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洵非可採意思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洵非可採意思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meblessme (眾生之心皆我道場)看板LAW標題[新聞] 判天書民眾看不懂 八股法官誰可管...
http://www.nownews.com/2011/04/20/138-2706122.htm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來朱立倫、胡志強兩位市長不約而同提出公務員八股回文的議題,貼切民心,引
起民眾廣大迴響。其實更八股的是我們的法官,各審裁判書中9成9以上充斥著「
容非無疑」、「似無不合」、「尚非無據」等讓人費解的文言文用詞,至今仍無法改變,一
般人跑法院大多情非得已,還要面對有看沒有懂的文字,讓民眾大呼「受不了」。
現任司法院長蘇永欽早在民國87年就大力推動法官用文通俗化,還在期刊中發表文章表
示,以文言文撰寫裁判書,不過是保存傳統公權力代表的權威感,但實際上卻增加收文當
事人的困擾。司法院為了推動公文用語通俗化,還特別成立研究小組,開辦各種講座,明
列出許多拗口、艱深的公文書類用語,這兩天最熱門的「迥不相侔」也赫然在列,
成為建議法官們少用的語詞之一,可惜最後該運動無疾而終。
司法體系中甚至傳著一個笑話,把裁判書上常用、民眾不易理解的文言文,
串成一段完整的文字:「訊據,伊所述理由,跡其所為,尚非無據,容非無疑,
然似無不合,尚非全然可採,上揭伊之立場洵堪認定;次按,前開渠等立場迥不相侔。」
看完整段文字,其中「容非無疑」、「似無不合」、「尚非無據」等用詞,
不禁讓人疑惑,有多少人能理解,法官到底是認同還是否定當事人的論點?
更讓人費解的還有這一段:「準此,參諸上開所附證明在卷可稽,若合符節,
所辯非有理由,且伊坦承不諱,自無庸再予宣告,併此敘明,爰量處。」
比起台中市政府公務員回覆民眾的「迥不相侔」,法官們的裁判書顯然層次更為高檔。
這些艱深費解的公文書用語,不僅模聆兩可、用詞含混不清,把簡單一句話拉長成一
大段,徒然浪費民眾閱讀與法官書寫的時間。一般公務人員要去八股,做為民眾司法
裁判的法官們,更應該以身作則,率先擺脫八股用語,讓人民能更方便的閱讀法院文書,
才能改變司法體系予人僵化不知變通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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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以為我是個人,但卻發現我只是宇宙中的一片葉子,
後來,發現自己其實也是宇宙樹本身;
其實,也是樹幹,也是樹枝,也是每一片葉子;
也是每一個分子原子夸克…。
直到,其實也根本不是宇宙樹的任何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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