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活]
我知道對於果報的來臨,是可喜的。然而,同時我還是懷疑、發現,果報在更多時候,都不是從天而降,而且,無從發生。而我在這場抗爭之中,似乎都會慢慢,慢慢慢慢,成為糊混苟且的人。但至少,在一連串自我質疑之中,希望自己少一點偷生,少一點苟且。
2020年8月23日,12名港人在逃亡台灣途中,遭...
[怎麼活]
我知道對於果報的來臨,是可喜的。然而,同時我還是懷疑、發現,果報在更多時候,都不是從天而降,而且,無從發生。而我在這場抗爭之中,似乎都會慢慢,慢慢慢慢,成為糊混苟且的人。但至少,在一連串自我質疑之中,希望自己少一點偷生,少一點苟且。
2020年8月23日,12名港人在逃亡台灣途中,遭中國海警拘捕,被送往深圳鹽田看守所羈押,至今117日,幾乎就是半年。當中最年青的,只有16歲。除了較為人熟悉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還有幾位火魔法師、幾位「屠龍小隊 」的手足,以及更多。117日裡面,在我有限的觀察裡,似乎不常見他們相關報道、消息在社交圈裡流傳,最初那張打卡膠片,都不太見影蹤。
在運動之中,我需要坦然承認自己的脆弱,以及惰性,同時,也坦然擁抱他人的脆弱, 以及惰性。然而,我還是希望可以抓緊,偶然堅定而來的憤怒和愚勇。今天在一片歡騰之中,我還是無法不為到,12名港人竟不及一個李偲嫣吸引眼球,而同時感到痛心。香港式精神分裂。
一切的怠惰也可能緣於一切的無能為力。他們家人無法探望,原委託的律師被拒絕會面,甚至被跟蹤、恐嚇,那我們還可以怎樣呢。或者,我們還可以,盡力不忘記。
現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已對2名被指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港人鄧棨然、喬映瑜,及8名涉嫌偷越邊境的港人,向鹽田區法院提出公訴,總共10人正式被起訴。
從網上翻查,根據中國刑法,偷越邊境最高會判刑1年,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一旦罪成,最高7年,如被法院認定涉及「情節特別嚴重」,可被判無期徒刑。 在這麼一個極權國家,受刑1年、7年,甚或一生,究竟是甚麼一回事。是你和我都無法想像的事。最後會唔會死,會唔會死,無人知。
死咗,都可能無人知。
我們是否就此,不去想像,不去分享無法分享的苦痛。
基本上,自上年炎夏開始,運動之中的我們,已成為了密不可分的共同體。就在我行入一直鼓掌的大隊之中,看著一個個單薄的少年,帶著零丁裝備,列隊前行的那一刻,我們的生命就彼此相連。
現在,他們的生命,背負著無可分擔的苦難。我們不能離棄,不能苟且。
我不知道可以做甚麼。只是,我還是努力做自己可做的事情,有了想實行的計劃,交相關的學術論文,寫要寫的信、文、詞。都是苟且。我還想練好自己的體格,少一點苟且。
而原來,最需要努力的是,盡力不忘記。 而不忘記,就可以一直有,想做的事。
我們還可以,不忘記。
從維基裡找到的他們的簡介,一讀再讀:
李宇軒(29歲):香港故事成員,因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名而被捕,另被指涉嫌洗黑錢。
張俊富(22歲):香港公開大學三年級學生,「屠龍小隊」成員,2019年12月8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被搜出手槍、實彈,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現因被扣內地而沒有出席聆訊,已被法庭頒通緝令,並沒收保釋金。
張銘裕(20歲):報稱無業,「屠龍小隊」成員,2019年12月8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被搜出手槍、實彈,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現因被扣內地而沒有出席聆訊,已被法庭頒通緝令,並沒收保釋金。
嚴文謙(21歲):報稱IVE學生,「屠龍小隊」成員,2019年12月8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被搜出手槍、實彈,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現因被扣內地而沒有出席聆訊,已被法庭頒通緝令,並沒收保釋金。
李子賢(29歲):報稱測量員,患有哮喘,2019年9月29參與「全球反極權大遊行」被控襲警,涉及金鐘金鐘道暴動案。
郭子麟(18歲):香港大學學生,「屠龍小隊」成員,葡萄牙公民,被控2019年11月18日參與彌敦道近窩打老道暴動(香港理工大學衝突)。
鄭子豪(17歲):港鐵技術訓練員(2019年已離職),2019年9月30日於灣仔一單位內被搜出汽油彈原材料,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鄧棨然(30歲):報稱售貨員,患有哮喘,2019年9月30日於灣仔一單位內被搜出汽油彈原材料,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廖子文(17歲):中五學生,2019年9月30日灣仔一單位內被搜出汽油彈原材料,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黃偉然(29歲):報稱機械技工,涉於2020年1月16日在上水沙頭角路吳屋村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稱「DNT」的炸藥,被控製造或管有炸藥罪。因缺席耹訊被通緝。
黃臨福(16歲):報稱學生,越南籍,2019年10月14日於旺角警署外投擲汽油彈,同日同地在住所內管有用啤酒瓶製成的三個汽油彈,被控企圖縱火、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現因被扣內地而沒有出席聆訊,已被法庭頒通緝令。
喬映瑜(33歲):報稱售貨員,患有抑鬱症,偷渡案前2020年1月因涉及上水村屋農地製造炸彈案而被警方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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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罪公訴 在 852郵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警方再拘捕多人
全文:https://www.post852.com/?p=312787
警方今日拘捕19男8女共27人,年齡介乎16歲至37歲,包括15名學生及一名教師。他們涉嫌於去年11月18日理工大學衝突期間,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非法集結,另有一人亦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案件將於本月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後轉介區域法院審訊。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表示,當日集結在科學館廣場的人士,聲稱要聲援在理大校園的示威者,一度與警方對峙,警員曾警告、勸喻及使用武力驅散,但在場人士拒絕離開,最終警方拘捕135人,大部份人拒絕擔保,只有6人願意保釋。他稱,經深入調查後再次拘捕25人,連同一直保釋的2人今日落案起訴。
何振東以約3分鐘交代案情後,以約8分鐘講述「理大事件」。他指是次拘捕行動僅屬「理大事件」一部分,期間發生多宗紅隧收費亭遭縱火、有示威者從高處拋擲硬物等,亦有清理路障的市民遇襲。他特別提及有傳媒聯絡隊成員中箭,指該警員當時處於記者群,「呢枝箭射到佢隻腳差唔多穿咁滯,如果唔好彩嘅話呢,可能中嘅係頭、身體,或者唔好彩嘅話呢,可能中到身邊嘅記者」,認為這種「無差別嚴重傷人行為」需要譴責。
他續指,別有用心者「唆擺」被捕人士拒絕擔保,以為這樣就不用負上刑責,強調就算踢保警方也不會停止調查,只要證據足夠就會拘捕。他亦提及,有被捕人嘗試潛逃,奉勸被捕人不要鋌而走險,棄保潛逃,更不要用非法手段離開香港,因為非法手段牽涉極大人生安全風險,而且大部份可公訴罪行都沒有檢控期限,警方會好好保存證據,盡力追緝在逃人士,無論是10年或是20年,疑犯都有機會上庭。
#852郵報 #理大衝突 #何振東
縱火罪公訴 在 852郵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未有法庭指令都可以禁止提款】
全文:https://www.post852.com/?p=293663
支援反修訂《逃犯條例》運動被捕者的星火同盟,上月被匯豐銀行關閉帳戶。昨晚平安夜旺角衝突期間,匯豐銀行成為示威者攻擊目標,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的匯豐分行玻璃及防火門多次被擊打和縱火,有人在門外用噴漆寫上「星火」等字眼。匯豐銀行今早在社交網站回應指,對旺角分行受破壞深表遺憾。《明報》引述消息報道,匯豐關閉星火同盟帳戶時,已經以本票形式將帳戶餘額交還,但警方上周發通知,禁止匯豐讓相關人士提取款項。
《明報》報道,匯豐在11月關閉星火同盟帳戶時,將帳戶餘額約6,000萬元以本票形式,交還給管理星火同盟戶口的「全盛服務管理」 (Prime Managenent Service Ltd),但開出本票至今約1個月,「全盛服務管理」仍未提取款項。另外,警方在上周發執行通知,禁止相關人士提出款項,形同被凍結。
消息人士向該報表示,《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章規定「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故此匯豐在法庭未頒布凍結資產的命令前,都要執行警方指令,拒絕星火提取相關款項。
#852郵報 #逃犯條例 #星火同盟 #匯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