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申請統一編號要多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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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統一編號要多久 在 台灣夯創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02 16: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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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度疫情紓困補貼方案出爐啦! 敬請各位服用! 內容很多,慢慢看~~
    Q1. 申請資格為何?
    Ans: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註:非營利團體及其附設組織非屬「營利事業」,故不符合本補貼申請資格。※參考Q24)
    2. 須為商業服務業※參考Q2;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參考Q23
    3. 營業額衰退達50%:※參考Q4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4. 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參考Q3
    Q2. 哪些行業可以申請?如何認定行業別?
    Ans:
    1. 本補貼所稱之商業服務業,例如:批發(文具批發、玩具批發、服飾批發)、零售(超商、服飾店、文具店)、餐飲(餐廳、咖啡廳、飲料店)、倉儲、視聽歌唱(KTV)、洗衣(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美髮及美容業等行業,可參考須知附表一所列之適用行業。
    2. 行業別之認定方式:
    (1) 以事業申請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示資料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即可依統一編號查詢營業項目),或
    (2) 以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所載之「行業標準代號」為準。(以此方式認定者需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參考Q9)
    3. 本部就申請事業行業別之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申請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
    4.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參考Q23
    5. 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其申請: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參考Q22
    [例如] 遊覽車客運業(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3. 能以個別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單一門市)來申請嗎?營業額能否分開計算?
    Ans:※參考Q1、Q4、Q25、Q26、Q27
    1. 不能,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2.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 營業額之計算與認定
    Q4. 業營業額減少達50%如何比較?
    Ans:
    1. 營業額衰退符合下列之一者: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2.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3.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之總公司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5. 補貼期間為何?
    Ans:
    1. 本補貼期間為110年5-6月。
    Q6. 補貼內容為何?金額如何計算?
    Ans:
    1. 本補貼為一次性核給之營運衝擊補貼,以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下稱員工)乘以4萬元計算之。
    2. 員工人數之認定: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參考Q7(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或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部分工時者;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Q7. 全職員工如何認定?負責人(雇主)是否亦可計入?
    Ans:
    1. 企業為其投保勞保的員工,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負責人如有於企業投保勞保、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則亦可計入。
    3. 以上資料將由本部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之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故申請事業只需提供完整且正確的投保單位之保險證號(應於申請書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不需自行檢附清冊。
    Q8. 本補貼如何申請?
    Ans:
    1. 為避免紙本送件之接觸及感染風險,本補貼一律採線上申請(並請於公告截止受理日下午6時前完成),且以線上申請可以加速資格確認之速度,使事業得更快獲得補貼款。
    2. 本部已於本補貼申請網站提供完整懶人包、教學影片等,業者可參考相關資料操作。如仍有疑問,亦可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522)詢問。
    Q9. 申請補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ns:只需準備申請書、營業額衰退證明文件、存摺影本。
    1. 申請書(附件一)。
    (1) 符合商業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A. 以申請補貼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資料將自財政部勾稽,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B. 非以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請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2) 載明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於申請書(附件一)中填寫公司完整且正確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本部將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計算員工人數。※參考Q36 2. 符合艱困要件之下列證明文件:
    (1)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參考Q10
    A.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期數比較者,應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
    B. 申請事業以單月比較者:
    I.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應於各期申報書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II.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I.)衰退月份文件者,應檢附該單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2) 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參考Q11 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及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
    (3) 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無法提供401、403或405書表,檢附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參考Q12 3. 申請事業存摺影本(須含事業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須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Q10. 我是開統一發票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
    Ans:
    401或403申報書:
    1. 以期數比較者,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401或403申報書。
    2. 欲以單月認定營業額衰退者:
    (1)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除檢附上述期間各期之401或403申報書外,並應於各期401或403申報書中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2) 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衰退月份文件者:
    A. 檢附上述比較期間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並應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B. 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1或403申報書,並於申報書中註明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Q11.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開統一發票(查定課稅)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最近一期」405繳款書+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 應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5繳款書,以及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
    Q12.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稅(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 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且其上應有「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或免稅營業人,無查定稅額」之相關註記)。
    Q13. 資格確認流程為何?
    Ans:
    分為「文件確認」及「資格確認」二階段進行:
    1. 文件確認:就所提供之申請文件是否齊備進行確認,有下列情事者,視為文件不齊備不予受理:
    (1) 未依本須知之格式上傳應備文件或文件缺漏。
    (2) 申請書、拆分各單月營業額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或自結營收報表等應加蓋大小章之文件(※參考Q47),未用印並掃描或拍照上傳。
    2. 資格確認:就申請事業提供之申請文件確認其申請資格、條件及補貼金額等,且確認過程如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
    (1) 資料需補正者,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補正,申請事業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2) 營業額衰退之確認:※參考Q4、Q9
    A. 申請事業之艱困要件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B.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C. 本部對申請事業之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例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有關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明細表、免稅銷售額明細表、出售固定資產明細表、零稅率清單或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行業別之確認:※參考Q2、Q22
    A. 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即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B. 本部就申請事業之行業別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其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資料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Q14. 於「文件確認」階段被通知不受理怎麼辦?
    Ans:
    事業因申請文件不齊備經本部通知不受理者,可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5. 於「資格確認」階段被通知應補正或提供佐證資料,應於多久前補正或提供?
    Ans:
    1. 事業於「資格確認」階段文件需補正者,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將駁回申請。
    2. 本部於「資格確認」階段對事業之行業別、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事業應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事業之申請經本部駁回後,仍得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6. 受補貼的業者,要特別遵守什麼規定嗎?
    Ans:
    1. 事業應遵循事項 (1) 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補貼期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A.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參考Q45
    I.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II.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III.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IV.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B. 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C. 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D.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E. 屬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規定公告之工業區閒置土地清冊之土地所有權人,但不含屬閒置土地繼受人經認定於法定期間有積極建廠事實者。
    F. 屬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第1項規定之新增未登記工廠。
    (2) 不可有其他本部公告禁止之事項。
    2. 應配合本部查核作業:※參考Q17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7. 申請事業應配合哪些查核作業?
    Ans: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8. 哪些情況補貼款被追回?
    Ans: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部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1. 申請文件之內容不實。
    2.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未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或所提交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未能證明營業額減少達50%。
    3. 未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查核。※參考Q17
    4. 110年5月至6月期間有違反本須知「伍、事業應遵行事項」之情事。※參考Q16
    5.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6. 其他有不符合本須知規定之情事。
    Q19. 補貼款會如何撥付?
    Ans:
    1. 營業衝擊補貼一次撥付,完成申請經資格確認無誤,並與勞保資料勾稽後,以匯款之方式撥付至申請事業指定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補貼款項中扣除)。
    2. 申請事業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20. 本補貼款是給事業還是給員工?
    Ans:
    給事業,本補貼目的為協助因疫情受營業衝擊之事業,但事業仍須保障員工之就業權利,因此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1.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
    (1)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2)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3)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4)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2. 解散或歇業情事。
    3.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Q21. 本補貼為應稅或免稅?
    Ans:
    補貼款為免稅,依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Q22. 如何知道是不是屬特許行業?
    Ans:
    1. 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於登記前應取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為特許行業。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2. 簡易判斷方式:依本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之末碼為1者即為特許行業。 (例如:遊覽車客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即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23. 批發業者從事貿易服務業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申請本補貼或經濟部貿易局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Ans:
    1.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 者,應向本部貿易局申請。
    2. 非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之批發業者(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未達150萬美元),仍可申請本補貼。
    Q24. 請問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組織團體,所附設營業且有稅籍之餐廳、販賣部等,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本補貼之申請事業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 而組織如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係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人民團體法、財團法人法等設立,其設立之法源已明定其宗旨,並非屬於營利為目的之組織,因此即使該組織團體附設之餐廳、販賣部等機構有營業且有稅籍,仍非屬本補貼對象。
    Q25. 各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分店、門市)有自己的稅籍登記號,還是須以事業總機構(如:本公司、總部)申請嗎?能否由各分支機構各別申請?
    Ans:
    1. 分支機構與事業總機構屬同一家事業,應由總機構合併申請,不得由分支機構自己申請。
    2. 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並非單看分支機構。
    3.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以其在臺分支機構申請本補貼,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6. 連鎖體系直營店(或分公司)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
    Ans:
    不能。直營之分店為分支機構而非獨立的事業,因此直營連鎖體系須以本公司(總部)為申請單位,不能以單店自行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總部及所有分支機構(所有分店)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7. 連鎖體系之加盟店,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須透過總部遞件申請嗎?
    Ans:可以。各加盟店為獨立之事業,有獨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者,符合申請資格即可單獨申請。
    Q28. 因108年後有新增展店,應如何比較營業額衰退?
    Ans:本補貼須依事業之整體(含所有分支機構)營業額認定,如有新展店之業者,建議可以110年5月至6月間營業額與110年3月到4月間之營業額比較。
    Q29. 免稅(營業額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營業人,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免稅並非無稅籍,只要有稅籍就可以申請本補貼。
    2. 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之小規模營業人仍需辦理稅籍登記,只是提供勞務之服務業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買賣業未達8萬元者,得免稅。
    Q30. 我是合法免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1. 事業在須知公告後才補申請稅籍,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不可以,需在110/4/30(含)前設立稅籍者才符合申請資格。
    Q32. 有稅籍但沒有開立發票(查定課稅)的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可以,有稅籍就可以申請。
    Q33. 無稅籍但有加入職業工會之自營工作者或小規模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4. 小型業者有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但雇主及員工均無勞保、就業保險或勞工退休金提繳,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1. 可以,有以上登記且符合營業額衰退達50%即可申請。
    2. 未以事業名義為投保單位為員工投保者,補貼金額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營運衝擊補貼4萬元,且該負責人不可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3. 該負責人如同時為多個事業之稅籍負責人,且於該等事業均因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而應以負責人1人計者,該稅籍負責人只能受領1間事業之補貼(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5. 同一負責人有4家店,都分別有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是否4家店都可以以申請補貼?
    Ans:
    1. 如有員工以事業名義為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依照4間企業實際投保情形計算補貼金額。
    2. 如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補貼4萬元,且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6. 如事業有多個保險證號要怎麼提供?
    Ans:
    應於申請書(附件一)中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有多個證號整應全部填列,本部以事業申請時所提供之勞保證號為準,未填列之保險證號本部無法勾稽,亦無法計算補貼,請確實填寫完整勞保證號。
    Q37. 填錯或少填勞保證號,可以補正嗎?
    Ans:
    於核准公文核發前(以發文日期為準),事業發現提供之申請資料有誤,可主動洽專案辦公室(02-77523522)提供正確資料。
    Q38. 所稱之員工是否包含兼職人員?打工?時薪人員?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39. 如果員工為計時,但是符合每週40小時每天8小時,是否也算全時員工?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0. 建教生可以列入補貼的員工人數嗎?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1. 有一些員工是在職業工會投勞保,有一些是雇主投保,都可以列入計算嗎?一定要有勞保才能申請嗎?
    Ans:
    1. 以企業名義幫員工投保勞保者,以投保名冊員額計算,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惟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若沒有於企業投勞保(或投保於職業工會),可以就業保險、勞退之全職員工認定。亦即,員工雖於職業工會投勞保,但雇主如有為該員工投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亦可計入。
    3. 企業沒有幫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而是各自於職業工會投保者,無法列入員額計算。
    Q42. 超過投保的年資上限的勞工,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有投保就業保險或勞退,且員工之投保特殊身分別代碼非為P0(部分工時員工)、S0(外籍員工)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皆可列入計算。
    Q43. 若現在幫員工納保,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不可以,只有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可以列入。
    Q44. 員工留職停薪,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補貼以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認定,留職停薪的員工於110/4/30在投保狀態即可計入補貼。
    Q45. 離職員工人數如何認定?
    Ans:
    以110/4/30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之本國全職員工為準,離職員工人數以勞保、就保或勞退之本國全職員工「退保人數」認定,包含資遣、解僱及自願離職者。
    Q46. 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可以依照公司自己內部格式提供嗎?
    Ans:
    可以,但須知附件二所規定之欄位內容都要具備,且須蓋大小章。 [例如] 自行產製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如欄位資訊完整包含開立日、發票號碼、銷售金額、稅額、發票總計金額,亦可作為證明文件。
    Q47. 哪些文件要蓋大小章?
    Ans:
    1. 申請書。
    2. 拆分各單月之401或403申報書。
    3. 統一發票明細表。
    4. 自結營收報表。
    Q48. 獨資事業沒有大章怎麼辦?
    Ans:
    獨資事業可以「負責人印章」代替大章;非屬獨資事業者,仍應加蓋申請事業大章。
    Q49. 事業有積欠政府費用,這樣還能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如係積欠本部以外其他政府機關費用(如:健保費),仍得申請本補貼。
    2. 但申請事業如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本部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之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50. 受補貼事業或其員工如果有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就業計畫,是否屬重複補貼?
    Ans:
    非屬重複補貼,因
    1. 充電再出發計畫:該計畫係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為長期性計畫而非僅針對疫情期間之紓困措施。
    2. 安心就業計畫之補貼對象為減班休息員工,本補貼對象為事業,無重複補貼問題。

  • 申請統一編號要多久 在 謝銘元:失敗並不可恥但要有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4-19 12: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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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文摘錄]#應該很快就會被下架的文章

    從口罩到額溫槍再到呼吸機,防疫抗疫物資為何如此難買?本週,放大燈團隊(ID:guokr233)採訪了一位醫療物資“買手”——或者說,“倒爺”。他告訴我們,自2月初他就開始關注並從事防疫物資買賣,口罩、額溫槍、呼吸機、熔噴佈,“都是同一撥人在炒”。

    70多天以來,他最大的感慨是:“人性的黑暗你根本想像不到,玩區塊鏈至多會遇到割韭菜的小詐騙犯,但倒醫療物資的是一群老頭子,看著別人去死。”

    在本文中,你將看到:在這個製造業大國的特殊時期,防疫抗疫物資都是如何被瘋搶、漲價、倒賣和囤貨,人性又如何在這一筆筆艱難的交易中淋漓畢現。以下,是他的口述——

    一萌、大綿羊、Hart丨採訪
    一萌、普通醬丨編輯

    倒口罩
    民間炒家的熱情

    我之前做區塊鏈,但現在國家並不歡迎這個行業。疫情期間在家無事可做,想要填飽肚子就得做點什麼。

    疫情開始後,國內第一批人開始倒賣口罩。2月初國內沒有什麼口罩廠開工,國內的最大的口罩廠都集中在湖北,尤其是武漢附近,沒法生產,引發全國口罩短缺,甚至有人跑去國外採購。

    這些人都是民間炒家。他們從馬來西亞、泰國之類的國家採購各地口罩往國內輸送,那個時候一個3M的N95口罩能炒到50塊錢。

    而那時候我正在泰國度假,看到有人各種採購口罩,覺得回國後可以參與一下。像口罩、額溫槍這些物資主要吃關係,我剛好在之前的工作中積累了一些政府關係,就想看看能不能吃這口飯。

    那時候我家里人張羅準備捐一批口罩。可當時國內已經到處都買不到3M口罩,只能買國內廠家替代性的醫用N95口罩。

    口罩騙局:拿“日常防護”當N95

    2月的時候國內的3M已經被管制,由國家統一調配,原來的經銷商、代理商沒生意做,最後大量的地方政府也買不到。

    我們就找到一家叫“綠盾”的口罩品牌。綠盾當時做事件營銷說,戰士執勤都在用綠盾口罩。我們信以為真,連3M的口罩都沒要,說綠盾是國產的,客戶每人幾萬幾萬地掏錢買綠盾口罩,通過渠道捐給武漢。

    結果這批口罩完全沒有進醫院。

    因為那批口罩不符合醫用標準,頂多防防塵,既不是N95也不是KN95,它遵循了一個非常低的“民用防護標準”,就是國標GB/T32610-2016,根本就和防新冠病毒沒有什麼關係。

    我第一次嘗試採購口罩,就被這趟渾水勸退了。後來我把這事兒將講給哥們聽,然後打了幾天遊戲。沒想到那哥們回來跟我說:“你指的這條道厲害,我掙了些錢。”我問掙了多少,他說幾百萬。

    不過他能跟官方指定的採購人員搭上線,就有得賣,渠道比我強多了。這幾百萬,我們掙不到。我被哥們刺激到了,也正式開始看防疫物資。

    第一個是額溫槍,這也是我第一次接觸這些炒家。

    炒額溫槍
    崩壞的信用鏈

    2月,額溫槍的出廠價也都在410~420元,民間零售的額溫槍已經被炒到了430~450元之間。我們覺得這個事可以乾,就找人聯繫額溫槍的廠家,結果第二天民間額溫槍零售價漲到600元,一夜之間漲50%,我們詢問的批發價也漲到470~480元。

    這個時候,你就會發現民間炒家們多牛逼。

    額溫槍這個東西,一個企業基本用兩三個也就差不多了,但那時候民間訂單全都是100萬個、200萬個起,甚至要1000萬個、要5000萬個……他們把額溫槍硬生生炒成了期貨。

    他們從額溫槍廠家採購,花250~270元/個拿到一個期貨的訂單,一個月以後開始交貨,廠家會固定的每天出貨一部分。比方說一個炒家訂了1000萬個,廠家每天出貨5到10萬個什麼的,這些貨到手就能全部以400多元的價格賣掉。

    在出廠200多的時候,炒家只要付30%左右的定金,廠家就開始不停出貨。

    這個時候就有一個穩賺不賠的策略:用大訂單騙優惠價,拿到30%左右的貨,就直接違約,後面的不要了。當時這種情況超級多——炒家只要拿到相當於定金的貨就OK了,因為不會有人真需要那麼多。

    後來也就兩三天時間內,所有的額溫槍廠家就學聰明了,要求買家全款訂。然後所有的廠家開始違約,他們學壞特別快:把這些生產出來的額溫槍自己囤積、高價賣給別人。前面買家花100多、200多低價訂的貨,全被拖延交貨時間。原來約定的是每天交付一批,現在每天不交付,等著最後一天全部交付給你。

    當時我們在幾天裡拿到的現貨額溫槍都是320~330元,倒手一遍可以賣到370~380元。當時我中間還有兩個人,我320~330的價格這都算是第三手了,下面還有五六手,才能到真正的買家手裡,要400~410元才可以。

    就這樣,額溫槍進入了一個特別惡性的狀態:所有人都囤貨不出,只有所謂的“期貨”。

    純現貨,民間有沒有呢?有,一部分純現貨在“黑社會”性質組織手裡。

    我在看額溫槍那段時間,接觸了三四幫這類組織。你跟他講好價格,他會直接讓你去看貨。從最後的成單量看。其實從他們手裡拿到的貨最多,因為他們能治得了廠家,拿得到真貨,所以看起來講信用。

    而有些“有正規渠道”的炒家,今天漲10塊,明天漲個5塊,後天又突然不給了,又或者說是一批貨賣三四撥人。

    但額溫槍畢竟還是屬於國內的物資,當時國內萬眾一心抗疫,大家也不敢做得太過分了,所以頂多也就是七八十塊錢的額溫槍搞到400多塊錢,這個還不算可怕。

    真正變態的都在後面。

    真假摻賣、騙定金與囤積居奇:市場垮了

    額溫槍有個部件,就是測溫傳感器,這東西原來在國內都是爛大街的貨,根本沒有人要,後來漲得比額溫槍都快,大家都買不起了。

    怎麼辦?那就做假額溫槍吧!有一部分廠家就開始作假。

    作假特別簡單:一個空殼子裝一個自動隨機顯示數據的東西。這種“額溫槍”就能隨機顯示一個一定範圍內的體溫數據,懟天懟地懟空氣,你懟哪它都是35度7、36度7。然後他們就開始“混貨”,比如一批10000台的貨當中,混2000個假的,真假混賣。

    假貨還能用來騙定金。這些人會刻意選一個犄角旮旯的鄉村,拖到晚上十一二點鐘驗貨,這樣買家很容易就會被騙過去。拿到買家30%的定金之後,他們叫人來驗貨,要是買家傻被驗過去了,就能拿到100%的錢,全給假貨;如果買家不傻,驗出來了,他就玩消失,反正現場都是小弟。

    我們知道的最大的一筆,應該是2萬個額溫槍全假。當時是炒得比較火的時候,按照350元出,賠了700萬。

    當然訂金和誠意金這些名堂,都是廠家和民間這種小販收的,“黑社會”都是貨到付全款。

    這行當裡還衍生出一種更安全的騙術:先騙買家付5萬塊錢的誠意金,再安排驗貨,同時他們會指一個特別遠的地方,又不停地催你貨要沒了;你還在半路的時候,就說不好意思貨被拿走了,5萬塊錢的誠意金就會一直在公司財務、一直走退款的流程,耗住炒家。你也可以報案,然後很快拿到退款,但那個時候大多數的炒家可以從其它地方掙很多錢,沒有報案的心氣兒。

    賣假貨是要坐牢的,我只敢賣真貨。因為沒有貨源,見了一兩百萬個的大單也不敢接,就賣了3000個,掙幾萬就結束。

    額溫槍還是小試牛刀,這陣風過了沒多久就冷掉了。現在國內完全不需要,價格也回落到才100多一隻。我們當時明確知道,有不少人高價囤了10萬隻以上的額溫槍。我們猜測,疫情發展可能真撐死了一大批囤貨的人。

    額溫槍之後,大家消停了一小段時間。再次接觸這些防疫物資,是3月底的呼吸機。

    搶呼吸機
    期貨、現貨都沒那麼容易拿

    我之前做區塊鏈,有渠道接觸很多海外政府,3月海外疫情開始爆發,他們就找到我,問有沒有在國內能夠買到呼吸機的渠道。

    受到委託後,我們一開始找了國內的一家上市公司產品:812A呼吸機。這款呼吸機很奇怪。你說它是無創的,其實是有創的;你說是有創的,它又不夠格,但是這算是當時國內最可靠的產品。

    812A由某醫藥央企代理。剛和他們對接上時,我們代表北非某國一口氣訂了1500台。他們說這些東西要現貨有現貨,要期貨有期貨,我們先給你們500台現貨,然後接下來再給你安排1000台期貨,期貨一周交付,把錢交給我們吧。

    這也是我們第一次接觸大央企,非常開心地就相信了,因為大央企怎麼能騙人呢?臨到交現貨的前一天,這家公司告訴我們,不好意思,期貨和現貨都沒有。當時好歹留了一手:我們是外幣匯款,可以撤回,所以沒有造成實際的經濟損失。

    但還是造成了非常嚴重的信譽損失,我們把這個海外大單子丟了。

    然後我們換了個主戰場,拿下兩個西歐國家大使館的單子。這兩國跟我們信任度不錯,他們下了訂單了以後直接給我們預付款,委託我們去採購。

    他們一開始是要三種型號的呼吸機(目前國內市面上主要賣三種呼吸機。除了前邊說的812A,現在來看,國外需求量最大的型號,是SH-300和VG-70的呼吸機,其中VG-70是北京誼安公司造的),後來經過醫院驗證,812A不好進ICU,最後只要VG-70,也不要期貨,就要現貨,他們很著急,因為他們國內的人一直在死。

    作為兩個西歐國家的買手,我們沒有資格直接聯繫到廠家,因為廠家把所有的渠道都關閉了,大多數呼吸機,都在某醫藥央企及其下屬的授權經銷商手裡。必須要通過那家醫藥央企,或者它的經銷商談,但這些經銷商能夠掌握的存量也特別少。

    以前VG-70的出廠價基本上就是10萬塊錢出頭,但當我們詢價時,基本上都是三十二三萬,而且經銷商都要“誠意金”,否則就不給看貨(放大燈注:即便視頻看貨也不一定是真的,同一條看貨視頻能在炒家中流傳十幾天,每次都被說是“今日新拍現貨視頻”騙買家下單)。

    我們感覺奇貴無比,不料這些人坐地起價,接下來就是三十三四萬、三十五六萬,然後到現在已經是四十多萬。最近成交的一筆最高的是1000台VG-70呼吸機,單價44萬。

    呼吸機產量太低了,每個國家全都在搶那一點東西,幾十個國家每天搶一兩百台,後果就是賣家上天。

    上了天的賣家

    從誼安公司申請買貨,有多難?

    首先要提供資質,國外的採購函、國內三類醫療器械的售賣資質(正常情況下,這資質應該是廠家負責,現在變成買家負責了)和進出口資質,要買家自己搞定這些通道公司,然後把這些三證拿給他們,這是第一步。

    接下來他們又開始要通道公司的開戶許可。開戶許可證在全國范圍內已經取消了,不得已就要跟通道公司溝通,讓通道公司乾脆PS一個開戶許可。

    為什麼要經過通道公司?因為所有接受海外政府採購委託的,都是海外公司,而海外公司沒有國內的三級醫療資質,所以必須要委託一個國內具備三級醫療資質的機構,通道公司什麼都不幫你幹,只是純粹出資質。

    後面醫藥央企的授權經銷商又要我們的資金證明,用來證明你“有錢買這個貨”。還要求寫明在上午的“什麼時間,向什麼人委託我購買多少台VG-70”,但第二天驗資證明就失效了,還要再重新提交——反正每天都要。所有的這些雜七雜八的資料都給了這些醫藥央企的中間人,或者掮客後,他們幫你去向誼安公司去做備案,去申請。

    如果搞定了,就進入看貨的環節。

    等你得到通知,知道提交的資料通過了,看貨就要隨叫隨到。一般來講,像這種時候都是讓你夜裡十二點先別睡,必須要攜帶有你通道公司的公章、所有的U盾,在大夜裡公對公給人家打錢,打不到不要緊,但必須能夠動通道公司的公章。這很難,但必須要操作,要不就是你周六日你可以通過公賬打款。不操作,貨就不給你。

    現在,我們已經鍛煉得24小時都能往外打款。

    呼吸機不會有假。無論是某醫藥央企還是販子,都會把你領到誼安工廠那邊去提貨。因為貨是從工廠出來的,但中介會做各種各樣很無恥的事情,比如,他說訂期貨,然後就會各種拖你的貨,把你的貨賣給那些現貨的買家,然後強行收你一個很高的通道費用,別的通道費用可能1%~3%之間,他要收6%;或者說他告訴你,夜裡十一二點鐘去看貨,但是讓你等到凌晨甚至第二天早上。然後他會說,哎呀昨天晚上沒有辦法,你今天繼續等吧。

    某醫藥央企這麼幹,呼吸機廠家自己也一點都不是什麼省油的燈。好好的拿著錢來買的買家,他一定要把你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你又沒有任何選擇。

    買呼吸機這個東西,看命,看運氣,哪怕你連續找個十家二十家中間人,也未必有一家靠譜的。我怕出事兒,所以絕對不交定金,但是真正能買到貨的人也確實是交了定金的人。他們會被騙,他們會遇到退不了定金的事,但是他們付出極高的損耗之後,他們可以拿到貨。但是我害怕坐牢,我不敢干這事兒。

    買到貨就得轉口。轉口的時候,人家就各種拿捏你。我們每天大概至少要開4~5個驗資視頻,簽5~6份合同,就為了能看個貨。每天晚上“遛狗”,我連續已經三四個晚上出去“遛狗”。

    當然了,他們是遛狗的人,我們是狗。設置這種種的障礙,是要看你的心誠不誠、急不急。

    我們遇到的幾個客戶,也被折磨得不行,都對我們發感慨。拿到貨的北非買家拋下了一句話:crazy market (瘋狂的市場),還沒買到貨的西歐國家直接表示這就是bad seller (壞賣家)。

    我估計藏在那幫西歐人腦子裡的話,是liar (騙子)。

    熔噴佈再起波瀾,口罩又有麻煩了
    口罩市場現在雖然一直是期貨,但市場相對比較透明和正規化:口罩廠比較多,一旦進入一個公平競爭的狀態,雖然也有黑幕、拖期、倒賣,但是相對來講好很多。產品越輕量、生產廠家越多,市場環境會相對更好一點。

    但熔噴佈這個事情,是這兩天突然冒出來的。

    最開始,熔噴佈的定價是1.5萬元/噸,後來經歷了口罩需求和產能大爆發,差不多在30萬元/噸了。最近的暴漲是從上週三週四(放大燈注:4月8日~4月9日)開始的,從30萬一噸漲到32萬一噸,從32萬一噸漲到39萬一噸,從39萬一噸漲到46萬一噸,現在是70萬一噸。

    熔噴佈原料聚丙烯也在暴漲。我知道的情況是,聚丙烯的造價是每噸3000元左右,最開始報價差不多是五六千/噸。上週五(放大燈注:4月10日)那一天,上午每噸價格是12,000,中午是24,000,晚上是40,000,現在穩定在100,000元/噸。

    價格上漲背後,一方面東南亞疫情大爆發的需求,另一方面之前所有的口罩工廠都在滿負荷運作,國內的熔噴佈也供不應求。隨著整個庫存降低,大家開始買熔噴佈,價格就自然上漲了。

    但誰也沒有料到上漲這麼快。

    因為,最近中石化最近出了一則告示,說熔噴佈只“定向供應”,所有的外部渠道都是騙子,大家不要相信。

    按原有的採購流程,我們收到的熔噴佈報價是39萬/噸,我們一口氣報了上千噸,但公告之後,原有一整套的採購流程全被推翻,現在所有的人都在等審批。等審批的時候,我們得到消息:單噸價格從39萬漲到了46萬。

    這還是一手買家的價格,外面可不就得漲到70萬?

    放大燈團隊(ID:guokr233)獲得的某買手的熔噴佈購買申請信息單

    熔噴佈這事兒大家都在瘋狂地哀嚎,尤其是口罩廠的同事們。因為正常情況下,熔噴佈一旦到了45萬/噸以上,大家就沒得賺了,而現在是70萬/噸。

    熔噴佈這麼貴,不能按重量,只能按長度賣了。按米算著買熔噴佈的,是從我們手上拿到貨的人,回去以後賣給小廠,按百米賣,生產個兩三天要再找他們買,這一兩百米大概能生產兩天。

    國內大口罩工廠的熔噴佈儲存量還能夠半個月,中等一點的可能就夠幾天,還有一些,乾脆已經停工了。

    聚丙烯和熔噴佈被囤起來,價格又這麼高,然後最後大家都買不起怎麼辦?買不起也得買,要不然違約金把你罰死。

    我們之前一直都在接穩定的口罩購買訂單,但是這兩天(放大燈注:4月13日~4月14日)我們就得不到任何工廠的報價了——口罩廠都停工了哪來的報價?我們現在採購口罩的時候得不到報價,得不到排期,不給口罩。我打個比方,原來可能有100個廠在生產口罩,現在可能就只有幾個、十幾個廠在為全世界做口罩,你覺得產能排得開嗎?

    整個市場現在又變成得超級混亂,這個混亂是上游公司人為造成的。別把什麼責任都推給“奸商”,好意思嗎?

    我們還怎麼面對國際買家?
    現在全世界買家都在找中國買耗材和器械,主要是沒辦法。要是運氣好,碰上有良心的廠家還行;但運氣不好呢,就是潘多拉的魔盒。

    我給你讀一小段數字,你可能都要崩潰掉。今年4月1日起,海關嚴查正式報關的防疫物品,要求都要送檢,達到國家標準才能出口。就那一天,我們所接觸的、和我們合作的一個國際物流公司,因為抽檢不合格,一天有5.5億隻口罩、550萬份核酸檢測試劑盒、950台呼吸機、1100萬隻手套,全部被卡——只是當天哦。

    現在全世界哪怕是很差的口罩也得買,但他們緩過來會怎樣?我可以很負責任跟你講,我們現在跟外國人溝通的時候,真的可以感覺出來,人家就是那種藏得極深的恨。

    尾聲
    就在放大燈團隊(ID:guokr233)採訪前夜,商務部發布《關於停止兩家公司防疫用品出口的通報》稱:

    在開展防疫用品出口過程中,有的企業因產品質量問題被外方退貨,擾亂防疫用品出口秩序,嚴重影響國家形象。現停止北京啟迪區塊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愛寶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防疫用品出口。

    4月14日,啟迪公司回應稱,供貨商愛寶達提供的62萬隻N95口罩,“編號使用的是三暉公司(San Huei)在美國註冊的NIOSH編號。經詢三暉公司,其並未生產此批口罩。”換言之,該批口罩有貼牌造假嫌疑。

    值得追問和反思的是:涉嫌防疫物資造假是偶發現象嗎?如果不是,那意味著什麼?

    中國通過40多年的努力,將自己打造成世界工廠,並且甩掉了“中國製造=假冒偽劣”的帽子,這場疫情本來是實踐“人類命運共同體”與“國際人道主義”的最好時機,相關部門對出口醫療物資進行更嚴格查驗,客觀上也阻止了劣質產品出口,避免中國製造蒙塵。

    但國內市場個中亂象,令人心生憂慮:疫情過後,因為少數廠商和炒家的不良行徑,讓世界各國怎麼看待“中國製造”?未來,又會對我們的經濟造成什麼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