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特留分 判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特留分 判例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特留分 判例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Lineage097 (狐狸壽司)看板C_Chat標題Re: [橘子] 「紫布事件」繼續戰!不服...


我問個問題

相信不只有丁特被騙吧

天堂肯定又有一堆課長去課金不是嗎?

微課十萬

小課百萬的應該都不少

那其他人有沒有辦法去要求賠償?

我沒有玩天堂

隨便一個人都比我在FGO快5年課的還多

看起來沒課也玩不下去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51.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2241516.A.822.html
LawLawDer: 你的例子就像是甲分別騙我們兩個錢 你去告了 08/17 11:08
LawLawDer: 你拿回錢 我沒告 期待甲或法院突然發現要還我錢一樣 08/17 11:09
Lineage097: 我是指說 其他人也分別去提告 08/17 11:12
Lineage097: 是不是也應該要拿到賠償? 08/17 11:12
Lineage097: 還是不一定拿得到賠償? 08/17 11:13
LawLawDer: 即使丁特最後大獲全勝 相類的案件也不一定必贏 08/17 11:15
LawLawDer: 因為法院聽起來是一體的 但其實有很多庭+各自獨立 08/17 11:16
LawLawDer: 且丁特律師起訴書所載內容主張的法律關係 08/17 11:16
Lineage097: 是指同樣發生的紫布事件 其他人也不一定會有一樣的結 08/17 11:17
Lineage097: 果? 08/17 11:17
LawLawDer: 或是用怎麼樣的證據方法去說服該案法官 08/17 11:17
LawLawDer: 都其實沒有一定 A能被說服 不代表B能被說服 08/17 11:18
LawLawDer: 或是橘子在後案做出了更優質的抗辯 反而說服B法官 08/17 11:18
LawLawDer: 也都是很有可能的 08/17 11:19
HatomiyAsuka: 分案審理,案例法官可以參考或是不參考,隨法官自 08/17 11:19
HatomiyAsuka: 由心證 08/17 11:19
HatomiyAsuka: 你就當台灣法官是法庭上的皇帝就好 08/17 11:20
satheni: 一般人沒時間跑法院,丁特很閒 08/17 11:20
Lineage097: 了解 本來想說會不會有幾十或是幾百個人去提告 08/17 11:21
Lineage097: 我本來以為首例獲勝會對他們有優勢 08/17 11:21
LawLawDer: 一定會有優勢呀 08/17 11:21
LawLawDer: 只是能不能拿該案說拎北必贏 這沒有一定 08/17 11:21
dderfken: 聯合提告 可能嗎 08/17 11:22
LawLawDer: 可以 其實這樣最頂 帶鄉民一起勝訴 爆幹帥 08/17 11:23
Lineage097: 我覺得每個受害者自己分別對橘子提告的話 對橘子更麻 08/17 11:23
Lineage097: 煩吧 08/17 11:23
Lineage097: 不過這樣很麻煩 08/17 11:23
LawLawDer: 只是二審了 一般來說來不及 要的話一審就要弄 08/17 11:23
LawLawDer: 除非願意犧牲審級利益 08/17 11:24
Lineage097: 當初丁特可能沒想過聯合提告吧 08/17 11:24
Lineage097: 不過這樣下來 判決金每個人可以分的可能更少 08/17 11:24
HatomiyAsuka: 能當案例還得要定讞才有。況且還在玩的應該也不會 08/17 11:25
HatomiyAsuka: 去跑法院() 08/17 11:25
LawLawDer: 當初如果要付裁判費挺網紅 說真的至少我不願意XD 08/17 11:26
LawLawDer: 當然現在一審贏了當然就會心癢癢也是真的 08/17 11:26
HatomiyAsuka: 這就跟工賊一樣,苦不同當,樂要同享 08/17 11:27
roger2623900: 跑法院要花的時間和錢也是不少 告贏的錢說不定還不 08/17 11:27
roger2623900: 夠付律師費 08/17 11:27
Lineage097: 台灣有小蝦米贏鯊魚的案例少見吧 08/17 11:28
Lineage097: 當初我也覺得不會判賠 08/17 11:28
LeonBolton: 難的是「舉證」,今天你課金不見得會全部拿去做紫布 08/17 11:28
LeonBolton: 丁特是因為直播,也有存檔,所以他可以具體列出損失 08/17 11:28
LeonBolton: 一般玩家想要跟著提告,要先過舉證這關 08/17 11:28
Lineage097: 舉證可以要求 橘子的電磁紀錄? 08/17 11:29
LawLawDer: 當然可以 因為有證據偏在 可以轉換舉證責任 08/17 11:30
LawLawDer: 證據倒不是問題 倒是橘子的抗辯我覺得有些法官認得下 08/17 11:30
LawLawDer: 就是台版實際上還期望值更高的那個 08/17 11:31
roger2623900: 證據是告的人要提吧? 08/17 11:31
LawLawDer: 我覺得有些法官會懵住 08/17 11:31
LawLawDer: Google 證據偏在 舉證責任轉換 08/17 11:32
D122: 推推!!! 丁特加油 08/17 11:32
magamanzero: 上面正確 不一樣法官會有不一樣見解 08/17 11:35
gm3252: 橘子這樣搞不怕其他玩家跑光嗎? 08/17 11:35
magamanzero: 案例也不約束 所以才有要買就買二審這種說法 08/17 11:36
shoiguang: 不想留判例,這幾百年才會出現一次 這次打掉未來繼續鬼 08/17 11:36
HatomiyAsuka: 就算有定讞變判例,那法官還是能不參考,台灣司法 08/17 11:39
HatomiyAsuka: 是給有錢的人跟訟棍玩的 08/17 11:39
zader: 人家去告有拿資料,有自己的事由。你去告要用你自己的啊, 08/17 11:41
zader: 怎麼可能他告了有賠,你直接告就有錢? 08/17 11:41
shoiguang: 有時候社會風氣是會影響法官的 有判例會被大家嘴 08/17 11:46
shoiguang: 這比起他們遊戲的什麼0.0001%,未來再告輸的機率起碼 08/17 11:46
shoiguang: 上升個1% (誤 08/17 11:46
LeonBolton: 如果被告以「道具合成數據,因超過時限已無備份」當 08/17 11:52
LeonBolton: 成規避舉證責任轉換的藉口怎辦? 08/17 11:52
LeonBolton: 自己有證據留存才是自保手段 08/17 11:52
LawLawDer: 很有可能呀 找藉口提不出來 08/17 11:53
LawLawDer: 但往往這也有全辯論意旨的適用 08/17 11:53
LawLawDer: 作為一個大公司真的打死不提 其實也不用擔心 08/17 11:54
LeonBolton: 被告若無法舉證,將以課金金額為準的意思? 08/17 12:09
howerd11: 舉證超難吧 沒砸個幾百萬 說服不了法官 08/17 12:17
Hellery: 過往成案的例子就沒有啊,就是舉證困難,被告方不需提供 08/17 14:02
Hellery: 電磁記錄,啊台灣這塊就是資方爽到不行啦XD 08/17 14:03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