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責任制檢舉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責任制檢舉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責任制檢舉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責任制檢舉產品中有56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817的網紅Cheng 奎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職場經驗談】 你學到的東西別人帶不走 . 每次都是我被叫去做那個事情,有夠煩,為什麼都不叫其他人! 每次有事情大家都閃的遠遠的,又是我,為什麼都這麼不公平! . ★這些都是職場上常常發生的事情,但我們先了解一下,什麼是公平?真的有完全公平可言嗎? ★為什麼老鳥一定要教菜鳥,對他們來說公平嗎? ★為...

 同時也有1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21.04.27 【第五次定期會】業務部門報告:民政局、各區公所 違規長期占用車格,誰來管? 我近期接到民眾檢舉指出,中華路立體停車場疑似有幾台車長期停放其中,且車上已經布滿灰塵,民眾表示這些長期停放的車輛看起來就像沒有人在使用一樣,也難以知道到底有無按時繳費,若棄置於此可能會影響到其他人使...

責任制檢舉 在 Shëlby Sü?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6-15 04:13:08

疫情爆發後,大家都還好嗎? 前一陣子開始家裡附近的建案陸續在進行,疫情爆發後我待在家裡工作也有一段時間了。 有一天下了一場暴雨,我結束一個報表走向陽台,隨意看看對面的工地,赫然發現工人們各個依然持續奮力在工作,沒有雨衣和雨傘,一樣在雨中踩著泥地,搬著重物,任憑大雨滂沱砸在身上淋濕衣物。 我上一...

責任制檢舉 在 一線三的日常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54:00

#一線三的心情抒發  派出所定期會統計交通績效, 針對每個員警所開的罰單或相關業務做評比, 每一張罰單開出,依照條例項目有不同配分, 通常越重大的違規配分越高。  那評比要幹嘛呢?評分高有什麼好處?  答案是,沒有好處。 評分低會被檢討,被督促,要求加強取締, 而評分高的人領一...

  • 責任制檢舉 在 Cheng 奎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9 1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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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場經驗談】 你學到的東西別人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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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都是我被叫去做那個事情,有夠煩,為什麼都不叫其他人!
    每次有事情大家都閃的遠遠的,又是我,為什麼都這麼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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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都是職場上常常發生的事情,但我們先了解一下,什麼是公平?真的有完全公平可言嗎?
    ★為什麼老鳥一定要教菜鳥,對他們來說公平嗎?
    ★為什麼老鳥要被罵過來,菜鳥則被教過來,這樣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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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常常在談論 【不公平】,那換成是你遇到事情的處理方式,就一定完全 【天坪不動】 有可能嗎?
    【天坪】 不可能永遠保持一樣的水平的,如果追求完全理論,那是不存在的。
    但我卻很常被叫去做東做西啊,真的很不公平,到底該怎麼擺拖這樣狀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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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奎爺就來分享,自已經歷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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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身的經歷】=====Par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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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我在大型健身房擔任主管的時候,其實屎缺,比起教練多很多,因為只要教練處理不來的,我全包!
    而且那些問題沒處理好,是會導致一連串的問題出現:
    一、會被上級主管罵,並且績效考核降
    二、會員不斷的客訴,遲早會傳到上面
    三、教練也會受影響,沒有心情做績效
    四、整體觀感會變差,影響到人來意願
    五、長期的累積客訴,遲早位置會不保
    六、處理完還要教育,防止下一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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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情事情(會員跟教練,教練跟員工)
    ★內鬥事情(資深跟資淺,不同派別系)
    ★客訴事情(上課排時間,上課之效益)
    ★現場問題(會員跟會員,會員跟員工)
    ★人力調配(早晚班調度,平假日調度)
    ★資源分佈(依性別分配,依能力分配)
    ★教育留人(犯錯要處理,接著還要教)
    ★行政問題(常常要核對,發現並改善)
    ★績效監督(週績效及週檢討都要落實)
    ★跨部門合作(要與其他部份共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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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錯,這些都要處理,而不是像教練一樣,賣課上課,訓練,然後接著就是回家休息,當主管的時候,只是是底下的問題,每一個都跟你有關係!
    (一個都別想跑)
    也因為那時候幾乎所有的問題,我都有遇到,當時我也在想,為什麼我會這麼倒楣呢,遇到這麼多問題。
    但也因為遇到的問題多,都是一定要去處理,因此我不斷在學習如何解決問題,解決問題不只有方法,也要有勇氣,因為通常都一定會被罵,如果你不想再被罵,就必須遇到一次問題時候,在下次發生之前,先想好可能會發生的狀況及應對方法,雖不一定能100%解決,但想的越多,處理越妥當,挨罵就變少。
    .
    有一個心態是一定會發生的,也就是當下問題到來的時候,一定會覺得很幹,為什麼這些問題,都必須要我去處理,又不能交給教練自已處理,因為只要處理不好,主管就有連帶的責任要揹負,發生時,都會覺得,到底這些事情甘我屁事,為什麼我要被連帶懲處,為什麼教練把問題丟了之後,到後來幾乎都是我在扛下來,有夠不公平的,那時,常常會發生這樣的心態,讓我一度難以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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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這裡,你一定會認為,我也是這樣想,那又何必再談,接著讓我們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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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續的經營】=====Par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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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離開之後,創了自已團隊(這時有人就會說,我又不是要開業,學這麼多做什麼)
    我非常慶幸,自已當初有遇到那些問題,其實有問題有時並不是壞事,因為人遇到問題時候,腦袋才會開始動起來(就像溫水煮青蛙一樣,當人沒有遇到問題太久,會過的太過於安逸,而一遇到問題時,卻沒有辦法解決)
    .
    而我也再問一句,世上哪有從不遇到問題的人?
    有時問題並非你,而是在別人身上帶過來,但你越能處理問題,你的能力、你的成就、你的職位,相對的就會越高!
    (這裡指的問題,是對公司整體上有效益的,不是什麼垃圾沒人倒,你跑去倒,這樣的問題,所覆蓋的層面更大更廣,影響到公司營運管理及績效提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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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幕之前】
    ★股東拆夥,甚至在我危急之計,想要我命
    ★沒知名度,常被來的問,會不會一下就倒
    ★人員不合,變成要花時間調解沒法顧績效
    ★績效不好,導致人員因看不到未來留不住
    ★常被檢舉,政府官員一下那一下這的來查
    ★要打交道,學習做生意要學習與他人相處
    那時候公司的戶頭,常常剩不到5萬,而我的擔心卻不能在公司顯漏出來,只能強顏歡笑,鎮定的告訴大家,沒事的,一切都會變好的。
    .
    【開幕之後】
    ★人才留失,導致會員紛紛覺得會倒想離開
    ★工時超長,因為同事要休息變成都要承擔(2018年,我只休了11天沒進公司)
    ★想要留人,必須要發放資源自已幾乎沒賺
    ★績效想昇,必須做出跟以往不同營運方法
    ★制度調整,開始成長之時必定先穩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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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長之時】
    ★招兵買馬,要一邊穩住績效另一邊教新血
    ★資源分配,人多就會不公,事先預測調整
    ★人多計較,有人做比較多,有人做比較少
    ★有小團體,觀念較合的一小團逐漸會出現
    ★制度規定,當人多時制度就要再度做調整(人少與人多的制度應有不同之別)
    ★身材維持,績效及課成長時身心開始疲備
    .
    不只是這些,還有更多的問題,不斷的衍生出來,有時候不是人員有問題,而是當公司停止時候,你會認為問題就出現了,就是因為做法不夠好,才會出現停止,要再怎麼前進,這樣的想法,也不斷的在腦海中浮現。
    .
    =====【如果擺脫工具人】=====Part.3
    .
    有人就問:『奎爺,你說這麼多,就是沒有聽到怎麼可以擺脫工具人,我不想常常有的沒有的,都叫我去做,真的很煩,為什麼不叫其他人』。
    原因:
    第一、你很聽話,配合度高
    第二、你行動力強,並且不太會有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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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又問:『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常常叫我去做,我真的覺得很奇怪,不是應該找我去做更有意義的事情嗎?』
    .
    奎爺:『那你又會做什麼呢,或者又能做什麼呢?』
    .
    他說:『我什麼都可以做啊,不要叫我做那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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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奎爺:『那就對了,你提到重點,你什麼都可以做,但你沒說你會做什麼,所以雜工就淪落到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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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問:『那我該怎麼辦呢?所以我就一定要在公司變成這樣嗎?』
    .
    奎爺:『其實你可以寫個企劃出來,並且跟主管去做提案,試著讓他讓你專心著手去執行,這樣你可以擺脫雜事工具人的身份,但是這個提案必須對公司有提昇成長,因為你主管常常使喚你,就是因為他相信你,覺得你可以做的好,但你並沒有表現出你擁有的能力,如果表現出來,不但能擺脫,而且還有機會晉升。』
    .
    他問:『有的有效嗎?會不會提了又沒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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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奎爺:『提了,至少有機會,如果你連自已都放棄了,那我多說什麼,都沒有用,你不敢提,也代表著你不相信自已可以做好,你懷疑自已的能力,那你前面說的,就有很大的衝突矛盾了,因為你說什麼都可以做,結果現在要你做真正你覺得有意義的事情,反而不敢去提出,那要怎麼擺脫雜事工具人?』
    .
    他說:『好的,我了解了,我會努力試試看,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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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奎爺:『公司的制度,是人寫出來的,如果你的提報企劃案,對公司有實質的幫助,那會不會有機會改寫你現階段的狀況呢。』
    奎爺:『路是自已走出來的,界限是自已設下的,突破也是自已想衝的,沒有人可以阻止你的成長,能阻止的只有你,相對的想要突破,也是只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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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Q & A】=====Par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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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你的工作是否任何人都能取代,並且做的差不多?
    2、抱怨時候,是否有想過怎麼提昇,自已的能力呢?
    3、當你被這樣綁住時,是否有想過突破改變自已呢?
    4、嘗試都不一定有機會,何況連嘗試的心態都不想!
    5、因為一次的提案失敗,就要完全否定自已能力嗎?
    6、是否每天都想改變,但是每天依舊在原地踏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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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問題分享給大家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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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的分享】=====Par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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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學歷是,南榮技術學院的 【管理與資訊系】,工業工程與管理跟商業類別結合。(學校已經結束了,停召了)
    我畢業之後,一個月薪水,含加班,大約就是差不多 3~4萬 (但我沒看不起這樣工作,或說這樣工作不好,我只是想要追求更好,請別誤會)
    .
    面試了【健身教練】,面試了三年,也經過許多的努力學習,薪水一個月來到 8~9萬 ,後來換到下一家時候,薪水平均每個月大約都 12~15萬,甚至有幾個月達到快20萬,你說我的學歷,憑什麼拿到這樣的薪水,對吧,我也問自已,憑什麼?
    .
    因為我想追求,所以我要改變,必須突破自已,別把學歷當成能力,真正的能力不單只是看學歷,不愛念書並不代表不愛學習。
    【我不認為,我一輩子就該註定這樣,所以我選擇努力改變,至少有機會,如果連做都不想,那連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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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講幹話,什麼選擇比努力重要,我就問,如果你連能力都沒有,你還想選擇,你有什麼資格選擇?
    而我認為,我就是沒有能力選擇,所以我必須專注努力,別去想有的沒有的,我有了努力,才有能力,才有資格談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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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我的分享,或許有些東西不是那麼好聽,但不彷可以參考看看,謝謝!

  • 責任制檢舉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8 12:52:16
    有 4,466 人按讚

    #臉書言論審查機制應公正透明
    #數位平台壟斷霸權需要更多治理
    #看歐盟如何保障人民數位權利

    臉書(Facebook)會以自己的《社群守則》、審查員來審查言論。

    例如,討論到中國人對於特定事件的反應並無羞辱言論被禁言;提到台灣人工智慧發展基金會發起 #葉黃素計畫 被鎖帳號;提到台灣獨立、高端施打數據、美食評論,被歸類為霸凌、騷擾或垃圾訊息。

    但另一方面,沈榮欽(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提及:「有人以簡體字一直罵人『民進黨養的狗x種』,經檢舉卻被判定未違反《社群守則》;同樣的,諸如『台巴子』、『留島不留人』等各種言論,都在臉書允許之列。」( https://new7.storm.mg/article/3939131

    顯然,臉書審查機制出了問題。

    我自己則接過不少性別和人權團體反映,這幾年來,臉書也會出現攻擊同志及女性的仇恨言論,內容還混雜不實謠言。

    但這類 #真正的仇恨或不實言論 幾乎無法被檢舉下架,不論提供多少證明。

    這顯示,臉書可能不只審查機制出了問題;甚至可能倒過來,成為 #仇恨歧視與假新聞的幫兇。

    江雅綺Yachi Chiang(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也提到:「這幾年臉書成為假訊息、不實資訊、訊息戰的平台中心,也已不是新鮮事。

    『劍橋分析』公司操縱選舉的案件,透過Netflix的紀錄片『個資風暴:劍橋分析事件』,十分清楚的呈現,透過臉書平台可以輕易取得選民的資料,幫助選舉團隊建立使用者的個性模型,然後利用這些資料、操縱選民的行為。

    除了操縱選舉的前科紀錄,臉書也常常被認為是仇恨言論的傳播中心,聯合國甚至曾控訴臉書為仇恨言論提供最佳平台,應該為緬甸的羅興亞族群所遭受的迫害負主要責任。」

    我辦公室整理了,臉書審查機制的問題,可能包含:

    ❌《社群守則》並非由實際整體社群擬定,無法反映社群共識。

    ❌《社群守則》多數規範過於攏統,缺少細部指引及示例,審查標準高度依賴人工判定。

    ❌ 但審查工作會外包給不一定具足夠專業且嚴重過勞的血汗審查員。臉書自己也承認,每天約有10%的審查錯誤(還不包含申訴無效的案件)。

    ❌ 審查機制缺乏透明度,限制發言、懲處(包含降低觸及率)、申訴都未說明審查判定的原因及標準。

    ❌申訴機制形同虛設,即使是最後一層的監察委員會也鮮少發揮實際作用。

    #數位平台已形成壟斷霸權

    我雖然以臉書做例子,但這些審查爭議,不只在臉書發生;也已在包含Google、Twitter、Line等平台發生。

    只要有人提出疑問,就會有人說:「不爽不要用,又沒人逼你用。」

    但這已經不是個人是否要使用的層次。當這些平台成為 #國內外資訊快速傳遞的關鍵核心,不用的人或國家,會因此降低獲取國際資訊的速度、乃至於減弱和國際的連結。

    平台已成為 #數位世界的壟斷霸權。

    近年世界各國都在關注及想辦法以法治處理。台灣正要準備成立 #數位發展部,各種討論中,我也不斷提醒必須注意 #網路反壟斷 ,這是 #數位治理 重要的一環。

    #參考歐盟經驗
    #保障人民基本數位權利

    之前愛信任-劉世芳邀請我共同主 辦「跨國網路平台與內容產業影響」公聽會。我便指出,台灣應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及 《數位市場法》草案,這兩者是繼GDPR(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後,歐盟推出保障人民基本 #數位權利 的第二步。

    #數位服務法

    針對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制定高達17類義務。

    包含平台須建立值得信賴的舉報及申訴機制、公開各種機制與透明度報告、通報刑事犯罪、外部風險稽核和公共問責等。

    藉此對平台或有心人士操控資訊、大量假新聞入侵、政府不當干預等問題 #建立預防機制,強化公民對數位平台的 #民主監督,保障使用者數位權利。

    此外,還被要求必須針對風險管理系統進行獨立審核,以防止濫用。

    特別是「非法內容散布」、「對基本人權的不良影響」,以及「平台服務遭蓄意操縱以傷害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三個面向。

    如果查到違反法規,將會有高達年度營業額6%的罰鍰;若調查發現平台/企業提供「不正確、不完整或誤導性的資訊」,罰鍰最高可達年營業額1%。

    *對歐盟來說,覆蓋歐盟人口10%以上、即4,500萬人的跨國數位平台,即算是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以這算法,臉書、IG、Google在台灣都算是。

    #數位市場法

    平台壟斷的問題不光是前面所提的言論自由及散播不實或歧視言論,同時在技術發展上也會有托拉斯的問題。

    因此數位市場法將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定位為 #守門人(Gatekeeper),禁止平台不公平對待企業用戶及使用者來獲取不當利益。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對Google濫用市場主導性、限制其他手機系統開發商競爭的問題,開罰2074億韓元(https://bit.ly/3Axetd3),也是基於同樣的觀念。

    在大型跨國網路平台優點及問題不斷浮出的現在,#數位治理政策 更顯得重要,我會努力加速 #數位發展部 的推進,並訴求納入對平台的適切監督。

    數位環境中,人權、隱私、言論自由,同樣是不可退讓的底限。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責任制檢舉 在 鄭正鈐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15:51:33
    有 6,277 人按讚

    【講實話也要被判賠,司法成為政治打手?】

    「蘇嘉全訪印尼電文」一案,蘇嘉全分別提出刑事和民事訴訟,刑事部分檢察官認為「可受公評」不起訴,但民事部分卻被判賠款200萬元。既然是可受公評,為什麼民事還要判賠?難道監督政府連司法都要當起打手進行政治追殺?

    去年台北市議員 羅智強、游淑慧 台北市議員,以及國民黨文傳會主委 王育敏、副主委 黃子哲政治職人 召開記者會,根據2017年回報外交部電報密件,揭露前總統府前秘書長蘇嘉全帶國營事業人員私訪印尼高層圖利。

    在刑事部分,台北地檢署查出,羅智強等人引用電報,已盡查證義務,且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評論,所以不起訴。但讓人不解的是,既然講的是事實,民事判決又何來妨礙名譽?

    羅智強等人接獲檢舉的外交電報,不但獲得外交部證實,電文第一頁就直接點明「我國營事業似已被若干中間人控制,企圖將政府部會及駐外館處排除在外、個別擊破,以遂其個別私利」。

    而且最高法院99年台上字第792號民事判決意旨「行為人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如未使用偏激不堪之言詞而為意見表達,可認係善意發表適當評論者,不具違法性,非屬侵害他人之名譽權,即不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有憑有據並非假消息,站在監督政府的立場提出質疑與就事論事,居然還要被法官重判4人應賠償200萬元,並在三大報頭版下方連續刊登半版廣告道歉三天。講實話也要被判賠,這難道不是假司法之名所進行的政治追殺?

    #不信公理喚不回 #不容正義盡成灰

  • 責任制檢舉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5-11 18:15:56

    2021.04.27 【第五次定期會】業務部門報告:民政局、各區公所

    違規長期占用車格,誰來管?

    我近期接到民眾檢舉指出,中華路立體停車場疑似有幾台車長期停放其中,且車上已經布滿灰塵,民眾表示這些長期停放的車輛看起來就像沒有人在使用一樣,也難以知道到底有無按時繳費,若棄置於此可能會影響到其他人使用該停車場的權益。

    關於這個問題,我在去年時就已經有發公文請相關單位注意,但至上週我接到陳情再度去查看時,類似的狀況依然存在,看起來沒有任何改變。
    目前該停車場採取公辦民營的方式管理,雖實際經營是委由民間企業辦理,但該停車場依然屬公有停車場範疇,區公所仍應負起監督管理的責任。因此,今天的民政部門業務報告,我向永康區區公所新任的陳區長請教關於該停車場的相關問題。

    根據區公所承辦提供的資料,目前中華立體停車場總共有289格停車位,其中有兩輛車已經占用停車格且未繳費達半年以上,區公所和經營公司已經達成協調,未來如遇到相同的狀況,會由經營公司通知區公所,並由區公所於該車貼單告示,若於一定時間內車主仍未處理,則依車輛有無車牌,分別交由環保局或警察局處置。

    我也向區長指出,這個問題早在去年時,我就已經發公文請區公所處理,而區公所也確實有函文告知經營業者,但之後便沒有再追蹤後續業者的處理進度。未料原區公所業務承辦辦理退休,亦未交接相關事項。導致我在和區公所接洽的過程中,必須再次重新釐清諸多事項,包含之前公文的回應、現在對違規占用車輛的處理方式等等。

    這次區公所承諾與經營單位建立能夠定期回報的追蹤機制,期待可以確實的改善過去溝通不順暢所引發的處理延遲,提升停車場的周轉率,讓有需求的民眾都能夠有平等使用的權利。

  • 責任制檢舉 在 社畜時代 Wage Slave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12-11 10:00:12

    訂閱社畜時代► https://reurl.cc/pWO7e

    |本集重點
    00:00 Podcast EP3 老闆們小心囉 社畜逆襲時間
    00:36 律師Joey 呆萌登場
    02:03 粉絲投稿一【職場遭到資深學長姊言語霸凌可以告嗎?】
    03:43 檢舉的定義及使用時機
    05:19 怎樣的條件才能構成言語霸凌?
    06:29 霸凌的定義是…?(Joey:很枯燥 但大家聽一下唷^^)
    08:20 大文捍衛自己的權利 為己發聲(好笑^^)
    09:10 怎樣的條件構成性騷擾?
    12:47 介紹職業安全衛生法其一規定
    13:31 應徵工作限男/限女 可以嗎?
    14:07 粉絲投稿二【老闆說要殺我!!!!!!】
    15:11 不要亂關別人門當開玩笑喔 不好笑^^
    16:29 告人需要做什麼準備呢?(很重要 仔細聽)
    19:20 身上裝針孔 可以當作證據嗎?
    20:56 勞基法Part
    21:07 粉絲投稿三【慣老闆不合理的工時及規定】
    22:39 責任制是什麼?(不要奴到什麼都責任制^^)
    24:04 曾經鬧很兇的一例一休是什麼?
    27:39 你有權利開除你的老闆你知道嗎?
    28:51 慣老闆惡行:叫你打卡完回去上班,怎麼剋?
    29:46 粉絲投稿四【主管嘴巴臭】
    31:43 粉絲投稿五【不尊重隱私的辦公空間】
    34:09 不要有過激的言論,很生氣的話請說_ _ _ _
    37:12 粉絲投稿六【幫同事代簽文件可以嗎】
    |其他平台
    Apple podcast https://apple.co/35dP8qZ
    Spotify https://spoti.fi/35fm9Dh
    KKBOX https://bit.ly/3n8KP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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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聽其他主題請到IG找我們 wage_slave_
    #社畜時代 #podcast #大文 #張洋 #張洋洋洋 #律師 #律師男友 #Joey

  • 責任制檢舉 在 羅廷瑋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12-01 11:26:05

    孩子在安置所發生性侵? 合意性交?
    我們本意是主要討論 為何在安置所發生了
    安置變得不安全要不要檢討

    到底是不是性侵 大家都說不清.......
    因為小學四年級 會不會都不懂
    PS:什麼是性侵害?-任何沒有經過您的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您意願的方法而發生性行為者,都算是性侵害。 ◎ 另外,只要不是您願意讓他人碰觸或觸摸身體的任何部位,且碰觸程度達猥褻之行為者,也算性侵害。

    誰又能一定保障就是合意性交.所以就交給調查單位.但我們希望凸顯社會局要重視,小羅也不會因為同黨執政就當作沒看到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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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中秋節連假前夕小羅接獲一位心碎的媽媽檢舉,有被安置的國中和國小孩子在安置機構中發生性交!讓原來已屬高風險家庭受創的孩子再次受到傷害,小羅嚴厲指責社會局監督和管理失職!

    事情發生後剛好是中秋節連假,社會局說要連假過後才能處理,我不能接受,因為孩子也許有可能在這3-4天內再發生性行為。兩個孩子都未成年,不能控制自己的慾望,也不知道事情發生後對自己往後身心的影響,這時安置單位應該擔任保護孩子的角色,但是卻沒有盡到責任。

    事情已經發生,社會局除了需要盡力修復孩子的創傷外,也要制定SOP防範未來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