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律位階順序適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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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法律位階順序適用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秀寶,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20.05.21 教育及文化、內政聯席會議質詢】 秀寳今日於教育及文化、內政委員會聯席質詢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秀寳首先就今日排審之原住民族學校法各個版本中,對原住民族學校事務的法律適用位階提出何者較能達到立法目的且符合其精神。 秀寳接著...

  • 法律位階順序適用 在 陳秀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21 13: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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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1 教育及文化、內政聯席會議質詢】

    秀寳今日於教育及文化、內政委員會聯席質詢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秀寳首先就今日排審之原住民族學校法各個版本中,對原住民族學校事務的法律適用位階提出何者較能達到立法目的且符合其精神。

    秀寳接著提到原住民族學校法的主管機關,教育部表示宜維持為原民會,以落實推動以原住民族文化、知識及價值。但原民會則指出,原住民學校由原民會負責管理相對缺乏經驗,且對應地方政府單位如為教育局(處),難以發揮原住民族教育一條鞭之功能,權責分工須與教育部協商。其中更提到有關設立原住民族教育署,類似教育部國教署的三級機關,受限於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已無新增空間。但假如通過的法案是由原民會主管的話,仍需有單位專責辦理。秀寳認為施政目標有優先順序跟輕重緩急,倘若不能新增三級機關,但《原住民族學校法》又關係到原住民族的文化傳承和人才培育,建議夷將主委就貴會各單位的業務跟人力進行調整,集中力量加速推動,以跟上《原住民族教育法》的腳步。

  • 法律位階順序適用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10-03 09: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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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司法改革 表明憲法價值】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2016.10.03

    立法院對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之審查即將展開,時代力量黨團於今(3)日召開【面對司法改革 表明憲法價值】記者會,就實質審查內容進行說明及提問,另也參考德國立法,針對樂陞案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首先指出,過去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審查往往流於形式,時代力量認為新國會應提出新作法,因此在上個會期臨時會時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列為優先法案,但很遺憾未獲得其他政黨支持。但上週立法院決議中,已將司法院人事審查時程訂出,算是落實職權行使法某種程度的精神。

    黃國昌主張,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審查的密度和品質是時代力量希望仿效和努力的目標,因此提出問卷,希望被提名人針對社會所關心的重要議題實質地回答。由於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人事一旦通過後就再也不受立法院監督,因此在人事審查上嚴格把關是時代力量堅持的立場。

    問卷題目取向多是針對基本人權,涵蓋勞工、環保、性別、同性婚姻及原住民等議題,司法議題更是到目前為止沒有真正落實的重要議題。黃國昌舉例,例如第一題即是檢察官相關規定目前都放在法院組織法裡,無法完全分立,但理想上組織、身份到行為規範都應清楚區別出來;第二題則是提出大法官是否適用目前評鑑法制監督;第三題是台灣目前釋憲需要憲法訴願制度,讓憲法人權遭受侵害的個案能夠尋求有時效性的救濟。

    另外,第五題中,因勞工和雇主在現實上的不平等,讓勞工處於不利位置,所以許多勞工團體過去就提出獨立的勞動法院以及針對勞資爭議另設訴訟程序,此次被提名人蔡烱燉法官在二十年前就提出類似的倡議,但過去的理想是否能實踐亦或淪為空談?藉由提問,希望被提名人勇敢面對。

    針對此次樂陞案,黃國昌表示,過去被告不服會抗告到高等法院,但高等法院往往撤銷發回地方法院、不做決定,這次許金龍三度三關即是高等法院不勇於裁定的結果。他認為解決此問題很簡單,高等法官應更有責任感地做裁定,不應只是刺激懸疑的趣味性,卻對司法體制造成很大的傷害。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時代力量提出的十問不只是對被提名人考試,而是藉此了解其對政治改革的價值,因為未來大法官非常重要,社會改革的價值跟方向都放在大法官手上。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指出,大法官應針對外界所擔心的「年金改革若變更對未來的給付內容是否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清楚表態,另外,也應回答總統得否以開除黨籍、剝奪立法院院長資格。

    立委高潞·以用則是針對性別及族群平等提問。問題包括不承認同性婚姻之法律狀態是否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之保障?原住民不能投區域立委,是否違反憲法所保障之民族平等及政治參與自由?以私法自治正當化祭祀公業條例中之性別不平等是否有當?

    黃國昌強調,他已在衛環委員會針對勞動部提出的第三十六條函釋質詢,勞動部按照自己宣布的標準無限擴張行政權,若這樣子的函釋被法院宣告違法,誰能負責?黃國昌點名勞動部長郭芳煜「沒有guts」,連表示辭官的政治擔當都沒有,用位階這麼低的行政規則是取巧、逃避立法院監督,跟當初黑箱課綱一樣,透過自己的解釋扭曲勞動基準法適用。因此他強調,針對「行政機關得否以行政規則變更法律之適用範圍與內容」一題,「一定要請所有大法官被提名人清楚表態。」

    回應媒體問及比照美國違憲審查制度僅對具體案例釋憲,案件尚未發生前,如何要大法官回答?黃國昌解釋,美國和台灣為兩套完全不同的體制,美國以具體案例當作釋憲標的,台灣則是抽象的違憲審查制度,列舉的法律條文已非常清楚,若被提名人連此都無法回答,審查也沒有意義。至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未排進優先法案,黃國昌無奈表示,由於沒有一個委員會有時代力量的召委,因此對於安排法案順序無能為力,但接下來會持續爭取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