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民法必背300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民法必背300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民法必背300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民法必背300條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律師談吉他,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超跑條款?未必是好事!】 上周孝子撞超跑,不只撞出了一堆善心人士要幫還錢,還撞出了「超跑條款」這種念頭,說「非故意肇事」要降低賠償額。 嗯…老實說我並不喜歡。理由我說給你聽。 🎸民法有一條比超跑條款還好用 民法第218條規定,只要你不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別人損害,當你不幸...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10704年代看屋費?!房仲喊苦帶客戶看屋得自掏腰包 影片網址→http://youtu.be/D5SWPsMA9kE 目前為止,再大直地區,收費最高的就是300元,良茂建設蓋的「巴黎花園」,其次是「大直逸廊」200元,最後就是「JOJO紐約寓所」的50元,真討厭,收什麼錢阿!怎麼可以無...

  • 民法必背300條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2-26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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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跑條款?未必是好事!】
    上周孝子撞超跑,不只撞出了一堆善心人士要幫還錢,還撞出了「超跑條款」這種念頭,說「非故意肇事」要降低賠償額。
    嗯…老實說我並不喜歡。理由我說給你聽。
     
    🎸民法有一條比超跑條款還好用
     
    民法第218條規定,只要你不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別人損害,當你不幸需要負擔鉅額賠償時,法院可以減輕賠償金額,讓你不至因背債無法維生。

    這條規定不限於車禍,只要你「非刻意」造成損害,就有機會降低賠償額。因此,你可以說是「豪宅條款」、「珠寶條款」、「名牌包、名牌手錶條款」都行,現存的這條規定的使用方式與超跑條款類似,使用空間又比較大,能保護更多款的「孝子」,如果你知道民法有這條規定,會不會覺得超跑條款有些多餘呢?
     
    🎸新增超跑條款,不見得對孝子有利
     
    第一個理由是,超跑條款的上限到底要設多少呢?
    有賠得起100萬的孝子,也有1萬都賠不起的孝子。同樣都是孝,要怎麼去劃定界線來區分賠得起、賠不起?
     
    第二個理由是,誰說超跑才會有高額賠償?
    舉例來說,105年有個駕駛不慎撞上一台「公路救濟車」,因為毀損嚴重,賠償貴過,最後判決賠償整新車的價額90萬。
    (參考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訴字第1157號)
    105年在雲林則是有個人撞壞了公司的租賃「賓士車」,同樣因毀損嚴重,最終被保險公司求償310萬元作為更換新車的費用。
    (參考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訴字第261號)
    300萬的賓士車說真的不是超跑,90萬的公路救濟車更與超跑沾不上邊,如果有個孝子撞到的話,因為不是超跑,這些孝子都用不上超跑條款。
     
    第三個理由是,最高額的賠償不是車損,而是人傷
     
    在106年間的車禍判決中,有將近23筆賠償額超過300萬的車禍賠償案件,但真正與名車賠償沾上邊的只有1件(上面提到的雲林案),其他22件的高額賠償,幾乎都是「工作能力喪失」與「精神賠償」將賠償金額拉高,與車子多貴無關。
    不管是超跑、普跑還是救濟車,車禍造成人體傷亡就是會產生工作能力喪失與慰撫金的賠償問題。「超跑條款」看起來只能影響到少數高額車損的案件,並不能影響絕大多數的高額精神、工作能力賠償車禍案。從這點來看,「超跑條款」的正當性似乎就沒有了。
     
    超跑條款可以畫下一道界線,但這道界線能保護到多少孝子、到底能不能保障到孝子?我覺得沒有太大的效益,這也是為什麼我不喜歡的原因。
     
    🎸真的要修,不如去修民法218
     
    有些人覺得民法218不夠用、不好用,或是基於「不信任司法」而放棄這條的存在。這我同意,但既然如此,真正的修法目標應該是這一條規定才對。
     
    舉例來說,民法第218條只有寫「影響生計」,但怎樣叫生計,其實並不明確。實務上有的法官是看年收入、低收入戶證明或家中親屬有無疾病資料(參考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訴字第2754號民事判決),但也有不少法官用「舉證不足」來推翻被告的降低請求。
     
    或許,把這個「生計」用薪資、年收入、財產總額、報稅資料來具體化,會讓法官更好操作,也能讓被告更能預期自己到底要提出哪些證據、證明自己窮到什麼地步,就可以減輕自己的責任。
    即便不修法,透過法律的參照解釋(例如參考民法第1118條對「扶養義務」減輕的「不能維持生活」概念),也能用既有的制度來達到同樣的減輕效果。
     
    實務上有一個減輕的案例,某勞工替雇主開車工作,某天不幸出車禍把車撞壞,被雇主求償35萬。法官在審判中發現,原告年收入也不過38萬,要他負擔這筆費用強人所難,最後用民法第218條減輕至20萬元,等同是足足砍了一半賠償額。
    (參考花蓮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05年度花簡字第176號)
     
    🎸講的嚴重一點,「超跑條款」是一種仇富條款,要求富人在法律上多負義務。
    「能者多勞」確實是一種好的概念,但損害賠償這畢竟不像「稅」具有強迫性、國家性,在車禍案件中要求「量能原則」,除了孝子很可憐以外,我覺得需要其他的正當性才能說服我。

  • 民法必背300條 在 Johan Ku 古又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1-27 1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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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別吵了,大家能合作就合作,不能至少保持安全距離,朝同一個方向前進吧!

    #Fight!!!!
    #然後別再開地球了XDDD

    昨天晚上跟幾位願意誠懇溝通的獨派朋友聊了許久,了解了幾件事情,也明白同志的生命和處境距離大家多麼遙遠,所以想再分享一些想法。文長也請大家見諒。
    -
    似乎有蠻多朋友都把「同志團體」想成一個政黨或是某種政治勢力,覺得我們有綿密的組織,有龐大的金援,還有系統性的結構。應該要這樣這樣,那樣那樣,要思考策略,要操弄政治,老實說,台灣最大的同志組織就是同志諮詢熱線,二十年來不過就是從兩位工作人員進展到十二位,每個人都領過少的薪水,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服務總人口大概一年兩、三千人,還要擔心明年有沒有薪水。而這是台灣最大的同志團體。多數的同志組織有一兩個工作人員就算是很不錯了,工作條件跟心理健康其實都很差。大平台為了公投到處募款努力聘更多的人,到十二月底把所有人事費和廣告錢付出去就要用完了,一個沒有資源的民間團體,老實說就是沒有辦法做太多事情,我們還在思考要怎麼樣以有限的資源做下一步行動。
    -
    過去台灣的同志運動在婚姻平權運動前確實非常限縮,多數是著重在社群內的培力跟支持,許多的同志朋友由於長期被社會和家庭排除,掩飾自我造成內在的自我否定,時常導致嚴重的身心狀況,因而影響了就學、就業、親密關係等等的日常生活(我很簡化的說明,但其實每一點個人與社會結構影響交織起來都非常複雜)。同志團體們每天光是「救人」,就已經應接不暇,過去實在沒有氣力做什麼組織串連、政治結盟,同時也因為同志運動長期的被主流政治排除在外,歧視狀況屢見不鮮,同志運動其實多年來都比較呈現一種「不想被政治消費利用」的狀態,因為對主流體制強烈的缺乏信任感和安全感,我自己的觀察是,過去多數同志其實是政治冷感的,「畢竟國家沒把我當人看,我又何必在意這個國家」,這樣的心態,我認為多少長期存在於同志社群中。
    -
    同志團體們過去最常做的工作是社會教育和對話,同志諮詢熱線過去十年來,每年的演講場次大約是300-500場不等(今年因反同四處抗議,已降低制約100場),透過進入校園或不同的場域跟民眾對話,讓一般大眾了解同志,同時,提供給同志朋友們一個安全安心的支持系統跟資源,這也是我在2015年前的主要工作。一直到2011年的真愛聯盟事件(有興趣請google),同志團體才驚覺,我們就算覺得不想跟政治扯上關係,對政治不信任,反對同志的保守宗教團體並不會好心給我們一條生路,因此才開始更為積極的跟體制內嘗試合作。至今,我認為這都是一個學習,我自己長期學習到的是過去社運的批判位置非常重要,不能被單一政黨收買,我時時刻刻被前輩提醒,因為公民團體的責任就是監督政府跟推動我們所代表的議題。但是當我們所代表的議題被擺上現今政治議程的談判桌時,老實說,我不認為同志團體了解這件事情該怎麼完美的操作。或許,永遠也不會有一個完美的策略或方法,我們也都還在做中學。
    -
    而我自己對政治的想法是,一直希望是否能有一天,台灣不會被過去藍綠的意識所綁架,我當然完全明白也能了解,台灣主權對我們的重要性,我自己多次被邀請去聯合國演講被拒,台灣意識是我不會放棄的一個部分,我從小就認同台獨理念,但在我的生命經驗中,我也認識了很多外省背景的家庭,和他們產生深刻的情誼,過去的歷史悲劇讓他們來到這塊土地,我們其實都是歷史戰爭下的犧牲品,是不是有可能,我們可以從過去那種二元對立的意識形態跳脫開來,一起看見彼此的相同和思考如何共存?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2016年在立院委員會審議時,我看見了這樣的可能性,三黨立委放下黨派之爭,為了同一個他們都認為對的事情努力,因為他們都懂,這個議題對同志好好活下去有多麼重要,我也在那時候理解到,這就是我所期待的能夠理性看待議題跟生命的民主社會。這也是性別運動的初衷,讓所有人能在這塊土地上好好生活,而不是要打敗誰,贏過誰,或是去恨誰。
    -
    或許我太過理想(也可能就是理想才能做社運十幾年?),也或許是我的專業訓練背景讓我建立的多元的價值觀,我的世界很少非黑即白,或是你對我錯,所有我們看到今日的結果,背後都有許多錯綜複雜的原因跟結構性的影響。其實看到有些我蠻欣賞的朋友說我這樣很笨,不懂政治操作或結盟,一開始有點難過,但後來想想,正是因為同志運動內的多元跟嬉笑怒罵,我們才有辦法一直以來去抵抗世界的惡意活下來吧。我們確實不懂政治操作和利益性結盟,畢竟以前誰想跟同志站在一起啊(笑),大家都是避之唯恐不及的,感謝性別平等教育,年輕世代長大後世界變得好快,總是邊緣的我們其實也還在學習這些政治事。
    -
    也有人說,台獨沒死過人嗎?我當然知道台灣的民主運動多辛苦,過去的國民黨多可惡,但我請大家理解,同志所面對的惡意和傷是日日夜夜不分黨派的,是裡裡外外的,不只是否定你身為台灣人,而是否定你身而為人的價值,很多的同志青少年要抵抗這些內化的否定自我的想法,好好的活著是多麼的困難,所以我們不能停止給他們希望。我最重要的工作,是告訴所有同志,「這世界會好一點的」,「我們會繼續努力」,「還是會有人愛你的」,「你是值得被愛的」。就算你的爸媽在你面前說,希望同性戀都去死,我都想讓你知道,他們不是故意的,他們只是不了解,只要我們繼續努力,他們就會看見真實的我們。所以,不要現在放棄好嗎?未來一定會更好的,讓我們看向那三分之一堅定的愛,不要緊盯著那三分之二所代表的不理解與恨。我們不要恨,不要用恨意去滋養那三分之二的惡意,不然那些恨最終會吞噬我們自己,把我們變成自己所不喜歡的那種人。讓我們一起長大,成為一個能夠溫柔理解的人。
    -
    所以,想跟那些以為我們真的自我感覺良好的朋友們說,我知道你們的焦慮,我也了解你們的擔心,然而同志社群的當務之急,是讓大家好好的活著,讓大家的情緒平復下來,然後我們才有辦法冷靜的思考下一步的策略。昨天晚上和團體們開會,大家對一對,身邊已經有三至四個年輕人在公投前後結束自己的生命,有些民進黨支持者口中的檢討跟認輸,在很多的同志聽起來,就是「我們放棄生命吧,這世界不會愛我們的」。這是一場根本就不應該開始的戰爭,而我們裝備不全地被迫上了戰場,最後死傷慘重。同志團體不是政黨也不是宗教,沒有鉅額資金也沒有長年耕耘的地方綿密組織。但同志團體的對手是宗教團體,被比較的對象是政黨。可能因此,大家誤以為同志團體的狀態,近似於這兩者了。
    -
    之所以會被迫去打公投戰,完全是被動的,是反同基督徒挾帶大量的資源(金錢、組織)希望能把同志很努力爭取來的東西奪走,把同志往死裡打。而許多人真的死了。有些人就算活著,也只剩一個空殼行屍走肉。我同意我們的策略都可以更好,也有很多需要檢討的地方,畢竟這對我們所有人來說都是第一次,沒錢沒人沒組織,說要打全國選舉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但能不能現在先不要檢討或找戰犯,先好好關心你身邊的同志朋友,是不是活得下去,還有力氣在休息後一起努力,或者是,在冷靜過後,我們一起坐下來思考未來的方向跟策略?我同意我們面對到的是相似的對手,但我也相信,唯有彼此尊重不強加自己的二元價值框架在彼此身上,才是民主社會的真諦。
    -
    我懂有些獨派的朋友一路走來,是靠著支持對國民黨的恨意才能走到今天,所以你們就算理解,情感上也無法接受。但有許多同志朋友不也是如此嗎?支持著我們的國家主權,但只因為你們的情緒受傷,我們身而為人的權益就被全盤否定,這其實就是歧視啊,既得利益者隨時都能把你們手中的權利抽走,而身為同志的我們,似乎只能去討好所有人,才能獲得一絲絲活在這個世界的正當性。如果能嘗試彼此理解的話,我相信有很多的意見跟攻擊都不會出現,有不會有更多的傷害。身為民主社會的公民,我更期待的是我們都能反思自己的位置,和看見結構性的問題,再去思考行動方向和策略。最重要的還是自己能做什麼。
    -
    針對這兩日的紛擾,這是我最後想說的話,大平台和團體們都還有很多後續的工作要做,要分析投票數據,跟各地團體溝通,商討下一步的策略,還有很多受傷的孩子跟我們自己要照顧。選舉的激情過後,我們都還是得回到原本的生活。我也會好好的審慎思考,或許我自己對自己的認知,跟許多人看待我的位置跟角色差異太大,而中間的落差從何而來,讓我來好好的想一下。
    -
    謝謝很多為我抱不平的朋友們,我在現在的位置上的學習也還在進行中,但我希望大家不要謾罵不要恨,我自己難免也有些情緒的發洩,但台灣是我們的國家,同志是我們的親友,真的只有彼此理解跟對話,才能產生同理心,讓社會一起同行。或許,這個社會的本質還不適合我們,沒關係,讓我們慢慢努力。

  • 民法必背300條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1-27 16: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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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跟幾位願意誠懇溝通的獨派朋友聊了許久,了解了幾件事情,也明白同志的生命和處境距離大家多麼遙遠,所以想再分享一些想法。文長也請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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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有蠻多朋友都把「同志團體」想成一個政黨或是某種政治勢力,覺得我們有綿密的組織,有龐大的金援,還有系統性的結構。應該要這樣這樣,那樣那樣,要思考策略,要操弄政治,老實說,台灣最大的同志組織就是同志諮詢熱線,二十年來不過就是從兩位工作人員進展到十二位,每個人都領過少的薪水,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服務總人口大概一年兩、三千人,還要擔心明年有沒有薪水。而這是台灣最大的同志團體。多數的同志組織有一兩個工作人員就算是很不錯了,工作條件跟心理健康其實都很差。大平台為了公投到處募款努力聘更多的人,到十二月底把所有人事費和廣告錢付出去就要用完了,一個沒有資源的民間團體,老實說就是沒有辦法做太多事情,我們還在思考要怎麼樣以有限的資源做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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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台灣的同志運動在婚姻平權運動前確實非常限縮,多數是著重在社群內的培力跟支持,許多的同志朋友由於長期被社會和家庭排除,掩飾自我造成內在的自我否定,時常導致嚴重的身心狀況,因而影響了就學、就業、親密關係等等的日常生活(我很簡化的說明,但其實每一點個人與社會結構影響交織起來都非常複雜)。同志團體們每天光是「救人」,就已經應接不暇,過去實在沒有氣力做什麼組織串連、政治結盟,同時也因為同志運動長期的被主流政治排除在外,歧視狀況屢見不鮮,同志運動其實多年來都比較呈現一種「不想被政治消費利用」的狀態,因為對主流體制強烈的缺乏信任感和安全感,我自己的觀察是,過去多數同志其實是政治冷感的,「畢竟國家沒把我當人看,我又何必在意這個國家」,這樣的心態,我認為多少長期存在於同志社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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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團體們過去最常做的工作是社會教育和對話,同志諮詢熱線過去十年來,每年的演講場次大約是300-500場不等(今年因反同四處抗議,已降低制約100場),透過進入校園或不同的場域跟民眾對話,讓一般大眾了解同志,同時,提供給同志朋友們一個安全安心的支持系統跟資源,這也是我在2015年前的主要工作。一直到2011年的真愛聯盟事件(有興趣請google),同志團體才驚覺,我們就算覺得不想跟政治扯上關係,對政治不信任,反對同志的保守宗教團體並不會好心給我們一條生路,因此才開始更為積極的跟體制內嘗試合作。至今,我認為這都是一個學習,我自己長期學習到的是過去社運的批判位置非常重要,不能被單一政黨收買,我時時刻刻被前輩提醒,因為公民團體的責任就是監督政府跟推動我們所代表的議題。但是當我們所代表的議題被擺上現今政治議程的談判桌時,老實說,我不認為同志團體了解這件事情該怎麼完美的操作。或許,永遠也不會有一個完美的策略或方法,我們也都還在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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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自己對政治的想法是,一直希望是否能有一天,台灣不會被過去藍綠的意識所綁架,我當然完全明白也能了解,台灣主權對我們的重要性,我自己多次被邀請去聯合國演講被拒,台灣意識是我不會放棄的一個部分,我從小就認同台獨理念,但在我的生命經驗中,我也認識了很多外省背景的家庭,和他們產生深刻的情誼,過去的歷史悲劇讓他們來到這塊土地,我們其實都是歷史戰爭下的犧牲品,是不是有可能,我們可以從過去那種二元對立的意識形態跳脫開來,一起看見彼此的相同和思考如何共存?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2016年在立院委員會審議時,我看見了這樣的可能性,三黨立委放下黨派之爭,為了同一個他們都認為對的事情努力,因為他們都懂,這個議題對同志好好活下去有多麼重要,我也在那時候理解到,這就是我所期待的能夠理性看待議題跟生命的民主社會。這也是性別運動的初衷,讓所有人能在這塊土地上好好生活,而不是要打敗誰,贏過誰,或是去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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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我太過理想(也可能就是理想才能做社運十幾年?),也或許是我的專業訓練背景讓我建立的多元的價值觀,我的世界很少非黑即白,或是你對我錯,所有我們看到今日的結果,背後都有許多錯綜複雜的原因跟結構性的影響。其實看到有些我蠻欣賞的朋友說我這樣很笨,不懂政治操作或結盟,一開始有點難過,但後來想想,正是因為同志運動內的多元跟嬉笑怒罵,我們才有辦法一直以來去抵抗世界的惡意活下來吧。我們確實不懂政治操作和利益性結盟,畢竟以前誰想跟同志站在一起啊(笑),大家都是避之唯恐不及的,感謝性別平等教育,年輕世代長大後世界變得好快,總是邊緣的我們其實也還在學習這些政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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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人說,台獨沒死過人嗎?我當然知道台灣的民主運動多辛苦,過去的國民黨多可惡,但我請大家理解,同志所面對的惡意和傷是日日夜夜不分黨派的,是裡裡外外的,不只是否定你身為台灣人,而是否定你身而為人的價值,很多的同志青少年要抵抗這些內化的否定自我的想法,好好的活著是多麼的困難,所以我們不能停止給他們希望。我最重要的工作,是告訴所有同志,「這世界會好一點的」,「我們會繼續努力」,「還是會有人愛你的」,「你是值得被愛的」。就算你的爸媽在你面前說,希望同性戀都去死,我都想讓你知道,他們不是故意的,他們只是不了解,只要我們繼續努力,他們就會看見真實的我們。所以,不要現在放棄好嗎?未來一定會更好的,讓我們看向那三分之一堅定的愛,不要緊盯著那三分之二所代表的不理解與恨。我們不要恨,不要用恨意去滋養那三分之二的惡意,不然那些恨最終會吞噬我們自己,把我們變成自己所不喜歡的那種人。讓我們一起長大,成為一個能夠溫柔理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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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想跟那些以為我們真的自我感覺良好的朋友們說,我知道你們的焦慮,我也了解你們的擔心,然而同志社群的當務之急,是讓大家好好的活著,讓大家的情緒平復下來,然後我們才有辦法冷靜的思考下一步的策略。昨天晚上和團體們開會,大家對一對,身邊已經有三至四個年輕人在公投前後結束自己的生命,有些民進黨支持者口中的檢討跟認輸,在很多的同志聽起來,就是「我們放棄生命吧,這世界不會愛我們的」。這是一場根本就不應該開始的戰爭,而我們裝備不全地被迫上了戰場,最後死傷慘重。同志團體不是政黨也不是宗教,沒有鉅額資金也沒有長年耕耘的地方綿密組織。但同志團體的對手是宗教團體,被比較的對象是政黨。可能因此,大家誤以為同志團體的狀態,近似於這兩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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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會被迫去打公投戰,完全是被動的,是反同基督徒挾帶大量的資源(金錢、組織)希望能把同志很努力爭取來的東西奪走,把同志往死裡打。而許多人真的死了。有些人就算活著,也只剩一個空殼行屍走肉。我同意我們的策略都可以更好,也有很多需要檢討的地方,畢竟這對我們所有人來說都是第一次,沒錢沒人沒組織,說要打全國選舉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但能不能現在先不要檢討或找戰犯,先好好關心你身邊的同志朋友,是不是活得下去,還有力氣在休息後一起努力,或者是,在冷靜過後,我們一起坐下來思考未來的方向跟策略?我同意我們面對到的是相似的對手,但我也相信,唯有彼此尊重不強加自己的二元價值框架在彼此身上,才是民主社會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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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懂有些獨派的朋友一路走來,是靠著支持對國民黨的恨意才能走到今天,所以你們就算理解,情感上也無法接受。但有許多同志朋友不也是如此嗎?支持著我們的國家主權,但只因為你們的情緒受傷,我們身而為人的權益就被全盤否定,這其實就是歧視啊,既得利益者隨時都能把你們手中的權利抽走,而身為同志的我們,似乎只能去討好所有人,才能獲得一絲絲活在這個世界的正當性。如果能嘗試彼此理解的話,我相信有很多的意見跟攻擊都不會出現,有不會有更多的傷害。身為民主社會的公民,我更期待的是我們都能反思自己的位置,和看見結構性的問題,再去思考行動方向和策略。最重要的還是自己能做什麼。
    -
    針對這兩日的紛擾,這是我最後想說的話,大平台和團體們都還有很多後續的工作要做,要分析投票數據,跟各地團體溝通,商討下一步的策略,還有很多受傷的孩子跟我們自己要照顧。選舉的激情過後,我們都還是得回到原本的生活。我也會好好的審慎思考,或許我自己對自己的認知,跟許多人看待我的位置跟角色差異太大,而中間的落差從何而來,讓我來好好的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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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很多為我抱不平的朋友們,我在現在的位置上的學習也還在進行中,但我希望大家不要謾罵不要恨,我自己難免也有些情緒的發洩,但台灣是我們的國家,同志是我們的親友,真的只有彼此理解跟對話,才能產生同理心,讓社會一起同行。或許,這個社會的本質還不適合我們,沒關係,讓我們慢慢努力。

  • 民法必背300條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1-09-16 12:56:35

    110704年代看屋費?!房仲喊苦帶客戶看屋得自掏腰包
    影片網址→http://youtu.be/D5SWPsMA9kE

    目前為止,再大直地區,收費最高的就是300元,良茂建設蓋的「巴黎花園」,其次是「大直逸廊」200元,最後就是「JOJO紐約寓所」的50元,真討厭,收什麼錢阿!怎麼可以無法可管阿!民意代表都死哪去啦!哪位立委立法不准收費,我就號召我的朋友一起支持她!

    豪宅帶看費 房仲吃不消 管委會恐觸法
    豪宅帶看費 最貴1戶千元「繳上萬元 卻沒成交」房仲吃不消

    什麼?看房子要付錢?台北市豪宅社區近幾個月向房仲經紀人收「帶看費」,有房仲經紀人吐露,近3個多月豪宅帶看收費在市場迅速蔓延,「6個月已繳1萬多元的帶看費,卻沒成交1戶。」經查訪,最貴的「豪宅帶看費」是敦化南路「元大栢悅」社區,帶看一次1000元。......↓

    社區管委會向房屋仲介業索取進入社區看屋費用,早已是產業行規,不過最早象徵性收取50~100元清潔費,現在被豪宅社區拉高行情。台北市仲介公會理事長黃鵬指出,近期已接獲10餘件收費案件,不少仲介敢怒不敢言,默默繳交高額費用。

    目前帶看費最貴的是大安區敦化南路、安和路口的「元大栢悅」,帶看一次1000元,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的夫人連方瑀,今年年初才買下1戶。藝人周杰倫居住的「元大一品苑」一次也要價500元,並限時看屋時間僅30分鐘。

    比101觀景台貴至於正對大安森林公園的豪宅「勤美璞真」,因地段及綠海視野佳,每坪市場行情200~220萬元,帶看費是以「戶」計算,看一戶的代價是800元,限制每次的總看屋人數不能超過5人。帶看仲介因此揶揄,「看一次大安森林公園鳥瞰,比台北101觀景台貴上1倍。」台北101觀景台收費,每名成人是400元。

    批社區巧立名目此外,非豪宅的一般大樓社區帶看收費,也悄悄地調漲,仲介直指內湖區收費情形最為嚴重。內湖區「琉森花園」一次收費100元,「捷年新東方」200~300元不等,星雲街的「榮耀四季」一次200元,即便沒有像豪宅社區高價收費,但帶看次數一多,也足夠讓仲介吃不消。

    黃鵬指出,這已經超越過去50~100元的「清潔費」,社區巧立名目收費,相當不合理。

    內湖地區的仲介則說,可以接受月繳1000元,當作回饋社區的費用,但金額一旦拉高,加上目前房市成交量縮,負擔也變重。

    「無法源可管理」面對這種情形,台北市地政處地權及不動產交易科科長蕭子慧指出,若社區管委會人員有「帶看介紹」的情形,才違背《不動產仲介管理條例》非法執業,依法可罰10~30萬元。

    台北市建築管理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建管處讓各個社區管委會獨立經營,此收費行為屬於民間交易,現在並無法源可援引管理。意即目前屬於社區管委會訂立收費規矩,公權力不能介入。 【蔡佩蓉╱台北報導】

    豪宅管委索帶看費 恐觸法針對台北市有豪宅社區向房仲經紀人收取「帶看費」,台北市房仲公會理事長黃鵬(言希)指出,管委會不應要求房仲業者付費才能放行,若管委會堅持收取帶看費,可能觸犯刑法第325條的強盜罪。

    黃鵬(言希)說,管委會收取帶看費的法源,不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第1款規定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未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得決議房仲業者進入社區時須支付帶看費或其他名目費用。

    黃鵬(言希)指出,房仲業者與委賣方簽訂委賣契約,存有「委任」關係,依民法第546條第1項規定:「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支出之必要費用,委任人應償還之,並付自支出時起之利息。」

    他表示,可見管委會要求房仲業者支付帶看費是「搞錯對象」,依法應該向委賣的社區住戶收取,但賣方已經按時支付「管理費」,以分攤社區清潔或其他事務的支出,所以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也不能要求賣方另行負擔帶看費。

    黃鵬(言希)強調,房仲業者為達成銷售使命,可能忍痛支付帶看費,但管委會這種以「通行」為要脅的收費方式,已觸犯刑法第325條強盜罪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3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商時報【記者馬婉珍/台北報導】201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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