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桃園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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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17 09:30:39

    舒翠玲議會質詢-107.07.16-市長施政報告及說明質詢[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第一屆第八次定期會單位質詢)

    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

    背景說明:
    1.此案在105年10/17招標完成,10/27上午開工、下午停工,原因: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2.土地分區為都市計劃外交通用地。
    3.招標案中建築物結構為鋼骨+RC。
    4.招標案中規劃94個自小客車及37輛垃圾車停車位。

    🛎適法性問題:
    1️⃣「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中明訂交通用地不能興建建物,所以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都發局建議以臨時建築興建。
    ⁉️政府的交通用地可以興建建築物,那老百姓的交通用地也可以嗎?
    ⁉️「臨時」建築究竟要使用幾年可以視為「臨時」?

    2️⃣以臨時建築名義興建,建築物結構是鋼骨+RC。
    👿行政院主計處財物標準分類~鋼骨+RC結構之公有建築物使用報廢年限為60年。
    ⁉️要60年才能報廢的建築物可以視為「臨時」建築嗎?

    3️⃣「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中規定在交通密集區、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停車位超過150個即必須做交通影響評估。
    👿交通局回覆只有145個停車位,所以不用做評估。
    ⁉️但招標案中設計圖中明確畫出94個自小客車及37輛垃圾車停車位,準則中明訂1輛垃圾車計算=2輛自小客車,所以、應為168個車位,為何規避交通影響評估?

    🛎實際現況:
    📌附近居民自105年3月22日就曾拉白布條抗議、四處陳情,希望桃園市政府停止此案。
    📌105年招開規劃說明會時,平鎮里長退席無言抗議、宋屋里長反對設置。
    📌106年10月25日居民陳情會勘。
    📌107年4月16日居民陳情。

    桃園市政府針對平鎮台66橋下東勢里段空間活化編列3-4百萬做參與式預算,讓民眾決定如何使用,然而宋屋段完全不需要經費就有民眾參與,桃園市政府卻避之惟恐不及?

    #平鎮台66橋下空間活化
    #清潔隊辦公室及停車場
    #公路總局
    #臨時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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