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院判決查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法院判決查詢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法院判決查詢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法院判決查詢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蛙蛙文創,這間公司在網路上販售口罩,結果讓全台接近500名消費者付款後拿不到貨,訂購金額 #少則1萬,#多則10幾萬,消費者來找我求助,我麻煩消保官、熱心律師及聯合各地方民代及時代力量地方黨部,協助相關消保調解及擬定後續債權保全策略。 但消費者還是非常擔心,擔心其來有自。 我利用周末時間了解了...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4月08日 (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YV0wr8Wd2RQ 請各網友支持,課金巴打台 (過數後請標明所支持的節目或主持人,把入數收據WhatApps至:94515353) -恆生348 351289 882- 中銀012 885 1 08691...

法院判決查詢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中華民國是不是白痴國家 🇹🇼白癡國家?  故事的主角,H 先生房子被台北縣政府拆了,於是他一狀把縣政府告上法院,然後聲請訴訟救助。但是,高等法院認為,他沒辦法證明他真的沒錢,所以駁回他的聲請。  H 君越想越生氣,提起了另一個訴訟,這次的被告是「中華民國」和「台灣高等...

法院判決查詢 在 澄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8 10:30:49

每個人的人生要怎麼選擇是他的自由 我認同 但看到很多人執迷不悟睜眼說瞎話真的傻眼 如果真的是生活有困難逼不得已要出賣自己身體 我想也不會有人那麼高調 不偷不搶靠自己變成合理化這種行為的免死金牌 那請問哪種工作是有偷有搶不靠自己ㄚ 護航的不相信事實 判決書是司法院網站公開可以查詢的 一個已經判決的...

  • 法院判決查詢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27 12:21:27
    有 821 人按讚

    #蛙蛙文創,這間公司在網路上販售口罩,結果讓全台接近500名消費者付款後拿不到貨,訂購金額 #少則1萬,#多則10幾萬,消費者來找我求助,我麻煩消保官、熱心律師及聯合各地方民代及時代力量地方黨部,協助相關消保調解及擬定後續債權保全策略。

    但消費者還是非常擔心,擔心其來有自。

    我利用周末時間了解了一下這家公司,才發現問題很大。

    蛙蛙文創目前的負責人是 #李子彬,而這位李子彬,今年8月還是 #好妙文創 的負責人;好妙文創在今年3月資本額還是700萬,到7月就增資成4000萬,而那時也正是蛙蛙文創大量販售口罩訂單的時間點。

    網路上關鍵字搜索「蛙蛙文創」,沒有很多資訊,但是再查一下「蛙蛙文創」前身的「活水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就會發現,這家公司是涉及2011年北美館弊案,這個案子讓時任北市文化局長謝小韞下台,並且讓參與的荷蘭廠商遭受波及,台灣博物館的債務惡名在歐洲博物館界傳開 ...

    那好妙文化呢?不只有不尋常的增資,公司代表人也一變再變。

    2020/10,好妙文創變更公司名稱為「拾穗豐收股份有限公司」,
    (拾穗豐收的董事長張家毓,代表法人是蛙蛙文創)
    2020/08,負責人由李子彬更換成張家毓,
    2018/10,負責人由張庭熒變更為李子斌,
    2018/06,負責人由張智人變更為張庭熒,
    2017/12,負責人由李英慈變更為張智人,

    關鍵人物出現,#張智人。

    用「張智人」到司法院判決查詢系統一查,相關案件數非常多,包含去年與高雄市文化局的駁二藝術特區P2倉庫場地租金水電延遲給付訴訟,顯示這家公司在財務上,一直都有問題。

    而同一組人馬,互掛多個公司董事,導致一家公司財務出問題,還可以用其他公司名義繼續運作。蛙蛙文創在10月份發生未能如期交貨,大量消費者要求出貨、退款未果的情況下,蛙蛙文創的另一個分身「拾穗豐收股份有限公司」居然繼續在求職網站徵人,職缺還包含:業務經理/業務人員、法務人員!

    是要變個名字繼續販售?準備用法律途徑規避對消費者的責任嗎?

    手法像變形蟲一樣,用不同公司名義,持續讓消費者陷入困境,消費爭議、官司訴訟不斷,這樣的公司,難道要任由他們繼續這樣搞?

    受害人數高達500人,分布遍及台灣20個縣市,各地方的消費者只能各自尋求協助,我認為,這個案件,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應該要主動出面,要求檢調啟動調查!

  • 法院判決查詢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3-0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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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長柯文哲7日受訪反酸,法院判決的時候為什麼不把完整的判決書同時公布,『還是說他們先判決,看看社會反應怎麼樣再把內文詳細寫?我覺得很奇怪。』

    柯市長啊
    如果法官會看看社會反應再寫判決內文
    會整天被鄉民說恐龍嗎

    以民事訴訟來說
    宣判當天只會宣判主文
    (主文就是誰該賠誰多少啊 得不得假執行 訴訟費用誰負擔這一類 但沒有詳細判決理由)
    當天或是隔天書記官會把判決主文上網

    但其實判決當天
    判決的原本就已經出來了
    (不然台北地院的新聞稿是怎麼寫的 不就依據判決原本嗎)
    也就是這樣 我才能在判決書公開查詢前就可以先依據台北地院的新聞稿做評析

    「原本」是法官做好的判決書
    判決書做好以後還要交給書記官補充一些程序事項、用印
    然後寄發給雙方當事人並全文上傳司法院判決查詢系統(除了不公開判決)
    ​​

    ​​

    所以
    不要再說什麼法院宣判的時候判決書都還沒寫好了
    原本已經寫好了
    只是製作正本、寄發都需要時間
    並不是像柯文哲說的什麼「看看社會反應再寫判決詳細內容」

    請柯市長的幕僚多補充一點市長的法律常識喔

  • 法院判決查詢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0-23 22: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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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站在路口,遇到許多朋友在忙碌了一天下班準備休息,也有爸爸媽媽正騎摩托車載小朋友回家,看著孩子緊緊抱著媽媽離去的背影,突然有莫名的感動。

    當律師處理了許多悲歡離合,也看到了許多的無奈,就在週日的火車出軌事件,許多人,已經回不了家了,死亡的名單中,還有許多來不及長大的孩子。

    如何避免下一次的災難與不幸發生,還有什麼是可以去努力的,是我們成年人無可推卸的責任。

    我查了一下司法院判決查詢系統,查了台鐵的相關判決,發現就在前幾年,台鐵高層的弊案,連兩位副局長都被羈押,之後有多位涉案人員被起訴以貪汙判刑,實在令人傻眼。

    此案發生的原因有待進一步調查,當律師有時候會覺得,人算不如天算,但,可以確定的是,政治如果能夠清明,不要貪汙亂來,我們所處的環境,一定會好很多。

    回家看到兩個孩子都已經睡得香甜,其實,我們一定可以為他們做得更多!

    讓我們一起努力!

  • 法院判決查詢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4-08 10:51:34

    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4月08日 (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YV0wr8Wd2RQ

    請各網友支持,課金巴打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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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打台Youtube頻道: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mc27Xd9EBFnc2QsayzA1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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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報社評
    疫情打擊經濟,各行各業勒緊褲頭,行政長官與問責團隊應否減薪,在「疫境」下惹來不少議論。高官薪酬調整機制的存在,本意是確保薪津安排有規有矩,避免濫加薪酬自肥等情况,然而現在談的是高官減薪共渡時艱,非常時期應有非常處理,只要有心做,技術問題總可解決,政府一再強調按機制處理,予人觀感是墨守成規甚或找藉口推搪。社區防疫措施影響大,人人要付出,行政長官與問責團隊帶頭減薪,呼籲他人忍痛犧牲也可更加理直氣壯。從政者並非一般打工仔,危難當前,公眾期望他們對社會有更大承擔,權力愈大承擔應更大,問責高官應作為表率,立法會和區議會議員一樣應該按比例減薪。

    蘋果頭條
    轟動全城的「暗角七警」案,由2014年佔領運動案發至今五年半,終塵埃落定。七警原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上訴庭早前改判兩警脫罪,另外五警減刑但維持定罪。已刑滿出獄的五警尋求終極上訴,惟終審法院昨日聆訊後拒批上訴許可,最後一搏落空。有立法會議員指出,五警的所作所為必須革職。
    終院作出裁決後,押後以書面頒佈理由。上訴人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陳少丹和關嘉豪已經服刑完畢。昨只有最高職級的黃祖成到庭旁聽,早前脫罪的警員劉興沛和黃偉豪亦沒現身。黃離開法院時,沒回答記者他是否堅持自己沒錯、會否道歉等問題。

    東方正論
    執法變犯法,七警涉襲擊案其中五警申請終審許可失敗,意味翻案無望,淪為階下囚,帶着罪名過餘生。另外兩名上訴得直的警員,也曾飽受牢獄之苦後才獲釋,生命留下不能磨滅的傷口。七名執法者的下場,對迷信法治的香港人無異是當頭棒喝,法治已死,又一鐵證。
    這七名警務人員在二○一四年「佔中」爆發期間,執行職務抗暴,被指涉嫌在金鐘添馬公園襲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造成他身體受傷害,在一七年被裁定罪成,全部判監兩年。七警上訴求清白,其中兩人得直脫罪,其餘五人只獲減刑,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可是昨日終院的判決,把他們推向絕望的深淵。對比九名佔中搞手禍港殃民,竟獲法庭輕判,現在全部離開監獄,法律的天秤向哪邊傾斜,不問可知。

    星島社論
    經歷七十六天封城,武漢今天終於正式「解封」,逐漸恢復正常生活秩序。這是中國戰疫取勝的重大標誌,但武漢防控形勢依然嚴峻,仍須嚴陣以待。在這場抗疫戰鬥中,上千萬武漢市民飽受煎熬,付出犧牲,值得敬佩。解封之後全社會應善待武漢人,國家也應加大心理疏導工作,推出系列「惠武」措施,讓他們早日走出陰霾。
    春節前夕,面對新冠肺炎在武漢井噴式爆發,而且證實人傳人,為了防止疫情擴散,中央政府採納了專家意見,毅然作出一月二十三日起武漢「封城」的決策,湖北省亦對人員外流實施全面嚴格管控。這樣封鎖一座一千一百萬人口的大城市,在公共衛生史上「前所未有」。
      這是一個艱難的決策,需要巨大政治勇氣。正如國家主席習近平指出:「該出手時必須出手,否則當斷不斷、反受其亂。」當時「封城」也曾遭西方一些學者、輿論批評,認為是「過度反應」、「侵犯人權」,但回頭看來,如果不採取這種果斷措施,大量人員從武漢流出全國、全球,後果不堪設想。根據鍾南山的研究,如果「封城」推遲五天實施,疫情規模或擴大三倍。事實上,疫情在歐美蔓延後,不少國家也仿效武漢「封城」。

    經濟社評
    新冠肺炎肆虐全球,際此百年一遇的艱難時刻,究竟誰人還能幸運加人工?盡管多國領袖主動減薪,與市民共度時艱,但特首林鄭月娥卻「疫市」加薪,輿論不禁譁然,要求林鄭聯同所有問責官員和議員一起減薪,展現政治承擔,與市民同甘共苦挺過難關。
    特首辦日前在回覆立法會議員查詢時,透露林鄭在2020-21年度加薪12萬元至521萬元。
    林鄭昨天強調,自己和問責班子都是按年、按通脹定期調整薪酬,絕非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加人工,並指立法會議員去年10月亦按機制加薪。
    林鄭強調按既定機制加薪,但機制是死的,人卻是活的,尤其是當前疫情嚴重衝擊經濟,官員加薪絕對是無法接受。
    疫下各國封關,訪港旅客大跌逾96%,旅遊業停擺,零售餐飲業生意大減,不少企業要員工放無薪假或減薪,甚或索性結業裁員,令2月份失業率升至3.7%的9年新高。在市民收入大減,生活頓陷困境之際,林鄭與一眾問責官員和立法會議員卻反其道照加人工,明顯是欠缺政治智慧。

  • 法院判決查詢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4-26 09:46:00

    1. 2010年《法官法》公聽會,我曾提出兩個重要的主張:發動評鑑主體應擴及一般人、不應由特定團體壟斷;職務法庭應有外部參與,不應由職業法官壟斷。當初主張猶如狗吠火車般,今日司法院願意改變立場,值得肯定。

    2. 新版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昨日改版上線,查詢介面的改善及系統優化應給予肯定。但實際使用卻發現,過去可供查詢的重大冤案判決,在改版後遭遮蔽姓名甚至查詢不到,歷審裁判查詢的功能也無法再使用,我請司法院秘書長應針對系統改版全面審視,別讓實際使用效益因改版反而有所降低。

    3. 針對北院有法官誣指北檢於逮捕程序事後才擅附逮捕通知書,北檢及檢察官改革團體皆發出聲明。然而,這樣嚴重妨害司法公正行使的錯誤指控,北院在事後沒有任何交代,我要求司法院一定要正視此事,給社會一個清楚的說明。

    4. 針對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桃園地檢檢察長彭坤業的醜聞,邱太三鬼扯「以國安諮詢名義約詢彭坤業談及參審、陪審等議題, 僅順便提及張煥禎逃漏稅案件。」邱太三說的是真的嗎?有約詢其他檢察長嗎?

    為了釐清這個問題,我發函給法務部及全國各地檢署,請他們說明:「是否曾遭國安諮委邱太三約詢相同議題?」在此詢問過程中,曾遭法務部拒絕阻礙,事後各地檢署回覆皆無,直接戳播邱太三的謊言。

    5.此外,本案高檢署的調查報告遲未公布,導致有心人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我要求法務部應儘速公布調查報告,並駁斥錯誤的報導,以正視聽。另外,日前檢審會僅將彭坤業移送監察院,還繼續擔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質疑法務部已毫無是非。我要求法務部必須重新檢討、公開說明,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附註:

    2019-4-22 邱太三還要繼續胡扯嗎?
    https://reurl.cc/epyXQ

    2019-4-1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司法院擺爛、貪檢爽領6年乾薪;高檢署擺爛、邱太三關說草率結案
    https://reurl.cc/DxlX6

    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 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記者會
    https://reurl.cc/1OLk8

    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
    https://reurl.cc/mYbpM

    2019-3-28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基層檢察官指控檢察長關說 法務部徹查決心在哪?
    https://reurl.cc/lpyoA

    2019-3-27 別讓司法成為「有關係就沒關係」的司法
    https://reurl.cc/34znX

    2019-3-2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檢察長涉嫌關說施壓、檢察官也質疑法官涉入
    https://reurl.cc/vvMOl

    2019-3-23 這樣的司法、還能不改革嗎?
    https://reurl.cc/OrvLg

    2019-3-22 基層檢察官的控訴:請法務部徹查到底、切勿包庇
    https://reurl.cc/xvvvV

    2019-3-22 基層檢察官沈痛的控訴
    https://reurl.cc/rv5WZ

  • 法院判決查詢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3-06-27 11:46:42

    130626東森 墜樓非凶宅 討不回150萬簽約金
    影片網址→http://youtu.be/JreqmddgtQc

    感謝記者 楊佩琪 的採訪,說到凶宅,法律的定義非常簡單,為了避免類似政治上的「實質影響力」可以各自解讀,法官自由心證擴大or限縮解釋,必須嚴格規定,那就是以斷氣地點來判斷嚕!

    換句話說,10樓的屋主墜樓,斷氣在2樓住戶的露臺,那2樓就是凶宅,就是這麼簡單!(ps:所以我有錢,也覺不買低樓層有露臺的房子)

    但是普羅大眾的心裡層面就非常廣泛了,就以這一則新聞為例,就算陳屍地點不在屋內,但是只要事前讓我知道的話,我根本就不會考慮買這間房子,感覺會被帶衰。連我都會有這樣的感受,所以當然嚕~~~~

    不過為了避免買到凶宅,有幾個事情可以做,例如,找可靠信用的房仲(像是我,XD),問管理員、問鄰居、問主委、上「凶宅網」網站查詢,還有就是別買法拍屋,因為法院不擔保瑕疵責任。

    以下是新聞報導......↓

    就是看中這棟大樓正對美麗淡水河,賴姓婦人去年底花了1400萬買了15樓其中一戶,沒想到今年初才知道原屋主的女兒從頂樓19樓墜樓。不滿遇到凶宅被蒙在鼓裡,賴姓婦人對屋主提告,求償150萬。

    到底算不算凶宅,法院判決結果不算,因為法官認為死者陳屍的地點不在建築屋內,既然不在賴姓婦人買的房子內,就不能算是凶宅,還特別調出事發地和屋子的相對關係圖。

    墜樓地點在大樓後方巷子空地上,賴姓婦人的房子在大樓前方面對大馬路,陳屍地既不在屋子裡,也不在婦人每天必要活動範圍,加上時間過了三、四年這麼久,無法證明影響居住品質或是嚴重損害房價,因此判決賴姓婦人敗訴。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其實很簡單,我們就是以斷氣的地點,如果她是墜樓落在二樓的露臺死亡的話,那當然就是二樓,她斷氣的地點是凶宅。

    也就是說,法律上對於凶宅的認定,是以亡者斷氣的地點為準,看是不是發生在住家內的「非自然死亡」。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人家在買房子的時候,畢竟也會覺得毛毛的,會不會買在那邊好像也會諸事不順。

    專家建議,最終還是自己在買房子的時候,自己多做功課查訪,房仲業者也應該盡到詳盡調查的義務,兩方多確認、多考慮就能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6522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