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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產品中有3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088的網紅台中市議員 陳廷秀,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都市計畫之中, 針對建築各項指標限制 例如 建蔽率的控管,就是為了維持房屋間的棟距,才能保有隱蔽性、及通風採光等條件; 而容積率的限制,則是根據城鄉發展特性,控制人口密度的分布,避免社會資源分配不均; 至於高度比及後院深度比,則可以防止窄巷生高樓,不僅影響都市美觀,還可能造成逃生問題。 台中市的建...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的網紅新北市議員鍾宏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宏仁要求朱市長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 晚安!向各位愛新莊的朋友們報告! --------------------------- 【今日質詢重點看這邊】👉 1.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即刻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案! 2.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針對新莊第一公墓(墓六)改推...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在 梁為超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20:38:50
民眾反映給為超,位於中壢市區民眾來往頻繁的青年事務局設立的電動閘門及花台部分應做改善,為超依據法規請青年事務局改善及做好綠美化。 (在為超身後2側的花台、欄杆花盆及ㄇ字型電動鐵柵門)。 #以中壢區平鎮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14點計畫內容使用分區(農業區,保護區除外)臨接計劃道路未達15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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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在 新北市議員鍾宏仁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08-24 19:00:37【宏仁要求朱市長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
晚安!向各位愛新莊的朋友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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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質詢重點看這邊】👉
1.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即刻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案!
2.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針對新莊第一公墓(墓六)改推動遷葬及規劃興建為特色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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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發生什麼事?懶人說法看這邊】👉
朱立倫市府搞不清楚狀況,沒有瞭解新莊第一公墓(墓六)究竟有多少公頃的土地就想直接將公墓用地變為殯葬特區。
宏仁揭穿市府引用計算面積錯誤,要求朱立倫市長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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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探究看這邊】👉
近來,新北市府打算把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此事鬧得新莊居民人心惶惶,深怕殯葬設施因此引進新莊。
經宏仁調查,原來新北市府是想在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興建新莊第二生命紀念館,而市府依據2002/06/11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實施)所發佈(墓六)面積總共為8.29公頃(公有地+私有地總和),為了符合林口特定區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公墓用地小於10公頃若要興建納骨塔需先變更用地為殯葬特區),因此市府遂提案欲將新莊第一公墓(墓六)用地變更為殯葬特區。
相關規定詳見:https://tinyurl.com/y7u6algh
【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次專案通盤檢討)書】P.125/第九章/第51條
雖然新北市府口口聲聲說要蓋第二生命紀念館,但這次會引起新莊居民恐慌的問題就出在,殯葬特區與公墓用地不同,一旦變更殯葬特區,任何殯葬設施包含火化場、殯儀館、納骨塔...等都可以不受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上載的面積所約束,新莊居民的恐慌就來自於,難保市府包藏禍心,最終在(墓六)興建納骨塔以外的殯葬設施。
經宏仁追查後發現,新北市府送出的變更案,因(墓六)中公有地佔6.96公頃,故市府變更案就以這6.96公頃下去做變更。但這6.96公頃卻不是依據上述2002/06/11 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實施)所發佈(墓六)面積總共為8.29公頃(公有地+私有地總和)所得。
這6.96公頃,其實是依據2017年12月「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書中所發佈(墓六)面積經重測後面積總共為10.2公頃。
顯然朱市長、侯前副市長(送審前還在任且督導民政局),在送出本案前,根本沒有核對仔細,本案(墓六)總面積10.2已大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的10公頃,根本無需變更殯葬特區。
不論市府是疏失還是故意,這都已經表現得相當失職!沒想到今天宏仁質詢朱立倫市長時,他不但對情況依然不清不楚,竟還能以一痞天下無難事態度來面對。
在宏仁要求下,朱市長終於承諾(墓六)如果總面積超過10公頃,他就會撤會本變更案申請。宏仁也依據相關資料及規定,確定本案(墓六)面積共10.2公頃,即便要興建納骨塔也絕對不需變更為殯葬特區才可興建!
不過在本案撤回後,宏仁仍會堅持要求朱立倫市長,針對新莊第一公墓(墓六)改推動遷葬及規劃興建為特色公園!以使新莊居民能免與墓地繼續為鄰!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6-11-11 15:48:07針對湖子內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中,
與代理處長探討不合理之處:
第12條第2項:建築基地面臨多條道路,個面皆需退縮
不合理:該基地條件為角地,且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明定「建築空地如屬角地且兩面道路寬度不一時,應以較寬道路為退縮面,兩面道路寬度相同,則依退縮。」,劉厝地區細部計畫也有依照上項規定放寬,建議比照放寬。
第16條:本計畫區內建築基地之退縮建築空間不得開挖地下室。
影響地下室停車空間問題,建議放寬地下室面積之開挖,藉以解決都市交通停車問題。
不合理的規定造成建築成本的增加,最後都會累加至消費者身上,導致房價高漲,相信這不是市府樂見的,建議市府盡速招開會議修正。
另外針對e-bike,綠豆嘉義人網友反應,
煞車線、輪框生鏽、馬達漏油車況相當不佳,
甚至接到廠商電話問安全帽遺失、車輛損壞等問題,
要求市府做好把關工作,若不肯改進應解約,
不要破壞嘉義市的觀光形象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在 台中市議員 陳廷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都市計畫之中,
針對建築各項指標限制
例如
建蔽率的控管,就是為了維持房屋間的棟距,才能保有隱蔽性、及通風採光等條件;
而容積率的限制,則是根據城鄉發展特性,控制人口密度的分布,避免社會資源分配不均;
至於高度比及後院深度比,則可以防止窄巷生高樓,不僅影響都市美觀,還可能造成逃生問題。
台中市的建築物受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限制,高度無法超過42樓,建築師與房產業者希望市府修法,開放高度比,才符合國際都市標準,
今天我們來了解一下,
法規委員會針對都發局提高「高度比」的說明...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營建署修正淡海新市鎮都市設計審議規範🏢🏢
為因應氣候變遷,增進 #公共設施 用地及建築基地之透水保水能力,#營建署 已辦理變更 #淡海新市鎮特定區 第1期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2次專案通盤檢討)案,增訂帶狀式開放空間應設置透水保水設施以達降低都市熱島效應、涵養水源,避免都市暴雨造成淹水災情,以降低地表逕流,於2021年3月29日發布實施,營建署緊接著配合修正淡海新市鎮第1期細部計畫地區都市設計審議規範,藉由都市設計導入低衝擊開發之規劃理念,積極回應永續發展思潮。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00146232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龜山都市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及「訂定龜山都市計畫(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車站周邊及沿線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3條。
二、內政部110年6月8日台內營字第1100808421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龜山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龜山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