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解僱員工程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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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解僱員工程序產品中有8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69萬的網紅TVBS 新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蘋果日報9月底前將再資遣147名員工......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02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jy2FlHOPFF0 請各網友支持, 課金巴打台 (過數後請標明所支持的節目或主持, 把入數收據WhatApps 至 : 94515353 ) - 恒生 348 351289 882 - 中銀 012 885...

解僱員工程序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特別企劃 嗨嗨大家,我們跟法律百科 @legispedia_tw 合作的貼文,很快的就來到第四篇了🙂在這篇文章中,想跟大家分享關於雇主「合法解僱」的問題,過去我們在部落格中曾經整理過「好聚好散這麼難?關於勞動契約終止的15種方式」的文章,目的就是希望讓勞資雙方遇到契約終...

解僱員工程序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6:43:29

#以前立什麼法 ───────────────────── 曾經女人被規定要「禮儀端莊」?  2002 年 3 月 8 日,台灣正式施行《兩性工作平等法》(後來改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  這部法律的制定,是來自於一個受壓迫的故事。 - 👵 曾經女人 30 歲後,人老珠黃不便接待外...

解僱員工程序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9-07 17:51:29

17/8-23/8 新聞概要 . 17/8 -33歲女荃灣墮樓不治 -警方:一男子倒臥後巷死亡,樓上單位另一男子昏迷不治 -民主派開會,大多數議員傾向留守議會 -內地異見人士料港區國安法或帶來寒蟬效應,減少關注維權人士 -八達通:李俊明下月起出任行政總裁接替張耀堂 -特首:受中央信任實施國安法感光榮...

  • 解僱員工程序 在 TVBS 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31 10:00:24
    有 1,850 人按讚

    蘋果日報9月底前將再資遣147名員工...

  • 解僱員工程序 在 新聞人 黃旭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30 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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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是另類的雙標?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107300377.aspx?

  • 解僱員工程序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20 21:23:58
    有 28 人按讚

    商界一直是 #平機會 的緊密合作夥伴。在此特別感謝 #種族多元共融僱主約章 的簽署機構,支持推動種族多元工作間。簽署機構皆同意《約章》羅列的九項目標:

    1. 基於《種族歧視條例》的原則和《種族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制訂種族平等和多元共融的機構政策。

    2. 訂立一套公平程序及準則,在招聘、僱用、晉升、員工發展及解僱的過程中不會對任何種族人士造成歧視。

    3. 定期審視政策和流程,確保僱傭環境對所有種族人士公平而無障礙。

    4. 培訓、教育和鼓勵員工,加強他們對種族共融的意識,包括認識有助建立多元共融的良好常規政策,以及種族歧視所帶來的不良後果。

    5. 提供機會,讓處於弱勢的少數族裔社群認識和投身所屬界別(如實習機會、在職培訓、師友計劃和志願服務)。

    6. 營造安全的工作環境,讓所有員工充分協作。

    7. 了解及回應不同族裔員工在溝通、政策和活動上的具體需要,讓他們可融入和參與機構之中。

    8. 設立申訴程序,處理員工提出任何涉及歧視、騷擾或不公平對待的投訴。

    9. 確保所有申訴均得到迅速和有效的處理,並加以保密。

    平機會期望更多企業會簽署《約章》,與我們一起將種族多元共融的價值帶到每個辦公室。

    The business sector has always been the close partner of the 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 (“#EOC”). My appreciation goes to the employers which shows their serious support to the promotion of racial diversity in the workplace by signing The Racial Diversity & Inclusion Charter For Employers. These employers all concur with the nine goals set forth in the Charter as follows:

    1. Implement racial equality and diversity policies for the organisation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of the Race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RDO) and the Code of Practice on Employment under the RDO.

    2. Establish fair recruitment, appointment, promotion, staff development and dismissal processes and criteria that do not discriminate against any person or groups of persons on the ground of race.

    3. Review the employment processes and policies regularly to ensure relevance, fairness and absence of barriers for people of all races.

    4. Raise awareness of the policies and principles of racial inclusion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among staff through training courses, awareness campaigns, sharing of good practices, events and award schemes.

    5. Proactively encourage engagement with racial minorities from underprivileged and under-represented communities through recruitment as well as internship opportunities, on-the-job training, mentorship schemes and staff volunteering activities.

    6. Provide a safe and collaborative work environment for all employees.

    7. Make employees of all races feel involved and included by taking into account their particular needs, if any, in communication, policies and activities.

    8. Have in place a formal grievance process for employees to report and receive redress for any discrimination, harassment or unfair treatment, whether to themselves or observed towards others.

    9. Ensure grievances are dealt with swiftly, effectively and confidentially.

    The EOC encourages more companies and organisations to sign the Charter and work closely with us by bringing the value of racial diversity and inclusion to every single workplace.

    #平等機會委員會 #EOC 共融i世代 Generation i

  • 解僱員工程序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9-02 10:45:01

    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02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jy2FlHOPFF0

    請各網友支持, 課金巴打台
    (過數後請標明所支持的節目或主持, 把入數收據WhatApps 至 : 94515353 )
    - 恒生 348 351289 882
    - 中銀 012 885 1 086914 9
    ( 戶口名: Leung Wai in Tammy)
    - 轉數快FPS 3204757
    - PayMe 94515353
    - Paypal : tammyleung96@yahoo.com.hk

    巴打台購物網址
    https://badatoy.com/shop/
    巴打台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adatoyhk/
    巴打台Youtube Channel: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mc27Xd9EBFnc2QsayzA1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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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報社評
    普及社區檢測昨天正式展開,社會經濟活動如何重開復常,亦提上議事日程。政府表示,「港版健康碼」準備就緒,倘若疫情穩定,最快可在兩周後推出。香港要與疫共存,對內對外都不能長期處於嚴厲限制封禁狀態,當局有責任找出一套穩妥方法,讓香港可以在疫下適度「打開」,實現可持續復常。「港版健康碼」是對外恢復安全出行的重要一步,有助日後與鄰近地區建立「旅遊氣泡」,內地疫情穩定,澳門引入健康碼,逐步與內地恢復人員正常往來,疫情亦未見有何反覆。「港版健康碼」作為疫下通關工具,市民申請與否純屬個人選擇,各方應務實看待,不應將事情政治化。控疫之道離不開「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內防擴散,必須有一套強大的病毒檢測、追蹤和隔離治療系統,至於外防輸入,當然是做好關口檢疫及管理措施,然而這跟封關鎖港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蘋果頭條
    商台前DJ蘇耀宗(細So)驚爆背妻偷食KOL「阿B」,在葵涌租私竇做炮房幽會,孽緣糾纏至今年6月才玩完;阿B好友向《蘋果》爆大鑊,公開細So的偷食證據,撕破他的好好先生假面具。好男人形象破產的細So,晚上接受《蘋果》訪問時,為偷食事件連講7次「對唔住」,公開向太太道歉:「對唔住,呢件事係我做錯咗,我對唔住我太太,我對唔住屋企人,我對唔住信任我嘅人。」細So指在今年6月,他和太太的社交平台同樣收到惡意留言攻擊,「話要將呢件事公開,直至6月尾,更加收到有人私訊我同太太,話要公開呢件事,令到我名譽掃地冇飯開,同埋要我成家人都冇飯開。」細So指太太之前一直蒙在鼓裡,「太太唔知呢件事,直至收到message,結果我坦白向佢認錯,亦將整件事講晒畀我太太聽。」

    東方正論
    黑暴不滅,疫情不退,百業蕭條,不但傳統的旅遊及零售業一池死水,就算有政府加持,「搞搞新意思」如美食車也陷入垂死狀態,其他新興行業亦被扼殺於萌芽,新鮮熱辣的案例是共乘車Uber司機被終審法院裁定非法載客,兩種「搵食」車的從業員都面臨失業。內地旅客銳減超過九成,政府倡導的美食車先導計劃陷入癱瘓,十五部美食車減至十三部,今年首七個月,合計收入只得五十萬元,較去年暴跌九成半,平均月入只有五千多元,連交車租雜費也不夠。政府對美食車接近零支援,而且牌照規限嚴苛,不准有限度營運,雖然聲稱有租金減免,但幾乎所有營運地點都已經關閉。有東主指一次性八萬元資助如杯水車薪,無奈解僱所有員工,所以不符合保就業計劃資格。亦有些自從去年十月已經沒有營運,車子泊在停車場內曬太陽。

    星島社論
    「普及社區檢測計畫」昨日正式展開,首日有十二萬六千名市民接受採樣,當中逾八千人即場登記檢測,整體出席率高達九成半。有市民昨日採樣後指,鼻腔及咽喉混合拭子沒有想像中痛楚,只有輕微不適。截至昨晚八時,累計有六十七萬四千人預約,較前日下午六時,增加了十二萬一千人登記。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由於有三十二個檢測中心在首七日都名額爆滿,決定明日起增加相關檢測中心名額,市民今日可上網預約。當局亦於本周六起,在長洲及南丫島等離島加設六個檢測中心。預約昨日檢測的市民按時到檢測中心,入場後要量體溫及用酒精搓手,之後出示身分證確認,接獲密封的棉花棒及試管後,會到等候區稍候,工作人員會示意到工作枱採樣,醫護人員會解釋程序並提供紙巾暫放口罩,並用棉棒伸入鼻腔一至兩厘米拭擦,再用另一支棉棒在咽喉打圈採樣,整個流程約五分鐘,連同等候只需十五至二十分鐘左右。

    經濟社評
    全民檢測昨在全港開展,有一個好開始。141個檢測中心運作暢順,市民對採樣體驗感覺良好,有助鼓勵更多人參與。今次檢測是為未來可能出現的第四波疫情作預演,讓市民習慣採樣流程,當局在計劃結束後更應汲取經驗,建立恒常機制,為高風險群組定期檢測,更有力防疫情再肆虐,才能確保經濟可正常運作。截至昨晚8時,已有約12.6萬人接受檢測,預約出席率逾90%。迄今有67.4萬人預約登記,因應32間中心預約額滿,當局決定自明天起額外增加各中心的預約名額,至於全民檢測時間會否延長,則視乎市民需求再決定。普及社區檢測開局理想,兩大政府顧問醫生梁卓偉和許樹昌親自互相採樣,並將整個過程拍成短片,為市民提供正確而專業的採樣資訊,不再被坊間的謠言誤導。

  • 解僱員工程序 在 memehongkong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7-11-20 16:02:31

    在香港,工會的力量並不顯著,雖然有條文禁止企業以因「組織工會」為由解僱員工,但避開法例規管輕而易舉。

    二○○五年,上訴庭法官張澤佑在一宗僱主以間斷式短期合約的判辭明言批判——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在本質上是有利於僱主的,工人往往不夠力量跟僱主討價還價。而港大法律系學者Rick Glofcheski,亦曾經表示,本港的勞工法例的保障都非常弱,而又很多條文亦已過時。

    在回歸後港府旋即廢除的法例,其中一條就是「集體談判權」。雖然這條法例能趕及1997年6月27日立法局通過,但就在數個禮拜後,於7月16日就被中方單方面成立的「臨時立法會」凍結,更在10月廢除。因此條例被戲稱為「最短命法例」。

    集體談判權作為《國際勞工公約》下的核心勞工權益,讓僱員有權透過工會作為代表,與資方進行集體協商,釐訂工作條件及福利。扭轉企業與逐個逐個工人商議,工人處於勢孤力弱的地位。

    此外,現時工人申訴時往往因繁複的程序而中途放棄,條例亦讓工會能代表工人進行相關程序,避免工人因要「搵食」而只可選擇中止申訴程序。

    當時的條例訂明,僱員人數超過50人的企業,若工會在企業內會員人數超過僱員人數15%並取得超過50%僱員的授權,企業必須就工時﹑工資等問題與工會談判,工會可代表會員與企業簽署協議。

    雖然工會的地位在條例下有所上升,不過當年支持凍結法例的就有工聯會...

    我們就此曾向工聯會專頁查詢,而訊息亦顯示為已閱,但在短片刊登時未有收到回應。

    即時聊天室:http://goo.gl/ToDq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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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cebook:www.facebook.com/memehkdotcom

  • 解僱員工程序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11-30 09:57:10

    林佳龍委員今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時表示,許多父母將放學後的孩子託付於鄰近安親班或補習班的情形,益發普遍,然近年屢傳補習班教師性侵學童案,他已參酌「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提案修法,增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案」第九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並呼籲教育部必須針對違法情事嚴訂罰則,加強宣導,並徹底落實,以避免狼師將魔爪伸向學童的憾事再次發生。陳益興次長回應教育部的修正案已增訂罰則,但法案仍未送行政院核定,教育部承諾會將委員提案的修法動議併入部版的法案修正條文。

    林佳龍感嘆現今台灣的小孩似乎並不快樂,除放學後仍得去補習班或安親班「加班趕功(課)」,甚至在未進入小學就得參加才藝課程,而這樣的情形,亦加深社會大眾對於十二年國教實施後能否令台灣的學童在成長過程中適性發展、快樂學習之疑慮。目前台灣的三、四年級學生,近八成課後有安排安親、補習、才藝或課輔,其中有六成安親或補習的天數為5天以上,甚至有超過一成以上至晚上九點才能回家,「功時」之長,「透早就出門」,每天將近12小時要待在外面,「三餐老是在外」,無法和家人共進晚餐,令人咋舌與心疼。

    針對安親班或補習班儼然成為孩子們下課後的第二個學校的現象,林佳龍委員指出,2006年迄今,台灣短期補習班增至18962家,成長六成,規範相對較為嚴格的課後托育中心(即安親班)家數則減少兩成四。許多「補習班」兼營「安親班」,遊走法律邊緣,根據兒福聯盟的調查報告,超過兩成五的國小學童所去的是沒有立案的安親班或補習班,且依補習班立案標準,其無樓層限制、活動面積較小、師生比甚至高達一百人,能否保障較長時間「安親」的安全需求,著實令人擔憂。

    林佳龍呼籲教育部能夠盡速完成「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案」之修訂,除定期稽查各安親班或補習班的立案狀況、師資與設施設備外,更應盡速建立狼師通報機制與罰則,以提供一個令家長和孩子安心的課後照顧與學習空間。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原條文第九條 (各級補校之主管機關 )
      國民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及短期補習班之設立、變更或停辦,依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習學校,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二、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學校,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三、專科以上進修學校,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四、短期補習班,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其設立及立案之條件與程序、設備與管理、師資、費用之收繳方式、班級人數及學生權益之保障、檢查、獎勵、註銷與撤銷立案之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規則,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林佳龍委員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新增第二項及第三項條文修正草案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短期補習班之負責人或教職員工;其已擔任者,應予以解聘、解僱或免職:
    一、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對他人為性騷擾,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科處罰鍰確定。
    三、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四、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
    五、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且情節重大。
    六、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其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補習班聘用、僱用之教職員工,有前項情形者,補習班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處理情形通報其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建議新增
    原條文第二十五條 (罰則 )
      短期補習班辦理不善、違反本法或有關法令或違反設立許可條件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視情節分別為下列處分:
      一、糾正。
      二、限期整頓改善。
      三、停止招生。
      四、撤銷立案。

    增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條文修正草案
    短期補習班違反第九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視情節輕重,處負責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