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桃園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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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桃園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400的網紅陳美梅 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00146232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龜山都市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及「訂定龜山都市計畫(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車站周邊及沿線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06.06.06-市政總質詢 玩法亂政之~台66橋下的未來 多年前就開始爭取 作為休憩運動場所、停車空間… 因橋下土地屬於都市計畫外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按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是不得做為停車場使用 更不能興建建物 但是鄭市長上任後 即規劃為清潔隊辦公區、停車區。 原本就已經堵車嚴重 ...

  • 桃園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5 15: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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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00146232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龜山都市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及「訂定龜山都市計畫(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車站周邊及沿線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3條。
    二、內政部110年6月8日台內營字第1100808421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龜山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龜山區公所。

  • 桃園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5 14: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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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5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100155139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桃園市捷運及鐵路場站周邊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額容積規定(修訂公益性設施設置部分)案」計畫書,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7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本案自民國110年7月7日起公告公開展覽60日,並分別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辦說明會:
    (一)民國110年8月17日上午10時整假桃園市綜合會議廳(綜301會議室)辦理。
    (二)民國110年8月17日下午2時整假八德區公所3樓第一會議室辦理。
    (三)民國110年8月19日上午10時整假蘆竹區公所1樓第一會議室辦理。
    (四)民國110年8月19日下午2時整假大園區五權第二市民活動中心(桃園市大園區中正東路二段541號2樓)辦理。
    (五)民國110年8月24日下午2時整假龜山社區活動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興路一段50號1樓)辦理。
    (六)民國110年8月26日上午10時整假中壢區公所3樓簡報室辦理。
    (七)民國110年8月26日下午2時整假平鎮區婦幼活動中心(桃園市平鎮區廣成街10號1樓)辦理。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桃園區公所、蘆竹區公所、大園區公所、八德區公所、中壢區公所、平鎮區公所及龜山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四、有鑑於新冠肺炎的疫情持續發展,為了加強維護公共地區的環境安全,如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或身體感到不適,請勿參與說明會,如有意見表達可提書面意見。參與說明會民眾須出示登載姓名及地址之身分證明文件,填寫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並量測體溫、手部以酒精消毒及全程配戴口罩,以保障安全。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03)3322101#5101

  • 桃園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5 14: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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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00155418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桃園市都市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及「訂定桃園市都市計畫(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車站周邊及沿線地區)(第一階段)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都市設計準則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3條。
    二、內政部110年6月18日台內營字第1100808916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桃園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桃園區公所。

  • 桃園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7-06-09 10:39:32

    106.06.06-市政總質詢
    玩法亂政之~台66橋下的未來

    多年前就開始爭取
    作為休憩運動場所、停車空間…
    因橋下土地屬於都市計畫外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按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是不得做為停車場使用
    更不能興建建物

    但是鄭市長上任後
    即規劃為清潔隊辦公區、停車區。
    原本就已經堵車嚴重
    希望做為附近住戶的停車場
    改善現有的交通困境
    現在卻規劃垃圾車、資源車停車場

    而按照「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150個小型停車位即必須做交通影響評估
    清潔隊辦公區及垃圾車停車位換算近300個
    竟然可以不用做交通影響評估!
    公共設施的規劃
    沒有興利卻帶來更多弊端

    按照「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
    特定農業區既不能申請建照也無法指示建築線
    ㄧ個規劃要用10年的建築
    市府以其為「臨時性建築」為理由
    不必申請建照、不做交通影響評估
    2787萬的建築預算
    爾後每月再以1.5倍的水電費來支應
    納稅人的錢可以如此被違法使用嗎?

    桃園市政府
    沒有能力為平鎮清潔隊找個新家
    但也不該視法令如無物
    在台66橋下興建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

    上行下效、風行草偃
    如此的桃園市政府
    有何立場和顏面要求人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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