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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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產品中有17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161的網紅葉大華,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文/中央社 民進黨憲改小組「人權與基本國策組」1日召開分組會議,憲改小組發言人林飛帆晚間指出,與會委員多數具體建議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應下修到18歲;小組也同意憲法應朝向接軌聯合國人權規範方向進行修正。 與會人士受訪指出,多數與會委員認為,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應該一致處理,但法律若有規定,則從其規定,例...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野百合學運 #台灣民主化 按這裡,你可以幫助志祺七七繼續日更: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iWXd0nmBjlKROwzMyPV-Nw/join ✔︎ 成為志祺七七會員:http://bit.ly/join_shasha77 ✔︎ 訂閱志祺七...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在 公民不下課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5:26:05

【人民當頭家:台灣總統寶座保衛戰】 . 看完各國不同制衡國家元首的方式後,讓我們看回台灣,你知道過去台灣曾有副總統被彈劾成功嗎?而藍綠兩黨的國家元首也都曾遭遇罷免危及,今天就來看看這些曾經可能會改寫台灣歷史的總統寶座保衛戰吧。 . #socialclassonline #公民不下課 #罷免 #彈...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12-04 14:22:40

☑️選舉票數爭議,可以用訴訟來解決?  #美國總統大選 現在陷入膠著,剩下尚未開完票的州因為各種問題而有延遲的狀況,而 #共和黨 的候選人 #川普 在昨天已先宣布當選,然而兩個原本領先的州卻一夕之間遭對手 #拜登 逆轉,現在反而是 #拜登 呈現勝利在望的局勢,只差六票就能得到過半的票數當選。...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7:46:09

#政經八百特別企劃 〔#罷不罷韓?#罷免制度面面觀〕  高雄市長韓國瑜在年初大選失利後,又面臨民間團體提出的罷免挑戰。  雖然韓陣營以開始聯署時間不合規定為由聲請停止執行,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後聲請駁回。  中選會也於 4 月 15 日審查通過罷免案,宣布有效連署人數達 37 萬 7...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2 08: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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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中央社

    民進黨憲改小組「人權與基本國策組」1日召開分組會議,憲改小組發言人林飛帆晚間指出,與會委員多數具體建議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應下修到18歲;小組也同意憲法應朝向接軌聯合國人權規範方向進行修正。

    與會人士受訪指出,多數與會委員認為,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應該一致處理,但法律若有規定,則從其規定,例如,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就規定,年滿40歲才能參選。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在 王定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7 11: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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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早上在立院,否決國民黨、民眾黨提出的「修改不在籍投票的臨時會」!

    —以下引自柯建銘—

    【這樣的臨時會,還要開嗎?】
    其實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國民黨在昨天提出臨時會的召集,游錫堃院長今日主持朝野協商,明天早上10:00開臨時會的談話會,決定是否要開臨時會,國民黨所圖為何?猶記6月4日的第一次臨時會處理紓困預算時,國民黨曾倡言三級警戒不宜開臨時會,今卻主動出擊:從6月底朱立倫拜訪其黨團後,到昨天上午至中選會的演出,下午提案,看起來似乎很有謀略及部署,其實在疫情期間,少政治計算,多朝野合作,共同防疫的主旋律下,被看穿時,實難登大雅之堂,可斷言這絕對是「最臨時的臨時會」。抱歉直言!

    〈何以言之〉:

    一個充滿政治計算的提案: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國民黨的提案連猶抱琵琶半遮面也不演了,提出美其名為不在籍投票之「公民投票法之部分條文修正案」共22個條文,除第22條、23條二條抄第24條原條文及選罷法66條延期要件,交待了事,其餘20個條文,全都是為「通訊投票」而寫的條文。直球對決通訊投票,圖窮匕見,亮出刀光劍影,一眼望穿,毫不掩飾,易言之就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所圖為何〉:

    實乃:國民黨主席選舉,江、朱之爭之內部矛盾外部化,話語權之爭而已。

    〈君不見〉:

    6/30朱立倫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不談防疫卻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但會後受訪表示:「黨團成員和他都認為,不管是828公投或明年大選等任何時間,都要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

    「再明示也不過如此!」

    以後任何選舉,2022、2024都要通訊投票,這就是對江啟臣的黨中央828公投四項決議別苗頭,不是嗎?都是選舉計算、政治權謀而已。

    〈今天〉:

    朝野協商時,鄭麗文更直言,台商通訊投票,民進黨反對是怠惰、落後、反動,大喊民進黨「怕什麼」?我倒要反問國民黨你們在「講什麼」?橋接到海外、台商通訊投票之選舉,不會有舞弊、賄選、中共介入問題嗎?遑論憲法問題(後論),台灣人民會接受嗎?這樣就可重返執政?這是民主的展現?或扼殺?

    〈民進黨主張〉:

    一、我們贊成公投不在籍投票的「移轉投票」,因工作地、就學方便就近之實體投票。

    二、訂立「全國性公民不在籍投票法」專法。

    三、下會期召開公聽會、委員會好好審、好好討論。

    四、相關配套不管技術面、執行面及典章制度,完善之建立,不急就章,2023公投移轉投票較可行,也來得及。

    〈為何如此主張〉:

    不在籍投票有移轉投票、通訊投票、特定投票所、電子投票、提前投票……等,通訊投票是最不可行的,如假公投、假不在籍之通訊投票,加上朱立倫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共識橋接到爾後大選,這已不是單純制度選擇或政策選擇的問題了,是台灣民主實踐的百年大計,可如此倒退嗎?

    〈最嚴肅的是我們都必須向憲法低頭〉: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註:1994年總統直選修憲時加入此規定)

    二、憲法本文第129條: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白話文就是不管公投、選舉投票須在台灣,且秘密投票,如要通訊投票,就須修憲(1994年為1996年總統選舉而修憲,才有爾後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立法)。

    〈回顧歷史〉:

    1992年4月19日,民進黨推動總統直選運動,上萬群眾走上街頭6天5夜,夜宿台北火車站(我在現場),後被強力水柱及警察暴力驅離,但也促成總統人民直選,1994年為總統直選國大修憲及1996年台灣人選自己的總統,翻起了民主運動歷史上璀璨的一頁。

    〈回到立法院〉:

    30年來選舉制度的憲法討論及修法,可用臨時會三天委員會討論就表決嗎?

    修憲後,從第二屆國會全面改選至今第十屆,有關於移轉投票、通訊投票之爭,歷年來共67個版本,朝野皆有,從未停止過,「在立法院開第一槍」的是第二屆國民黨不分區程建人委員,為政府派駐海外工作人員及眷屬之通訊投票,所提「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這是歷史的濫觴由來,及後來有丁守中、蘇起、賴士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等人所提之通訊投票案,第八屆國民黨吳育昇委員更提憲法增修條文之修憲。

    〈由此可見〉:
    通訊投票所碰觸的是憲法問題,否則李登輝、馬英九兩位前總統,在國會過半早就修法完成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可用臨時會「拉弓」處理嗎?

    回顧30年台灣民主發展近程,3天委員會就能審竣、表決?

    〈民進黨重申主張〉:

    好好的立「公投法不在籍投票之移轉投票」,才是負責的態度,少政治,多防疫,才是正辦,臨時會就到此為止吧!九月再見!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6 23:35:39
    有 4,114 人按讚

    【這樣的臨時會,還要開嗎?】
    其實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國民黨在昨天提出臨時會的召集,游錫堃院長今日主持朝野協商,明天早上10:00開臨時會的談話會,決定是否要開臨時會,國民黨所圖為何?猶記6月4日的第一次臨時會處理紓困預算時,國民黨曾倡言三級警戒不宜開臨時會,今卻主動出擊:從6月底朱立倫拜訪其黨團後,到昨天上午至中選會的演出,下午提案,看起來似乎很有謀略及部署,其實在疫情期間,少政治計算,多朝野合作,共同防疫的主旋律下,被看穿時,實難登大雅之堂,可斷言這絕對是「最臨時的臨時會」。抱歉直言!

    〈何以言之〉:

    一個充滿政治計算的提案: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國民黨的提案連猶抱琵琶半遮面也不演了,提出美其名為不在籍投票之「公民投票法之部分條文修正案」共22個條文,除第22條、23條二條抄第24條原條文及選罷法66條延期要件,交待了事,其餘20個條文,全都是為「通訊投票」而寫的條文。直球對決通訊投票,圖窮匕見,亮出刀光劍影,一眼望穿,毫不掩飾,易言之就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所圖為何〉:

    實乃:國民黨主席選舉,江、朱之爭之內部矛盾外部化,話語權之爭而已。

    〈君不見〉:

    6/30朱立倫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不談防疫卻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但會後受訪表示:「黨團成員和他都認為,不管是828公投或明年大選等任何時間,都要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

    「再明示也不過如此!」

    以後任何選舉,2022、2024都要通訊投票,這就是對江啟臣的黨中央828公投四項決議別苗頭,不是嗎?都是選舉計算、政治權謀而已。

    〈今天〉:

    朝野協商時,鄭麗文更直言,台商通訊投票,民進黨反對是怠惰、落後、反動,大喊民進黨「怕什麼」?我倒要反問國民黨你們在「講什麼」?橋接到海外、台商通訊投票之選舉,不會有舞弊、賄選、中共介入問題嗎?遑論憲法問題(後論),台灣人民會接受嗎?這樣就可重返執政?這是民主的展現?或扼殺?

    〈民進黨主張〉:

    一、我們贊成公投不在籍投票的「移轉投票」,因工作地、就學方便就近之實體投票。

    二、訂立「全國性公民不在籍投票法」專法。

    三、下會期召開公聽會、委員會好好審、好好討論。

    四、相關配套不管技術面、執行面及典章制度,完善之建立,不急就章,2023公投移轉投票較可行,也來得及。

    〈為何如此主張〉:

    不在籍投票有移轉投票、通訊投票、特定投票所、電子投票、提前投票……等,通訊投票是最不可行的,如假公投、假不在籍之通訊投票,加上朱立倫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共識橋接到爾後大選,這已不是單純制度選擇或政策選擇的問題了,是台灣民主實踐的百年大計,可如此倒退嗎?

    〈最嚴肅的是我們都必須向憲法低頭〉: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註:1994年總統直選修憲時加入此規定)

    二、憲法本文第129條: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白話文就是不管公投、選舉投票須在台灣,且秘密投票,如要通訊投票,就須修憲(1994年為1996年總統選舉而修憲,才有爾後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立法)。

    〈回顧歷史〉:

    1992年4月19日,民進黨推動總統直選運動,上萬群眾走上街頭6天5夜,夜宿台北火車站(我在現場),後被強力水柱及警察暴力驅離,但也促成總統人民直選,1994年為總統直選國大修憲及1996年台灣人選自己的總統,翻起了民主運動歷史上璀璨的一頁。

    〈回到立法院〉:

    30年來選舉制度的憲法討論及修法,可用臨時會三天委員會討論就表決嗎?

    修憲後,從第二屆國會全面改選至今第十屆,有關於移轉投票、通訊投票之爭,歷年來共67個版本,朝野皆有,從未停止過,「在立法院開第一槍」的是第二屆國民黨不分區程建人委員,為政府派駐海外工作人員及眷屬之通訊投票,所提「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這是歷史的濫觴由來,及後來有丁守中、蘇起、賴士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等人所提之通訊投票案,第八屆國民黨吳育昇委員更提憲法增修條文之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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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訊投票所碰觸的是憲法問題,否則李登輝、馬英九兩位前總統,在國會過半早就修法完成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可用臨時會「拉弓」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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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4-04 19:00:30

    #野百合學運 #台灣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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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節重點:
    01:14 30 年前的台灣民主嗎?
    02:54 當時的社會怎麼看「自肥條款」?
    04:03 野百合學運 Start!
    05:49 政府會回應嗎?
    07:22 走向民主化的台灣
    08:55 我們的觀點
    10:28 提問
    10:48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羊羊
    |腳本:羊羊
    |編輯:土龍、轟天雷
    |剪輯後製:鎮宇
    |剪輯助理: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胡慧玲,《百年追求:臺灣民主運動的故事 卷三 民主的浪潮》
    → 何榮幸,《學運世代:從野百合到太陽花》
    → 2014.04.06【台灣演義】野百合學運:https://bit.ly/2wMxOvb
    → 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開幕片首度曝光 《你怎麼不憤怒!野百合學運》世界首映 睽違二十六年,綠色小組跨世代呈現:https://bit.ly/2WZZEP6
    → 中央選舉委員會 選舉法規:https://bit.ly/3dNdN8o
    → 維基百科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民國36年):https://bit.ly/2w6W7U9
    → 維基百科 - 台灣選舉:https://bit.ly/2R4mHVk
    → 維基百科 - 間接選舉:https://bit.ly/3dPxNXF
    → 維基百科 - 199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https://bit.ly/2w5QS72
    → 維基百科 - 萬年國會:https://bit.ly/39yrbJV
    → 維基百科 - 二月政爭:https://bit.ly/2UTnpFU
    → 學生不服從13》 野百合學運 提出四大訴求(二):https://bit.ly/3aDixeL
    → 三月學運:https://bit.ly/2ysG3wO
    → 【那一年的這一天】1990.3.16 改變台灣民主的「野百合學運」拉開序幕:https://bit.ly/2X1HPze
    → 主題:04.威權時代終結及歷史的新開端--十年來的台灣政治民主回顧(胡文輝):https://bit.ly/3aFdAlI
    → 看見野百合學運世代崛起:https://bit.ly/2X19jF3
    → 經濟民主連合|臉書:https://bit.ly/3dMwN6F
    → 經濟民主連合|臉書貼文:https://bit.ly/2UNJ6Ha
    → 1990年野百合學運呈遞邀請函未果 台大學生會副會長鄭文燦於中正紀念堂發表演講:https://bit.ly/349R4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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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12-30 19:00:11

    #代理人法 #反滲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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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1 代理人法的概念
    03:08 各種版本之間的差別
    05:07 對於兩版法案的正反觀點
    05:51 【訪談沈教授!】歡迎沈伯洋
    06:01 【訪談沈教授!】敵對勢力的認定?
    06:35 【訪談沈教授!】認證單位會是哪個組織?
    07:18 【訪談沈教授!】對各版本有什麼看法?
    09:10 【訪談沈教授!】推動法案的過程中,遇到的阻力?
    11:15 我們的觀點
    12:49 提問
    13:07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土龍
    |腳本:土龍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絲繡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台灣基進 x 民進黨-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http://bit.ly/2r8jUR8
    → 台灣基進|臉書貼文:http://bit.ly/2S7Kl4n
    → 美國嚴厲執行《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為外國政府活動的人必須登記:http://bit.ly/2Z7Czco
    → 澳洲通過反外國干預法,或使中澳關係更加複雜化:https://nyti.ms/36LsfcA
    → 澳大利亞推新法預防外國勢力干涉:https://bbc.in/2sHqqyJ
    → 澳洲通過「反外國干預法」:中澳關係何去何從:https://bbc.in/34Djr7d
    → 民進黨團終於提出《反滲透法》盼朝野支持,和其他版本最大差別在哪?:http://bit.ly/2XOS8oF
    → 民進黨版《反滲透法》草案全文:http://bit.ly/2EAxLCR
    → 民進黨版反滲透法 影響選舉公投最重判5年:http://bit.ly/2PAFMhq

    【 延伸閱讀 】

    →反滲透法逐條解析:誰在反對反滲透法?:https://bit.ly/2Mx4RYE
    →立法委員余宛如說明反滲透法內容:https://bit.ly/2tY31K5
    → 澳洲反外國勢力干預立法前傳 I:澳洲如何從紅色滲透覺醒?:http://bit.ly/2sL7Eqg
    → 「中國干預」和國家安全:澳洲「七嘴八舌」辯論的背後:https://bbc.in/36K9FBw
    → 立法院 - 立法程序:http://bit.ly/36Rb0qq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bit.ly/2Mb6tHv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bit.ly/36Rxckg
    → 【沃草直播】中國入侵如何擋?反滲透法公聽會登場!:http://bit.ly/34ACajL
    → 來不及通過的「外國代理人法」吵什麼?8個QA一次看懂:http://bit.ly/34EREmG
    →宋承恩/《反滲透法》是保護國安或選舉操作?從三個謬誤說起:https://bit.ly/2Z68qtQ
    →林志潔:反滲透法的必要與不足:https://bit.ly/39wRZ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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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在 乾坤門五術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12-25 23:35:51

    反滲透法,即將在2019年12月31日進行三讀了!如果真的順利通過,那麼整個國家的公務人員或是百姓都要人人自危了!因為只要你去過大陸,跟中國官員那怕是芝麻官見過面,吃過飯,你就可能要面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伍佰萬以下罰金?這是真的嗎?

    以下是民進黨版的「反滲透法草案」的細則:

    第一條
    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 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境外敵對勢力: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亦同。
    二、滲透來源:
    (一) 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 (二) 境外敵對勢力之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團體或其 派遣之人。
    (三) 前二款各組織、機構、團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 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第三條
    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案之相關活動。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條
    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為總統副總統選舉 罷免法第四十三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五條各款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五條
    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法第二條所定之遊說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 萬元以下罰金。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以強暴、脅迫或其 他非法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七條
    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章、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章或公民投票法第五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八條
    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違反第三條至第七條規定者,處罰其行為負 責人;對該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並科以各條所定之罰金。

    第九條
    滲透來源從事本法第三條至第七條之行為,或指示、委託或資助他人從事違反本法第三條至第七條之行 為,依各該條規定處斷之。任何人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而再轉指示、委託或資助者,亦同。

    第十條
    犯本法之罪自首或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自首並因而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第十一條
    各級政府機關知有違反第三條至第九條之情事者,應主動移送或函送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偵辦。

    第十二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