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未必故意有認識過失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未必故意有認識過失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hillys (黑髮尤物。+1)看板Examination標題Re: [課業] 間接故意與有認...
※ 引述《boris820220 (廢柴上的風霖菇)》之銘言:
: 間接故意與有認識過失的判別
: 間接故意亦即行為人認識結果之危險性
: 但其發生不違背其本意
: 即有容任之心態
: 有認識過失為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
: 雖預見其發生卻確信其不發生
: 書上案例寫:油罐車司機甲竟於加油站補充油品時
: 一邊操作油罐車洩油
: 一邊抽煙
: 事後導致爆炸
: 甲為間接故意亦或有認識過失?
: 答:甲為專業司機
: 竟放任自己於作業中未熄火加油無視公共安全的心態以間接故意論
: 小弟卻認為此題甲以有認識過失較合理
: 其心態應為確信爆炸意外不會發生
: 畢竟沒有人會希望自己在加油的時候爆炸而且爆炸也沒關係吧(容任心態).....
: 請問各位大大關於此題的看法為何?
: 可否供小弟參考
: 謝謝囉
看到有板友回覆
最近剛學刑法
以下為學習淺見
從 構成要件T的主觀-故意 討論
知
欲
知:甲 明知ㄧ邊加油 ㄧ邊抽菸
可能導致爆炸
且 抽菸和加油 致爆炸 有因果、歸責
欲:甲 明知以上卻放任可能發生
並沒有違反他的本意
T 主觀構成要件該當,故意成立
所以是 間接故意
若主觀構成要件-故意 不該當 ->討論 過失
以上 小小淺見。
以上 錯誤!!!
7/6補:
訂正:
欲: 沒有故意的意思,故故意不該當
討論 過失
預見其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 過度自信
—> 有認識過失
(知V :知道可能發生的法益侵害)
(欲X:沒故意動機,僅過度自信其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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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回覆:)