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行政訴訟法修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行政訴訟法修正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行政訴訟法修正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行政訴訟法修正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民意論壇】由行政訴訟法「再審制度」之修正談起 文/陳逸南(仲裁人) 我們發現法官是人不是神,審判時難免會出錯,才有 #再審制度 之設置。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均設有「再審程序」。本來再審制度之目的,在於發現真實及追求具體公平正義之實現,亦即,法律之安定與真相之發現、正義之追求,得以適當的調...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法務部豈能捍衛迫害人權的威權法律? 廢除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高金素梅2021.05.13 轉型正義喊了這麼多年,法務部竟然對《刑事訴訟法》視而不見,硬是要保留這個濫權條例,放任檢察官繼續違反人權、為所欲為。 今天的報告書,司法院在結論提到「本院建議本條例以修正為原則;倘若廢止,宜配合刑事訴訟...

行政訴訟法修正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03 18:48:05

【現在還有軍事審判嗎?】 如果直接回答標題的問題,答案是「不算有」。 原因在於後來修法修成,在「戰爭時期」,才會有軍事審判的適用。 所以如果在平常非戰爭時期,基本上就不會有軍事審判。 - ■ 為什麼要有軍事審判? 主要是因為軍令講求的是迅速,以及透過重刑來維繫紀律,所以這和一般的法院審判程序...

行政訴訟法修正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09:48:4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金曲獎沒有「國語」了嗎? —— 今年的金曲獎,將原本「國語」的獎項變更為「華語」。根據媒體報導,文化部的理由是,這樣的改變是基於《國家語言發展法》關於各族群語言一律平等的規定。 也許有人會覺得同性婚姻通過後爸爸媽媽不見、通姦罪違憲後爸爸媽媽變多,現在連「國語」也跟著不見而感到...

行政訴訟法修正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0:30:10

行政訴訟法第276條第4項前段規定:「再審之訴自判決確定時起,如已逾5年者,不得提起。」 原本,針對行政訴訟事件聲請釋憲即便成功,如果已經距離行政訴訟判決確定的時間超過五年,也無法提起再審救濟。過去,許多大法官解釋都在趕這個死線,深怕讓聲請人無法獲得有效救濟。 大法官在釋字800號解釋中,...

  • 行政訴訟法修正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30 15: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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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意論壇】由行政訴訟法「再審制度」之修正談起
    文/陳逸南(仲裁人)
    我們發現法官是人不是神,審判時難免會出錯,才有 #再審制度 之設置。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均設有「再審程序」。本來再審制度之目的,在於發現真實及追求具體公平正義之實現,亦即,法律之安定與真相之發現、正義之追求,得以適當的調和。不過現行的再審制度,優先考慮法律之安定,而不顧 #公平正義的實現,此項立法相當落伍。
    2015年以前,刑事訴訟之再審,司法實務駁回再審之訴,嚴格限縮了開啟再審的要件:「新證據」必須限於事實審法院判決前已經存在。此項限制在民國104年2月4日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同時增列第3項之規定,已獲解決,後來出現蘇炳坤冤案之再審成功,即為一例。

  • 行政訴訟法修正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4 18: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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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惇安法律李昱霆律師及王奕雅律師透過視訊會議方式,對本所同事主講:「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法修正條文導讀」。

  • 行政訴訟法修正 在 周春米 立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02 10:26:00
    有 981 人按讚

    #春米法律教室:E化的行政訴訟

    #疫情 爆發後,除緊急必要的情形,各法院原則上都暫緩開庭,許多司法業務都暫時停了下來,減少傳染風險。但法院的功能跟角色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因為疫情停擺,將會損害大家受到憲法保障的訴訟權。

    前天5/31,立法院三讀通過 #行政訴訟法修正案,配合數位化時代的進展,在訴訟文書傳送、案件審理跟裁判收送各個面向,都考慮到無紙化、數位化、遠距化的各個面向,可以說E化了整個行政訴訟。

    今天的春米法律教室,要來跟大家說這部法律做了什麼調整,對將來會跟病毒共存的我們,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 #打開手機就可以收判決

    過去,當事人要提起行政訴訟時,原則上要以紙本寄送法院,此外還要準備多一份繕本給對造的行政機關。當法院作出裁定或判決,也是要以紙本的方式透過郵務送達,送達合法後開始計算上訴或抗告的時間。

    這次的修法,我們增訂當事人得以科技設備將書狀傳送於行政法院,提供紙本以外的數位化選擇。如果經過訴訟關係人同意,也可以透過科技設備傳送訴訟文書給關係人,這裡的傳送跟送達或通知,有同一效力。

    換句話說,當事人跟法院、對造行政機關、訴訟關係人的文書交換,都可以在資訊平台上進行。法院的裁判跟通知,在訴訟關係人同意的前提下,也可以透過網路方式傳送,不用再另外寄送紙本裁判。不只更快速及便利,也可以省下郵務跟紙張的開銷。

    當然,透過網路傳送會涉及法律效力的問題,這部分我們授權給司法院制定子法來因應,增加便利之餘,也要兼顧司法的安定與效力。

    🎯 #全程視訊審理沒問題

    原本行政訴訟法規定可以透過遠距視訊設備參與審理的,包括:當事人、代理人,這次修法擴及到所有關係人,包括:當事人、代表人、管理人、代 理人、輔佐人、證人、鑑定人等等。

    在擴大範圍之後,只要行政法院認為適當,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都可以全程使用視訊的方式進行。在疫情緊張的時刻,讓法院可以繼續運作;在平常時間,也可以讓許多不方便長途跋涉到法院的朋友,有更便利參加訴訟的選擇。

    今天的春米法律教室先講到這裡,法律已經通過,希望司法院也可以加緊腳步把相關子法訂立出來,鼓勵法官利用這些便民的新措施,讓 #人民告官 的行政訴訟,可以更加便利。

  • 行政訴訟法修正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5-14 10:01:49

    法務部豈能捍衛迫害人權的威權法律?
    廢除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高金素梅2021.05.13

    轉型正義喊了這麼多年,法務部竟然對《刑事訴訟法》視而不見,硬是要保留這個濫權條例,放任檢察官繼續違反人權、為所欲為。

    今天的報告書,司法院在結論提到「本院建議本條例以修正為原則;倘若廢止,宜配合刑事訴訟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相關規定修正,以避免執法空窗期」,本席要在此告訴大家,行政權在你們手上,若執政者要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你們自當討論、提出所有相關配套法案,而非拿「執法空窗期」來恫嚇人民。而且,我要提醒你們:《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應該廢除的關鍵,在於這個條例侵犯了人民的基本人權,而《刑事訴訟法》是為了維護人民的基本人權而訂定的。現在你們說,要廢除侵犯人權的《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必須要先修正維護人權的《刑事訴訟法》,那你們是要把原來條例中侵犯人權的精神,修進現行的《刑事訴訟法》嗎?你們要公開解釋清楚!

    [祖靈之邦 為人民服務]
    https://www.facebook.com/giwashome

  • 行政訴訟法修正 在 王惠美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5-12-24 10:14:08

    2012 12 27 王惠美 發言片段 第8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

    一、繼續併案審查(一)委員尤美女等23人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吳宜臻等17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李俊俋等22人擬具「法院組織法刪除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四)委員李俊俋等21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吳秉叡等21人擬具「法院組織法刪除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六)委員謝國樑等22人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委員李俊俋等16人擬具「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尤美女等25人擬具「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尤美女等16人擬具「提審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併案審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六條及第四百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高志鵬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廖正井等20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吳宜臻等3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陳根德等2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一百五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廖正井、呂學樟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八)委員廖正井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九)親民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十)委員陳其邁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十一)委員柯建銘等3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十二)委員李俊俋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十三)委員尤美女等23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七條文草案」案。

  • 行政訴訟法修正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3-10-24 10:02:01

    行政院長江宜樺上週五施政報告宣示「全面檢討監聽制度」,難道是空口說白話?立委林佳龍今(21)日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疑,法務部到現在既未成立專案小組,也沒有預定何時完成修法的目標時程,難道江院長的宣示只是在欺騙社會大眾?面對林佳龍的追問,法務部長羅瑩雪當場承諾,法務部將由政務次長吳陳鐶召集專案小組,研修通保法及刑事訴訟法,盡量在1個月內提出相關修正案!

    林佳龍指出,針對監聽法制修法改革,他與台灣智庫司法法制小組的學者專家,經過一週的密集討論,已在上週二由他與高志鵬委員等連署提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共七條條文的修法提案。法務部針對如何修法改革,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不能到現在連專案小組及何時修法完成的目標時程都沒有,否則就是沒有全面檢討監聽制度的誠意。法務部長羅瑩雪則表示,目前法務部專案小組正準備要成立,預定由政務次長吳陳鐶領軍,也承諾將針對通保法及刑事訴訟法,盡量在1個月內提出相關修正案。

    林佳龍也針對他提案的監聽法制修法重點,詢問羅瑩雪部長立場。羅部長表示,她也贊成林版提案對另案監聽予以限制,至於調取通聯是否改成由法院核發調取票,她認為可以討論。對林佳龍版提案要求的強化監聽事後通知義務,以及主管機關每年公布監聽相關數據、並由立院審查製作年度報告,羅瑩雪也認為實務執行上並無困難。

    另外,針對日前媒體報導,司法院應國安局來函要求,竟撤除網站上已公布之國安監聽相關數據,林佳龍也要求在場的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說明。司法院則對何時可將資料再行上網公布支吾其詞,並稱是因為國安局將國安監聽數據核定為機密,須待國安局將國安監聽數據自原有數據裡扣除後,方得再公布資料。林佳龍批評,司法院此舉,無疑是把國安局當成頂頭上司,人民如何能對司法獨立有信心?

    林佳龍強調,監聽立院風暴發生迄今,法務部匆促送出調查報告,但報告裡對相關細節交代不清,可輕易調取的資料沒有調取,導致這份調查報告所創造的問題比解決的還多。他期盼行政院、法務部能真正提出對現有監聽制度徹底改革的修法提案,方能重振人民對政府及司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