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租約不得記載事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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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租約不得記載事項產品中有2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賣厝阿明,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阿明小教室 #一圖秒懂 #住宅租賃契約 為加強保障房屋租賃雙方權益, 內政部新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 「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新版租約對於電費計收方式及租賃雙方 修繕責任等事項都有明確的規範。 民眾於租屋簽約時, 應善用內政部版的租賃契約, 才能保...

租約不得記載事項 在 林凱鈞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9-07 14:00:02

【凱鈞的專家會客室】房客、房東都要看!資深房仲陳泰源老師分享挑房秘辛,遠離租屋糾紛不怕踩雷 台灣房價高漲,許多人都會選擇「以租代買」,對租客來說,看房時除了考量居住環境、租金外,最怕的就是遇到惡房東產生糾紛。反之,房東其實也怕遇到惡房客,像是拖欠房租、製造屋內髒亂、隨意轉租等,雙方該如何保障自身權...

租約不得記載事項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00:17:25

#租屋族 注意!!!106年1月1日租約新制上路,#承租人 有什麼權益? - 這幾天為 #生活法律沙龍 尋找新的辦公場所😊,有個密碼鎖才能進入的獨立個人辦公室、輕鬆的公共空間,也有能保障客戶隱私的獨立會議室,地點就在的忠孝東路四段(#忠孝敦化 #頂呱呱 樓上),還蠻喜歡的,決定與房東開始洽談「租賃」...

  • 租約不得記載事項 在 賣厝阿明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13 09:00:00
    有 107 人按讚

    #阿明小教室 #一圖秒懂 #住宅租賃契約
    為加強保障房屋租賃雙方權益,
    內政部新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
    「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新版租約對於電費計收方式及租賃雙方
    修繕責任等事項都有明確的規範。

    民眾於租屋簽約時,
    應善用內政部版的租賃契約,
    才能保障自身權益,減少租賃糾紛。

    民眾如有需要新版住宅租賃契約,
    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
    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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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是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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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是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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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約不得記載事項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29 22:17:58
    有 917 人按讚

    大家知道「#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嗎?

    身為租屋族的一員,簽訂房屋租賃契約前,千萬記得閱讀內政部公布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果租約違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的條款,#租約無效。

    最近我遇到一個人,他理著小平頭,拿著一份文具店買的租賃契約,其中有一條寫:「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應為承租方)負擔」。

    這個人告訴我,這是租屋市場的現實,所以千萬不要弄什麼囤房稅,會害租屋族被漲租金。

    我告訴這個人,這份租約違反不得記載事項,是無效的租約。

    旁邊又有另一個人說,這份租約違背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該要下架。

    前者,是財政部長蘇建榮。後者,則是公布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內政部,這些對話,就發生在國會殿堂。

    再次提醒大家,簽訂房屋租賃契約前,千萬記得閱讀「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保障自己的權益,千萬別像財政部長一樣,拿著無效的租約胡言亂語。

  • 租約不得記載事項 在 林楚茵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24 14:07:51
    有 371 人按讚

    《房東漲租「超前部署」 內政部:租約期間調租不合法》

    今天,楚茵在 #財政委員會 關心新稅制對租屋族朋友的影響。

    楚茵發現近期有房東「超前部署」,在房屋稅新制上路前就將稅金成本先轉嫁給房客,甚至文具店販售的租賃契約都是由房客負擔稅金,財政部蘇建榮部長表示,這種房東只是將新法當作藉口,房地合一稅只在交易時課徵。

    內政部地政司林家正副司長補充,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已經規範,租賃期間不得用任何理由調漲租金,如果是消費行為還可請消保官介入、要求改進,甚至要求罰鍰,簽約後藉口漲租的主張都是無效的。楚茵要求行政部門應針對相關法規澄清,且強化宣傳不得記載事項及房客救濟管道,避免租屋族吃虧。

    #財政委員會質詢
    #第十屆第三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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