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派遣員工勞基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派遣員工勞基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派遣員工勞基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派遣員工勞基法產品中有6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2萬的網紅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令創業者最頭痛的勞工問題,一次搞懂僱人做事的四種法律關係】#精選書摘 創業這條辛苦的路上,令創業者最頭大的莫過於勞工問題,從如何找到人手、管理員工,進而到處理各種衍生的勞工法律議題,在在困擾著創業者。 公司要找一個人做事,總共有四種法律關係,除了常見的僱傭關係, 也有可能是委任、承攬,甚至是派...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7的網紅鍾佳濱。沖咖啡【給你不一樣的屏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鍾佳濱抨擊勞動派遣契約範本壓榨勞工20171109】 政府單位紛紛以派遣員工取代臨時人員,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的勞動派遣契約範本卻有「任何請假」要有代理又不給錢的選項,立委鍾佳濱抨擊這樣的契約範本形同壓榨勞工,工程會主委吳宏謀應允檢討改進,以保障勞工權益。 在一例一休修法爭議之際...

派遣員工勞基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10:51:27

#法律白話文IG專頁 白字第2號po文 Q:政府自己可以不遵守勞基法等規定嗎? A:是的,目前勞基法的適用範圍尚不包含公家機關,除勞動部特別列出的國會助理及臨時人員外,受政府聘用的約聘僱人員不受到勞基法保障。 更可惡的是,現在政府嘴巴上說要減少勞動派遣等非典型勞動,卻大量改用「假承攬真雇用」的...

  • 派遣員工勞基法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15 09: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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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創業者最頭痛的勞工問題,一次搞懂僱人做事的四種法律關係】#精選書摘

    創業這條辛苦的路上,令創業者最頭大的莫過於勞工問題,從如何找到人手、管理員工,進而到處理各種衍生的勞工法律議題,在在困擾著創業者。

    公司要找一個人做事,總共有四種法律關係,除了常見的僱傭關係, 也有可能是委任、承攬,甚至是派遣關係。首先要知道,委任和承攬都不適用勞基法,派遣則是僱傭關係根本不在公司身上......

    #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 #勞工 #僱傭關係 #法律

  • 派遣員工勞基法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11 10:00:57
    有 1,865 人按讚

    【非典型勞動力應受保障,超勤津貼應給足】
     
    一、派遣歸零承攬起飛?
     
    行政院政策宣示「派遣歸零」,預計在2021年前不再運用勞動派遣人力,目前僅剩201人。
     
    但這五年來,臨時人員增加了13,380人,成長36%,勞務承攬增加7,636,成長19.7%。這是一個很糟糕的趨勢,派遣人員及臨時人員均適用勞基法,但是勞務承攬人員不受勞基法的保障。同時,公部門非典型勞動力人數,四年來增加12,045人,所謂的「政府瘦身」到底瘦到哪裡去?「派遣歸零」難道是「承攬起飛」的潛台詞?
     
    二、工時無上限,超勤津貼蓋天花板?
     
    其次,在高雄市前消防員徐國堯及消防人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搶救消防員的努力下,大法官終於在去年釋憲,針對消防員、警察這類型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所屬公務人員的工時,要重新制定合理之框架性規範。
     
    但是,消防員以及其他輪班類型公務人員的超勤加班費,雖然已經取消了每月報支時數100小時的上限,但金額仍然被人事行政總處鎖死在1萬7千元的天花板。
     
    消防員目前有勤一休一及勤二休一的制度,每月工時長達360-480小時,平均被政府吃掉104~224小時加班費。如果人事行政總處不修改1萬7千元的加班費上限,消防員的時薪只有55.9元至92.3元,遠低於基本工資,根本是剝削勞工的血汗工作。
     
    我認為,中央可以維持現狀補助1萬2千元,但不應該去限制上限,若地方政府財務有餘裕,能夠發放足額的超勤加班費,讓為民服務的消防人員辛勞能夠如實反映,這不是美事一樁嗎?
     
    三、補休是限期點數,屆期就蒸發?
     
    讓所有公務人員最感不公平的就是,政府鼓勵公務人員加班換補休,但若沒有在一年內休畢,不另給加班費。我認為應該要比照勞基法第32-1條的精神,補休期限屆期,政府必須發給工資,或者是讓補休能夠遞延,而不是像現況一樣直接被消滅。
     
    付出勞力的人,都該得到對等的回饋。
     
    從補休蒸發、公部門的勞務承攬人力持續增加,到為民服務的警消人員超時工作,超勤津貼卻被鎖死在1萬7千元。這些,都是不該存在的現象,我會持續要求相關單位,落實最基本的保障。

  • 派遣員工勞基法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0-06 20:00:04
    有 1,628 人按讚

    昨天我針對派遣歸零及公務人員超勤加班費向人事行政總處質詢。
     
    首先,行政院政策宣示「派遣歸零」,預計在2021年前不再運用勞動派遣人力,目前僅剩201人,但這五年來,臨時人員增加了13,380人,成長36%,勞務承攬增加7,636,成長19.7%。這其實是一個很糟糕的趨勢,派遣人員及臨時人員均適用勞基法,但是勞務承攬人員不受勞基法的保障,同時,公部門非典型勞動力人數,四年來增加12,045人,所謂的「政府瘦身」到底瘦到哪裡去了?
     
    再來,在高雄市前消防員徐國堯及消防人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搶救消防員 的努力之下,大法官終於在去年釋憲,針對消防員、警察這類型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所屬公務人員的工時,要重新制定合理之框架性規範。但是,消防員以及其他輪班類型公務人員的超勤加班費,雖然已經取消了每月報支時數100小時的上限,但金額仍然被人事行政總處鎖死在1萬7千元。
     
    消防員目前有勤一休一及勤二休一的制度,每月工時長達360-480小時,平均被政府吃掉104~224小時加班費,若人事行政總處不修改1萬7千元的上限,消防員的時薪只有55.9元至92.3元,根本就是血汗工作。
     
    我認為,中央可以維持現狀補助1萬2千元,但不應該去限制上限,若地方政府財務有餘裕,能夠發放足額的超勤加班費,讓為民服務的消防人員辛勞能夠如實反映,這不是美事一樁嗎?

    最後,令所有公務人員最感不公平的就是,政府鼓勵公務人員加班換補休,但若沒有在一年內休畢,不另給加班費。我認為應該要比照勞基法第32-1條的精神,補休期限屆期,政府必須發給工資,或者是讓補休能夠遞延,而不是像現況一樣直接被消滅。
     
    付出勞動力的人都該得到對等的回饋,公部門的非典型勞動力持續增加,但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勞基法保障;為民服務的警消人員超時工作,超勤津貼卻被鎖死在1萬7千元,這都是不該存在的現象,我會持續把關。

  • 派遣員工勞基法 在 鍾佳濱。沖咖啡【給你不一樣的屏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7-12-18 16:56:26

    【鍾佳濱抨擊勞動派遣契約範本壓榨勞工20171109】

    政府單位紛紛以派遣員工取代臨時人員,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的勞動派遣契約範本卻有「任何請假」要有代理又不給錢的選項,立委鍾佳濱抨擊這樣的契約範本形同壓榨勞工,工程會主委吳宏謀應允檢討改進,以保障勞工權益。

    在一例一休修法爭議之際,鍾佳濱質詢指出,政府機關以派遣勞工從事行政服務、檢查協助、専案性協助、具期限性計畫等工作,而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擬訂的「勞動派遣採購契約範本」中,派遣勞工請假方式有三個選項,其中一項規定「任何請假」廠商均應指派相同資格及能力人員代理並須經機關同意,機關不另行支付價金。廠商應派員代理而未派者,機關將扣除契約相當金額,且自應派代理日起算逾期違約金。

    「除非是機器人,否則怎麼可能不請假?」鍾佳濱抨擊這樣的規範等於讓勞工無法請假,助長廠商壓榨勞工,他要求勞動派遣契約範本應符合勞基法及勞工請假規則,當派遣勞工依法請假,廠商派員代理,代理費用應合理計入廠商成本。

    吳宏謀表示認同,將以保障派遣勞工權益為優先,檢討改進。

    鍾佳濱指出,在實務上,勞工派遣往往採最低價得標,廠商為低價得標就會壓低成本,派遣勞工只能領取最低工資,且未享有法定福利待遇,導致勞工被剝削,機關獲得的勞動力不佳,頗受詬病;雖然工程會鼓勵各機關採最有利標,但如何設定有利條件?他限工程會在一個月內訂出標準,使各機關能滿足用人需求,又能善待派遣勞工。

  • 派遣員工勞基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1-12-06 22:26:20

    這一集節目,我們要請大家來討論目前台灣職場上,從企業機構到政府單位都在浮濫使用的派遣勞力問題。獨立特派員記者張筱瑩、周明文,要為大家揭露派遣的面紗底下,雇主和派­遣業者之間「通謀虛偽的意思表示」。

    在我們的報導當中,固然不乏為了自己的生涯規劃而投入派遣行業的受訪者,但多數都是受迫從比較好的勞動條件,落入「勞動彈性化」的洪流當中。有一位受訪者在「彈性化」之後­,原本就稱不上優渥的兩萬四五千,降到一萬三千塊。還有人發生職業災害卻得不到合理的賠償,因為真正進用他們的老闆躲在兩三家派遣業者的白手套後頭,而這兩三家人頭派遣公­司,透過輪流雇用的手段,也奸巧地規避了勞基法課予雇主照顧勞工的責任。

    經營者總是會說,「派遣是職場的趨勢」、「企業必須彈性地運用人力,撙節人事成本,提升經營效率」。這些當然都是不爭的事實或者基本的經營法則。但是勞基法不就是為了適度­節制雇主們一味講究績效以致犧牲勞工權益而存在的嗎? 更值得玩味的是,所有的老闆都說使用派遣「沒有違法」,實際的狀況應該是,使用派遣根本還「沒有法」。一字之差,讓他們可以悠遊於法令的灰色空間,大玩假派遣的遊戲。

    在歐日等國的立法例當中,派遣有一定的期限,用人單位也不能指定特定的員工,以避免雇主玩法操弄。但在「派遣無法,卻有法派遣」的台灣,透過違反法理的假派遣白手套,老闆­們丟卻了人事包袱,但勞工們卻越來越像秤斤論兩的商品,也更難找到有穩定收入的工作,保障他們的經濟權利。假派遣當道,再不透過合理的立法規範,台灣是不是從此要進入一個­不穩定的灰色就業年代?

    很遺憾地,我們也必須把自己的雇主,公共電視台,當成報導的案例。包括公視還有同屬公廣集團的原住民電視台,因為所謂的員工編額限制,近年陸續變相使用承攬工、派遣人力甚­至論件計酬等方式,從事記者、企劃、行銷等等繼續性的工作。在同一個機構、同一個部門裡面,大家都一樣接受主管的指揮調度,但在進用的身分上,同一項工作,竟然有各種不同­的進用方式和待遇標準。公視用假派遣、假承攬造成了同工不同酬,新聞事件就發生在我們身邊,身為新聞工作者,我們完全沒有理由視而不見。

    在整個採訪製作的過程當中,公視管理階層的態度,透露了一個好訊息,但也有一個壞現象。好的是,管理階層恪遵公視法規範的新聞製播公約,沒有對報導內容進行不當干預。壞的­是,一如所有有權有勢的受訪者碰到「麻煩」,對於這個不只牽涉個案勞工權益,也涵括勞動政策討論面向的報導,他們都「不便接受採訪」。

    這一好一壞其實也不算要緊。重要的是,透過這則報導,大家一起來討論這個勞動政策的大問題。同時,也期盼公視管理階層趕緊解決同工不同酬的派遣人力問題。勞雇雙方同在一條­船上,千萬不要只管船兒跑多快,不問鍋爐火熱深啊。

    獨立特派員製作人吳東牧 2008.3.5

  • 派遣員工勞基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1-03-03 21: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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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號凌晨2點,藍色轎車開到醫院門口,副駕駛座乘客一下車,直接衝進急診室求救,醫護人員推來擔架,趕忙把後座的劉姓男子抱出車外,趕緊推進病房急救,不過這時劉姓男子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26歲的劉姓男子,是知名上市公司勝華科技的作業員,負責觸控面板的生產線製程工作,去年9月到職,儘管是派遣工的身分,一直是做二天休二天的輪班制,不過上個月27號罹患感冒,28號凌晨請了半天假,一號凌晨突然說自己心臟不舒服,送醫後還是回天乏術

    勝華科技是製造觸控面板的大廠,也是蘋果電腦的重要代工廠之一,發生員工猝死,勝華表示,劉姓男子從去年到職現在,加班時數大約是二十個小時,並沒有超時工作,中區勞檢所則表示,會再追查有沒有漏報的情況
    根據勞基法規定,一個月的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劉姓男子到底是因為過勞致死,還是跟感冒有關,還得進一步解剖才能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