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機車被撞處理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機車被撞處理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ws30905 (隱藏人物)看板PttLifeLaw標題[車禍] 機車停在宿舍門口被撞倒,對方不...
機車被撞處理 在 故事 StoryStudio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22:10:10
【#艾德嘉:一位母親的大愛讓她撐過八年奮戰,最終促使強制汽車責任險立法成功】 1989 年 6 月 28 日,柯蔡玉瓊的長子柯重宇走在東海大學旁邊的鄉間小路上──這條路寬僅 5.7 公尺──一台疾駛而過的聯結車,撞上了柯重宇的身體,把他捲到車輪下,輾過他的頭部,柯重宇當場斃命。 肇事的司機當場逃...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2年12月14日晚間17:55左右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因為當時以為不嚴重所以先將機車牽起,牽起後發現破損嚴重所以報案。報案後配合警方
做筆錄。對方的車輛則是肇事後便直接駛離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是汽車有保險,我的機車則沒有保。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情發生在去年年底12月14號晚上17:55左右,那時候我在中興新村服替代役,為了罰
勤我騎機車到宿舍將車子停在門口附近,然後入內打掃。結束後出來一看,我的機車倒
在地上。本來以為可能只是被撞倒,損壞應該不嚴重,可是等我牽起來一看,發現車頭
壞的還蠻嚴重,前土除(檔泥板)也凹陷下去。所以當下我就打電話報警,請警察來處理
。警察來了之後便進行一些現場的採證拍照,以及一些詢問。因為當時還有一些學弟在
宿舍,其中有一個學弟有目擊車禍過程,還把照是車輛的車牌記下來,於是後來也有找
到肇事者,不過是隔天才找到(原因似乎是因為當天警察的連線系統出問題沒辦法馬上
找到)。門口的監視器有拍下事發當時的狀況,不過因為角度的關係只有拍到一部份,
這個部份我也把它翻拍下來(因為不知道如何將檔案調出來)。
隔天警察打電話過來說找到肇事者,並且將電話拿給他讓他跟我說,當下給我的感覺不
錯,因為他說很不好意思撞到我的車不過因為趕時間沒有處理,讓我以為他有誠意要賠
償我,後來互給對方連絡方式之後就先掛斷了。對方是住在事情發生的宿舍的公務員,
跟我們役男們一起住,所以當時找不到人我也沒有特別緊張,因為一定找的到,而且那
位先生在我們學弟那邊還算大家都知道的一個人(人品問題?)。隔天他打來說想要約個時
間與保險公司到現場了解情況,但是因為我沒有辦法過去所以後來就不了了之。
之後連絡來來往往(註一)越來越覺得他一直再討價,還價還對車禍的責任有疑議,說我
沒停再一旁的車棚(註二),但是他停車的地方也不是有停車格的地方,隔不遠的地方也
有正規的停車位。宿舍前面有柏油路,但是都沒有畫線,是屬於直通宿舍的死路。現
在因為我不在場,也沒有違規停車,所以我沒有肇事的責任,另外就是他除了撞到我
的車以外,還不處理就自行離開,應該是有構成肇事逃逸。但是他給我的感覺就是:
我沒有看到證據,所以我不能承認我有罪,這樣的感覺。因為他想要看我們拍到的監
視器畫面,還想要跟目擊的學弟詢問當時的情況。他跟我提出這樣的要求的時候我就
覺得很疑惑:你就是當事者,當時案發現場除了學弟就只有你在,為什麼還要向其它
人詢問或者看監視器畫面才知道發生甚麼事?應該沒有人比你更清楚事發經過吧?所
以給我感覺應該是不見棺材不掉淚,除非證據都擺出來,他才願意認罪的樣子。後來
他又說要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於是我就等,等到三十天滿,就向南投縣警察局交通
大隊申請,出來的結果我的肇事因素欄位也是寫著:未發現肇事因素,而他的欄位則
是寫著:未依規定倒車。透過保險公司mail給他看後他回給保險公司的內容大概就是
:他仍然對這件事情有疑議,他會再怎樣怎樣...
六、問題:
所以近期我打算再一次電話跟他談判,能和解當然是最好,我的要求也不多,主要就
是修車的費用,經過車行估價9000多的修車費用,其它我也不太計較,有些部份我也
說不用修因為本來就破車。但是對方的態度讓我覺得很不高興,所以在這邊我想了解
一下,我所遇到的這種情形,我有哪些可用的籌碼可以跟對方談判,如果上法院的話
,該怎麼做,或者有沒有甚麼更好的做法能讓對方不再消極的處理。另外就是如果真
的沒辦法要上法院的話,會遇到什麼情形,費用的部分會怎麼算?我也想算一下讓對
方了解若我不和解要上法院的話他需要付出怎樣的代價。
如果是我我覺得這種事情自己都理虧了,賠一賠也不用那麼麻煩趕快和解掉才不會一
直拖,可是對方完全不是這樣的感覺,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也就當上一次法
律課程,事發後也到處查了一些啦哩啦雜的資料,保險的情況或者法律的東西,不過
因為實在不知道從何下手所以查到的資訊也是零零落落,所以最後才來這邊求助。
另外就是事發地點在南投,我家住台中,而年假結束之後我會去高雄找工作,這樣在
交通或者通訊上都會很麻煩,不知道能不能給我一些建議該如何處理。
註一:其實除了第一次,其它都是我打給他,也有可能是我比較急但是給我感覺他一
點都不積極要解決這個問題,或者對他來說一直拖也沒差?
註二:一開始還說是他的保險公司說對這部分有意見,後來問保險公司的人才說一直
都是車主有意見,至於我這邊因為沒有保險所以沒有保險公司幫我處理
付上監視器畫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HJyVtXYg6w
因為是翻拍的所以旁便都是我們的聲音,講話內容可以無視XD
另外想要請問一下
一、如果上法院請律師的費用是不是最後要由敗訴那一方負責?
二、對方是公務員,人家都說公務員怕上法院是因為什麼?
感謝各位抽空看我的文
很少在PTT發文所以如果有甚麼缺失還請各位指教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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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40.65
所以即使有監視器畫面,對方肇事逃逸,我仍然沒辦法做甚麼嗎?
※ 編輯: ws30905 來自: 122.118.40.65 (02/13 18:10)
您給的資料中提及: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
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那是否可以從這方面著手?
若我要告他毀損,那他的車輛也有損傷,他是否也可以反告我毀損?那這方面法律上會如
何權衡責任歸屬呢?毀損的罰則只有500元?所以反而比陪我修車費還要便宜?
※ 編輯: ws30905 來自: 122.118.40.65 (02/13 18:41)
您的意思是...?抱歉我不太懂耶?可以詳細說明一下嗎?或者有關鍵字嗎?
※ 編輯: ws30905 來自: 122.118.40.65 (02/13 20:14)
所以我當初應該跟他說我的車子要修理到好這樣子嗎?
可是我不太懂這之間的差異,如果要修理到好不就需要更換零件?
※ 編輯: ws30905 來自: 122.118.40.65 (02/13 20:46)
另外我剛查資料時發現有人說應該要以"侵權損害賠償"來處理,這又是甚麼東西呢?
※ 編輯: ws30905 來自: 122.118.40.65 (02/13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