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民法761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民法761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民法761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haha777 (哈哈)看板Examination標題[課業] 民法373 風險承擔之「交付」解...


民373: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


民761條
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
意時,即生效力。

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使受讓人
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

讓與動產物權,如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得以對於第三人之返還請求權,讓與於
受讓人,以代交付。


在民761之占有改定情形下

「東西我的 賣你 但我東西繼續占有 後發生 不可歸責之風險」

EX:車子賣你 但你車子借我繼續用。後遭受天災,車子滅失。

實務說民373(風險承擔)之交付為民761之交付 所以風險承擔是買受人

(實務說法個人認為太瞎了阿 買受人連車子都沒看到 壞掉了算他衰)


但通說是出賣人 因出賣人有管理之能力 交付只限761的現實交付

所以民373之交付 該擴張解釋(民761) 還是 限縮解釋(只限761之現實交付)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8.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3846578.A.1B9.html
※ 編輯: haha777 (1.34.18.141), 06/09/2015 18:47:08
powderzhon: 碰到這種就陳兩說,你覺得學說有道理就採 06/09 23:52
haha777: 非常感謝大大您的回答 :D 06/10 00:22
Judicial5566: 這考點太小 一般來說不用去寫 06/10 12:38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