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罷免法修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罷免法修正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罷免法修正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罷免法修正產品中有6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994的網紅法學博士石人仁,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灣民眾黨黨團聲明】 由Sogo一案所衍生立法委員涉及貪污治罪條例、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今(21)日由地檢署提起公訴,對此,台灣民眾黨黨團除了重申司法機關勿枉勿縱,也呼籲朝野各黨團能儘快修法,重拾國人對政治的信任。 日前所爆發立委收賄案,之所以引發輿論關注,相當部分是因為在我國最高民意殿堂,發...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其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抓漏補洞 打擊黑金!】 針對地方賄選頻傳,今日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1.增列當選人就職後辭職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公職人員補選候選人。 2.增列因賄選於法院審理中自行職辭者,其缺額由落選頭遞補。 3.增列當選人於停職期間不得支領薪給、月俸、研究費及其他補助費用。依規定復職者,...

罷免法修正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2 15:25:12

大家好,歡迎來到憲法小教室。 再過兩個月就是律師司法官考試的一試,前年出了一題很有趣的題目,我們來看一下。 - 2008 年後某次選舉後,乙問甲:「我戶籍所在地的選區,為何有 4 位當選人?」該次選舉最有可能是: (A)立法委員選舉 (B)省議員選舉 (C)縣議員選舉 (D)區長選舉 - A:按照...

罷免法修正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7:12:47

大家好,我是伯言,伯言的伯,伯言的言,歡迎到憲法小教室。 一試將近,蘇試也是,所以我們來看一下一試的題目。 去年一試出了一題很有趣的題目,我們來看一下。 - 2008 年後某次選舉後,乙問甲:「我戶籍所在地的選區,為何有 4 位當選人?」該次選舉最有可能是: (A)立法委員選舉 (B)省議員選舉...

罷免法修正 在 焦糖綠玫瑰 caramelgreen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0 23:50:39

#請幫分享 #無關黨派 好的 不管您是投誰 全職媽媽或是獨力照顧小孩的爸爸 不應該為此喪失公民投票權利 -- 我看了很多人道聽塗說 各種散佈謠言 -- 說「小孩不能進去,就沒辦法投票」 👉明明就有辦法啊! -- 或「今年改不能投票」 👉一直都是一人投票,人家給你通融罷了 -- 或「6歲以上就可以帶進...

  • 罷免法修正 在 法學博士石人仁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21 20: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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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民眾黨黨團聲明】

    由Sogo一案所衍生立法委員涉及貪污治罪條例、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今(21)日由地檢署提起公訴,對此,台灣民眾黨黨團除了重申司法機關勿枉勿縱,也呼籲朝野各黨團能儘快修法,重拾國人對政治的信任。

    日前所爆發立委收賄案,之所以引發輿論關注,相當部分是因為在我國最高民意殿堂,發生跨黨派的立委涉案,因此再次打擊國人對於立法委員的觀感,也因此在案件發生後,本黨團隨即組成廉政修法工作小組,已了先前已提出的《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讓遭判刑必須執行的立委得以解職外,也將在本(第二)會期提出《遊說法修正草案》、《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政黨法修正草案》、《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分別希望透過「落實遊說登記」、「加強財產查核密度」、「推動公費選舉」等,一方面補起各項法規的漏洞,二方面減少大眾參與政治的成本,避免政治被資本所綑綁。

    民眾黨作為一個新興政黨,徒法不足以自行,也會以此為自我警惕,對內進行自我要求,對外則繼續推動陽光法案的修正,減少貪腐情事,期待能重建國人對於政治的信任

  • 罷免法修正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21 17:56:47
    有 1,744 人按讚

    【廉能、陽光法案呼籲朝野儘速修法】
     
    由Sogo一案所衍生跨黨派立法委員涉及貪污治罪條例、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今(21)日由地檢署提起公訴,對此,台灣民眾黨黨團除了重申司法機關勿枉勿縱,也呼籲朝野各黨團能儘快修法,重拾國人對政治的信任。
     
    日前爆發的跨黨派立委涉案,嚴重打擊國人對於立法委員的觀感,也因此在案件發生後,我們隨即組成廉政修法工作小組,除了先前已提出的《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讓遭判刑必須執行的立委得以解職。
     
    在已經開議的第二會期,我們也將提出《遊說法修正草案》、《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政黨法修正草案》、《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分別希望透過「落實遊說登記」、「加強財產查核密度」、「推動公費選舉」等,一方面補起各項法規的漏洞,二方面減少大眾參與政治的成本,避免政治被資本所綑綁,讓民選公職能真正替人民服務。
     
    台灣民眾黨作為一個新興政黨,徒法不足以自行,也會以此為自我警惕,對內進行自我要求,對外則繼續推動陽光法案的修正,減少貪腐情事,期待能重建國人對於政治的信任。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
    #陽光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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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
    由 Venation - 自己的作品, CC BY-SA 3.0,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curid=2875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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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罷免法修正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5-31 22: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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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罷免,沐霖報你知,Chapter3! 
     
    在上一章中,我們簡略的談到韓國瑜25年前的罷免案,雖然因為 #國民黨醜陋護航 #強硬提高罷免門檻 而失敗,從此罷免近乎變成了 #不可能的任務,但從此之後,勇敢的台灣人民仍不畏罷免條件的困難,前仆後繼地向忽視民意的政客們提出罷免,以下將介紹台灣解嚴後幾件較著名的罷免案。 
     
    從1994年的罷免擁核立委事件後,罷免權一度因為高門檻、高成本而被忽略,直到馬英九前總統第二任期,由於 #兩岸服貿協議 #土地違法徵收 #核電爭議 等 #忽視民意 的議題延燒下,四年一次的選舉機制已經難以處理不聽民意的 #馬意立委 們的惡行惡狀,使得罷免重新成為檢討不適任政治人物的方式之一。 
     
    2013年,由 #馮光遠 等人組成,並以實踐罷免向馬意立委算帳的 #憲法133實踐聯盟,對馬意立委 #吳育昇 提出罷免,雖然未通過第二階段連署,但可見當時社會已不再將罷免視為不可能的任務,對國民黨政府無能、違法亂紀的檢討聲量也越來越大。 
     
    2014年學運部分成員成立了Appendectomy Project 割闌尾計畫,號召選民罷免不適任的 #爛委 #藍委,並鎖定當時網友罷免意願最高的三位國民黨立委 #蔡正元 #林鴻池 #吳育昇 進行罷免,最終 #蔡正元罷免案 正式成立。 
     
    雖然以上兩案仍舊因為高門檻而失敗,但在 #割闌尾 運動的推波助瀾之下,各地運動遍地開花,也影響到關於罷免門檻修正的聲浪。在這之前罷免案由於通過門檻過高,因此反對罷免案只需要消極地 #呼籲選民不去投票 ,便可有效阻止罷免通過,十分不合理。因此為了讓罷免制度更加正常與合理,2016年11月29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三讀通過,讓 #罷免得以宣傳 #連署時間增加 #提案門檻大幅降低。
     
    2017年,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立委黃國昌因為支持婚姻平權草案,遭到反同團體孫繼正等人提案罷免並成立。由於此次罷免案是上述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的第一次罷免投票,使得反對罷免方不再能以呼籲選民不去投票的消極方式來阻止罷免通過,於是罷昌與反罷昌兩陣營的激烈攻防一時成為社會焦點。 
     
    由上述三案可了解到,2016年《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關於罷免門檻的下修,讓整體環境更完善。此次韓國瑜罷免案,也適用2016年新制,因此只需要 #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 #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估計57萬5091票)就可以罷免成功。 
     
    適逢 #韓國瑜落跑選總統 #市政成績不佳,6月6日的罷免可說是千載難逢的公民權利實踐機會,高雄市民們一定要攜家帶眷出門投票,展現台灣可貴的民主價值! 
     
    Chapter1這裡看:https://reurl.cc/arRYx4
    Chapter2這裡看:https://reurl.cc/7Xn8Vd
     
    #蔡沐霖
    #年輕抗體
    #關於罷免
    #沐霖報你知

  • 罷免法修正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6-06-22 11:54:20

    【抓漏補洞 打擊黑金!】

    針對地方賄選頻傳,今日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1.增列當選人就職後辭職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公職人員補選候選人。
    2.增列因賄選於法院審理中自行職辭者,其缺額由落選頭遞補。
    3.增列當選人於停職期間不得支領薪給、月俸、研究費及其他補助費用。依規定復職者,補發停職期間未支領之薪給、月俸、研究費及其他補助費用。
    4.增列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任職期間之薪給、月俸、研究費及其他補助費用,由原服務機關予以追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