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ckyme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小額民事訴訟 原告可否不出庭?
時間Fri Sep 22 22:35:17 2017
背景:我住在台北,去年五月在PTT請代買遭到詐騙一萬多元,向警方報案
因為人頭帳戶在高雄,警方後來將案子轉給高雄小港分局
今年1月接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起訴處刑書,並說明只抓到詐騙集團人頭帳戶(也在高雄)
當然,人頭帳戶(被告)辯稱自己的存摺跟密碼都不見了
歷經漫長的等待後,今年五月左右刑事判決出爐,被告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後來被告放棄上訴,因此刑事已定讞
在刑事判決出來前,我有聲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庭裁判一併說明將此訴訟轉給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開始一連串恐怖旅程。
事發經過:
因為是小額案件,簡易庭先發出調解通知書,通知今年8月1日進行調解
上面註明「小額事件當事人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法院得依到場當事人聲請命即為訴訟
之辯論,並得依職權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就是這句話讓我覺得應該要到場
詢問其他律師意見,律師也覺得雖然被告有可能不到,但我應該要去
因為不去的話很有可能法院依職權進行一造辯論,增加我敗訴機率。
所以我請了假、買了台北高雄來回高鐵票去和解,去了才發現根本聯絡不到被告。
可是來都來了,我想要向法院主張我的權益,也就是聲請訴訟進行一造辯論
但法院人員直接打槍,說沒人這樣做的
簡易庭也沒法官,調解不成就直接進入民事程序了,乖乖回去等法院通知吧。
我心想,這樣的調解庭根本對出席者完全不公平,畢竟不出席的人沒有任何懲罰
又可以等進入民事程序再為自己辯駁,出不出席根本沒差,不出席還省時間跟力氣。
我不滿的詢問簡易庭書記官,她說法官也會裁量,如果認為事實明確
不需要開庭也會直接判決,同時安慰我乖乖回去等通知,說不定就直接拿到判決書囉
另外書記官也說我可以寫書狀給法院,跟法官說明清楚我的處境
(花高鐵錢出席調解結果被告沒來,再花一筆錢出庭或請律師明顯不符合我的利益)
我就抱著這樣的期待回了台北,結果就在今天接到了開庭通知書,請容我說聲E04
這件事情到現在,所有情況都讓我徹底對司法失望
因此,除了來問問題以外
希望藉這篇文章告訴大家台灣之所以會是詐騙天堂,法律絕對是幫兇之一
受害者因為法律程序繁瑣,有時又曠日廢時且不符成本,往往就這樣放棄了民事訴訟
對被告而言,只要不怕背前科,坐三個月的牢就可以躲過一切責任,爽賺一筆。
問題:
一、請問我是否可以撰寫書狀向法官說明請求基礎以及不出庭的原因?
就算我去了也是講一樣的事情,是否會被法官採納?抑或是全盤否定成為一造辯論?
二、我是否可以依據當時事發地點在台北(我在台北家中被騙)
向法院聲請轉移訴訟至台北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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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9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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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ckyme (114.42.190.163), 09/22/2017 22:39:14
噓 darkMood: 是啊,為何詐騙都不鞭刑後五馬分屍,誰提修法我就投給他 09/22 22:38
→ lockyme: 我有這樣講嗎? 哈 09/22 22:39
→ lockyme: 如果可以用網路視訊開庭,不用直接到場不是方便多了? 09/22 22:40
→ lockyme: 再者法院也應該考量這是小額訴訟 而且證據就是這樣 為何 09/22 22:40
→ lockyme: 還要開庭? 明顯對原告不利 09/22 22:40
→ forbit1989: 身為當事人 你無可厚非的會覺得事證明確 趕快判一判吧 09/22 23:00
→ forbit1989: ~ 但法官畢竟是第三人,從現有的卷證終究可能得不出 09/22 23:00
→ forbit1989: 事件的原貌,請體諒身為外人的凡人吧~ 09/22 23:00
→ lockyme: 我懂您的意思 但法官需要被體諒 那誰來體諒被害者呢? 09/22 23:11
→ lockyme: 如果沒人體諒被害者 被害者難以透過法律伸張正義 加害者 09/22 23:13
→ lockyme: 只會更猖獗 詐騙案就會一再發生 畢竟被告永遠不需要吐出 09/22 23:15
→ lockyme: 犯罪所得 理論上只要願意一直背前科 完全就是無敵狀態阿 09/22 23:15
→ nyaruka: 被告的犯罪所得沒被沒收? 09/22 23:23
→ yesohya: 可以不去辯論 大不了最後就被當撤回而已 09/22 23:25
→ nyaruka: 覺得在高雄開庭不能伸張你要的正義,那就撤回,在台北 09/22 23:33
→ nyaruka: 送民事起訴狀阿,記得繳裁判費 09/22 23:33
→ lockyme: 好棒棒 原來照法院程序走 最後訴訟成本跟訴訟金額差不多 09/22 23:35
→ lockyme: 叫做伸張正義XDDDDDD 09/22 23:35
→ lockyme: 如果都照諸位所言 法院關於小額訴訟的程序都可以廢一廢了 09/22 23:35
→ lockyme: 反正也只是法院跟法院考量金額太少想省點事的程序罷了 09/22 23:36
→ lockyme: 各位的嘴臉就跟我當時在高雄地院看到的差不多 09/22 23:36
→ lockyme: 就是一副「才損失一萬跑法院幹麼」的態度XDDDD 09/22 23:37
→ lockyme: 各位果然都是未來國家法匠人才啊 啊不對 是法界人才^^ 09/22 23:37
噓 justicesword: 喔 09/22 23:38
→ lockyme: 除了無意義噓文外XDDD 有沒有能解決問題的人? 09/22 23:40
噓 justicesword: 喔 09/22 23:40
→ lockyme: 還是讀法律讀到只會說喔跟噓文? 09/22 23:41
噓 justicesword: 喔喔 09/22 23:42
噓 ewings: 上網要別人幫忙你解決問題,那你要付多少給人家??只要你 09/22 23:44
→ ewings: 付四萬元,就可以有人幫你出庭,你就可以不用去高雄出庭 09/22 23:44
→ lockyme: XDDDDDD J大真有趣 程度不夠也不需要自曝其短 09/22 23:44
噓 justicesword: 喔 09/22 23:45
→ lockyme: PTT是非營利網站喔 況且解決問題一定要收錢? 以前我自己 09/22 23:45
→ lockyme: 去當義工解決問題也沒在收錢的 是這邊特別勢利? 09/22 23:45
→ lockyme: 況且我的問題不是出不出庭 而是有沒有比較符合經濟利益 09/22 23:46
→ lockyme: 又可以被法院接受的方法 如此而已 09/22 23:46
噓 justicesword: 喔 09/22 23:47
→ ewings: 政府鋪馬路也不是為了盈利,所以不准計程車司機在路上開車 09/22 23:48
→ ewings: 賺錢? 09/22 23:48
→ ewings: 一般來說,要當義工也不會是去幫媽寶廢材當免錢工。要別人 09/22 23:48
→ ewings: 無償幫你,如果連這點誠意都沒有,那你還是先洗洗睡吧。 09/22 23:48
→ lockyme: PTT基本上就是禁止營利行為 這還跟政府鋪馬路無關好嗎... 09/22 23:49
→ lockyme: 媽寶廢材XDDD 我自己不是念法律的 我法條都看過了 起訴狀 09/22 23:50
→ ewings: 一般來說,幫助別人的熱心人士很多,但是通常不會有人把熱 09/22 23:50
→ ewings: 心用在幫助沒有幫助價值的人身上。 09/22 23:50
→ lockyme: 自己寫 法院也自己跑 現在再上來請教專業意見 廢材? 09/22 23:50
→ lockyme: 不過我是唸經濟跟政治的 我確定我比法律人知道什麼叫做成 09/22 23:51
→ lockyme: 本跟經濟效益XDDD 09/22 23:51
→ ewings: 好厲害,法條都看過了,那就不用幫你啦。大家進來看熱鬧看 09/22 23:51
→ ewings: 笑話,噓噓文就好,不用費心幫助不需要也不值得幫助的人 09/22 23:51
噓 LaplaceDemon: 我覺得你走錯板了 應該去討拍板 09/22 23:52
→ lockyme: 好吧 光憑一篇文就可以斷定對方值不值得幫助 果然是青天 09/22 23:52
→ lockyme: 大法官~~~ 未來的法界棟樑 09/22 23:52
→ ewings: 你一毛錢都不想花,就想得到專業意見??我笑了 09/22 23:53
→ lockyme: 先感謝私下寄信給我的板友 讓我知道還有熱心公益的法律人 09/22 23:53
→ lockyme: 但我來這邊問問題 不想回答可以左轉出去啊XDDD 還來戰 09/22 23:54
→ lockyme: 我講的字句都是事實 除了要我花錢出庭 花錢請律師 攻擊我 09/22 23:55
→ ewings: 熱心公益??這種情況是私益,哪來的公益啊?如果你是低收 09/22 23:55
→ ewings: 入戶,那幫幫你或許還能降低可能的犯罪率,這還勉強算公益 09/22 23:55
→ lockyme: 不值得幫助外 看不得到任何建設性意見 科科 09/22 23:55
→ lockyme: 喔 打錯字惹 是熱心公義 感謝您的指正 09/22 23:56
→ ewings: 既然敢號稱讀過經濟學的人,那還不曉得無償幫忙自私鬼,本 09/22 23:57
→ ewings: 身就是違反自由經濟理論的行為嗎? 09/22 23:57
→ lockyme: 這是我的私益沒錯 無關公益 我不該這樣用 09/22 23:57
→ lockyme: 自私鬼XDDDDDD 經濟學講求的不是只有金錢 如果無償幫助人 09/22 23:57
→ lockyme: 能讓你心裏快樂或滿足 這也符合經濟學理論啊 09/22 23:58
→ lockyme: 就像陳樹菊阿嬤 照某些板友的角度看應該是匪夷所思吧 09/22 23:59
→ ewings: 你表現出來的態度,怎麼會讓幫助你的人感到快樂呢? 09/23 00:01
→ ewings: 還好我是由吐槽你得到快樂,不是幫助你,不然現在應該嘔死 09/23 00:01
→ ewings: 了 09/23 00:01
→ lockyme: 如果吐槽我能讓您得到快樂 那就繼續吧 但我無意跟豬打架 09/23 00:02
→ lockyme: 在此向各位抱歉 我的發言太過情緒性 不該指涉版上所有法 09/23 00:04
→ lockyme: 律人 09/23 00:04
→ lockyme: 我已經得到想要的答案了 感謝貴版容忍 也請繼續幫助更多 09/23 00:06
→ lockyme: 需要的人 非常謝謝 09/23 00:06
噓 hidog: 然後呢?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民事會有以原就被這件事? 09/23 00:31
推 adamas0422: 這種情況其實有比較簡易且有效的解決方法 09/23 00:36
→ lockyme: 查了一下 以原就被是防止濫訴的好方法 但對於財力不足 09/23 00:41
→ lockyme: 訴訟標的不大的原告就不符合經濟效益了 但以法官的職權 09/23 00:42
→ lockyme: 除了保障被告(由被告戶籍地法院管轄)外,同時也應該考量 09/23 00:42
→ lockyme: 案件情況 適時保障原告權益 09/23 00:44
→ lockyme: 但在這個案子中 我清楚感覺到身為小額訴訟詐騙案受害者的 09/23 00:44
→ lockyme: 無力感 法院只想按照一般程序走 但這個程序走完 我想爭取 09/23 00:45
→ lockyme: 的利益也蕩然無存了 那訴訟本身目的何在? 浪費司法資源同 09/23 00:46
→ lockyme: 時也沒有還給被害人應有的補償 09/23 00:46
→ lockyme: 又或者是小額詐騙受害者應該默默吞下去 不去追究就是最好 09/23 00:47
→ lockyme: 的結果呢? 但這種情況下,只能祈禱自己不會是受害者囉 09/23 00:47
噓 a9301040: 喔,我告你,你來我這裡開庭吧,馬祖喔XD 09/23 01:24
→ lockyme: 好啊 等你告輸了我也可以反告你 到時候看誰贏面大 09/23 01:29
噓 a9301040: 可以啊 09/23 01:30
→ lockyme: 民事要防止濫訴 不只管轄原則好嗎 09/23 01:30
→ lockyme: 況且以我的例子而言 是刑事附帶民事 濫訴可能性更低 謝 09/23 01:31
→ lockyme: 謝 09/23 01:31
→ lockyme: 要告請告喔 歡迎 我願意去馬祖出庭 真的 09/23 01:32
噓 a9301040: 恩恩,邏輯?可以去馬祖不能去高雄 09/23 01:35
→ lockyme: 邏輯就是 我可以請律師去馬祖 贏了還有機會向濫訴者求償 09/23 01:39
→ lockyme: 但我的案件我自己去或請律師 贏了我跟沒贏一樣 09/23 01:40
→ lockyme: 這樣理解了嗎?我早知道你要這樣問 科科 09/23 01:40
噓 ewings: 覺得法律條文不合你的私人利益,你可以去哭罷給你的選區立 09/23 02:25
→ ewings: 委聽。公平與正義是有代價的,如果為了你自以為的公義,而 09/23 02:25
→ ewings: 讓其他人的公義受影響,那我是很樂意犧牲你的。 09/23 02:25
→ ewings: 覺得被騙小額討回來不划算?那你當初應該被騙多一點才對, 09/23 02:27
→ ewings: 不然法院開庭的成本支出都比你被騙的錢多了 09/23 02:27
噓 yesohya: 這是"學術討論板"沒能力討論來幹嘛 ? 09/23 02:28
→ lockyme: 我提出問題 但沒人要討論啊 只有謾罵 09/23 02:29
→ lockyme: 例如某位自嗨的e大 但我不想起舞 09/23 02:29
→ lockyme: 連合理類比的能力都沒有 笑死 09/23 02:30
→ lockyme: 不過看得出來研究生跟真正有實務經驗的差距很大 09/23 02:31
→ ewings: 你只是靠北你花的錢比被騙的錢多,這個算啥討論啊? 09/23 02:31
→ ewings: 我都還沒靠北為了你這個案子,要浪費我繳的稅金好幾萬呢 09/23 02:31
→ lockyme: 一個只會謾罵跟護航制度 另一個從制度中找出解決辦法 09/23 02:32
→ lockyme: 原來研究生有能力繳到好幾萬的稅金XD 09/23 02:33
→ lockyme: 而且我下面早就提出問題了 結果推文沒人回答XD 09/23 02:34
噓 yesohya: 我給你答案了啊 最終會被駁回 只是妳不想要而已 09/23 02:34
→ ewings: 找解決方法?你只是捨不得你的錢罷了 09/23 02:34
→ ewings: 民事系統這樣設計,也是為了避免一些人為了一些小錢,讓政 09/23 02:34
→ ewings: 府支出更多稅金。 09/23 02:34
→ ewings: 你只是自私的想利用別人繳的稅來追回你的錢 09/23 02:34
→ lockyme: 如果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才叫討論 謾罵還差得遠 09/23 02:35
噓 yesohya: 另外你能用法理和人溝通才叫來討論不然只是來討答案 09/23 02:36
→ lockyme: 我直接解答我自己的問題好了 有板友回答 第一我人不到 09/23 02:36
→ lockyme: 光提狀子跟刑事判決書 我勝訴機率大 所以可以不到場 09/23 02:37
→ lockyme: 第二 管轄權問題 由於我是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因此管轄 09/23 02:37
→ lockyme: 以刑事法庭地點為主 所以管轄權不需要爭也沒用 09/23 02:38
→ lockyme: 第三 這個訴訟可以準用民事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但不一定被 09/23 02:39
→ lockyme: 接受 為我會去試試看 09/23 02:40
→ lockyme: 我拋磚引玉把相關資料跟回答都補齊了 再次感謝來信的版 09/23 02:41
→ lockyme: 友 09/23 02:41
→ lockyme: 也謝謝沒料的推文眾自曝其短 09/23 02:41
→ lockyme: 花錢開庭或花錢請律師?除此之外還是有更好的方法 09/23 02:42
→ lockyme: 給有遇到相同困難的人參考看看 09/23 02:43
→ lockyme: 簡單來說 小額訴訟原告是有可能不出庭勝訴的 別放棄 09/23 02:45
噓 sindyevil: 法院只能照法律走,不然誒~ 09/23 07:24
→ lockyme: 呃 法律有很多條你知道嗎?還來秀下限? 09/23 08:05
→ lockyme: 如果法官直接依職權 跟現有證據 做出判決 也是合法 09/23 08:09
→ lockyme: 但他偏偏不這樣做 選擇再度開庭要了解案情 09/23 08:12
→ lockyme: 當然這也合法 而且保障「被告」權益 09/23 08:12
→ lockyme: 但就是浪費時間跟眾人的金錢 因為證據就這麼多 09/23 08:13
→ lockyme: 都已經寫在刑事判決書跟我的提出的書狀裡了 09/23 08:14
→ lockyme: 如果法官覺得證據不足 大可以判我敗訴 09/23 08:16
→ lockyme: 只要他寫的出判決書來 我也沒意見 09/23 08:17
→ hidog: 你是來討論還是來亂的=_= 09/23 08:40
噓 love110257: 講難聽點被騙是你自己的問題啊,台灣防詐騙已經宣導 09/23 10:02
→ love110257: 的很好了好嗎,不是我要檢討受害者,像去年我一個同 09/23 10:02
→ love110257: 學才被買點數援交騙了快2萬,我們大家都在說他笨。與 09/23 10:02
→ love110257: 其期待法律保護受害者,不如自己眼睛放亮點 09/23 10:02
噓 tentaikanso: ...法律又不是神罰,民事跟刑事的程序意義也不一樣。 09/23 10:57
→ tentaikanso: 刑事是確認有犯罪行為存在的事實後,就可以據以處罰 09/23 10:58
→ tentaikanso: 民事則轉為兩方的私權糾紛,必須要原告主張損害,再 09/23 10:58
→ tentaikanso: 怎麼樣,開庭都是必要的行為,如果開庭次數過多還可 09/23 10:59
→ tentaikanso: 以講,照原PO敘述,就是第一次調解不成,第二次正式 09/23 11:00
→ tentaikanso: 開庭而已...這樣就叫做訴訟程序繁雜? 09/23 11:00
噓 tentaikanso: 而且沒有法官敢在事實不明的情形下不開庭判決結案的 09/23 11:03
→ tentaikanso: 那樣反而是他判決違法,不想到庭陳述,又要法官下有 09/23 11:04
→ tentaikanso: 利判決...法官又不是神。 而且好歹等第一次開庭才能 09/23 11:05
→ tentaikanso: 跟法官溝通,聲請一造辯論判決。 09/23 11:07
→ lockyme: 哈哈哈 原來檢討被害者跟謾罵就是本版的討論風格 09/23 12:01
→ lockyme: 我當然知道被騙是我的問題 但是透過法律途徑還我應該有的 09/23 12:02
→ lockyme: 權益 另外書記官自己也提到 法官有可能裁量案件 不開庭就 09/23 12:03
→ lockyme: 作出判決 網路案例也查得到 沒有出席調解就收到判決書 09/23 12:03
→ lockyme: Z我事前諮詢的律師也提到有這種可能性 民訴第436條之12 09/23 12:04
→ lockyme: 看了這麼多的推文 真的確認本版素質低落 完全沒有建設性 09/23 12:05
→ lockyme: 意見 加油好嗎^^ 09/23 12:06
→ lockyme: 還是又要說我只是討答案的XDDD 我好像是唯一一個有用法律 09/23 12:08
噓 hidog: 你所謂有建設性的意見不過就是你想聽到的答案而已 09/23 12:08
→ hidog: 意見不如你意就是沒建設性 09/23 12:08
→ lockyme: 討論 給出建設性意見讓別人參考的 當然也要感謝來信給我 09/23 12:08
→ lockyme: 的板友 09/23 12:08
→ lockyme: 呃 我沒有預設想聽到甚麼答案 但花錢出庭 花錢請律師 這 09/23 12:09
→ lockyme: 好像是不用腦的意見 3歲小孩都知道XDDD 09/23 12:09
推 SpermFriend: 幫補,這個版就是笑話吧 09/23 12:49
推 SpermFriend: 部分版友以譏笑不懂法律的人為樂,還取那種哀滴 09/23 13:12
噓 a9301040: 法律有很多條就自己找一條,有啥好問 09/23 13:20
噓 ewings: 你根本不是來聽建議的,只是想得到你想聽的答案,本版不是 09/23 14:00
→ ewings: 心理醫生,不會只講你喜歡的話 09/23 14:00
噓 ewings: 和你講你討回這筆錢所化的社會成本比這些錢還多,就開始靠 09/23 14:04
→ ewings: 北別人不友善,這叫別人怎麼會想幫你啊 09/23 14:05
→ lockyme: XDDD 社會成本 那研究生不要讀國立大學啊 花稅金有培養 09/23 14:05
→ lockyme: 出人才? 09/23 14:05
→ lockyme: 我看是培養出自私自利的法匠吧 09/23 14:06
→ lockyme: 另外我的確自己找到答案了 真的沒啥好問 09/23 14:07
→ lockyme: 反正這邊的推文眾素質就是說些無意義的謾罵話語 09/23 14:07
→ lockyme: 這篇文章之所以還在 只是我想讓其他有需要幫忙的人參考 09/23 14:08
→ lockyme: 我不是只想聽想聽的答案 而是只會叫別人花錢根本就是無 09/23 14:09
→ lockyme: 腦答案 09/23 14:09
噓 tentaikanso: ...你真的有看清楚法條嗎?「得」是指法官有裁量權, 09/23 14:09
→ tentaikanso: 更別說你的訴訟成本是可以再主張的。 09/23 14:10
→ lockyme: 這意思就跟何不食肉糜一樣可笑 09/23 14:11
→ lockyme: 我前面不是早就提到法官裁量權了嗎... 09/23 14:12
→ lockyme: 訴訟成本要再主張 一般來說只有三審律師費好不好 09/23 14:13
→ lockyme: 一二審要主張 除非是必要性非常足夠 09/23 14:13
→ strikerJ: 好奇問一下,被告是被認定為正犯還是幫助犯? 09/23 14:17
→ lockyme: 幫助犯喔 09/23 14:18
推 SpermFriend: 路人幫補,你得不到善意回應的拉 09/23 14:25
→ lockyme: 我不期待在低落素質中得到正面回應阿 被小學生稱讚好棒棒 09/23 14:25
→ SpermFriend: 法匠只會覺得你們屁民不懂法條活該被薛 09/23 14:25
→ lockyme: 沒甚麼好開心的 這篇文之所以還在就只是讓別人參考做法 09/23 14:26
→ SpermFriend: 法律體系就是罪犯跟法將聯合薛屁民的工具 09/23 14:26
→ lockyme: 簡單來說就是 民事訴訟如果證據力足夠 只遞書狀也可以 09/23 14:26
→ SpermFriend: 抗拒法條白話文化就是為了增加進入門檻 09/23 14:27
→ lockyme: 不見得要出庭 當然出庭勝訴機率應該還是比較高 09/23 14:27
噓 tentaikanso: 不請律師,還是會有其他成本,而且這些是可以請求的 09/23 14:27
→ SpermFriend: 大家都能簡單看得懂,法匠們的生計怎麼辦 09/23 14:27
→ lockyme: 另外就是可以試著去聲請遠距訊問 09/23 14:27
→ lockyme: t大可以說說看實際做法嗎? 請求是指打損害賠償?? 09/23 14:28
→ lockyme: 這部分我有問過律師 他說沒人會把出庭費用跟對方討的 也 09/23 14:28
→ lockyme: 討不到 法官判決還全額的例子都蠻少的 通常都會打折 09/23 14:29
→ tentaikanso: 你聲請刑附民自然就是侵權行為,要請求損害賠償。 09/23 14:29
→ lockyme: 簡單來說就是 法官覺得對方有還一部分就ok 不可能多拿 09/23 14:30
→ tentaikanso: 如果你是免費諮詢,律師自然也不會跟你講個案上的處 09/23 14:30
→ tentaikanso: 理方法,因為那就是專業了。 09/23 14:32
→ tentaikanso: 而且還要分成不同類型的損害,法院最終判決是一起判 09/23 14:33
→ lockyme: 要請求損害賠償應該是要另外提起民事訴訟吧 不可能在同一 09/23 14:33
→ tentaikanso: 所以才會有不容易判全額的情形。 09/23 14:34
→ lockyme: 案件中處理? 還是我理解有誤 其實可以一起向對方求償? 09/23 14:34
→ tentaikanso: 照你的說法,刑庭都轉給民庭了,就是另一件案件了。 09/23 14:35
→ lockyme: 我原本是問律師可以被騙一萬通常可以拿回多少 他說八成 09/23 14:35
→ lockyme: 您的意思是指 其實我可以向法官請求對方在賠償我遭詐騙金 09/23 14:36
→ lockyme: 額(一萬) 再加上我自己的訴訟成本(出庭費用) 對嗎? 09/23 14:37
→ tentaikanso: 免費諮詢當然都給你保守估計,進一步就是專業領域了 09/23 14:39
→ lockyme: OK 謝謝 我會再去確定我到底能請求的範圍在哪 謝謝提醒 09/23 14:43
噓 jaannddyy: 森器,用民事討詐欺金本身就讓人無語 09/23 18:14
噓 jaannddyy: 要不被告直接在刑庭和解給你錢,要不他不爽硬是要繳多 09/23 18:17
→ jaannddyy: 一點給國庫,那也沒轍 09/23 18:17
噓 a9301040: 培養出自私自利的人比較恐怖 09/23 20:51
→ kery1120: 跟你講一件更崩潰的事情,就是等你好不容易勝訴了,才發 09/23 22:18
→ kery1120: 現對方一毛錢都沒有 09/23 22:18
→ spsns17: 朝聖~~~~~~ 09/24 03:50
→ a9301040: 找黃國昌大學著兼大立法委員修法,其他都在沒用 09/24 09:35
噓 cyclone055: 來看幻想站內信 09/24 20:05
噓 jasonyeh: 覺得這個版應該要廢掉,不然只會養出更多伸手牌的人 09/25 10:35
→ a9301040: 還是有別人的問題有回答實益的 09/25 19:27
→ a9301040: 反正免費就是看爽不爽答,不然自己去問付費諮詢 09/25 19:28
→ lockyme: XDDD 從頭到尾不是只有我跟T大有在丟出有建設性的意見嗎 09/25 20:31
→ lockyme: 還伸手牌 免費諮詢 T大提醒的部分我覺得很受用 但也不是 09/25 20:32
→ lockyme: 全部 如果有實力又欠錢的版友歡迎私下提供我諮詢 我願意 09/25 20:33
→ lockyme: 付費 但這是公開版面 我不會談到錢 但我也不會不捨得花錢 09/25 20:33
→ lockyme: 又愛念法律系的又找不到頭路的 不要到處討錢好嗎XDDDD 09/25 20:34
→ lockyme: 整天不爽別人免費諮詢 但有實力的律師也不會想上這個版 09/25 20:35
→ lockyme: 另外不用民事討詐欺金 難道要找討債公司討???? 黑人問號 09/25 20:36
噓 a9301040: 「有實力的律師也不會想上這個版」站內信給你就祝福妳XD 09/25 22:28
→ lockyme: 站內信給我的大大有上版 但沒有在版上留言或發言啊 09/25 22:35
→ lockyme: 應該修改成 有實力的人有上版但也不會在版上推廢言 09/25 22:36
→ lockyme: 就跟某些公務員大大一樣XDDD 難怪會被砍年金 09/25 22:36
→ lockyme: 不過還是奉勸某大大 一直被打臉的就別再出來丟人現眼啦 09/25 22:40
→ lockyme: 快去馬祖告我才比較實際XDDDD 09/25 22:40
→ lockyme: 或者趕快去參加來西反年改活動 我的小問題就不勞您費心惹 09/25 22:42
→ a9301040: 怎會自以為有人要操心啊,笑死人XDDDDDDDDDDDDDDDDDDDDD 09/26 00:04
→ a9301040: 如果一件事就可以推演另一件事,那被騙也是剛好,哈哈哈 09/26 00:07
→ a9301040: 邏輯?啦 09/26 00:07
→ lockyme: 沒要操心一直出來露臉是?被打得不夠腫? 09/26 00:20
→ lockyme: 就我所知 一堆軍公教也是詐騙受害者大戶呢?您或許要小 09/26 00:22
→ lockyme: 心 09/26 00:22
噓 a9301040: 我看啥時會到X3不能出來喔,問不到資訊都可以一直來 09/26 00:25
→ a9301040: 看熱鬧的當然也可以一直來,這不是關心/操心,叫看笑話 09/26 00:25
→ lockyme: 看笑話?看您自己的嗎?自己噓這麼開心還在等?多噓幾次 09/26 00:26
→ lockyme: 我早就不期待在這邊看到什麼好東西 是我喜歡看人耍猴戲 09/26 00:28
→ lockyme: btw 您要把這篇文要噓到xx我也無所謂 科 發文還怕被噓? 09/26 00:29
→ lockyme: 還是您求我 我可以開分身用連推直接噓到xx 這樣快多惹 09/26 00:30
噓 Ninelie: XDDDDDDD 09/30 10:45
→ Ninelie: 奇文共賞 09/30 10:46
推 darkfalcon09: 有得到我也好奇的資訊,謝謝原po 12/04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