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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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499的網紅游藝 小市民大聲公,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游藝主張 #山坡地都更應設限 #市議會不應放水 #柯市府不應卸責 昨晚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彭揚凱老師在臉書貼文標記我,才知道具有重大爭議的「【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第3項規定,已在台北市議會二讀通過,今天將進行該修正案的三讀會。 中午取得提案資料,並得知市議會將進行修...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的網紅台北市議員吳世正,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080520 108年5月20日柯文哲市長專案報告「C1/D1土地開發案、大巨蛋案、公宅政策與包租代管成效、都市更新及危老建物改建方案(含臺北市都市景觀自治條例推動進度)」 #吳世正 #柯文哲 #公共住宅 #跳票...

  •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在 游藝 小市民大聲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0-09 1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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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藝主張
    #山坡地都更應設限
    #市議會不應放水
    #柯市府不應卸責

    昨晚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彭揚凱老師在臉書貼文標記我,才知道具有重大爭議的「【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第3項規定,已在台北市議會二讀通過,今天將進行該修正案的三讀會。

    中午取得提案資料,並得知市議會將進行修法的三讀會,原來是106年06月20日臺北市議會多位議員提案,要求將山坡地建物都更納入【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彭老師擔心此舉可能衍生山坡地都更申請都更獎勵,造成過度開發影響公共利益的問題。(松山信義區現任議員參與連署提案名單:戴錫欽、陳永德、許淑華、洪健益、王鴻薇、張茂楠、徐世勲)

    趕在三讀會前,跟社民黨夥伴緊急前往議會召開記者會,呼籲第12屆台北市議會議員,應重新思考是否還有其他解決方式,不應貿然通過此案,柯市府也應對此案立即表態,若覺得有問題應提早拿出來討論,而不是二讀會通過後才出來喊冤,但最後結果仍是「照案通過」。

    根據彭老師的意見,市議會三讀修訂「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開放13處山坡地住宅區適用都更。其後果將是,山坡地蓋高樓(10層以上),縱不論都市景觀,就水土保育與都市防災的角度,這都是輕率不負責的作法。

    台灣已發生過多起山坡地過度開發造成災難的案件,針對山坡地老舊住宅改建或更新,我主張更應謹慎小心,因此除了譴責支持修法、罔顧公共安全、出賣公共利益、選前放送利多、容積免費送的議員外,我認為柯文哲市長也應對此公開表態。

    針對將山坡地都更納入自治條例可取得容積獎勵一事,如果柯市府真的認為不對,應該提早將此政策資訊放出來,邀請各界公開討論,不能等到法案通過了才在喊冤,那就跟大巨蛋案一樣,是在「打假球」了!

    我完全認同彭老師給的柯市長的兩項建議,呼籲柯市府不要推諉卸責:

    1. 柯市府應對此修法結果提出覆議,待年底改選後新民意出來後,重行來討論。

    2. 依據都更條例,應針對十三處山坡地擬擬定更新計畫,具體限縮其開發規模及量體,採以公共環境改善及投資整建維護取向之都更,兼顧所有權人居住品質與公共利益。

    新聞報導:
    【解禁】北市13處山坡地住宅可都更 今議會三讀通過
    https://goo.gl/rTwZ8G

    #松山信義相信游藝
    #小市民前進議會
    #你的環境我來守護

  •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7-27 14: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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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劃都更全面帶動民辦都更 北市都更大戰略啟動

    今(27)共同與柯市長出席由本府都市發展局與都市更新處主辦的【臺北市公劃都市更新地區暨更新計畫論壇Ⅱ】,這是繼今年(107)4月25日的第一場公劃都更地區論壇的延續,主要針對台北市公劃更新地區的重新劃定、更新計畫內容以及期程規劃等相關內容做更詳細的說明,並邀請專家學者、建築師與不動產公會等代表及相關業界人士共同出席,期望透過產官學各界代表交流實務經驗,讓公劃更新地區得以完整落實。

    柯市長致詞時提到,臺北市是一個老化的城市,都市發展已少有新開發地區,都市機能的再造需要透過都市更新的手段,讓城市再生。本府自2016年起盤整既有產業空間布局、重大建設、交通節點、歷史資源、創意資源之分布,並以由內而外、由公而私的策略思考邏輯,以公有土地為引擎並優先協助弱勢整建住宅,辦理公辦都更,刻正進行14處公辦都更案,期以公辦都更帶動民辦都更發展。當然,除了公辦都更以外,民辦都更的制度調整至關重要,在今天的論壇舉辦前,本府已召開多場的專家學者會議,今天並統整歸納多方意見以及本府的都更策略思考後,完整的提出向市民大眾們說明哪些地區是未來即將要劃入公劃都市更新地區的範圍,除此之外本府也更提出「創新容積獎勵機制」及近年都市發展需要的公益性服務設施,希望透過更新計畫指導未來民辦都更事業計畫,引導都市發展。

    我在專題報告時做以下項重點說明:

    第一,以公劃都更全面帶動民辦都更-臺北市都市大戰略啟動

    市府自2016年啟動公辦都更元年以來,除積極推動14處公辦都更外,更投入都市更新興革及創新作業,包括168專案、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30+N行動方案、都更條例修法建議等,以全方位改善都更行政流程,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有感於都市更新推動仍有賴公部門做為更新引擎帶動民辦都更,考量2000年、2002年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規定劃定281處(535.98公頃)更新地區迄今已近20年未定期檢討,更新地區之時程獎勵已失效且缺乏都更誘因、更新地區零散分布、缺乏產權分析及更新計畫引導等困境。是故,我提出2018年全面啟動公劃更新地區檢討作業,配合12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TOD戰略推動,針對既有公劃更新地區的重行檢討、整併零散、產權分析,再予以劃定更新地區群落。經檢討後全市新劃設86處更新地區,面積約610.8公頃。另外,在國際競爭產業機能、捷運TOD再結構、地區公共機能調節、地區整備與住居環境更新、災害應變韌性城市等五項更新目標與更新類型引導下,結合創新容積獎勵機制及公益性服務設施調節,配合更新計畫擬定引導都市發展,並活絡民間更新推動。

    第二,更新地區劃定與更新計畫擬定活絡民間更新推動

    針對重行檢討後所劃設的86處更新地區,依其地區發展特性,針對土地利用計畫構想、公私土地地權分析盤點、指認優先開闢公設及公益回饋項目、細部計畫道路整併構想、地區環境改善軟性策略及防救災空間構想等項目擬定更新計畫。藉以銜接都市計畫,並擬定因地制宜的更新計畫調節地區發展。我要再次重申公劃更新地區劃定及更新計畫擬定並不會剝奪民辦申請都更的權益,且公劃更新地區並不全代表是公辦都更,其主要目的是要誘導民辦都更更具效能及效力性。

    第三,訂定「臺北市更新地區內更新單元獎勵容積評定標準」,降低更新審議及實施風險,並鼓勵民間都更活絡

    總結4場專家諮詢會議成果,建立公劃更新地區容積獎勵機制,從調節都市發展、增強都市韌性及城市意象等面向下,明確規範容積獎勵項目,以降低更新審議及實施風險,同時辦理「臺北市更新地區內更新單元獎勵容積評定標準」訂定作業,藉此重新誘導民間加速更新推動。

    第四,鼓勵更新地區申請接受容積移轉之優先順序

    新公告公劃更新地區內更新單元如有擬申請容積移轉之案件者,則其以公共設施保留地為送出基地之選擇鼓勵按以同一公劃都更地區範圍為優先、依序為所在行政區、其他臺北市所轄區域等為原則。依據上述原則,市府(都發局以及都更處)亦將研擬頒布即時公開資訊以及適當媒合機制、及容積移轉審查程序的相關鼓勵作業規範以供遵循,並由市府妥善負責輔導作業。

    第五,劃定更新地區,不指定更新單元,雙軌並行,同步受理

    更新地區計畫訂定之前,仍得受理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條、第15條及「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等規定劃定更新單元,申請都市更新計畫報核作業。

    第六,明確規範更新地區容積獎勵項目及回復時程獎勵,加速民間更新作業推動,持續定期檢討並辦理地區輔導滾動式調整更新計畫

    公劃更新地區暨更新計畫將在今年8月辦理公開展覽作業並同時展開4次行政區公展說明會,以蒐集各界意見。接續於今年9月提送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我也再次強調2018年臺北市都更大戰略啟動,將以公劃都更全面帶動民辦都更,市府後續也將定期檢討並辦理地區輔導滾動式調整更新計畫。

    論壇最後,臺北市政府以過去的經驗為借鏡,從過去20年的更新推動經驗,轉化為4年的沉澱與創新,藉此讓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有全面性可推動的機制,從單點式的公辦都更推進至區塊整合的公劃更新計畫,將如火如荼全面展開。未來市府也會與學術機構、專業團體、不動產投資及建築師等公會合作,積極輔導地區自主更新並滾動式調整擬定地區更新計畫。2018年臺北市將以公劃都更全面帶動民辦都更方式啟動都更大戰略。

  •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7-19 13: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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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機場整宅公辦都更新進度向前推進 : 全區都市更新計畫及優先更新單元(三期+一期1棟)變更細部計畫案經臺北市都委會審議通過

    今(19)主持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31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擴大劃定南機場整宅基地都市更新計畫,全區共劃定7處更新單元,並訂定地區更新指導原則,將作為後續居民整合提送更新事業計畫之依據。市府同時輔導區內參與更新意願比例逾9成之整宅優先更新單元(三期及一期1棟)住戶於106年8月成立更新會,並協助提出細部計畫變更,該變更案亦經本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續市府將整合捷運萬大線LG03站預期可帶來之地區發展效益,輔導更新會加速推動更新事業計畫,至於市府參與更新分回之樓地板面積將規劃作為公共住宅等公共服務及社會福利設施使用,補充地區所需並帶動南機場整宅其餘更新單元接續推動更新。

    南機場整宅為民國52年至61年間,市府配合堤防興建,為安置原址周邊拆遷戶陸續興建之集合住宅,面積總計約3.6公頃,多採8~12坪小坪數設計,伴隨家戶人口增加,居住空間不足,違規加建與佔用公共設施之情形普遍,有消防救災等公共安全議題,且建物使用迄今已逾50年,現況建物老舊窳陋惟受限於產權複雜,多年來民間整合更新極為不易。

    為促進土地有效再利用,並與鄰近地區發展配合,市府於89年6月26日公告劃定南機場一期為更新地區,復於91年10月28日公告劃定南機場二、三期為更新地區,並自104年以深耕駐點進行在地資源盤點及意見蒐集,截至目前共辦理114場次之社區說明會。市府於105年1月22日正式宣布啟動「臺北市公辦都更旗艦計畫」,「南機場一二三期整宅都更計畫」亦列為其中重要一環,將由市府輔導居民整合更新意願組成更新會,協助招募專業機關(構)實施都市更新,並已於106年8月輔導更新意願最高之三期與一期1棟更新會核准立案,將作為南機場整宅更新之優先推動示範地區。

    為協助南機場推動都市更新,市府業積極啟動相關協助辦理更新前置作業及都市計畫法定程序,除擬定全區都市更新計畫外,併同提出整宅三期及一期1棟之細部計畫變更案,變更道路用地為住三(特),整體規劃三期及一期1棟。計畫面積4,692平方公尺,土地權屬79.53%為私有、13.83%為公有土地。變更後之住三(特)及住三之一(特),允許使用比照住三及住三之一,法定容積率維持為225%及300%;另為延續既有沿街店面商業需求,建蔽率酌予放寬至50%。本案道路用地變更為住三(特),將回饋30%土地予臺北市,作為公共服務及社福設施使用,市府除提供補充地區所需之公共服務及社會福利設施外,並將規劃公共住宅,以作為協助南機場下一階段更新改建中繼使用。本案整建住宅除可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20條」規定直接核予50%更新容積獎勵外,考量本案北側緊鄰捷運萬大線LG03站,為配合市府推動TOD政策並加強本計畫區之公益效益,全區並得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80-2條規定申請容積獎勵,提升本區推動更新之可行性。

    今天會議地區更新會代表及居民均非常關心到場旁聽並登記發言,除表達感謝市府協助外,並全力支持南機場公辦都更政策,期望儘速通過此細部計畫變更案,後續更新作業得以加速進行,在地民意代表亦到場關切。委員會認為南機場整宅都市更新案非常重要,是繼斯文里成功推動後另一個公辦都更之旗艦型計畫,均表達肯定。整建住宅發展迄今現況環境及建物老舊,是地區長期發展議題,委員會並支持市府能協助南機場成立更新會推動更新事業,並規劃部分公共住宅,以協助其餘六處更新單元中繼安置接續啟動更新。

    市府對於全市22處整宅地區,總戶數10944戶,基於地區建物老舊窳陋且多屬弱勢族群,故積極透過公辦都更方式逐區進行都更協助。在斯文里三期公辦都市更新成功經驗後,我們相信南機場整宅地區之公辦都更也定能順利推動,尤其搭配全面性多元完善中繼安置計畫,以及此次特別邀請臺灣金融聯合都市更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參與合作,可提供住戶客製化金融服務、信託或融資等服務,將是促成後續都更作業順利推動的重要關鍵。期勉更新會及地區住戶能與市府持續合作,共同努力,讓歷經50年居住環境已相當窳陋之南機場基地,翻轉為帶動萬華地區更新發展之示範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