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第九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第九點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第九點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第九點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學術倫理 都是大老們說了算?#學術倫理 #台大 2016-11-20聯合報 章忠信/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台北市) 沒有寫論文的人,怎會是共同作者?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在學術界裡卻變成讓外人始終無法弄懂的怪現象。 (圖/台大校長楊泮池捲入論文涉造假風波。 報系資料照) 近日違反學...

  • 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第九點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11-20 20:15:18
    有 6 人按讚


    學術倫理 都是大老們說了算?#學術倫理 #台大

    2016-11-20聯合報 章忠信/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台北市)

    沒有寫論文的人,怎會是共同作者?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在學術界裡卻變成讓外人始終無法弄懂的怪現象。

    (圖/台大校長楊泮池捲入論文涉造假風波。 報系資料照)

    近日違反學術倫理案件中,台大校長掛名第二作者的論文被質疑造假,台大主秘說,「責任歸屬要符合比例原則」;但是,作者掛名時,並沒有在姓名後面標示貢獻度比例,為何出事後要「責任歸屬要符合比例原則」?過了幾天,台大校長說「他只是供肺癌細胞株研究素材,提供研究方向」,大家才恍然大悟;原來,沒有寫論文的人掛名作者,竟是可以如此地振振有詞?

    台大校長的說法,是有依據的,因為「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第九點關於共同作者的責任規定:「共同作者應為對論文有相當程度的實質學術貢獻(如構思設計、數據收集及處理、數據分析及解釋、論文撰寫)始得列名。基於榮辱與共的原則,共同作者在合理範圍內應對論文內容負責,共同作者一旦在論文中列名,即須對其所貢獻之部分負責。」

    所以,除了論文撰寫的資淺苦力,其他沒有執筆,只是「構思設計、數據收集及處理、數據分析及解釋」的大老,也可以是共同作者,出了事只「須對其所貢獻之部分負責」,這就難怪掛名共同作者的大老,要義正詞嚴地辯解了。

    數月前,在醫學院講述學術倫理與智慧財產權議題時,曾經被問到,提供檢體醫生,可不可以掛名作者?才讓我驚覺科技部規定的荒謬,在教育部一項研討會裡,我對科技部同仁就這問題提出質疑,但並沒有獲得回應。

    科技部對這些相關規範是怎麼訂出來的?沒有大老的同意,這些規範出得了科技部嗎?大老是各領域大老,我們尊重,但國家的學術倫理,真的是大老說了算嗎?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