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歷任法務部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歷任法務部長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歷任法務部長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歷任法務部長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柯文哲與惡還有距離嗎?】 . #馬英九是進化的加害者體系 . 北市府邀請馬英九出席今年的二二八紀念活動並致詞。剛剛市長宣稱「和平對話才是和解的開始」。 . 很抱歉,馬英九從未想要和平對話。 . 二二八是社會反省獨裁的重要紀念日,轉型正義涉及真相公開、咎責、賠償和人事機構改革,相關活動理應歡迎所有人...

  • 歷任法務部長 在 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2-22 21:54:16
    有 3,400 人按讚

    【柯文哲與惡還有距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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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是進化的加害者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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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府邀請馬英九出席今年的二二八紀念活動並致詞。剛剛市長宣稱「和平對話才是和解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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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抱歉,馬英九從未想要和平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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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八是社會反省獨裁的重要紀念日,轉型正義涉及真相公開、咎責、賠償和人事機構改革,相關活動理應歡迎所有人一同紀念,前提必須具有反省能力;但馬英九從不反省。馬英九不是清創傷口的人,而是在傷口灑鹽的人。
    .
    中國國民黨獨裁統治對台灣的傷害,已有許多證據證明,其暴行、殺戮、情治、特務體制對台灣造成不可抹滅的重大傷害。這是嚴肅的事情,不是什麼「懂得笑就不會哭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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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大規模歷史傷害,最可怕的,不是加害者逃避反省,最可怕的,是加害者的進化,反過來以至高之姿對社會「曉以大義」、重新詮釋、扭曲歷史應當面對的清創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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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化版的中國國民黨,喜歡把「面對歷史、釐清真相」朗朗上口,遇到真正需要釐清歷史真相和責任歸屬的困難工作,則反咬自己被清算、政治鬥爭、扭曲轉型正義真義,加深社會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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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集團的領袖之一,馬英九先生,便是進化版加害體系的標竿人物。他在學生時代擔任加害體系的特務學生,歷任法務部長、台北市長和兩任總統,更曾長年擔任中國國民黨黨主席。他曾經有過無數機會,去推動轉型正義的實踐,但他對轉型正義幾乎什麼也沒有做。
    .
    他在任內總喜歡提及「二二八事件令我們反省」、「轉型正義問題,二十多年來已經得到適當處理」,但面對兩位蔣「前總統」,一位是派兵鎮壓的元兇,一位是壓抑台灣社會的特務頭子,卻是依舊定期到慈湖、頭寮謁陵哭墓。就連中國國民黨黨史館裡的政治檔案,以及中國國民黨帳戶裡巧取豪奪的不當黨產,都沒有交出來,甚至以「天龍八步」將不當黨產以賤價、指定交易者的方式售出,造成追討困難。如今因三中案及舊黨部大樓交易涉背信、「非常規交易」罪而被起訴,卻稱自己被「政治迫害」很久了。而下台後的馬英九,竟然還繼續扭曲轉型正義,指稱現在好不容易成立的促轉會是「東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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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國國民黨獨裁統治暴行尚未被真正徹底究責與改革的當下,與中國國民黨的距離,就是「與惡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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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與惡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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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曾表示自己是本土派,今日又再度重提自己是二二八家屬;但他剩下的兩年台北市長任期,與惡的距離卻越來越近。其不只與率領的民眾黨和中國國民黨黨主席「白藍合作」,如今邀請馬英九外,今晚更宣稱此舉是「開放討論、團結不爭吵」。
    .
    許多國家都有轉型正義的難題。但我們不會看見德國首都柏林市長邀請納粹體系共犯發表演說,宣稱這樣是「有不同的過去但有共同的未來。」近日美國司法部更宣布,將一名已在美國生活逾60年的95歲民眾遣返德國,原因是「曾經擔任納粹集中營守衛」。面對加害者體系,許多國家的做法並不是讓加害者體系再度於公開場合冠冕堂皇的說話,因為他們在過去已經說、且傷害的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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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與惡的距離,並非他對獨裁暴行或轉型正義的無知。事實上,我過去對柯文哲的質詢中,提及蔣介石及情治體系對人民的酷刑、或中國國民黨侵佔民產的案例,柯文哲的應答都是十分明瞭這些不公不義的情況,並非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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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知情卻依然這麼做,與從不反省、扭曲、喜歡傷口灑鹽的馬英九為伍,作為一個首都市長,是不合格的,我們不需要一個連二二八都要拿來作為「白藍合作」舞台的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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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型正義 #馬英九 #二二八 #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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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安 #文山 #林穎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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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歷任法務部長 在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2-13 15:27:06
    有 67 人按讚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司法正義,落實司法改革,提升人民信任感!
     
    司法改革是蔡政府2016年就職演說時,受到掌聲最熱烈的改革承諾,並做出一系列的研究與方案草擬:

    ➡司法院花費3億5千萬的籌備及宣傳

    ➡歷經十個多月的「#司改國是會議」

    ➡2017年8月提出12項總結建議
     
    然而,司法改革的推動速度卻相當緩慢,因此依據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2019年「對司法警政滿意度」調查報告中,有高達80.9%的人「不滿意」司法改革成效。同時,司法弊端仍一一浮現,讓政府的私改及反貪腐決心,更受質疑:

    ❌遭判刑重犯未入監繼續逍遙法外,法務部卻渾然不知

    ❌背景雄厚的財經及貪污重犯入監,卻總被分配到最舒適的八德外役監

    ❌最離譜的是前法務部長邱太三,不僅主責推動司改卻毫無建樹,在擔任國安諮詢委員期間更涉及司法關說,更讓社會質疑政府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

    ❌司改不斷拖延,影響司法形象,讓在第一線努力的基層司法官情何以堪

    ➖➖➖➖➖➖➖
     
    時代力量認為,堅定推動司改,回應人民期待,才能真正改善司法效能,實現公平正義,以贏回人民信任。
     
    📌重懲司法關說

    為確保國家司法權正確行使,發現事實真相、杜絕濫用權勢、關說斡旋等妨害執法行為,我們認為應該:

    ➖訂定「#妨害司法公正罪」

    ➖檢討「#湮滅刑事證據罪」及「#偽證罪」

    ➖增訂違背「#依法所發保全權利命令罪」與「#棄保潛逃罪」

    ➖增訂「#干擾證人及報復檢舉人與證人罪」

    ➖增訂「#妨害刑事調查及執行罪」
     
    政府人員,包含利用行政、立法、監察及司法權內部,對司法人員施壓或關說,成為以「權力」妨害司法獨立的漏洞,我們認為也應納入「妨害司法公正罪」規範。
     
    時代力量會秉持杜絕濫用權勢、關說斡旋等妨害司法的精神,積極推動妨礙司法公正罪。

    ➖➖➖➖➖➖➖
     
    📌實現人民參與審判

    ➖建立陪審制,落實人民參審

    ➖建立人民參與檢察審查制度
     
    「建立國民法官,實現人民參審」,是司法國是會議的首要共識。藉由跨領域代表之集體審議,促進國民參與,使國民正義意識及多元觀點融入司法審判,防止法官專制擅權。同時,將國民引進刑事案件審判,配合起訴狀一本主義,不僅有助於落實「無罪推定」,也可以提升司法透明度,將增進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
     
    令人遺憾的是,司改國是會議兩年多後,無論是陪審或參審,法務部始終沒有提出法案版本,讓改革推動陷入空轉。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落實人民參審願景;而人民檢審會同樣只聞樓梯響,歷任法務部長一再宣布推動,至今依舊毫無蹤影,時代力量也會加緊努力,強化人民參與司法,重建司法信心。

    ➖➖➖➖➖➖➖
      
    📌消滅權貴司法

    ➖重大經濟及貪污犯未繳回犯罪所得前,不得到外役監

    ➖提高貪污犯假釋門檻

    ➖假釋決定權改交法院,避免行政干預及黑箱審查

    ➖訂定棄保潛逃罪,遏止重犯逍遙法外
     
    外役監早就成為權貴坐牢的渡假村,除了環境好、爽度高之外,還可以大幅「縮減刑期」,以第二級受刑人而言,每執行一個月,就縮短刑期十二日,幾乎等於坐半個月、算一個月。結果,魏應充、孫道存、胡景彬、葉世文等人都在外役監,根本已經成為貪官污吏與無良富賈的專屬渡假村,以八德外役監而言,「收容人數最多、比例最高者」的,就是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受刑人。
     
    因此,我們主張這些重大經濟及貪污犯尚未繳回犯罪所得前,不得到外役監服刑,更應提高貪汙犯的假釋門檻,避免權貴所承受的犯罪成本及懲罰,與鉅額的貪污所得遠遠不成比例。
     
    我們也主張,應該由目前的法務部改為法院審查假釋申請,避免行政干預司法,同時省去當前審查過程不透明的黑箱疑慮。
     
    此外,前央廣董事長朱婉清挪用公款,趁檢察官確定起訴前潛逃國外,直到通緝時效到期才回到台灣。這類任由貪污重犯逍遙法外的離譜行徑,除了補起防逃機制的破網,也應該強化通報機制,避免重犯一逃再逃。此外,司改國是會議要求訂定「棄保潛逃罪」,始終沒有排入議程,時代力量會回應民間社會的期待,持續推動。

    ➖➖➖➖➖➖➖
     
    📌強化被害人權利保障

    ➖設置犯罪被害人保護會,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

    ➖持續強化修復式司法,減少更多悲劇發生
     
    立法院日前總算三讀通過,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被害人訴訟參與」,強化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的主體地位與參與機會,而這一直是我們推動的方向。
     
    在這次法案修正的過程當中,我們針對司法院版本的缺漏提出修正動議,擴大能參與訴訟的犯罪被害人類型與範圍,並得到司法院與其他黨團的認同,攜手努力讓犯罪被害人的參與更臻完善。
     
    然而,還有許多重要的司法改革,需要我們的努力,包括實踐許多我們一直倡議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政策、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行政院常設「犯罪被害人保護會」等事項。
     
    針對修復式司法,日前也終於邁出了重要的一步,被放入法律條文,但可惜目前還沒有相關細節規範,我們希望在司法過程中,能展開更多對話來修復傷痛,才能有助於避免更多悲劇發生。

  • 歷任法務部長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2-13 09:00:05
    有 767 人按讚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司法正義,落實司法改革,提升人民信任感!
     
    司法改革是蔡政府2016年就職演說時,受到掌聲最熱烈的改革承諾,並做出一系列的研究與方案草擬:

    ➡司法院花費3億5千萬的籌備及宣傳

    ➡歷經十個多月的「司改國是會議」

    ➡2017年8月提出12項總結建議
     
    然而,司法改革的推動速度卻相當緩慢,因此依據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2019年「對司法警政滿意度」調查報告中,有高達80.9%的人「不滿意」司法改革成效。同時,司法弊端仍一一浮現,讓政府的私改及反貪腐決心,更受質疑:

    ❌遭判刑重犯未入監繼續逍遙法外,法務部卻渾然不知

    ❌背景雄厚的財經及貪污重犯入監,卻總被分配到最舒適的八德外役監

    ❌最離譜的是前法務部長邱太三,不僅主責推動司改卻毫無建樹,在擔任國安諮詢委員期間更涉及司法關說,更讓社會質疑政府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

    ❌司改不斷拖延,影響司法形象,讓在第一線努力的基層司法官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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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認為,堅定推動司改,回應人民期待,才能真正改善司法效能,實現公平正義,以贏回人民信任。
     
    📌重懲司法關說

    為確保國家司法權正確行使,發現事實真相、杜絕濫用權勢、關說斡旋等妨害執法行為,我們認為應該:

    ➖訂定「妨害司法公正罪」

    ➖檢討「湮滅刑事證據罪」及「偽證罪」

    ➖增訂違背「依法所發保全權利命令罪」與「棄保潛逃罪」

    ➖增訂「干擾證人及報復檢舉人與證人罪」

    ➖增訂「妨害刑事調查及執行罪」
     
    政府人員,包含利用行政、立法、監察及司法權內部,對司法人員施壓或關說,成為以「權力」妨害司法獨立的漏洞,我們認為也應納入「妨害司法公正罪」規範。
     
    時代力量會秉持杜絕濫用權勢、關說斡旋等妨害司法的精神,積極推動妨礙司法公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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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現人民參與審判

    ➖建立陪審制,落實人民參審

    ➖建立人民參與檢察審查制度
     
    「建立國民法官,實現人民參審」,是司法國是會議的首要共識。藉由跨領域代表之集體審議,促進國民參與,使國民正義意識及多元觀點融入司法審判,防止法官專制擅權。同時,將國民引進刑事案件審判,配合起訴狀一本主義,不僅有助於落實「無罪推定」,也可以提升司法透明度,將增進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
     
    令人遺憾的是,司改國是會議兩年多後,無論是陪審或參審,法務部始終沒有提出法案版本,讓改革推動陷入空轉。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落實人民參審願景;而人民檢審會同樣只聞樓梯響,歷任法務部長一再宣布推動,至今依舊毫無蹤影,時代力量也會加緊努力,強化人民參與司法,重建司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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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滅權貴司法

    ➖重大經濟及貪污犯未繳回犯罪所得前,不得到外役監

    ➖提高貪污犯假釋門檻

    ➖假釋決定權改交法院,避免行政干預及黑箱審查

    ➖訂定棄保潛逃罪,遏止重犯逍遙法外
     
    外役監早就成為權貴坐牢的渡假村,除了環境好、爽度高之外,還可以大幅「縮減刑期」,以第二級受刑人而言,每執行一個月,就縮短刑期十二日,幾乎等於坐半個月、算一個月。結果,魏應充、孫道存、胡景彬、葉世文等人都在外役監,根本已經成為貪官污吏與無良富賈的專屬渡假村,以八德外役監而言,「收容人數最多、比例最高者」的,就是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受刑人。
     
    因此,我們主張這些重大經濟及貪污犯尚未繳回犯罪所得前,不得到外役監服刑,更應提高貪汙犯的假釋門檻,避免權貴所承受的犯罪成本及懲罰,與鉅額的貪污所得遠遠不成比例。
     
    我們也主張,應該由目前的法務部改為法院審查假釋申請,避免行政干預司法,同時省去當前審查過程不透明的黑箱疑慮。
     
    此外,前央廣董事長朱婉清挪用公款,趁檢察官確定起訴前潛逃國外,直到通緝時效到期才回到台灣。這類任由貪污重犯逍遙法外的離譜行徑,除了補起防逃機制的破網,也應該強化通報機制,避免重犯一逃再逃。此外,司改國是會議要求訂定「棄保潛逃罪」,始終沒有排入議程,時代力量會回應民間社會的期待,持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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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化被害人權利保障

    ➖設置犯罪被害人保護會,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

    ➖持續強化修復式司法,減少更多悲劇發生
     
    立法院日前總算三讀通過,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被害人訴訟參與」,強化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的主體地位與參與機會,而這一直是我們推動的方向。
     
    在這次法案修正的過程當中,我們針對司法院版本的缺漏提出修正動議,擴大能參與訴訟的犯罪被害人類型與範圍,並得到司法院與其他黨團的認同,攜手努力讓犯罪被害人的參與更臻完善。
     
    然而,還有許多重要的司法改革,需要我們的努力,包括實踐許多我們一直倡議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政策、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行政院常設「犯罪被害人保護會」等事項。
     
    針對修復式司法,日前也終於邁出了重要的一步,被放入法律條文,但可惜目前還沒有相關細節規範,我們希望在司法過程中,能展開更多對話來修復傷痛,才能有助於避免更多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