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竊盜罪易科罰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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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竊盜罪易科罰金產品中有1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萬的網紅自由高雄-即時火新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司法史上最貴的螃蟹!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43810...

  • 竊盜罪易科罰金 在 自由高雄-即時火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24 21:58:30
    有 15 人按讚

    司法史上最貴的螃蟹!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43810

  • 竊盜罪易科罰金 在 自由高雄-即時火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17 10:34:21
    有 3 人按讚

    原來偷竊可以抗焦慮?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69336
    #焦慮症
    #偷竊
    #內心煎熬

  • 竊盜罪易科罰金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12 16:47:09
    有 10 人按讚

    有人偷了我的東西?還是有人搶了我的東西?
    在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告狀俠在咖啡廳看著一部武俠小說,享受溫情的假日休閒時光,正當告狀俠看到男主角遭群雄群起圍攻,男主角一劍挾著滅世之威的劍氣刺向虛空大喊「給我破!!!」時,一名陌生男子迅速將告狀俠放在桌上的手機拿了就往外跑,然而告狀俠急忙的外追著犯人的畫面並沒有出現,因為此時的告狀俠心裡想著的是:
    「ㄟ~我應該要喊有人搶我東西?還是有人偷我東西呢?」

    Q:竊盜罪與搶奪罪的差異在哪?

    A:我國刑法分有竊盜罪與搶奪罪:
    刑法第320條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25條搶奪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兩者雖然都是財產犯罪,然而在法定刑上卻有不同,竊盜罪並沒有6個月以上的樓地板限制,搶奪罪則有,意即犯搶奪罪者法院只要稍微判超過最低法定刑的情況下,被告沒有取得緩刑,就只能入監服刑無法易科罰金。
    但兩者在構成要件上唯一的不同是在「竊取」與「搶奪」,也因此到底甚麼是竊取他人動產,甚麼是搶奪他人動產,兩者的不法內涵差異一直是法律學說與實務不斷有衝突的地方。

    🔑我國實務見解認為:搶奪罪與竊盜罪的不同在,搶奪係乘人不備,不及抗拒,公然掠取其財物為成立要件,意即搶奪是出手掠取他人財物時在「共見共聞或不畏見聞」的情況下,不掩形聲,急遽攫取他人財物;竊盜行為則屬於和平、秘密及非公然的手段不法取得他人財物。
    所以按照實務見解告狀俠遇到的情況,該名陌生男子的行為屬於搶奪罪,告狀俠應該要喊有人搶我東西才對。
    甚至是以下幾種情況按照實務見解,都屬於搶奪罪:
    ☝貓助理在2樓拋兩顆橘子給隔壁鄰居,然而手滑掉在1樓地上,小黑看到遂在貓助理眼皮下,將兩顆橘子給拿走。
    ✌一名沒飯吃的遊民小徐,因為受不了肚子餓,進到超商,店員雖然看的到麵包櫃,但距離麵包櫃仍有一段距離,小徐趁此機會在店員面前迅速拿了兩個麵包就跑出商店外吃掉。

    然而從上面的案例來看,不論是貓助理還是超商店員,除了並沒有任何安全問題外,也都無法來得及阻止小黑與遊民小徐,在這種情況下小黑與小徐如果偷偷摸摸的拿走,其結果似乎差異不大。
    📙所以面對這樣的解釋方法,許多學者們認為實務見解的看法並無法彰顯兩罪間的不法內涵差異區別,所以有學者認為搶奪罪是加害者以施加不法腕力排除他人對物的緊密持有關係,並對被害人有生命或身體危險等侵害可能性,也就是說竊盜罪最大的差別是在搶奪罪有造成生命或身體危險等侵害可能性。也就是學說認為,縱使是在被害人眼前奪走其財物,但並沒有造成其生命或身體危險等侵害可能性的情況下,仍應論竊盜罪,而非搶奪罪。

    透過以上的說明,各位是否會判斷搶奪與竊盜的不同了呢?
    你又比較傾向實務見解還是學說見解呢?歡迎留言讓我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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