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殯葬管理條例 遷 葬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殯葬管理條例 遷 葬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殯葬管理條例 遷 葬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殯葬管理條例產品中有1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桃園市議會-民政局單位質詢 #燒錯大體造成家屬終身遺憾 105年殯葬管理條例通過後雖然做出了許多相關規定去也給了105年之前就已在經營的殯葬服務業和設施業豁免條款 然而殯葬設施業是個需求大於供給的行業,政府只要給予一些規定、或壓力、或解決一些窒礙難行的問題,相信這些為取得合法地位的殯葬設施業應...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其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 殯葬管理條例 在 舒翠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6 11: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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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議會-民政局單位質詢
    #燒錯大體造成家屬終身遺憾

    105年殯葬管理條例通過後雖然做出了許多相關規定去也給了105年之前就已在經營的殯葬服務業和設施業豁免條款

    然而殯葬設施業是個需求大於供給的行業,政府只要給予一些規定、或壓力、或解決一些窒礙難行的問題,相信這些為取得合法地位的殯葬設施業應該會非常樂意積極的來配合政府政策,讓自己完全符合法令

    遺憾的是~至今除了公有的殯葬設施,#桃園市9成的私人殯葬設施都是不合法的‼️
    但這90%的殯葬設施卻是使用率幾近100%!

    而桃園市政府評鑑稽核都只針對「合法的」,「不合法的設施」完全沒人管!不管是設施、環境、管理流程,統統沒有管!

    這次發生燒錯大體的不幸事件,雖然殯葬館對申請火化證明、核對大體和證件的步驟都是正確,卻對收存大體的設施管理流程品質及服務人員的專業與SOP毫無所悉⋯⋯
    這次的遺憾是政府責無旁貸、應該盡速地檢討,殯葬設施業未合法化的主要因素究竟為何?若是因為土地分區的問題,則更應該主動積極的協助業者,讓其合法化或者應該訂定相關規定,即便是不合法的設施業,也應該進行稽查跟管理,避免遺憾再次的發生!

    #殯葬設施業
    #政府只管合法的
    #不合法的設施沒人管但天天都在用
    #訂定管理S O P責無旁貸

  • 殯葬管理條例 在 大紀元時報(香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7 22:40:28
    有 281 人按讚

    山西政府推出草案欲「禁冥幣」,引發民眾反感| 喪葬作為一種慎終追遠的中國文化,對於中國人的內心具有深遠影響。

  • 殯葬管理條例 在 Zen大的時事點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24 15:16:30
    有 40 人按讚

    下次要禁什麼?!

  • 殯葬管理條例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7-04-27 13:12:58

  • 殯葬管理條例 在 張耀中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4-04-29 14:13:24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8日電)台中市南屯區第一花園公墓爆爭議由市府代管,民政局長王秋冬今天說,這處私人公墓正在進行財產清算,民眾不能任意埋葬。

    台中市議員張耀中、謝志忠今天在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指出,有民眾到第一花園公墓舉行喪禮時,現場有市府民政局官員在旁邊舉牌、錄影及宣讀法令,告知已經違反殯葬管理條例,並限期改善等。

    王秋冬指出,由於第一花公墓從規劃塔位及啟用販售以來,爆發許多爭議,民政局於4月11日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選任為新管理人,代行管理,由於目前在財產清算過程中,民眾不宜進行喪禮等事情。

    王秋冬表示,在喪家埋葬數日前就已經告知家屬,埋葬在第一花園公墓已經違法,市府會提供相關其他埋葬處所。

    至於民政局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造成家屬不舒服,王秋冬說,他先向家屬表達遺憾,並對先人不敬表達歉意,民政局進行代管職責,若民政局人員沒有當場告知,那麼公務員就違法失職,而且民政局會告知喪家,輔導暫厝或放置公有靈骨塔,並給予相關協助。

    目前第一花園公墓在消費者與業者的清算過程中,王秋冬也呼籲民眾不要使用,否則將違反殯葬條例,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

    法制局長林月棗說,第一花園公墓的糾紛屬民事範圍,其中有些人可能是投資者,有些可能是消費者,消費糾紛最快的方法就是由債權人趕快申報債權,若消費者20人以上,法制局可以協助提起團體訴訟。

  • 殯葬管理條例 在 江志銘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2-05-09 14:43:12

    台北市議員江志銘辦公室新聞稿 2012/5/9

    江志銘:警察業者搶屍體、市府風紀亮紅燈!
    上個(4)月26號在萬華龍山寺的魚池發現一具無名的女屍,沒有想到在這個不幸事件的背後,竟然扯出「警察業者搶屍體、市府風紀亮紅燈」的「案外案」。

    過去警察在辦案的時候,發現無法確認身分的「無名屍」,往往會私下聯絡他們所認識的殯葬業者來處理,而產生利益勾結和風紀敗壞的問題。

    後來,「殯葬管理條例」做了修正,明文規定「無名屍」必須由市政府殯葬處評選指定的業者來處理,不能由警察私自轉介或通知其他殯葬業者來提供服務,就是要徹底斬斷警政單位與殯葬業者之間可能有的不當連結與掛勾。(相關規定請詳見附件)

    日前,與殯葬處簽約的業者向台北市議員江志銘陳情,表示4月26日早上,他們接到殯葬處的通知到龍山寺魚池幫忙打撈屍體,讓現場的警察做必要的採證後,就依程序將「無名屍」送到第二殯儀館,等待檢察官來做進一步的勘驗。

    沒有想到,當他們抵達第二殯儀館時,卻發現已經有其他的殯葬業者等在現場,說之後就由他們來接手,甚至強力把殯葬處的指定業者趕走。為了避免當場起衝突,指定的業者當時選擇先離開,事後才向殯葬處提出嚴正的抗議並要求立即解約。

    同時,根據業者的陳情,龍山寺的無名屍並不是單獨的個案,接到殯葬處的通知後,其他業者半途殺出搶先把遺體領走或載走的事情不斷發生,過去兩三個月就發生兩次,而市府相關單位也沒有提出任何合理的解釋和交代,逼得當初由專家學者評選出來的業者因此憤而要棄標。

    俗話說「無風不起浪」,大家心裡都很清楚,會發生這種事情和基層員警的風紀敗壞絕對有直接的關係,而殯葬處為了不想得罪人而不願意力挺評選出來的業者,也間接助長了這一股「警察業者搶屍體」的歪風。江志銘議員要求市政府要立即徹查和檢討,尤其是警察局和殯葬處要加強對基層工作人員工作風紀的要求,徹底落實殯葬業務的改革。(E)

    附件:

    殯葬管理條例 第54條:

    憲警人員依法處理意外事件或不明原因死亡之屍體程序完結後,除經家屬認領,自行委託殯葬禮儀服務業者承攬服務者外,應即通知轄區或較近之公立殯儀館辦理屍體運送事宜,不得擅自轉介或縱容殯葬服務業逕行提供服務。公立殯儀館接獲前項通知後,應自行或委託殯葬服務業運送屍體至殯儀館後,依相關規定處理。

    非依前二項規定或未經家屬同意,自行運送屍體者,不得請求任何費用。
    第一項屍體無家屬認領者,其處理之實施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