屋問題源自覓地到建屋速度「唔夠快」,明顯口徑一致,更顯政府貫徹親發展商的立場,不斷為發展商釋放土儲,助長由發展商主導香港土地供應。

    ◾「土地共享」度身訂做兼送基建

    作為政府近年重點推銷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本身已被詬病為發展商「度身訂做」。政府以提供基建為由,幫助發展商釋放其偏遠、或有客觀條件限制(如位於濕地旁)而不適合發展的土儲,而公眾因而額外獲得的單位,往往只佔整個發展小部分(*額外*樓面面積的六成作公營房屋用途),發展商甚至能申請將官地納入發展範圍,將計劃稱為「共享」,實在是一個搵笨的公關表演,最後只會助長發展商繼續壟斷香港規劃主導權。

    由發展商決定土地共享的選址,會否出現規劃錯配的社區?單從最新一宗共享申請中,恒基建議在林村杜山村鄉郊地區興建近40層高「公屋」,足見其潛在規劃災難。

    可能發展商政府觀望政府會否進一步放寬發展限制,亦正與政府討價還價中,過去兩年土地「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只接到三宗申請,就土地供應速度而言,又是另一種「搵笨」。而昨天有發展商接受文匯報專訪就表示,在土地供應方面發展商可扮演更積極角色,表示可以提供多個「公營房屋單位」,參與「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可能是發展商心目中應酬北京施壓的其中一個成績表,能否真的解決房屋問題或壟斷問題只是一個大問號。

    ◾傾向避開發展商土儲收地

    若政府真的動真格應付發展商壟斷及囤積行為,運用過去數十年在法院未嘗一敗的《收回土地條例》(土收)就最適合,將高度集中的業權復歸公有作公共用途,亦能夠增加租住公營房屋供應,舒緩基層居住困境。

    政府亦會在收地政策上處處配合發展商。近數年有無數案例顯示,政府會選擇性利用土收針對一般農民、非原居民村甚至小地主,如橫洲、馬屎埔等,而巧妙地被避開發展商土儲,例如屏山北的棕地發展選址,以維護發展商的「私人業權」。「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亦容許政府利用土收收回選址內小業主的業權,為大業主的土地共享申請開路,位於林村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正屬此例,申請文件建議政府利用土收收回申請範圍內某些道路的業權,為發展項目興建接駁道路。

    單單看林鄭於2019年提出收回十組私人地興建公屋,兩年後現時只能夠收回三組地塊,另外有三組地塊因屬發展商而放棄收回。而宣布收回的三組地塊中,其中一組更是新鴻基地產無法獲得當中位置關鍵的「祖堂地」業權而未能發展,屬「豬頭骨」地,政府收地屬收拾殘局。而發展商和政府亦能分別在收取「壯士斷臂」及「果斷收地」的公關之效,但諸如此類選擇性收地的做法只是在助長發展商壟斷市場的行為。

    ◾助長囤地自肥兼送發展權

    過往新市鎮發展模式,主要是政府收回土地並重新規劃,部分土地再行公開拍賣,沙田新市鎮便是一例。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卻開始加入「原址換地」等概念,(「加強版」的新市鎮發展模式),逐漸將規劃主導權拱手相讓予發展商-發展商可以保留土地的發展權,早年聞風而一湧囤地的發展商大有斬獲,亦能夠決定能在那個位置起樓。

    在新界東北發展公佈前,現任財政司陳茂波被涉嫌利益衝突,搶閘新界東北囤地,最後更逃過廉署起訴。連政府官員亦「其身不正」參與囤地等壟斷操作,怎能期望政府會大力遏止囤積堆奇?「加強版」新市鎮發展模式為發展商度身訂造,「獎勵」囤地行為,誰囤地囤得最多,誰就更能有能力壟斷市場。

    ◾批准無底線開則

    回歸早年的發水樓、屏風樓,到近年納米樓,卻是一直導致香港房屋「貴、細、擠、焗」的一大推手。往往政府給予發展商樓面面積的優惠豁免,放寬這些建築物法規時,卻縱容發展商鑽政策空子,可以「無底線」開則,賺盡每一呎,而政府一向少有適時作出管制,卻稱將問題交予市場決定及解決,造就一個個三尖八角的「怪則」單位。除了樓價貴生活成本高,連市民的居住空間也被收縮及改造。今日,上有夏寶龍聲稱要解決劏房問題,下有繼續造就恒基成為「納米地產王」,更顯政府無心解決香港房屋問題。

    ◾放任樓市縱火

    面對發展商囤樓囤地以及熱錢流入炒賣樓市,政府只講土地供應,將需求管理置於不顧,更故意忽視壓抑樓市炒賣的房稅政策改革,才是香港房屋問題「貴、細、擠」多年來一直未能妥善改善的關鍵。

    上年年頭大肆宣揚的一手樓空置稅,林鄭已經不敢再提,資產增值稅亦再不考慮。而早幾年政府為「應對」熱錢炒賣物業投資樓價飆升而推出的買家及特別印花稅(「辣招」),原來可以透過公司股權轉讓業權形式避開, 所以公眾不時驚訝某高官、富商或明星竟能夠「首置」買樓,才猛然醒覺這些「辣招」實質上只係用來「做下樣」,向公眾顯示已經「做咗嘢」,實質上繼續「馬照跑、舞照跳、樓照炒」。

    ◾卸膊公營房屋予私人參建

    除了政府每年公營房屋供應長期不足外,現時林鄭自稱「重建置業階梯」一大措施首置樓,更是政府將公營房屋供應責任交予私人參建的「卸膊」發展模式。在首置樓的官方定義上卻一直彈出彈入,一時形容為「公」,一時又「私」,變相可以「捽數」,成為林鄭公私營「七三比例」達標的最大「公因數」,根本地影響原作公營房屋(公屋/居屋)的潛在土地供應數目。

    當政府推銷土地共享計劃的前身「以公私合營釋放發展商農地土儲」時,強調需要在地皮提供公營房屋,但沒有明言是是哪一種(公屋/居屋),時至今日,公營房屋部分成為了「公營房屋/首置樓」。首置樓「名公實私」,作為私人發展商作出「社會貢獻」的一大賣點,讓夾心階層可以首置「可負擔」的單位,但定價上所價不菲,舉例說最新由長實發展的安達臣首置樓,定價已不考慮申請者負擔能力,而是重新與市價掛鈎,往往比居屋更加昂貴,這正是政府卸膊公營房屋的必然後果。

    從「公營房屋」定義的變樣,明顯見到政府房屋供應政策放軟手腳,鬆章於發展商。如日後首置樓恆常化為公營房屋供應的話,將延續香港房屋供應由私人發展商主導的命運。

    ◾讓地產利益滲入城規會

    董建華時期,首次委任過半數有發展商背景的人進入城規會,將城規會審批土地發展的把關角色,慢慢被日益摻雜的發展商利益弱化。現時單靠城規會本身利益申報機制以及避席做法,已經未足夠釋取公眾對於官商勾結的質疑,例如現時城規會 「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已有五個委員有發展商背景,公眾對於城規會能否發揮公正審議發展申請的觀感已經大打折扣。

    ◾增加發展商土儲的「活化」政策

    除了慣常賣地強拍舊樓,近年的活化工廈政策亦給予發展商增加土儲的機會。由初時2010年的整幢工廠改建優惠、2018年第二輪工廈重建免補地價,再到近日的工廠改契標準補地價,除了很有可能為發展商日後農地改契補地價標準化試水溫外,一連串加快重建工廠措施,據傳媒報導亦助長發展商過往十年囤積甚至炒賣工廠單位,直接導致工廠區的呎價急升。

    所謂「活化」,不止助長發展商的壟斷行為由土地房屋重建,延伸至平民工廠區,在加快重建同時,卻少有安置及補償小租戶的措施,租戶愈搬愈遠/細。單是靠虛有其表的劏房租管,根本不足以解決香港中低層生活工作空間日漸收縮的問題。

    ◾小結

    回顧過往十多年政府縱容史,縱使近日中央點名發展商壟斷行為,然而,最新一份施政報告,香港政府很有可能進行土地發展鬆綁大手術,短期內繼續甚至加劇這場壟斷遊戲。而未來這個利益纏繞的聯盟究竟會不會被清算/替代?或是中央施壓只是「雷聲大雨點小」?長遠仍需繼續觀望香港土地利益版圖變動、未來中央施政方針以及下一任政府班底之間如何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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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責任制法規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9 21:00:25
    有 1,237 人按讚

    「建立公正文化,鼓勵提出問題,而非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談談公司化以外的台鐵改革」
     
    昨天在交通委員會備詢時,王國財交通部長不斷強調「普悠瑪是車子的問題、太魯閣是工區管理的問題」。但是,這些只是個案問題嗎?
     

     
    2018年的普悠瑪事故,撞出了台鐵驗收管理和車輛維護的問題,也讓台鐵進行了總體檢。
     
    體檢報告要求台鐵建置安全管理系統(SMS),台鐵因此在2018年設立「營運安全處」,推動建置及落實安全管理系統。
     
    然而,今年4月的太魯閣事故,又撞出了台鐵對於工區管理的問題。 
     
    重大事故後的「總體檢」完成後,又再次發生重大事故,凸顯台鐵的問題不是個別問題,而在整體的組織與文化。
     
    可惜的是,王部長的台鐵改革,「總路線就是公司化」,彷彿只要公司化,所有問題都會跟著解決。
     
    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
     
    首先是組織的問題。
     
    台鐵是三級機關中,具有超高密度組織法規範的特殊機關。​包括「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組織條例」和「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連餐旅服務單位都要組織條例,就可以知道機關組織的僵化和龐雜。而運務、工務、機務及電務四大分支,看似各司其職的組織分工,實則各自為政,讓人力到資訊都難以統合。
     
    這個問題,王國材部長非常清楚。因此在上任之後,就表示將設立「分區營運中心」,整合運務、工務、機務及電務的運作。
     
    但是,「分區營運中心」並沒有組織法上的定位(事實上,連營運安全處都是黑機關!)。​這些仰賴部長授權而存在的單位,到底能多大程度「整合」台鐵,讓台鐵更安全,甚至建立「合作文化」?
     
    可惜的是,從行政院到交通部,並不認為制度上的組織改造,應該優先於台鐵的公司化。
     
    其次,則是文化問題。
     
    特別是從公務機關的究責文化,走向公正文化(Just Culture)​的決心。
     
    什麼是公正文化?
     
    國際民航組織(ICAO)第9859號文件第1版有非常清楚的定義:「一個良好報告文化之根基乃為不處罰環境,員工須了解並認可何謂可接受行為和不可接受行為。雖在一個不處罰環境下,但管理者絕不容許明知故犯或是刻意違反之行為。在特定環境下,公正文化認可需有處罰行動,並試圖去定義可接受和不可接受行動或活動之界線。」
     
    簡單講,在承認人會犯錯的前提下,可以欣然接受小孩指出國王沒穿衣服,員工指出台鐵螺絲掉滿地。
     
    只有在互信文化下,才能鼓勵員工主動提出重要的安全資訊。
     
    可惜的是,過去台鐵家醜一旦外揚,台鐵最先想到的都不是「怎麼解決問題」,而是「趕快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於是,從下班後主動巡查通報斷軌的道班領班、指出列車習慣性超速趕點的司機,到普悠瑪事件後具名接受媒體採訪點出問題的技術人員,都被一一懲處。
     
    這樣的組織文化,如何鼓勵員工主動反映問題、解決問題?
     
    最後,在制度上,鐵路法也沒有和「民用航空法」一樣,有對主動提出問題者減輕或免除處罰的保障。
     
    民用航空法第112-1條:「對於前二條未發覺之違規,主動向民航局提出者,民航局得視其情節輕重,減輕或免除其處罰。」​這就是希望藉由制度性的保障,建立起「公正文化」,讓員工更容易主動表達疑慮以獲得資訊,防微杜漸。
     
    人命關天,高度強調風險管理以確保安全的航空業,對吹哨者有相關保障,同樣涉及高度風險還常常出狀況的鐵路,又怎麼能不重視?
     
    可惜的是,部長在今天的質詢上面表示,應該只需要內部規定做就好。只是,內部規定,難以成為阻卻法律責任的事由。
     
    台鐵近年來,建置和落實安全管理系統的嘗試,我認為要予以肯定。
     
    不過,如果不能直面沉痾已久的組織與文化,那麼,再多SOP的建立,只怕就像軍隊中的「喝水小卡」或保15-002表格(裝備檢查及缺失改正表),除了增加行政成本和偽造了更多文書之外,也難以阻止下一個普悠瑪,下一個太魯閣事故的發生。

  • 責任制法規 在 徐瑄灃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9-26 08:00:09

    🔎第五會期市政總質詢pt.3 責任推諉監督失能🔎

    📍面對籌備會的疑義,市府未落實審查讓權貴透過都市計畫來蠶食豪奪小市民,無視法條時程而造成漏洞,市府多年來面對未臻完善的法規、審查失當、見人見智的自由心證與圖面審查,一連串的違失,官僚仍然持續推諉卸責。

    📍市長及局處首長應有承擔扛起的肩膀,並而非用情緒及意氣推託責任。也因臺中土地重劃法制未完備,沿用多種版本,讓重劃公司得以有操作空間。

    ⁉而市府官員因人而異的審查,讓同類型不同案件,產生不同結果,是無監督作為又或是推諉責任呢?

    #質詢實況
    #為您發聲改變發生
    #臺中市議員徐瑄灃

  • 責任制法規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8-16 17:38:58

    王任賢醫師主張,未來如果兩款mRNA疫苗都獲得了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正式藥證之後,疫苗購買這件事情就不應該再特案處理,應該要日常化,開放給地方政府規畫採購。

    甚至更重要的是,當新冠日常化之後,就可以解散指揮中心,不用再有超法規機構來進行管制,而且這次3+11ㄎ開啟國門讓病毒入國,搞砸的根本就是指揮中心,不是地方政府啊!反而疫情控制是靠地方政府,那麼還需要這個超法規機構幹嘛?



    Moderna跟輝瑞
    現在據說已經跟FDA申請正式藥證
    也就是它以後就不是EUA緊急授權通過的疫苗
    它是兩款正式疫苗
    目前的推估FDA內部表示
    大概9月會過BNT
    然後10月或是11月的時候會過莫德納
    因為這個市場我不太了解
    它規範有點奇妙
    我問一下王理事長
    假設今天BNT就是Pfizer這一支疫苗
    在美國FDA已經通過了正式藥證之後
    它在台灣的代理狀況會出現變化嗎
    就變成正常化了
    現在是通過EUA的時候是國家級的疫苗
    還不能夠自由買賣
    但是你真正藥證通過了以後
    我們以前的疫苗全部都是這樣買的
    所有藥商都能去買 買了以後進來
    進來了以後就接種
    那我們的疾控中心也是跟藥商去買的
    就是不是經由國家出面了
    我們國家用台灣的名義出面去買疫苗
    這是非常麻煩的
    台灣就差這個國家的定位有問題
    人家對你的定位有問題
    你自己的定位也是有問題
    所以用國家的名義去買疫苗買不到
    老百姓去買才買得到
    那現在如果BNT跟莫德納已經下來了下凡了
    變成民間可以採購了
    民間當然可以採購
    縣市政府當然可以採購都行啊
    我只要找到藥商就可以採購
    結果今天陳時中講什麼話
    昨天還是今天講的
    他就講說你這樣進來了以後
    到時候出了副作用誰給你保證
    他怎麼又來了
    當然是你保證啊廢話
    以前的疫苗不都是這樣子嗎
    當然是你保證啊你要驗證嘛
    你要給它進來的時候都要封緘嘛
    你封緘驗過了以後不是假貨你就可以保證
    因為這是你國家的責任
    打疫苗是國家的責任
    只不過老百姓幫你買
    買了你還是要負責任啊你逃不掉的
    哪有這回事
    用這個東西在嚇唬人
    就像原先一樣要什麼原廠的證明
    原廠授權你也差不多一點
    緊急授權跟原廠授權都在他的一張嘴
    跟一張紙而已
    不給就是不給擋你的嘛
    但是我個人比較樂觀
    既然王理事長剛剛這樣講了
    也就是到FDA已經通過了
    BNT也就是輝瑞這一款疫苗之後
    接下來各縣市各公司
    要跟上海復星買疫苗基本上台灣政府就管不了了
    除非他刻意要刁難你
    因為依法它就是一個正式的藥
    是台灣會承認美國FDA的藥證的時候
    那是不是就不用 再也沒辦法擋疫苗了
    也就是高端跟聯亞
    接下來可能在台灣的市場上要銷售
    就比較困難了 對沒有錯啊
    這個就是他擋不了啦
    可是他還是可以用很多方法去擋啊
    我們那個行政院不是這樣講嗎
    我擋你一個公文差一兩個文件
    羅秉成就這樣講的嘛
    所以你知道嗎 他要擋你就是擋你
    所以釜底抽薪的方法就是
    趕快把指揮中心裁掉就好了
    指揮中心一裁掉就沒事現在根本不需要指揮中心
    理事長投了一個書講的很嗆
    他說我們不需要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我不需要這個有緊急命令權限的指揮中心
    為什麼你覺得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經可以裁撤了
    疫情還沒有結束為什麼要裁撤指揮部
    是這樣子的我們知道
    我們國家要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有一個條件
    一定要第一類跟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第一類就是國際關注的傳染病
    第五類傳染病就是所謂新興傳染病
    大家還搞不清楚狀況必須要去關注它的
    我們的新冠就是第五類法傳
    所以第五類法傳得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什麼叫得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因為我們需要疾管署可能沒有辦法有能力
    框到很多的資源
    要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框到很多的資源
    來幫忙我們做防疫
    這個是第五類法傳才有的
    那現在這個病已經在我們人間轉了兩年
    已經都了解了它也不是新興傳染病
    那因為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的時候
    所以他可以運用很多的資源
    很多的權力很多違法違憲的他都可以去做
    那現在這個病毒已經流感化了
    流感化就是說從新型流感變成了季節性流感
    因為從Delta病毒來看
    Delta病毒本身在廣州
    它的傳染力是增強了1.6倍沒有錯
    但是它的重症比例從原來的18%降到了10-12%
    所以已經死亡率下降
    加上疫苗打下去以後它的死亡率更降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
    它已經變成了一個走向流感一樣的...
    每一次新的流感過來
    每一次新的一個流感過來傳染力是增強的
    但是死亡率是下降的
    每年每年會逐年下降
    所以現在已經變得跟流感一樣
    那我們只要把這個法定傳染病
    從第五類移到二三四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就不能夠存在
    就不能夠存在
    這個權力就回歸到專業的疾病管制署
    以及地方的衛生局去防治就結了嘛
    我們知道這一次疫情搞壞的
    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搞好的是地方衛生局 懂吧
    但是地方衛生局還會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罵
    所以整個掣肘的基本上就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就是中央
    所以你把中央裁掉讓地方自己去防
    我保證你管得比中央還好
    你中央給我管個檢疫就好
    關口你去管就可以 關口本來就你的
    到了地方以後那個仗由地方來打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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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責任制法規 在 徐瑄灃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8-05 19:15:05

    🔎財政經濟質詢 投資臺中興利除弊🔎
    https://youtu.be/ddMgH6TdEqo


    📌土地債券在學界研究,已被認為是相當有效且可防止官商勾結的政策,臺中市政府應參考相關學術研究,並提早研議相關法規。
    桃園與台北都已有相關的自治規範,臺中市政府應趁經濟復甦之前,朝向法制化先邁出第一步,提早布局搶得募集資金的先機。


    📁經濟部已經公告施行「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業者對於綠帶、太陽能電板設置、繳納回饋金...等等的重要議題,尚未得到經發局的積極輔導。市府「未登記工廠納管輔導金及營運管理金運用作業要點」草案,編組及分工囊括了29局處很具企圖心,但產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產業發展自治條例,還需要一併考量做出全盤規劃。


    ⁉台開公司開發豐洲二期爭議不斷,資金收支未備查,以及堤南路土地與花博停車場究竟是納入台開公司的開發成本,或是由臺中市政府自行買單,經發局應當積極協調爭取權益,解除雙方歧見,早日完工讓廠商進駐,帶動台中經濟,繁榮潭雅神。


    🐖豐原肉品處理廠設備老舊,與王朝坤議員及農業局長視察後,局長允諾會負起責任改善,已保障人民食安。


    #質詢實況
    #為您發聲改變發生
    #臺中市議員徐瑄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