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法律 英語 翻譯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法律 英語 翻譯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holapupu (原諒)看板translator標題Re: 「Law or Act?」--關於...
法律 英語 翻譯 在 歐陽偉豪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10-07 21:12:03
Ben Sir’s Zoom Academy: On Translation (Oct 16) 英譯中其中一個困難就係拆解英文嘅長句, 例如下面嘅法例條文: “Members of the Board shall not be liable in law for any act done or o...
raylauxes追根究底的精神實在令人佩服啊!
既然r大起了個頭,我也來補充一下先前法律翻譯課學到的知識吧。
誠如r大所言,「Law」是描述性用語,是泛指一般的「法律概念」,
而「Act」則較為具體,指經由國會立法程序通過的成文法律,
亦即實體的法律(如勞動基準法);簡單來說,「Act」是含括在
「Law」的概念之下的。
除了「Act」以外,具基本法之性質的「法」則譯為「Code」:
民法:Civil Code
刑法:Criminal Code
民事訴訟法:Code of Civil Procedure
刑事訴訟法: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行政訴訟法:Code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Proceedings/Litigation
(註: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為「行政程序法」)
而某某「施行」法則譯為Enforcement Act of...
另外,「條例」、「通則」都譯為「Act」。
中文的法規名稱琳瑯滿目,除上述的「法、律、條例、通則」外,
尚有「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等等,
又該如何翻譯呢?政府近幾年致力於法規名稱英譯之統一,
上述法規名稱都可以找到對應的譯法,以及針對該譯法所做之解釋,
詳情請參照:
http://law.moj.gov.tw/standard.asp
最後,如果不確定某某法規怎麼翻譯時,可以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檢索,藉由對照法規原文和英文譯本,也可學習法律翻譯特有的行文方式喔。
以上,資料來源為中央法規資料庫與敝人的筆記,如有錯誤請指正,謝謝。
※ 引述《raylauxes (熱血的翻譯夢!)》之銘言:
: 老媽住院了,因為身體健康的因素,這陣子一直住在醫院裏接受檢查。
: 昨天,我的寶貝老媽突然打電話給我,叫我去查公務人員如何辦理提早退休的相關法規。
: 雖然心裏想著「老媽妳明明四肢健全而且還不到五十歲,現在辦退休會不會太早了點」
: ,身為乖兒子的我還是幫她查了。
: 在高雄縣政府勞工局的網站查到「勞動基準法」(就是「勞基法」啦),其中有關退休的相
: 關規定出現在第六章:
: http://www.kclab.gov.tw/CmsShow.aspx?ID=634&LinkType=3&C_ID=600&PartID=395
: 嗯,老媽未滿五十五歲,看來提早退休是無望了。
: 又想到,自己除了之前翻過幾個合約,在美利堅修政治學的時候唸過美國憲法,平常實在
: 很少接觸法律類的翻譯;不如英文版也順便查一下,學學法律英文吧。於是,我在新竹市
: 政府的網頁查到勞基法的英文版:
: http://labor.hccg.gov.tw/condition/page5-b-1-2.htm
: 嗯,英文版好像翻得…還不算爛。
: 因為我自己看得懂的地方好像都沒錯,看不懂的地方…雖然覺得「怪怪的」,但是畢竟自
: 己專業不夠,總不能大筆一揮就冠上「翻得好爛」的評語吧。(這句早已被無智之士浮濫使
: 用的話,不知傷過多少認真譯者的心啊)
: 但是,有一個地方我怎麼看就是覺得怪怪的。
: 那就是「勞動基準法」英文翻成「Labor Standards Law」。
: Law?Law?Law?到底哪裏怪怪的?可是我一時又說不出來。
: 再拜拜Google大神,發現也有人翻作「Labor Standards Act」。
: 我才想到,印象中好像沒看過「law」這個字放在法規的標題裏,倒是「act」這樣的用法還
: 不少。
: 再拜一次,卻發現勞基法翻成「Labor Standards Law」的比「Labor Standards Act」多
: 。
: 嗯,是我太孤陋寡聞了?還是台灣人英譯的積非成是?
: 三拜Google,找到幾篇大陸學者談法律漢譯英的問題--
: 「英漢法規法律名稱的翻譯」(宋雷/朱琳):
: http://www.lawtrans.com.cn/Article/fylw/9.asp
: 「規範性法律文件名稱英語翻譯若干問題的思考」(江國勇):
: http://www.sowto.com/ks/yyxx/yyxx/xxxd/200612/ks_10037.html
: 原來,不是我太孤陋寡聞,而是法律翻譯真的常常將錯就錯!
: 其實law跟act雖然都有「法規、法令」的意思,但law是描述性用語,通常不會用作法規標
: 題,而且law的意義範圍比act更模糊、更廣泛。
: 美國的「Fair Labor Standards Act」這部法令,用的正是「act」這個字。
: 想起來,台灣(還有中國大陸)在搞中翻英的時候,真的很喜歡把英文的描述性用語放在標
: 題裏面,尤其是路上的招牌,真是俯拾即是啊:
: 「XX書局」 -->「XX Bookstore」
: 「XX餐廳」 -->「XX Restaurant」
: 「XX百貨公司」-->「XX Department Store」
: 這種號稱「忠於原文」的逐字翻譯,真是折煞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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