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民法266解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民法266解釋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民法266解釋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NSD999 (少女時代)看板Examination標題[課業] 民法之給付不能時間Sun F...


民法256條規定 債權人得於債務人有可歸責性

導致給付不能時 可解除契約

那如果債務人無可歸責性

債權人還可解除契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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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3.1.76
hsuxing:契約生效後=嗣後不能 02/17 19:12
hsuxing:不可歸責債務人:債務人免給付義務 02/17 19:13
hsuxing:民法§225I、266I 02/17 19:13
SNSD999:謝hsuxing大 02/17 19:34
humbler:不可解除契約,但有225第二項代償請求權 02/17 23:04
SNSD999:謝humbler大 02/18 00:06
Dukoff:解除契約是形成權,為何會有不可解約? 02/18 00:40
humbler:如可任意解約有違誠信原則 02/18 02:18
humbler:惟實務於此情形認為可依情事變更予債權人解除權 02/18 02:19
humbler:債務人如願意,當然也可合意解除 02/18 02:23
humbler:建議可翻閱林誠二老師的書,有詳細解釋 02/18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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