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ha790616 (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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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課業] 有關訴願法第6條及第12條疑問請教~
時間Mon Oct 28 17:39:08 2013
各位版友您們好:
有關訴願法第六條及第十二條有個疑問想請教!
這兩條各自應用的時機沒問題,但關於"共同上級機關"與"共同直接上級機關"區別?
若以老師舉之台中市環保局及南投縣環保局為例的話
適用第六條(共為行政處分)時,人民要向"環境部"提訴願
那若是在適用第十二條管轄權爭議時,應該向"共同直接上級機關"是誰呢?
煩請版友可以替我解惑一下嗎?感激不盡!
另外想順道請問各位,在讀這些機關組織的層級時,有甚麼方式可以分享嗎?我老是會
搞混,背了又像得失憶症一樣XD
再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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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86.249
推 trista7915:我也一直搞不太懂這個><希望有人幫忙解答 謝謝!!! 10/28 18:02
推 weida6610:訴願法第六條是指:兩不相隸屬或不同層級之機關「共為」 10/28 20:10
→ weida6610:之處分,應向其共同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10/28 20:11
→ weida6610:第十二條則為:數個機關搶著管,彼此不能辨明有管轄權者 10/28 20:12
→ weida6610:者為何,由其共同之直接上級機關確定有管轄權之機關 10/28 20:12
→ weida6610:再由此有管轄權之機關作行政處分 10/28 20:12
→ weida6610:例如不服泰山區公所與台北市政府環保局依據某法共為之處 10/28 20:14
→ weida6610:分,基於一事不二罰原則,向其共同上級提起訴願,而其共 10/28 20:15
→ weida6610:同上級分別為: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政府,故再往上推一層 10/28 20:15
→ weida6610:,即應由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作為管轄機關 10/28 20:16
→ weida6610:各上級則參照訴願法第四條規定 10/28 20:17
推 weida6610:第十二條就好比:某地方政府環保局與消防局管轄權有爭議 10/28 20:22
→ weida6610:,或是因為事務性質難以辨別(如:化學工廠大火,誰來罰?) 10/28 20:22
→ weida6610:故由其共同之直接上級機關確定何者有管轄權 10/28 20:23
→ weida6610:此共同之直接上級即是該地方政府,如彰化縣政府 10/28 20:23
→ weida6610:此拙見若有誤,還有望各位前輩多多指導~~~ 10/28 20:24
→ weida6610:有關訴願法第四條的層級分類大概就是找出老大是誰 10/28 20:25
→ weida6610:鄉(鎮、市)公所就找縣(市)政府;縣(市)政府找中央 10/28 20:27
→ weida6610:中央各部會就找主管院; 主管院就只能找該院了~~ 10/28 20:28
→ weida6610:此外,尚有各政府之所屬各級機關,就找各政府解決 10/28 20:29
→ weida6610:大致分類就只有這些~~~~~~ 10/28 20:29
→ yaha790616:噢!所以十二條的共同直接上級機關是選該由哪個機關來罰 10/28 21:22
→ yaha790616:這個我沒看仔細誤會了!謝謝您我有額外的收穫哈哈! 10/28 21:23
→ yaha790616:感謝您舉例,但是我也有估狗過,例子大多像您舉的是同一 10/28 21:24
→ yaha790616:地方政府的例子,這樣我是可以理解,但若是像我文中的例 10/28 21:25
→ yaha790616:子考出來..我就判斷不出來了,因為多了一個直接,不知道 10/28 21:26
→ yaha790616:在解答時該如何往上算>_< 能否請您以我文中的例子教我 10/28 21:27
→ yaha790616:判斷呢?感謝您!!! 10/28 21:27
→ yaha790616:訴願第四條我背得起來~但只要一套上實例我就卡好久= = 10/28 21:30
→ yaha790616:這點真不知道該如何突破?要把各院組織圖都看過嗎?(還是 10/28 21:31
→ yaha790616:以前地理就很爛+路癡也有關係...?(有關係嗎XD) 10/28 21:32
推 weida6610:應該跟地理毫無相關才是XDD 10/28 21:34
→ weida6610:共同直接上級機關在同層級或相隸屬之機關才會有 10/28 21:35
→ weida6610:不相隸屬就不會有直接二字混淆視聽了~~ 10/28 21:35
→ weida6610:故以台中市環保局及南投縣環保局為例,適用訴願法§6 10/28 21:36
→ weida6610:各機關的老大判定方法將組織圖稍微看過應該有效,是個好 10/28 21:38
→ weida6610:方法XDD 10/28 21:38
→ yaha790616:哈哈哈...真的是很難為情...想說行政區域那些算地理XD 10/28 21:39
→ weida6610:不過我記得當初是很自然地就推得出來了說XD 10/28 21:40
→ yaha790616:原來是如此唷 所以文中的例子才會因此不適用第十二條? 10/28 21:40
→ yaha790616:那假如今天是台北市政府跟新北市政府在適用十二條時,共 10/28 21:41
→ yaha790616:同直接上級機關就是部會等級的機關囉? 10/28 21:42
推 weida6610:啊啊啊~~剛剛這個例子我說錯了一個大地方 10/28 21:44
→ weida6610:應是環境資源部,而非衛生福利部 10/28 21:44
→ yaha790616:相隸屬的情況如台北市政府跟內湖區公所,該共同直接上級 10/28 21:44
→ yaha790616:就是台北市政府....嗎? 10/28 21:44
→ weida6610:抱歉一直插嘴XD 不過新北市政府和台北市政府是不相隸屬 10/28 21:45
→ weida6610:的地方行政機關,所以是適用第六條的共同上級機關 10/28 21:46
→ weida6610:中央各部會(本例為環境資源部) 10/28 21:46
→ yaha790616:新北跟北市不算您說的同層級嗎?@@直轄市政府等級..嗎? 10/28 21:47
推 weida6610:對耶= = 小弟離上次研讀此科已有些久遠...故有點矛盾:( 10/28 21:50
→ weida6610:是不相隸屬的同層級機關~~ 10/28 21:50
推 weida6610:我先列一個對照表給我自己看,以防我又矛矛盾盾~~ 10/28 21:52
→ yaha790616:所以用十二條的話~北市+新北->部會/北市+區公所>北市? 10/28 21:52
→ weida6610:同層級或相隸屬機關→訴願法§12:共同直接上級機關 10/28 21:52
→ weida6610:不同層級或不相隸屬之機關→訴願§6:共同之上級機關 10/28 21:52
→ yaha790616:這兩個判斷我是對的嗎XD? 感謝您耶!抱歉喔我怕我把您弄 10/28 21:53
→ yaha790616:混亂了.. 10/28 21:53
推 weida6610:才疏學淺又愛幫忙回答,是我的錯XD 10/28 21:55
→ yaha790616:那麼若北市與區公所的管轄爭議找共同直接上級是..誰? 10/28 22:00
→ yaha790616:是北市嗎??@@ 我已經有點昏頭哈哈麻煩您幫我糾正一下! 10/28 22:01
推 weida6610:不好意思~~~剛剛臨時有事不在 10/28 22:23
→ weida6610:台北市和內湖區公所不可能會有管轄爭議才是 10/28 22:24
→ weida6610:此屬權限劃分問題,內湖區公所無權作成行政處分,只能告 10/28 22:25
→ weida6610:知當事人:此案已交由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辦理 10/28 22:25
推 weida6610:當初在讀這個部份時,筆記就是:同層級或相隸屬機關 10/28 22:30
→ weida6610:但針對權限劃分問題,相隸屬之機關應不會發生管轄爭議問 10/28 22:30
→ weida6610:題才是 10/28 22:30
→ yaha790616:所以由於相隸屬機關不會有管轄爭議,故實際上12條僅發 10/28 22:38
→ yaha790616:生在同層級(如您舉的例子)!12條的結論是如此對嗎?感激 10/28 22:40
推 weida6610:沒錯,所以訴願§12的例子可以改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10/28 22:42
→ weida6610:與交通局有關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之畫線爭議 10/28 22:43
→ weida6610:被拖吊車拖走的車主再提出訴願時,可能就會遇及管轄爭議 10/28 22:43
→ weida6610:這時就是請新北市政府(共同直接上級機關)確認何者有管轄 10/28 22:44
→ yaha790616:Orz感謝您!!!我從一團迷霧中走出!!可以安然入睡!!感謝! 10/28 23:00
推 weida6610:我也複習到了~~也感謝XD 10/28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