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訴願逾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訴願逾期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訴願逾期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訴願逾期產品中有3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787的網紅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黃坤光任內專責大額逃漏稅,有30多年查稅稽核經驗,從他95年退休後到98年,竟變成查帳人員要求民眾補稅,但民眾的收入是稅務員自己推論的,而不是實際查到的。他強調,經濟行為的收入才是根本,有沒有漏報收入一定要稽徵機關 #舉證,推論課稅已偏離基本的稅務、學理和法理,稅務員不舉證而用推想的,根本和稅法規定...

  • 訴願逾期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12 10:44:37
    有 37 人按讚

    黃坤光任內專責大額逃漏稅,有30多年查稅稽核經驗,從他95年退休後到98年,竟變成查帳人員要求民眾補稅,但民眾的收入是稅務員自己推論的,而不是實際查到的。他強調,經濟行為的收入才是根本,有沒有漏報收入一定要稽徵機關 #舉證,推論課稅已偏離基本的稅務、學理和法理,稅務員不舉證而用推想的,根本和稅法規定完全不符。
        
    黃坤光表示,以他查核逃漏稅的經驗,一個人一年的額度平均不超過三千萬,但近年,有民眾沒有實體收入,稅務員竟 #推算 出動輒有幾千萬到幾億 的收入,因而需要補稅幾千萬甚至上億的時有耳聞,民眾提 #訴願要繳二分之一,後來財政部擬改三分之一;就算三分之一也沒得繳,而且欠稅逾期未繳就要行政執行,當事人有財產可以執行嗎?「這絕對是錯的!」他指出,用 #空想、#推論 人家逃漏稅要補稅,不應該補的硬要人家補,是稅務員自己的 #造業 行為!

    黃坤光又指出,最近財政部提出「#稅捐稽徵法第28條 第二項—退稅請求權」(民國98年增定)修法草案,完全違憲!他表示,本來歸責於政府機關的錯誤課稅,就應該還給老百姓,當然是無限期,這是對人民權利的保護,民法借款的償還消滅時效是15年,而政府用公權力多課稅等於用搶的,哪能改成10年就失效,也就是政府不用退還,#完全不符法律邏輯!如果真的通過,立法院就變行政院立法局了!
        
    改善租稅環境 國稅局資深稽核:稅務員心態要改
    https://reurl.cc/ogQ5RV

  • 訴願逾期 在 鏡週刊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2-16 1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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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辦人無奈表示,相關陳情已回覆多次🤔

    【泰雅渡假村劣行曝光 鐵門封路擋原民生計】
    https://reurl.cc/2bWM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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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訴願逾期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6-24 09: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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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訊我的柯粉,我更希望你們理性思考。
    政治人物爛掉,他就是爛掉了,如果一味護航,只會讓政客更有恃無恐。

    #柯文哲你為什麼愛說謊!!
    (請耐心看完)

    柯文哲在臉書公開說謊,表示:
    目前大巨蛋復工是依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所裁示!

    但小編調出判決書後發現,根本與柯文哲所說不相符...
    .....................................................................

    台北行政法院的判決,是依照遠雄申訴書第三項達成審判結果!
    而第三項則依照建築法第63條行使:
    「建築物施工場所,應有維護安全、防範危險及預防火災之適當設備或措施。」

    故遠雄所提僅以下訴願獲得行政法院允許:
    「工程停工導致水浮力、鏽蝕等問題,是系爭建照現場關於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措施工程」



    也就是說,
    在停工期間,高等行政法院只允許水浮力、鏽蝕 及 防火 等項目進行核准!

    而室外圍牆、室內隔音、沙發、樓梯 及 地板...等,#通通不允許!!
    試問:
    #身為督導單位的台北市政府為何擅自放寬標準_允許遠雄違法施工!?
    這裡頭究竟藏有多少不為人知的秘密!

    再者,
    停工是依據建築法第58條進行停工,
    #柯文哲憑什麼能擅自否決建築法第58條規定而同意端午節後復工?
    請問決策依據為何??

    .....................................................................

    還有!
    柯文哲貼圖表示:
    擅自解約須判賠遠雄300多億!
    民眾黨則是說:
    拆除大巨蛋將額外花費300多億公帑!

    我們先來看看建築法58條:

    建築物在施工中,直轄市、縣 (市) (局) 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
    隨時加以勘驗,發現左列情事之一者,應以書面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或監
    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
    一、妨礙都市計畫者。
    二、妨礙區域計畫者。
    三、危害公共安全者。
    四、妨礙公共交通者。
    五、妨礙公共衛生者。
    六、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
    七、違反本法其他規定或基於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
    ————————————————————

    建築法58條指出:
    #大巨蛋這種違反所有規定的建築_是可以直接拆除的!

    #而拆除違建並不一定要解約!!



    另外!!

    我們再來看看建築法81條、82條,
    及最重要的91條:

    建築法第81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應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停止使用,並限制,所有人拆除;逾期未拆者,得強制拆除之。若所有人住址不明無法通知時可以公告後強制拆除。
    建築法第82條規定因地震、水災、風災或其他重大事變,致建築物發生危險不及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予以拆除時,得由該管主管機關逕予強制拆除。
    以上三種(含上面的58條)由建築主管機關強制拆除之情形依據建築法第91條之一規定建築物均不予補償,而且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

    也就是說...
    當建築物違法 58條、81條、82條 其中之一,
    #那麼遠雄必須自己承擔所有拆除費用及環境影響費用!!!

    談到這裡,
    各位有否發現 #柯文哲 乃至整個 #民眾黨 都滿嘴謊言,為了「不明原因」而全力為遠雄開道護航!

    就連上圖當中,柯文哲所說的「改善」,也未合乎安全標準,#更別說太多標準是台北市政府為護航遠雄而變更辦法!

    如果說這裡面沒有鬼,前台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 及 前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等極具專業人士會因為大巨蛋而憤然離去??

    而這種離譜誇張的超級大弊案,
    #柯文哲甚至已經列入市長政績了....

    這如果不是瞎了狗眼,
    那一定是昧著良心 而置市民安全於不顧!
    這樣的市長,你真的可以.....??

    訴願及判決內容: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8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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